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髖關節置換
你好,看來你的年紀比較輕,我是一個股骨頭置換者,九六年因車禍導致一側股骨頭粉碎性骨折,接骨手術後一年效果不理想,無奈之下做了全髖關節置換術,現在用了十二年了,效果盡管一年不如一年,但至少我能夠生活自立,也能上班了,但不能長時間行走,否則會感到腿疼。再過幾年,我也還要翻新一次,也在考慮哪家醫院,但我想告訴你的是,還是選擇進口的好些,能用的時間長些。希望我的話能給你些幫助,也祝你早目康復!要有信心喲!
2、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多少錢
人工髖關節置換是將人工假體,包含股骨部分和髖臼部分,利用骨水泥和螺絲釘固定在正常的骨質上,以取代病變的關節,重建患者髖關節的正常功能,是一種較成熟可靠的治療手段。建議還是到正規大醫院骨科及時進行手術,費用估計5-10萬吧。
3、人工髖關節置換能使用多少年效果如何?
江蘇省人民醫院骨科王青:人工髖關節置換是目前治療終末期髖關節疾病相當有效的方法,技術已經非常成熟。病人可以恢復到基本正常生活狀態。人工關節有一定使用年限,一般來說十年假體使用壽命超過90-95%,二十年也能達到80%以上,這與假體質量、手術水平、病人的使用等多方面因素有關。對於某一特定病例很難回答能夠確保使用多少年。根據您的年齡,如果您現在就做手術估計今後很有可能需要再做手術翻修。如果等到五六十歲再做手術雖然手術翻修的可能降低,但您今後的二三十年需要忍受病痛的折磨。因此這是一個生活理念問題:是現在手術在人生最精華的二三十年恢復正常的工作生活,還是因為懼怕手術翻修而忍受幾十年的痛苦等年老了再手術?這需要您自己拿主意。
4、人工全髖關節的種類有哪些?
人工全髖關節的種類很多(圖11-5-1)按固定方法的不同,可分為用骨黏合劑固定及不用骨黏合劑固定兩大類,而假體則按是否用骨黏合劑而有不同設計用骨黏合劑固定的有CharnleyMullerTR-28及Harris等類型
圖11-5-1人工全髖關節
1.適應證60歲以上髖關節病變所引起的髖關節疼痛,已不能應用其他手術治療而只適用股骨頭切除術的患者,是全髖關節置換術的主要適應證對要求改進髖關節負重及活動功能的較年輕的患者也可考慮本手術
(1)陳舊性股骨頸骨折頭臼均已破壞並有疼痛而影響功能者
(2)股骨頭缺血性壞死包括創傷性特發性及可的松或酒精中毒引起的股骨頭缺血性壞死
(3)退行性骨關節炎對50歲以上,髖臼已受累,有較重疼痛及功能障礙者可行全髖關節置換術
(4)類風濕性關節炎及強直性脊柱炎尤其是雙髖及脊柱受累者,應放寬年齡限制,提早行全髖置換術
(5)髖關節強直單側髖關節生理位置強直而無疼痛者,不是手術指征
(6)慢性髖關節脫位包括先天性髖關節脫位髖臼發育不良,以及因創傷感染導致的陳舊性脫位而致繼發性骨關節炎者
(7)關節成形術失敗的病例
2.禁忌證(1)年老,體弱,嚴重呼吸循環系統功能障礙不能承受手術者
(2)髖關節有化膿性感染史者
(3)髖關節有結核病者
(4)40歲以下髖關節骨性關節病患者
(5)髖關節周圍的皮膚肌肉條件差者
(五)人工膝關節膝關節是全身最大結構復雜的關節運動功能要求較高人工膝關節置換後,要求達到負重伸屈外展及旋轉活動,穩定性好人工膝關節的設計種類多樣,大致可分為3型
1.髁型人工膝關節髁型關節設計基礎是膝關節的韌帶基本正常,而股骨髁和脛骨平台假體之間並無任何連接(圖11-5-2)髁型人工膝關節適用於韌帶基本正常的患者在切除關節時可借提高脛骨平台或降低股骨髁來恢復側副韌帶的緊張度術後作用於骨與人工關節間的主要是壓力髁型人工關節在骨質疏鬆骨和韌帶嚴重破壞以及明顯畸形時均不適用
圖11-5-2膝關節表面置換示意圖
2.鉸鏈式人工膝關節結構簡單,操作容易,易於矯正各種畸形,在嚴重骨和韌帶破壞以及骨腫瘤切除的情況下,可以獲得穩定不痛迅速恢復步行的功能缺點是負載完全由軸承擔,常可引致骨與人工關節間的松動或疲勞折斷(圖11-5-3)
圖11-5-3鉸鏈式人工膝關節(Guepar型)
3.其他類型這些設計企圖結合髁型及鉸鏈型的優點如球臼型人工膝關節Atten-borongh型假體及GSB型假體等
5、股骨頭單側壞死接受了人工髖關節置換手術,算殘疾嗎?
