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通筋骨貼適用於手腕扭傷的嗎?
腕關節用力掌屈,背側出現疼痛,則說明腕背側韌帶與腕伸肌腱損傷;反之,則為腕掌側韌帶或腕屈肌腱損傷。如將腕關節用力向尺側偏斜,橈骨莖突部出現疼痛,則為橈側副韌帶損傷;反之,則為尺側副韌帶損傷。腕關節韌帶損傷用治療骨傷軟組織損傷的接骨散外敷治療,是最佳的選擇,它局部給葯,快速止痛消腫,使損傷組織快速恢復好。
2、人一共有幾條韌帶
凡是有骨頭和關節的地方就有韌帶附著,人體內的主要韌帶有膝關節韌帶、腹股溝韌帶、喙肩韌帶、肘關節的橈側副韌帶、尺側副韌帶、踝關節韌帶、子宮韌帶、交叉韌帶等。
如,膝關節周圍有四組主要的韌帶,分別是內側副韌帶,外側副韌帶,前交叉韌帶和後交叉韌帶(也叫前後十字韌帶)。
子宮韌帶共包括4條韌帶,分別是:子宮主韌帶、子宮闊韌帶、子宮圓韌帶、和骶子宮韌帶。
(2)尺側副韌帶多久恢復擴展資料
韌帶是一種被動結構,它自身不產生主動運動,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功能:
1、位於關節周圍的韌帶藉助於肌力和重力把韌帶拉緊,使構成關節的兩骨綁在一起,預防關節的脫位,限制關節運動的類型和幅度,使關節在運動時總在一定的方向受到韌帶的制約以使關節保持在正常生理范圍內,這種作用尤以關節內韌帶更為明顯與重要。
如膝交叉韌帶牢固地連接股骨和脛骨.可以防止脛骨沿股骨向前後移位。前交叉韌帶限制脛骨向前移位,後交叉韌帶限制脛骨向後移位。
2、韌帶不單純是被動地限制關節超出生理范圍的活動,同時,通過其末梢感受器,把張力的反射作用經中樞而形成肌肉的拮抗作用從而加強關節的穩定。
3、位於相鄰椎板之間的黃韌帶和位於頸後部的項韌帶含有豐富的彈性纖維,因此,它具有良好的彈性,可防止神經根受到機械的沖擊,給椎間盤施加預應力而使脊柱產生固有的穩定性。
3、人工韌帶和自體韌帶有什麼區別
1、材料不同:
人工韌帶:目前國際上有很多品牌的人工韌帶,是用纖維,類似於登山等戶外運動用的那種繩子,做成的韌帶。
自體韌帶:即醫生手術時根據病人所需重建的韌帶的長短,從病人自己的小腿後面取一段肌腱,好象是摑繩肌,然後系紮好,作為重建的韌帶用可吸收釘固定在前交叉韌帶位置。
2、優點不同:
自體韌帶手術的好處一是肌腱取自自己的身體,沒有排斥反映;二來畢竟取的是人體組織,沒有其他異常情況出現。
人工韌帶:優點是手術後不需要自體或異體韌帶還需要韌帶化一段時間,人工韌帶手術後很容易恢復活動度,所以大多運動員受傷後會採用此方法。
3、缺點不同:
自體韌帶缺點就是小腿裡面也有一段創傷,恢復的時候需要時間稍微長一些。
人工韌帶缺點是由於是用纖維製成,長期運動後會有纖維殘骸落在關節腔中,而且此項技術出現時間較短,長期效果目前不可考證。
4、費用不同
自體韌帶費用相對便宜。
人工韌帶費用昂貴,一般比較好的國際品牌一條韌帶在2-3萬元。
4、韌帶拉傷後期如何恢復啊,應該怎麼做恢復性訓練?謝謝
踝關節韌帶拉傷後,韌帶容易鬆弛,久之會導致習慣性扭傷,你應該加強足踝肌肉力量的練習,如提踵,但要避免重復受傷動作,另外你可以試試針灸,每個人的恢復時間不一樣,大概一個半月應該沒問題的,祝你早日康復!
5、肘關節尺側副韌帶損傷,要多久能好
膝關節側副韌帶是維持膝關節兩側穩定性的,一般拉傷完全恢復要六到八周,請注意,我說的是完全恢復,不是說不痛,像您這種情況就是未完全恢復,膝關節穩定性差造成韌帶反復損傷,建議避免負重兩個月,繼續中醫調理,護膝是必須戴的,因為可以加強膝關節穩定性,適當的可以緊一些。
6、右手第1掌指關節尺側副韌帶損傷,能評工傷等級嗎
先申請工傷認定,等治療後病情穩定,向設區的 市級勞動鑒定委員 申請鑒定,以結果為准。預測沒有法律效力。不服,可以申請再次鑒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7、右中指尺側指固有神經和動脈斷裂傷,右中指近指關節脫位伴關節囊及側副韌帶撕裂,能平傷殘么
需要根據事故性質不同進行不同種類的傷殘鑒定,可能是工傷鑒定,也可能是司法鑒定。
工傷傷殘鑒定在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鑒定時間和地點,一般在市政服務中心是否服務窗口的。
《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八條 〔提出申請〕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第九條 〔提交材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 〔材料審核〕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及時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因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鑒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長30日。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並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託。
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託,應當要求委託人出具鑒定委託書,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明,並提供委託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託人委託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託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於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託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託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託鑒定事項屬於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託書中註明。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並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委託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託,應當對委託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於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託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託,應當予以受理。
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託人補充;委託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