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造成傷者前叉韌帶斷重建後需傷殘鑒定嗎?
建議去憑傷殘等級,可以構成傷殘等級。
一般做傷殘等級鑒定至少需要以下材料:
病歷本及住院的大病歷本;
所有的X片子;
交通事故認定書;
出、入院小結;
被鑒定人身份證
2、交叉韌帶損傷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可以,韌帶損傷屬於輕傷二級。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輕傷二級包括: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 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2)韌帶重建可以做到傷殘鑒定嗎擴展資料:
輕傷二級受害人可以要求如下賠償:
1、醫葯費醫療費(憑發票計算)
2、誤工費(有工作的,按工資表計算,沒有工作的按該地平均工資計算)
3、陪護費(陪護人員有工作的,按工資表計算,沒有工作的按該地平均工資計算)
4、生活費
5、傷殘等級賠償費
6、營養費(雙方協商,沒有標准)
7、交通費(憑車票)
8、後續治療費(醫院有出院建議)。
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
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3、工傷韌帶重建手術出院多久可做傷殘鑒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版業病防治法規定權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4、膝關節韌帶斷裂重建,工傷傷殘鑒定能認定上幾級?
具體得依據鑒定結果為准,至少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以下是工傷認定程序: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5、韌帶重建能評傷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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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韌帶斷裂可以夠上鑒定幾級的傷殘
腓骨骨折一般都沒有傷殘級別,不過您有韌帶損傷,所以可能會有級別,不過最多就是十級。
7、你好,我是韌帶斷裂,去做傷殘鑒定,能做幾級
受傷滿3個月一般就可以評殘了。不用等二次手術取鋼板後再去評殘,那樣等級可能就低了。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GB 18667-2002 2002-12-01實施
8、前交叉韌帶重建術後能否算得上傷殘級別,如果算得上,可以評為幾級傷殘
1、前交叉韌帶重建術後可以評上傷殘九級的。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