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骰骨撕脫性骨折能鑒定到10級嗎
1總 則
1.1制定依據
1.1.1為解決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涉及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的專門性問題,特製定本標准。
1.1.2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案件的實際,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為基礎,科學劃分殘疾等級。
1.2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體損傷殘疾程度的鑒定,屬於工作與職業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殘疾程度的鑒定,不適用本標准。
1.3鑒定原則
1.3.1 鑒定應在傷及並發症經治療達到臨床治療終結或狀態穩定後進行。
1.3.2 鑒定應依據人體損傷後果或結局、殘疾與損傷之間的關系,綜合分析。
1.3.3 鑒定涉及原有傷病(殘)時,應當說明與現有後果或結局的關系。
1.3.4 鑒定同一部位損傷涉及多項條款規定或兩個部位以上損傷的,應分別鑒定殘疾等級,以最高等級定級,兩項等級相同者,最多晉升一級。
1.3.5 鑒定涉及未列入本標準的損傷類型,按照殘疾等級劃分依據,比照本標准中最相類似的條款進行鑒定。
1.4 鑒定人及其權利、義務
1.4.1 鑒定人是指具有法醫學鑒定人資格和法醫臨床學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
1.4.2 鑒定人有權了解與損傷有關的案情,查閱案卷和病歷,對被鑒定人進行體格檢查和必要的輔助檢查。如鑒定材料不全或超出鑒定專業范圍,鑒定人有權拒絕鑒定。
1.4.3 鑒定人應當科學、公正地進行鑒定,依法執行鑒定出庭和迴避制度。
1.5殘疾等級
依據被鑒定人治療後遺留的組織器官損害及功能障礙,工作學習、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能力喪失的程度,參照醫療和護理依賴的狀況,將殘疾分為十級,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
2分 則
2.1 一級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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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九級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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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8脊柱骨折、脫位經手術治療。
2.9.49頸椎骨折、脫位,遺有頸椎失穩,X線片示椎體水平位移>3.5mm、角度位移>11°。
2.9.50腰椎骨折、脫位,遺有腰椎失穩,X線片示椎體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與骶椎發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2.9.51椎體壓縮性骨折,前緣高度壓縮23以上。
2.9.52骨盆環、髖臼骨折,遺有兩下肢相對長度相差4cm以上。
2.9.53骨盆骨折、脫位,遺有恥骨聯合分離合並骶髂關節脫位。
2.9.54雙手指缺失10%或功能喪失20%以上。
2.9.55雙手掌缺失10%以上。
2.9.56上肢骨折,遺有6cm以上短縮畸形。
2.9.57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50%以上。
2.9.58前臂旋轉功能喪失75%以上。
2.9.59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轉>20°。
2.9.60下肢骨折,遺有4cm以上短縮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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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十級殘疾
2.10.1邊緣智能狀態。
2.10.2人格改變。
2.10.3顱骨缺失6cm2以上。
2.10.4顱腦損傷經開顱手術治療(單純減壓術除外)。
2.10.5腦脊液漏修補術後。
2.10.6雙側前庭功能障礙。
2.10.7顱內異物。
2.10.8頭皮損傷瘢痕形成或無毛發,面積達40cm2以上。
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條索狀瘢痕10cm以上。
2.10.10面部細小斑痕或色素明顯改變10cm2以上 。
2.10.11一側面神經不完全性麻痹。
2.10.12一側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2.10.13鼻尖缺損(或畸形),最長徑線1cm以上,影響容貌。
2.10.14唇部分缺損顯露2牙寬度,12牙冠以上。
2.10.15面顱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癒合,影響容貌。
2.10.16一眼低視力1級,或視野半徑≤20°。
2.10.17一側上瞼下垂遮蓋部分瞳孔。
2.10.18一側眼瞼畸形,影響容貌及功能。
2.10.19雙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傷性復視伴眼球運動受限或內 陷2mm以上,或外傷性斜視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術,或外傷後無虹膜,或睫狀體脫離術後低眼壓。
2.10.22一眼外傷性白內障,須手術治療。
2.10.23外傷性青光眼,需葯物維持治療。
2.10.24淚器損傷手術無法改善溢淚。
2.10.25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雙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
2.10.26一耳聽力損失≥56 dBHL。
2.10.27顳下頜關節損失,張口困難Ⅰ級。
2.10.28牙齒脫落4枚以上。
2.10.29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
2.10.302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癒合。
2.10.312肋以上缺失。
2.10.32胸導管損傷。
2.10.33肺修補術或異物經手術治療。
2.10.34膈肌修補術。
2.10.35食道、胃、腸修補術。
2.10.36肝、脾修補術。
2.10.37腎修補術。
2.10.38輕度排尿障礙。
2.10.39膀胱修補術。
2.10.40一側輸精管缺失不能修復。
2.10.41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
