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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上韌帶撕烈

發布時間:2020-04-08 06:51:14

1、小腿受傷,是韌帶撕裂嗎?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肌肉拉傷的可能性較大,如果在小腿後側中部位置痛,那就不會是韌帶撕裂,韌帶附著點一般都在膝關節和踝關節附件位置,肌肉拉傷的治療比較簡單,就是盡量休息,不要活動傷肢,同時塗抹活血化瘀葯物治療(注意:傷後24小時才能塗抹,傷前24小時冰敷)如果是靠近兩個關節處痛,那要警惕韌帶撕裂傷,韌帶撕裂傷視撕裂情況不同,治療也不同,重者需手術治療,輕者治療同肌肉拉傷。
祝早日康復!

2、小腿韌帶撕裂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以內副韌帶損壞傷為例,傷後膝內側腫脹、疼痛、壓痛、皮下瘀斑、活動受限,不能完全伸直。小腿被動外展時疼痛加劇。如為完全撕裂,則小腿外展范圍增加,內側關節間隙加大,有時於內側可觸知兩斷端之間的凹陷。半月軟骨或膝交叉韌帶損傷時,關節內有積血。如抽出的血液中有脂肪球,則可有撕脫骨折

3、大腿內側的韌帶撕裂了,休息了1個多月還沒好。怎麼辦

練功時韌帶拉傷,都是方法不對造成的。比如:軟度練習時、做需要分腿跳躍的時候。
應當順著腿運動的方向用力,不要用相反的力量。
每次練功之前都要熱身,否則也容易韌帶拉傷。
一般的恢復拉傷類葯物都是起到加快血液循環,血液有消炎恢復作用。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熱敷,比如:熱寶、熱帖等。
但是不能24小時熱敷,小心低溫燙傷。
就拿熱帖作比方,每天受傷部位只能使用一個熱帖。
在恢復期間少做撕腿的動作。這樣回復的快。祝你早日康復。

哈師大 舞蹈教師 劉聰

4、大腿韌帶撕裂怎麼著?

你這是肌肉或韌帶拉傷。應注意局部保護——最好暫時不要做壓腿動作了。治療:局部熱敷、理療、外擦葯物;口服提傷的中成葯,口服中樞性肌肉鬆馳劑(氯唑少腙、魯南貝特)。如上治療的話,2年左右應該能好。如果你仍堅持局部劇烈運動的話,可能會越來越重,你最終只能放棄舞蹈這個職業,甚至會造成局部的終生功能障礙。 我也是網上看到的,樓主最好去醫院看看

5、大腿根部韌帶撕裂怎麼辦

6、腿部的韌帶斷裂屬於什麼傷?屬於輕傷嗎?

腿部韌帶斷裂可能構成輕傷,具體的標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9 脊柱四肢
5.9.1 重傷一級
a)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b)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5.9.2 重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
b)臂叢神經乾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c)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d)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e)尺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f)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g)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h)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i)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
k)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l)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並發慢性骨髓炎。
m)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n)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
o)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p)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q)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5.9.3 輕傷一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b)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c)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
d)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
e)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f)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
g)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
h)骺板斷裂。
i)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j)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
k)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l)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m)肢體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5.9.4 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5.9.5 輕微傷
a)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c)骨挫傷。
d)足骨骨折。
e)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f)尾椎脫位。

7、小腿韌帶撕裂怎麼恢復?

韌帶是連接兩塊骨頭的組織。最常見的韌帶拉傷有兩種:踝關節外側的韌帶拉傷,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歪了腳;和膝關節的韌帶拉傷(在後面的膝部疼痛部分詳細介紹)。韌帶拉傷的部位會出現腫脹和淤血,韌帶拉傷的治療辦法是在拉傷之後馬上做到以下幾點: 1.休息、馬上停止運動,不要讓受傷的關節再負重 2.冷敷。冰塊或者其它冷敷可以幫助減少疼痛和腫脹,因為降低溫度可以減少血液循環。每次冷敷15到20分鍾,每天三到四次。 3.壓迫。用綳帶或其他辦法壓迫受傷局部可以減少出血、淤血。綳帶產的緊度要適中,你能感覺到有壓力但又不會讓你支端發麻或缺血。 4.抬高患肢。抬高患肢的主要目的是減少腫脹,促進血液迴流

8、腿上的韌帶算輕傷嘛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 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 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 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 8厘米, 兒童達 6厘米; 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 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 (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於3厘米。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 厘米 (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 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 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 8厘米。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 (兒童達 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 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第四章 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第二十七條 軀幹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 軀幹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 軀幹部穿透創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第三十條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 胸部受擠壓, 出現窒息徵象。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 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 (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 。 第三十四條 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 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 (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 持續時間超過二周。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 (兒童酌減) 或者血腫二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 陰莖部分缺損、畸形; 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睾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 2厘米; 陰莖創口長度達 1厘米。 第四十條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 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 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損傷第四十五條 燒、燙傷(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二)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三)呼吸道燒燙傷。 第四十六條 凍傷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第四十九條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症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 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六章 附則第五十三條 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 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 本標准所定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 本標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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