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了,對方問題不嚴重,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然後出院了,對方家屬要2個月誤工費8000和營養費和其
人家要,就算不全給也要給一部分,畢竟人家受傷了!想要解決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不去打架!!
2、四五人尋滋挑事,打傷我們構成輕微傷,他們四五人怎麼判?
這個要根據具體情節要定性,是擾亂社會秩序還是尋釁滋事?如果定性為擾亂回社會答秩序,那麼這幾個人就是屬於擾亂社會治安,根據社會治安管理條例,會被行政拘留15日以內,並處罰款。當然,還得賠償你們的醫療費用。
如果是定性為尋釁滋事罪,那麼性質就要嚴重得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此罪名既可由單個人實施,也可由結伙聚眾形式出現。就你的描述,當然是後者情況。那麼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3、聚眾鬧事故意群體傷害當事人致多處軟組織受傷並搶走手機算不算犯罪
只要構成搶劫罪構成要件的,搶走手機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屬於犯罪。
隨意毆打他人,致一人多處軟組織受傷的(軟組織損傷屬輕微傷),不構成尋釁滋事罪,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或第四十三條規定,進行處罰。
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定,年滿14周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偷走、騙走或者賭博輸的財物,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4、聚眾鬧事會有什麼樣的法律懲罰?
這個問來題要具體分析源,你表述不清楚。如果該二人你們互不認識,他們前來挑事並動手打人,則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犯罪;對方沒先動手,只是言語沖突,而是你們的人動手打了別人,要根據受傷情況,致人輕傷以上的,則涉嫌故意傷害犯罪。
5、尋滋挑事罪兩人輕微傷都得到諒解能判刑嗎
尋釁滋事罪屬於公訴案件,不能私了。
但積極賠償並得到受害人諒解的,可從輕減輕處罰 。並可爭取宣告緩刑 的。
6、犯罪:打人致使顱腦外傷 多處軟組織挫傷 屬於什麼罪
請你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做傷情鑒定,如果所受的傷達到輕傷標準的,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本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同時,你可以主張賠償,具體金額由雙方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7、打架致人全身多處外傷,皮膚軟組織傷
嗯,這個慢慢恢復就可以!
8、結伙打架,致人軟組織挫傷,應拘留幾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結伙毆打他人處十到十五日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9、歐打八十多歲老人,致多處軟組織挫傷是否夠行政處罰?
毆打八十多歲老人,致老人多處軟組織挫傷,這是屬於故意傷害罪,是違法行為,要受法律制裁,並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