2.10.42子宮、卵巢、輸卵管修補術。
2.10.43樞椎齒突骨折。
2.10.44頸椎骨折後遺有後縱韌帶骨化。
2.10.45脊椎壓縮性骨折,前緣高度壓縮12以上。
2.10.46椎體骨折(壓縮性、撕脫性骨折除外)。
2.10.47骨盆骨折畸形癒合。
2.10.48雙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喪失5%以上。
2.10.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2.10.50上肢骨折,遺有2cm以上短縮畸形。
2.10.51肩、肘、腕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2.10.52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2.10.53股骨、脛骨幹骨折,遺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轉>10°。
2.10.54下肢骨折遺有短縮畸形。
2.10.55一側髕骨切除。
2.10.56一側半月板切除。
2.10.57一側膝關節附韌帶完全斷裂。
2.10.58膝關節內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
2.10.59未成年人長骨骨骺骨折。
2.10.60髖、膝、踝關節中一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2.10.61雙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喪失25%以上。
2.10.62體內大量異物存留。
2.10.63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3、附 則
3.1 本標准所指幼女是指年齡為滿14周歲的女性自然人,未成年人是指實足年齡未滿18周歲自然人,青年人是指年齡范圍在18—35周歲自然人,成年人是指實足年齡在35周歲以上自然人。
3.2 本標准所說的「以上」、「超過」、「以下」,均含本數.
附錄 A(規范性附錄)
A.1 一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球桿確實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
(2)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
(3) 意識喪失
(4)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一級護理依賴。
(5) 社會交往能力完全喪失。
A .2 二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2)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
(3)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二級以上護理依賴。
(4) 各種活動嚴重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子上活動。
(5)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A.3 三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2)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
(3)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三級以上護理依賴。
(4) 各種活動嚴重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5) 社會交往困難。
A. 4 四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重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2) 存在特殊醫療依賴
(3)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4) 各種活動嚴重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5)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A. 5 五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又中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2) 存在一般醫療依賴
(3)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幫助。
(4) 各種活動中度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5) 社會交往貧乏。
A.6 六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殘疾,有中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2) 存在一般醫療依賴。
(3)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4) 各種活動中度受限,活動能力降低。
(5) 社會交往狹窄。
A. 7 七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
(2) 存在一般醫療依賴。
(3)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4) 各種活動中度受限,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5)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A .8 八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輕度功能障礙。
(2)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中度受限。
(3) 各種活動輕度受限,遠距離活動受限。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A. 9 九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活動缺損或畸形,輕度功能障礙。
(2)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中度受限。
(3) 工作與學習能力下降。
(4)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A.1 0 十級殘疾的劃分依據
(1) 組織器官部分缺損或畸形,輕度功能障礙。
(2)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3) 工作與學習能力受到一定影響。
( 4) 社會交往能力受影響。
2、腳韌帶拉傷,骰骨撕脫性骨折,關節扭傷,多久可以恢復?可以正常走路?45天了還不能走路
?
