1、軟組織損傷算不算輕傷
軟組織損傷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2.5 輕微傷
a)面部軟組織創。
b)面部損傷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變。
c)面部皮膚擦傷,面積2.0cm以上;面部軟組織挫傷;面部劃傷4.0cm以上。
5.8.5 輕微傷
a)會陰部軟組織挫傷。
2、全身多處軟組織受傷,算輕傷,還是輕微傷
需要具體查看軟組織挫傷的面積來判斷。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第二十條規定,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百分之六以上,屬於輕傷。
《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准》規定以下情形為輕微傷:
1. 軀幹部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軀干皮下血腫。
2. 頸部皮膚擦傷,長度在5cm以上,面積在4cm2以上,或挫傷面積在2cm2以上。
3. 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3、軟組織損傷算輕傷嗎?
不能簡單做判定,軟組織損傷也有輕有重,輕者恢復幾天便可好轉,重者可能傷及肌腱,建議去醫院做全面檢查,嚴重還要做核磁共振,檢查軟組織損傷程度
4、請問 軟組織挫傷 如果按法醫角度構成輕微傷嗎?
如由於民事糾紛引發的軟組織挫傷,一般不予治安處罰,由對方進行民事賠償。
如由於治安糾紛引起的軟組織挫傷,這種傷情為輕微傷,視情進行治安處罰。
如是由於其他犯罪行為引起的,另當別論,如搶東西造成損傷的,則構成搶劫了。
5、民事吵架糾紛,軟組織挫傷算不算輕微傷
關於傷情等級,應該到專業的鑒定機構鑒定才能有結果。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鑒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准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第二十條 對人身傷情進行鑒定,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鑒定機構二名以上鑒定人負責實施。
傷情鑒定比較疑難,對鑒定意見可能發生爭議或者鑒定委託主體有明確要求的,傷情鑒定應當由三名以上主檢法醫師或者四級以上法醫官負責實施。
需要聘請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鑒定聘請書》,送達被聘請人。
6、打人一拳致人軟組織損傷,能鑒定上輕微傷嗎
打人一拳致人軟組識受傷,一般連輕微傷也鑒定不上。
如果是骨折,則會鑒定為輕傷。
鑒定為輕微傷或者沒有傷情的,可以對打人者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7、軟組織損傷屬於輕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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