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半月前摔倒,膝關節脫位,脛骨平台粉碎,腓骨骨折,後叉韌帶斷裂,前叉以及兩側副韌帶損傷。目前已經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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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左股骨乾粉碎性骨折、左脛腓骨多段開放性粉碎骨折(4段骨折)、韌帶斷裂,誤工時間應為多長時間謝謝了,
骨折的治療方法,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用各種手法將斷骨對合,再在皮膚外面用石膏或夾板固定、保護,使骨折癒合。在這里,石膏、夾板是外固定器材。如果無法採用這種方法,「或者用了效果不好,便需採用第二種方法——手術治療:由醫生切開皮肉,在直視下將斷骨准確對位,再選用接骨鋼板、螺釘、鋼針等接骨器材固定。這些接骨器材即為內固定器材。 骨折完全癒合後,內固定器材便失去了作用。這時,內固定器材是一直留在體內,還是取出來好呢?製造內固定器材的金屬,都經過反復測試選擇,對人體安全無毒,相容性良好。但它們畢竟與機體有生命的組織根本不同,終究是一種異物,長期留在體內,可能引起多種不良反應。 一是可以誘發遲發性感染。細菌等病原微生物常可乘皮膚、粘膜受到微小創傷、局部抵抗力低下之機,進入人體。機體活組織內布滿毛細血管,其中具有識別、攻擊病原體的白細胞,可將病原體很快殲滅。而置於骨骼內的堅硬鋼板、鋼針等,由於沒有血管分布,缺乏這種抵抗能力,因而容易成為細菌的藏身之地。細菌生長繁殖起來,即造成感染。 二是造成附近骨質疏鬆。骨骼的基本功能是保護、支撐和運動,總之是受力。在一定范圍內,它受力越多,越是堅強。內固定器材,尤其是鋼板,具有一種應力遮擋作用。它承受了本應由骨骼承受的應力,這在骨折早期,對於保持位置、恢復運動功能等有好處。但骨折癒合後,其就有弊端了。由於缺乏力的刺激,附近骨質可愈來愈疏鬆。骨質過於疏鬆,螺針固定不牢,可發生松動,這時可以導致再次骨折。 三是置於骨外的內固定器材,可刺激軟組織,產生滑囊炎等並發症。如股骨骨折的髓內針尾部位於臀部皮膚、肌肉深面,由於破關節活動,表面可以形成滑囊發炎,產生積液,可引起疼痛或限制關節活動。在個別情況下,兒童骨折的內固定器材如果久不取出,隨著孩子的生長發育,內固定器材的位置可能發生變化,壓迫神經血管,引起癱瘓或血管瘤等嚴重並發症。 四是個別人可發生電解反應。人體的血液、淋巴液和組織液等,含有各種離子,是一種電解質溶液。內固定鋼板雖然化學性質相當穩定,但日積月累,也可發生明顯的電解反應,導致組織水腫。因此,骨折內固定器材,一般均應在骨折癒合後適當時機拆去。這個時機,很有講究。骨折癒合的時間與骨折部位、類型,病人年齡,營養狀況及治療方法有關,短則一月,長則半年以上。但這並不意味著骨折一旦癒合,就應立即取出內固定器材。早期骨痂是堅硬的類骨質,多呈梭形,包裹骨折斷端。它的外表租糙,內部結構雜亂無章,牢固度也差。這時拆除內固定器材,為時過早。 隨著關節不斷活動、用力,那些受力大的部位,骨質逐漸變得堅硬,而那些多餘的骨痂,則由破骨細胞破壞吸收。經過如此改造,斷骨上下惲然一體,十分堅固。這時即可拆除內固定器材了。具體時機,應由醫生確定。除了引起並發症者以外,原則上應寧可適當推遲,而不要提前。加壓鋼板十分堅強。固定後承受骨骼大部分應力,骨折癒合後的塑形期往往較長,鋼板早期取出容易發生再骨折。因此,取出時間應較一般鋼板向後延遲。國外專家建議取出內固定器材的時間分別為:脛骨1年,股骨2年,前臂骨及肱骨1.5-2年。個別手術風險大,或高齡病人,也可暫不拆除,長期觀察。 少數情況下,內固定器材的位置恰好靠近神經、血管,二次手術解剖層次不如首次手術清楚,反更增加損傷機會。此外,也有由於骨骼生長過牢,將內固定器材包埋其中,尋找困難的,或螺釘尾槽損傷變淺,或釘、針、鋼絲折斷,拆除費事、甚至取不出的。經驗豐富的骨科醫生,會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恰當處理。總的說來,拆除內固定器材的手術,一般比第一次對位固定術要容易一些,手術時間也短。 最後需提到的是,經過多年探索、現在已經製造成功可以在體內自行吸收的骨折內固定器材,現在許多醫院正在推廣應用。這種材料是高分子有機化合物,對人體無毒。用它固定斷骨,隨著骨折癒合,它本身會緩促降解,成為二氧化 碳和水。使用這種內固定器材一次手術就可「一勞永逸」,病人無須冒二次麻醉手術的風險
3、韌帶撕裂要多久才能好?
韌帶是使各骨塊相互連結的結締組織的索狀物,與彈性纖維緊密並行。韌帶拉傷後,局部腫脹、疼痛、壓痛,有皮下出血的可看見青紫區。早期正確處理關節韌帶扭傷非常重要。因為韌帶組織不易再生恢復,如果處理不當或誤診而轉成慢性疾病,可能遺留功能障礙,且以後易再次損傷。
韌帶的損傷,因為關節活動和磨擦的原因,恢復視輕重不同,輕微的1--3周,嚴重的2--3個月。有的之所以難恢復是因為損傷後治療和保護不當,造成關節韌帶的繼續損傷,形成慢性勞損等。
在平時需適當用吃些膠原蛋白、碳酸鈣片等,適當吃些食物如排骨湯、蝦米、牛筋等有輔助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