3、這種傷算輕傷嗎? 左肱骨內側髁撕脫骨折 左肘軟組織裂傷 左肘軟組織裂傷
這不算輕傷,左肱骨內側骨折是要做手術用鋼釘定位的,軟組織裂傷還好點,在縣級以上醫院做手術住院一個星期左右,三個月後要拔掉鋼釘的
4、左骰骨骨折
1、個人認為,不能完全肯定就是骰骨骨折,那個地方也常能見到籽骨。
如想明確診斷,踝關節三維CT或者核磁共振檢查是比較准確的方式,能夠明確。
2、即使沒有骨折,韌帶損傷也是肯定存在的:用石膏外固定對於韌帶損傷的恢復也有極大地好處,這樣能夠讓韌帶得到最好的恢復,不然,在以後你很容易再出現相同姿勢的扭傷。所以,一定要忍得一時的不方便。
3、即使去除石膏後,也建議用一段時間的護踝,能夠有效地保護腳踝。
祝早日恢復健康。
5、骰骨骨裂
你好!首先祝你早日恢復健康!既然「當時還能走」,即可不予考慮「骨裂」。
根據你的陳述,考慮為「韌帶拉傷」的問題。
韌帶是連接兩塊骨頭的組織。最常見的韌帶拉傷有兩種:踝關節外側的韌帶拉傷,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歪了腳和膝關節的韌帶拉傷。
1)應急處置
韌帶拉傷的部位會出現腫脹和淤血,韌帶拉傷的治療辦法是在拉傷之後馬上做到以下幾點:
1. 休息
馬上停止運動,不要讓受傷的關節再負重。
2. 冷敷
冰塊或者其它冷敷可以幫助減少疼痛和腫脹,因為降低溫度可以減少血液循環。每次冷敷15--20分鍾,每天3--4次。
3. 壓迫
用綳帶或其他辦法壓迫受傷局部可以減少出血、淤血。綳帶產的緊度要適中,你能感覺到有壓力但又不會讓你支端發麻或缺血。
4. 抬高患肢
抬高患肢的主要目的是減少腫脹,促進血液迴流。
2)防治方法
由於外力使關節活動超出正常生理范圍,造成關節周圍的韌帶拉傷、部分斷裂或完全斷裂,這稱作關節韌帶扭傷。最容易發生關節韌帶扭傷的部位在膝關節、手指關節和踝關節。關節韌帶扭傷後,局部腫脹、疼痛、壓痛,有皮下出血的可看見青紫區。
1. 早期正確處理關節韌帶扭傷非常重要。因為韌帶組織不易再生恢復,如果處理不當或誤診而轉成慢性疾病,可能遺留功能障礙,且以後易再次扭傷。
2. 急性損傷發生後,應立即停止活動,以減少出血。立刻用冷水沖損傷部位或用冰塊冷敷局部以達到止血的目的。然後覆蓋綳帶加壓包紮防止腫脹。
3. 韌帶完全斷裂或懷疑並發骨折的,在加壓包紮後必須請醫生進一步檢查和治療。經過24--48小時後,損傷部位的內出血已停止,這時可用溫熱毛巾熱敷或按摩以消腫和促進血液吸收。
在進行溫熱敷時,溫度不要太高,時間不宜太長,按摩時也不宜太重,以免加重滲出、水腫或發生再出血。
愛心提示:為了促進關節功能的恢復,應注意動靜結合,在沒有疼痛感覺的前提下進行早期活動。基本痊癒後,應加強關節周圍肌肉的力量練習,提高關節的相對穩定性。
以上回答如果滿意,請不要辜負我的一片好意,及時採納為答案。
6、骨折恢復到這種情況算什麼。
可能是受傷那會兒踝部肌腱或小韌帶損傷,未予以注意,造成的肌腱或小韌帶炎症,建議每天用中葯泡泡腳。應該沒事的。
7、這張CT報告你能看出韌帶拉傷嗎
1、CT不能直接診斷韌帶損傷,可以進一步做磁共振看看。
2、從樓主描述的情況看,骰骨外側的骨密度影最大的可能是一塊籽骨,屬於一個正常的解剖結構,當然需要和骰骨的撕脫骨折相鑒別,可以查查局部有沒有壓痛等臨床症狀,也可以嘗試做一個磁共振看看。
8、骰骨骨裂?
你這種情況我也有過,我是在打籃球時爭搶中從空中落下時右足陷進球場一小坑中受的傷,當時痛得我就不能走了,很快右踝腫得象饅頭,我那時還在醫院實習,也沒去照片,自己用冰塊冷敷了8小時,腫消了一半,以後瘸了2個月才恢復過來。如果有骨折的話不但要腫,足的外形也會有變化,消腫也不會很快,足的外側韌帶拉傷是很常見的,最好打個石膏將踝關節固定三周左右為好。所謂骨裂實際就是骨折,醫學上有叫裂縫骨折的。我建議你照個片還是有必要的,每個人都不一樣,照片沒有發現骨折也不是白照,至少你不用擔心骨折了對吧?
