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髖關節置換手術工傷賠償多少
單位應該承擔的賠償項目有:1、治療工傷所需的費用;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必要的交通費、食宿費;3、工傷康復的費用;4、輔助器具的費用;5、必要的生活護理費;6、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具體數額各地不一建議到當地社保部門詳詢)
2、發現先天性髖關節發育不良怎麼辦?
什麼是髖關節炎?
髖關節炎通常是指由於髖關節面長期負重不均衡所致的關節軟骨變性或骨質結構改變的一類關節疾病,許多成年人髖關節功能障礙、走路困難、髖關節周圍疼痛都是由髖關節炎造成的。
1、髖關節發育不良
髖關節發育不良是指先天性即出生時髖關節發育不好,如髖臼發育太淺、髖臼對股骨頭的覆蓋減少、髖臼與股骨頭的匹配關系不良等,導致長期生物力學異常繼發股骨發育異常,股骨側的異常變化進一步加重了髖臼的畸形發育,這樣就使得髖關節面長期負重受力不均衡,從而繼發出現股骨頭半脫位、脫位,以及髖關節炎等疾病。
髖關節發育不良是出生時就患上的疾病,而之所以我們常常說成人髖關節發育不良,是因為在早期雖然髖關節沒發育好,但往往患者感覺不到症狀,而隨著年齡的發展,這類人髖關節的磨損比正常人要快,使得這些患者通常在20-40歲的時候就出現了明顯的髖關節症狀而就醫,這才發現了先天性的髖關節發育不良。
2、髖關節發育不良的發病率
髖關節發育不良是兒童骨科最常見的髖關節疾病,發病率在1‰左右,女孩的發病率是男孩的6倍左右,左側約為右側的2倍,雙側約佔35%。髖關節發育不良的病因並不清楚,目前主要考慮跟先天性的遺傳因素有關,同時女孩;第一胎;多胎;有家族史者;胎位不正等都是其危險因素,都會增加髖關節發育不良的發病率。
3、髖關節發育不良的症狀
成人髖關節發育不良症狀的出現往往取決於其並發的股骨頭半脫位、脫位,以及髖關節炎等疾病。在兒童早期,髖關節發育不良往往無明顯臨床症狀,如果在出生時即出現脫位的患兒,可以表現為臀紋、大腿紋不對稱,下肢不等長等。成年後,隨著疾病的發展,早期多主要表現為患側髖關節的疲勞感,酸脹及隱痛,也可發生於其他部位,如腹股溝區、大腿前方及臀部。髖關節局部壓痛,叩擊痛,旋轉痛,活動度正常。中晚期臨床症狀主要表現為髖關節疼痛加重,繼發跛行,出現休息痛,髖關節半脫位或全脫位並導致肢體短縮畸形,隨著骨性關節炎逐漸加重而導致髖關節活動不同程度的受限。
3、先天性疾病,在因為工作中復發了,這算工傷嗎
不是工傷。
什麼是工傷?按照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是指勞動者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職業病危害。職工工作中先天性疾病復發,不是法定職業病,也不是遭受事故傷害,不是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4、髖關節盂唇損傷二級能評工傷嗎?幾級
向人社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5、先天性髖骨脫位殘疾等級評定
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1] 。傷殘等級評定標准並無統一的鑒定標准。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准。
中文名
傷殘等級評定標准[1]
一級傷殘
意識消失
分 類
十級
特 點
無統一的鑒定標准
目錄
1 傷殘分類
▪ 一級傷殘
▪ 二級傷殘
▪ 三級傷殘
▪ 四級傷殘
▪ 五級傷殘
▪ 六級傷殘
▪ 七級傷殘
▪ 八級傷殘
▪ 九級傷殘
▪ 十級傷殘
2 鑒定標准
傷殘分類
編輯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1] 。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 。
鑒定標准
編輯
中國的傷殘鑒定並無統一的鑒定標准。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准。以下是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和實用的五種鑒定標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鑒定標准。
工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
【鑒定標准】《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06》
【適用范圍】工傷職業病
【發布單位】國家技術監督局
【實施日期】2006年5月1日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鑒定標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
【適用范圍】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
【發布單位】公安部
【實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醫療事故傷殘等級鑒定
【鑒定標准】醫療事故分級標准(試行)(2002)
【適用范圍】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傷殘程度評定。
【發布單位】衛生部
【實施日期】2002年9月1日
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不實,最高法院未頒布)
【鑒定標准】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准(試行)(2005)
【適用范圍】人民法院審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體損傷殘疾程度的鑒定。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實施日期】2005年5月1日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已經失效)
【鑒定標准】《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
【適用范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
【發布單位】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
【實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傷殘等級的劃分標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其等級劃分依據是:
1、Ⅰ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Ⅱ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 Ⅲ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4、Ⅳ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Ⅴ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6、Ⅵ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7、Ⅶ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Ⅷ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9、Ⅸ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6、先天性髖關節脫位形成的原因
一、先天性髖關節脫位小兒髖關節脫位,又稱先天性髖關節脫位,出生時就已形成。主要原因是母親在懷孕2~3個月時,正逢胎兒髖關節形成時期,因孕媽媽的感冒、發燒或其他疾病導致胎兒生長停頓了一下,關節未正常發育,就出現了脫位。該病男女比例約為1:5,臀位產的發病率比頭位產高,剖腹產的發病率比順產高,特別是剖腹產中體重較重的寶寶。
7、左右髖關節骨折 鑒定工傷級別
根據描述至少十級傷殘,具體結果要以勞動能力鑒定結果為准。
依據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十級標准: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