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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組織挫傷賠了2000

發布時間:2020-08-06 03:38:46

1、手掌軟組織挫傷賠了七八百塊,是不是賠的有點多了

為了盡快解決糾紛,多賠一點是應該的,否則後期上法院,去派出所這些,你付出的成本更高。當然這也看你的承受能力和預期,不過既然已經賠了,後悔也沒用了。

2、對方要求賠償2500法院判2000算敗訴嗎

您好,
1、如果對方主張2500元的賠償,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醫療、誤工費、營養費等;
2、法院的判決是看證據的,如果對方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律師費通常不會由您承擔。

3、關於交通事故賠償問題,我方負全部責任,對方多處軟組織挫傷,要求賠償12000。

1.最好把保單復印給對方,對方是要告你的投保公司,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就讓他告,這樣對你很有利的;
2.當然要出庭,這是法律賦予你對對方訴訟請求抗辯的機會,即對對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辯駁不賠的機會,不過最好找個律師或懂的人或者先咨詢讓別人告訴你這么說,不然話說不到點,沒有多大意義。這種案件主要是兩個核心問題:1.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合不合法合不合理?2.誰來賠償這個損失?對於第一個問題,你可以說都不認可,請法院認定,這樣法院就會依法認定;第二個問題,你就要求保險公司全部賠償即可。
3.在舉證期限你要遞交證據,主要是已經賠付憑據;開庭帶證據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即可。

4、和人打架,對方說她頭部軟組織挫傷,報警了,結果又要私了,住了一天院讓我給她賠償2000多,還要住院

打傷人這類事很坑爹的。你虧定了。人家沒事為了報復你也會讓你花錢。這樣好了 你說你跟她去 他哪裡傷你叫醫生治好再付錢

5、我騎電動車撞了個老人,醫院檢查沒事,我已經承擔了醫葯費,現在還要我賠2000,按法律來說可以拒絕嗎?

首先提出誤工費很正常,只要婆婆出具相關薪酬證明。
再來說下,問出這個問題我表示對你有點不解,處於正常思維,就不會來問這個問題,而且對方也沒有無理要求漫天要價,換位思考,假如人家撞了你家老人,你願意只付住院費醫葯費就結束了么,你不會追究其他費用?你覺得一個大活人,何況是老人,讓人白白撞了下住院,付清醫葯費就完事了?做人還是要厚道,而且對方才要求你陪2000,人家已經很不錯了,你只要人家子女真要找事,一個老人你知道要掏多少錢么??
回答這個問題表示很無奈

6、軟組織挫傷最高賠償

1、根據事故責任的大小及傷殘等級來賠償,賠償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
2、根據事故責任和傷殘等級來定,還要看是依照城鎮標准還是農村標准。
3、根據療機構的意見賠償。

7、我哥騎電動車被麵包車撞倒軟組織損傷但是比較嚴重可能有積水,但是保險公司就賠2000還是全包?

保險公司理賠方面是很嚴格,不願意承擔責任,願意狡辯事實責任,保險公司會指責,沒有電動車駕照,自身防護措施做的不當,強調各種理由,老賴,大車創小車,責任認定上,大車負主要責任,大車推卸不了的責任,一般的是自己墊付,出院後才能結案,保險公司應付責任款,一步到位。

8、和人打架,對方說她頭部軟組織挫傷,報警了,結果又要私了,住了一天院讓我給她賠償2000多,今天還要

應該在看到醫院證明之後再進行確切的金額賠償。

9、軟組織挫傷賠償

你的問題有點籠統,你能具體說一下是哪個部位的軟組織嗎?因為不同的位置量刑是不一樣的如果的肌肉一類軟組織比如胳膊,腿一類的,屬於輕微傷,輕微傷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不賠償的話治安拘留幾天就完事了~就當是去看守所體驗生活了,你可以看一下,致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涉及到量刑的問題,但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受治安處罰。 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要是重要部位軟組織受傷構成輕傷害以上了,就要負刑事責任了.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罪的話就要按刑法的第234條走了`你看一下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條文注釋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實踐中,對於傷害結果的鑒定,應以傷害當時的傷勢同治療後的結果相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量,同時也應兼顧受傷部位同被害人職業的關系等因素。本罪主體方面,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就應負刑事責任。實踐中查明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對區分本罪與故意殺人罪有決定性意義。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他人是死是傷均是持放任態度,應當根據行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擊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綜合考查,以確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還是損害他人健康。
也就是說即使你陪錢,法院判緩刑的話也得先把你抓起來等判決下來才能放,
手打希望採納......

10、車險第三者理賠,對方軟組織受傷,誤工費按幾天賠?

你好,軟組織損傷就是咱們外行所講的皮外傷,在交通事故中應屬最輕微的傷,根據公安部和法醫學會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行業標准《人身損害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網上能搜到)規定,軟組織損傷誤工時間最長15日,但從上述案例中傷者僅住院一天,說明傷情很輕微,沒有什麼大礙,誤工時間應該不會半月的。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醫生出具了軟組織損傷需休息兩個月的證明,這個證明百分百存在水分的,肯定是醫生收了好處或是有熟人的,否則這種傷情醫生最多一次開假7天,如7天後還沒有好的話,根據症狀再開,這個醫生膽子夠肥的。醫院是有規定的,主任醫師最多一次才能開一個月的休假條,你可以去到該醫院的醫務科去反映這件事,不行就找院長,你叔叔多花的這錢就是這個無良的醫生幾個字給害的,醫生殺人不用刀!!!相信醫院會給你一個說法的!!至於施救費那根本就不是施救費,而是交警的強制拖車費用,施救費是車輛碰撞後無法正常行駛後需施救的費用,與你叔叔的這次收費存在截然不同的區別,只能說交警缺德唄反正大部分交警隊與停車場都有勾結互相分錢,也包括停車費!!這就是保險公司不能報銷的原因,不過好在你的損失並不是很大,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小心駕駛,一路平安,希望我的回答能解開您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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