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交叉韌帶斷裂,後交叉韌帶斷裂,副韌帶損傷,都需要重建,我這可以定傷殘鑒定么?
單純前交叉韌帶重建後,工傷定級在6-9級之間,重點看膝蓋術後的松動情況。術後恢復不好,導致膝蓋松動,且走路不穩的現象嚴重的會達到6級。
傷殘要等到損傷恢復到最大程度後看殘缺多少功能障礙,才能評定的。內側副韌帶斷裂,前後交叉韌帶損傷到可以恢復到正常水平功能的。所以最後評不上殘疾的。
2、後交叉韌帶重建術後,體內留有鋼板,工傷鑒定一般幾級,多長時間做鑒定
一般應評定為九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9九級
5.9.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22)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3、交通事故導致右膝後交叉韌帶斷裂,傷殘鑒定可以評幾級?
交通事故評殘標准中沒有膝關節交叉韌帶評定保准,但是
工傷鑒定中有
分2級
九級傷殘之24)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10級傷殘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在交通事故中評不上等級,只能要求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營養費等。具體演算法要結合當地經濟條件及治療花費情況而定
4、後交叉韌帶重建術後,體內留有鋼板,工傷鑒定幾級?
勞動者後交叉韌帶重建術後,體內留有鋼板,如果認定為工傷,至於能鑒定幾級傷殘需要由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勞動者的受傷程度和受傷部位進行綜合的評定,以最終的傷殘鑒定結論為准。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5、我半月板做手術後基本上沒有了,前交叉韌帶斷了可以做傷殘鑒定幾級?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半月板切除術後可以評傷殘9級,前交叉韌帶斷裂術後進行重建的話應該可以評8級,就高不就低,你應該可以評傷殘8級。
6、交通事故.左膝蓋前後交叉韌帶斷裂。副韌帶斷裂。可以評定為幾級傷殘?
?
7、交通事故前交叉韌帶手術後的傷殘鑒定幾級
1、交通事故前交叉韌帶百手術後能傷殘鑒定到幾級,要看對功能的影度響有多大。
2、《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准》C.8.2 肢體喪失功能的計算
肢體喪失功能的計算是用肢體三問大關節喪失功能程度的比例分別乘以答肢體三大關節相應的權重指數回(腕關節0.18,肘關節0.12,肩關節0.7,踝關節0.12,膝關節0.28,髖關節0.6),再用它們的答積相加,分別算出各肢體喪失功能的比例。
8、前交叉韌帶斷裂法醫鑒定多久結果
法醫會根據被害人傷情,部分72小時內作出鑒定意見書,其餘待傷情穩定後及時作出鑒定結果。
參考資料:《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准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9、前交叉韌帶重建術後能否算得上傷殘級別,如果算得上,可以評為幾級傷殘
1、前交叉韌帶重建術後可以評上傷殘九級的。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
2、《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