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韌帶重建手術出院多久可做傷殘鑒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版業病防治法規定權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膝關節韌帶斷了,傷殘鑒定能給幾級?
1、膝關節韌帶斷了,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結合具體的治療和恢復情況,約可以評上九級或者十級傷殘的。
十級: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九級:24)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2、傷殘鑒定賠償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韌帶斷裂可以去做傷殘鑒定嗎
去傷殘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傷殘鑒定中心有專業的評估標准以及儀器,一般來說損傷達到一定比例,或者對正常生活產生影響的,都有可能被鑒定成傷殘
4、膝關節韌帶斷了,傷殘鑒定能給幾級?
1、膝關節韌帶斷了,按工傷傷殘鑒定的依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結合具體的治療和恢復情況,約可以評上九級或者十級傷殘的。
十級:13)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九級:24)外傷後膝關節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膝關節交叉韌帶修補術後無功能障礙;
2、傷殘鑒定賠償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5、膝關節韌帶斷裂重建,工傷傷殘鑒定能認定上幾級?
具體得依據鑒定結果為准,至少可以先申請工傷認定,以下是工傷認定程序: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6、韌帶斷裂可以夠上鑒定幾級的傷殘
腓骨骨折一般都沒有傷殘級別,不過您有韌帶損傷,所以可能會有級別,不過最多就是十級。
7、請問,韌帶重建,去做意外保險傷殘鑒定能夠得上幾級
公司的團體意外險和工傷鑒定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公司為員工購買的是商業的意外險,只專能按員工福利處理屬,不能代替工傷保險。如果有工傷險,可以去做傷殘鑒定保險公司會進行賠償,如果沒有工傷險,相關賠償和待遇都是由所在單位承擔。
8、你好,我是韌帶斷裂,去做傷殘鑒定,能做幾級
受傷滿3個月一般就可以評殘了。不用等二次手術取鋼板後再去評殘,那樣等級可能就低了。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GB 18667-2002 2002-12-01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