肢體殘疾標准
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疾、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後天性截肢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生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宣傳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腳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人工髖關節置換2個月怎樣康復鍛煉
人工髖關節置換術後出院指導: 1、術後6周內屈髖角度小於90度,不彎腰撿東西,不坐低於45cm的椅子後松軟的沙發,坐下後膝關節應低於髖關節。 2、兩個月內不要患肢在下側卧,側卧時應健肢在下,兩腿間夾枕頭。 3、大小便時不能蹲坑,可使用坐便器
7、本人今年50歲了,要第三次做人工髖關節置換術,不知道用哪一種關節比較好,誰幫助我
如果你第一次用進口的,可能就沒有這么快做第二次,也就不會這么快做第三次了,因為進口的初次置換存活平均都在20年以上,國產的是七八年.你現在是第二次翻修,骨缺損肯定是比較大的,一定要用進口的.建議用強生的solution來做(大醫院醫生一般都知道),如果髖臼缺損嚴重可能還需要用到髖臼重建環.不過這個備貨比較麻煩,你可能需要多等一兩個星期.這個手術肯定是比較復雜了,而且你自身情況也比較復雜,建議一定要到省會的大醫院去做,你這個是比較少見的手術,小城市的醫生沒有經驗的.這樣術後效果才會比較好.費用肯定是比較高的,你得准備個差不多十萬塊來做.你現在五十歲,還可以買醫保.如果有職工醫保最好,如果沒有的話一定要買個居民醫保,開通一個月就可以用,可以省一大筆錢(具體看你當地的醫保政策),一般能省上一半.這種手術一般是沒有生命危險的,因為髖部沒有什麼大血管也沒有器官.手術完一定要遵醫囑及時下地鍛煉,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8、人工髖關節置換的判定標准和評估方法 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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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工髖關節置換
應該構成醫療差錯了。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和第三條的規定,醫療事故是指醫務
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行為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
傷導致功能障礙的情形,而醫療差錯則指醫務人員在工作中雖有診療護理過
失,但尚未造成上述嚴重後果的情形。據此可以看出,醫療差錯與醫療事故的
唯一區別在於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不同,即醫療差錯所造成的
後果是一般性的,未達到病人死亡、殘廢或組織器官功能障礙的嚴重程度。
實踐中,醫療差錯又可分為嚴重醫療差錯和一般醫療差錯,前者指醫務人員的
診療護理過失行為已給病人的身體健康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延長了治療時間,
增加了病人的經濟負擔,後者則指尚未對病人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無任何不
良反應。
《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未對醫療差錯的處理做出任何具體規定,這是該法規
的欠缺之處。但這並不意味著病人及其家屬喪失了要求醫院賠償經濟損失
的權利。醫療差錯本身也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它侵害的是病人的身體健康
權利。由於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為給病人造成了不應有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
失,已構成民事侵權行為,因此醫療單位理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我國《民
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受害人的
經濟損失。具體到醫療差錯的處理,醫療單位應賠償因其工作人員的過失行
為而使病人增加的醫療費、護工費等經濟損失。為此,最高人民法院曾專門
發文指出,當事人要求醫療單位賠償經濟損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只要
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應按民事案件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