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體殘疾標准
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疾、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後天性截肢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生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宣傳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腳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2、剛做了髖關節結核手術,醫生說結核菌把髖臼骨質破壞了,把裡面壞死的地方颳了,只保留了髖關節大部分功
你好,可以置換關節,但要在結核手術好了以後,沒異常情況才行
3、髖關節壞死怎麼治療
你好,醫治有很多方式,但是具體需要根據你的病情而定。根據以情況,建議到北京前海股骨頭做好檢查後醫治。
4、左腿股骨頭,缺血性壞死,作了保守治療手術,沒有更換什麼?手術有二年半了,現在發現髖關節左右搖荒,發
可能又出現了股骨頭供血障礙。建議你仍然去你的首診醫生那裡就診,他們應該最了解產生的原因。
5、髖關節脫位,不用做手術只是服正就可以了,骨頭壞死的幾率有多少
?
6、股骨頭壞死必須做髖關節置換手術股骨頭缺血型壞死
您提供的資料不清楚,我無法給出具體建議。股骨頭壞死的治療需根據其分期來決定,
請來醫院就診後再決定治療方案。
(李為大夫鄭重提醒:因不能面診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具體診療請一定到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積水潭醫院李為 http://havestlee.haodf.com/
7、股骨頭壞死動手術好還是不動手術好?請大家指點
一般情況下,股骨頭壞死會考慮採用髖關節置換,具有關節活動好,下床早的優點。但並發症不少,主要有4種:感染、脫位、松動和假體柄折斷,處理上較困難。
髖關節置換術中分為兩種,一種是全髖關節置換,另一種是半髖關節成形。兩種情況要視具體股骨頭壞死情況而定,適應症有所不同。
一般情況下,適應症如下:
1.股頭頸頭下型骨折,移位明顯,癒合有困難。
2.股骨頸頭下型粉碎性骨折。
3.股骨頸陳舊性骨折不癒合或股骨頸已被吸收。
4.不能配合治療的股骨頸骨折病人,如偏癱,帕金森氏病或精神病人。
5.成人特發性或創傷性股骨頭缺血性壞死范圍大,而髖臼損傷不重,用其它手術又不能修復。
6.不應行刮除植骨術的股骨頸良性腫瘤。
7.股骨頸原發性或轉移的惡性腫瘤或致病理性骨折,為減輕病人痛苦,可以手術置換。
但是,以下情況明確列入禁忌症:
1.年老體弱,有嚴重心、肺疾患,不能耐受手術者。
2.嚴重糖尿病患者。
3.活動性的局部或系統感染。
4.因患肢的肌肉組織缺失,神經肌肉損傷或血管病變而無法手術。
5.外科醫生認為,骨質差(如骨質疏鬆)會導致假體明顯移位或股骨柄骨折的機率顯著增加,和/或缺乏足以支撐植入體的骨質。
6.對於半髖關節成形術而言,如果髖臼出現任何病變,如不規則變形的髖臼,髖臼前突((髖)關節內陷)或髖臼移位等,都說明天然髖臼不適宜作為半髖關節植入體的關節面。
所以,究竟是否能進行手術,還得咨詢專業外科醫生。
至於徐州哪家醫院好,這個不是很清楚,建議去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