9、腳跗骨撕脫骨折
成年人較多,常由高處墜下或擠壓致傷。經常伴有脊椎骨折,骨盆骨折,頭、胸、腹傷,初診時切勿遺誤。跟骨為松質骨,血循供應比較豐富,骨不連者甚少見。但如骨折線進入關節面或復位不良,後遺創傷性關節炎及跟骨負重時疼痛者很常見。
病因病理病機
跟骨骨折為跗骨骨折中最常見者,約佔全部跗骨骨折的 60% 。多由高處跌下,足部著地,足跟遭受垂直撞擊所致。
(1)跟骨結節縱行骨折 多為高處跌下時,足跟外翻位結節底部著地,結節的內側隆起部受剪切外力所致。很少移位,一般不需處理。
(2)跟骨結節水平(鳥嘴形)骨折 為跟腱撕脫骨折的一種。如撕脫骨塊小,不致影響跟腱功能。如骨折片超過結節的 1/3 ,且有旋轉及嚴重傾斜,或向上牽拉嚴重者,可手術復位,螺絲釘固定。
(3)跟骨載距突骨折 為足內翻位時,載距突受到距骨內下方沖擊而引起,極少見。一般移位不多,如有移位可用拇指將其推歸原位,用短腿石膏固定 4~6 周。
(4)跟骨前端骨折 較少見。損傷機制為前足強烈內收加上跖屈。應拍 X 線斜位片,以排除跟骨前上突撕裂骨折,短腿石膏固定 4~6 周即可。
(5)接近跟距關節的骨折 為跟骨體的骨折,損傷機制亦為高處跌下跟骨著地,或足跟受到從下面向上的反沖擊力量而引起。骨折線為斜行。 X 線片正面看,骨折線由內後斜向前外,但不通過跟距關節面。因跟骨為骨松質,因此軸線位觀,跟骨體兩側增寬;側位像,跟骨體後一半連同跟骨結節向後上移位,使跟骨腹部向足心凸出成搖椅狀。
臨床表現
1.外傷後、足跟疼痛、不利站立、行走。
2.局部腫脹、壓痛、畸形、或摸到骨擦音。
診斷
足跟可極度腫脹,踝後溝變淺,整個後足部腫脹壓痛,易被誤診為扭傷。 X 線檢查,除攝側位片外,應拍跟骨軸位像,以確定骨折類型及嚴重程度。此外,跟骨屬海綿質骨,壓縮後常無清晰的骨折線,有時不易分辨,常須依據骨的外形改變,結節 - 關節角的測量,來分析骨折的嚴重程度。
治療
上述骨折可在腰麻下整復,用雙手掌魚際部扣擠跟骨兩側,糾正跟骨體向兩側的增寬,同時在跖屈位,用力向下牽拉跟骨結節,以恢復結節關節角。復位後可用小腿石膏固定 4~6 周。
對波及距下關節的跟骨壓縮粉碎性骨折,治療意見分歧,歸納可有四種方法。
(1)保守療法 又稱不作整復的運動治療。用彈力綳帶包紮傷足,抬高患肢。鼓勵早期開始患肢功能運動及架拐負重。不少人認為這種方法較固定療法功能恢復快,效果好。一般病人在半年內可恢復正常活動,約有 3/4 的病人可恢復正常工作,不波及跟距關節的跟骨壓縮骨折,尤為適用。
(2)骨牽引治療 跟骨結節持續牽引下,按早期活動原則進行治療,可減少病廢。
(3)開放復位 適用於青年人,距骨下面外側塌陷骨折。可先矯正距骨結節角,及跟骨體的寬度,再手術矯正關節面。做跟骨外側切口,將塌陷的關節面撬起,至正常位置後,用骨松質充填空腔保持復位。術後用管型石膏固定 8 周。有人認為術時行內固定,不做石膏外固定,療效更滿意。
(4)早期關節固定術 累及關節的粉碎性骨折,必將引起不可恢復的損害,如於傷後 2~3 周內手術,行三關節或跟距關節固定術,療效較晚期手術好。
上述方法為一般原則,但波及跟距關節的跟骨骨折,極不規則,無法進行正確分類。治療方法不易統一,康復期長,對晚期效果難以做出正確評價,而且無法對每種類型骨折確定一種特殊有效的治療方法。
用酒服可能加快葯物的約性釋放和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