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方把我小拇指打成,粉碎性骨折法醫鑒定完,為什麼,三個月還鑒定,怎麼回事?對方應該負什麼責任?
對方把當事人小拇指打成粉碎性骨折法醫傷情鑒定完,三個月還需做傷殘鑒定,具體可以去公安機關詢問鑒定原因和情況。
由於當事人小拇指打成粉碎性骨折應該是輕微傷,沒有達到刑事案件,因此通常對方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
2、右手第五掌骨粉碎性骨折(法醫鑒定屬於輕傷),住院時用石膏固定,如今已有三個月,但小拇指只能半彎,
交通事故的話是評不上殘的,工傷可以評個十級,打架的話各個省份評殘標准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