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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腿髖關節截肢是幾級

發布時間:2020-03-25 16:22:08

1、因病左腿高位截肢是幾級殘疾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級別 程度 計分 一級(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樓主 希望回答滿意

2、右大腿髖關節斷離截肢可評殘疾幾級

職工工傷:叄級傷殘(以最高級別定級)
道路交通事故:左腿:5級傷殘,右腿:9或10級傷殘,示恢復情況而定!如果右腳功能喪失達50%,可達3級傷殘。

3、髖關節功能尚失為幾級殘標准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4、左腿高位截肢可以評幾級傷殘

職工工傷:叄級傷殘(以最高級別定級)
道路交通事故:左腿:5級傷殘,右腿:9或10級傷殘,示恢復情況而定!如果右腳功能喪失達50%,可達3級傷殘。

5、一條腿膝關節以上高位截肢,殘疾證是多少級

如果是單上肢肘關節以上截肢,構成二級傷殘;單下肢需要大腿截肢才可以構成二級傷殘。對於雙肢關節以上截肢的,構成二級傷殘或者一級傷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
GB/T26341-2010
55肢體殘疾分級
551肢體殘疾分級原則
按人體運動功能喪失、活動受限、參與局限的程度分級(不配戴假肢、矯形器及其他輔助器具)。肢體部位說明如下:
a)全上肢:包括肩關節、肩胛骨;
b)上臂:肘關節和肩關節之間,不包括肩關節,含肘關節;
c)前臂:肘關節和腕關節之間,不包括肘關節,含腕關節;
d)全下肢:包括髖關節、半骨盆;
e)大腿:髖關節和膝關節之間,不包括髖關節,含膝關節;
f)小腿:膝關節和踝關節之間,不包括膝關節,含踝關節;
g)手指全缺失:掌指關節;
h)足趾全缺失:跖趾關節。

552肢體殘疾一級
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並具備下列狀況之一:
a)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
b)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c)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d)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
e)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
f)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
g)雙全上肢或雙全下肢缺失;
h)四肢在手指掌指關節(含)和足跗跖關節(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
i)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553肢體殘疾二級
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並具備下列狀況之一:
a)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b)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
c)雙大腿缺失;
d)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
e)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
f)三肢在手指掌指關節(含)和足跗跖關節(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一級中的情況除外);
g)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554肢體殘疾三級
能部分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並具備下列狀況之一:
a)雙小腿缺失;
b)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c)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d)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e)二肢在手指掌指關節(含)和足跗跖關節(含)以上不同部位缺失(二級中的情況除外);
f)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

555肢體殘疾四級
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並具備下列狀況之一:
a)單小腿缺失;
b)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大於等於50 mm;
c)脊柱強(僵)直;
d)脊柱畸形,後凸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e)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f)單手拇指全缺失;
g)單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h)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i)侏儒症(身高小於等於1300 mm的成年人);
j)一肢功能中度障礙或兩肢功能輕度障礙;
k)類似上述的其他肢體功能障礙。

6、請問我一個朋友左腿高位截肢,髖關節在但是功能喪失了,在工傷評級為幾級傷殘?

【假肢 輔助器具】《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商保險基金支付。

7、本人左腿髖關節以下截肢,右腿膝關節上截肢請問還有安假肢的必要嗎 謝謝

我是左腿髖離斷截肢+左臂全截除。只要是盆骨以下截肢的話,如果還想走路就要安裝髖離斷假肢的,不過對這種假肢別抱太大的期望,在裝肢後經過適當的訓練,雖然可以實現徒手步行,但是我一般還是要藉助於手杖輔助的。主要是戴這種假肢行走體力消耗太大,我又沒有左臂,身體平衡性也不好。另外就是每次小便也不方便,經常要摘下來。

8、左腿髖關節離斷,右腿殘肢5cm,屬於幾級肢體殘疾人?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l.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裸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你爸屬於中度2級殘疾,現行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主要是稅收政策。 就業的時候可以免收營業稅和增值稅。還有一些政策看你那地方政府具體規定吧,去打聽一下

9、左小腿截肢劃分殘疾等級多少?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O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l.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裸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綜合以上,你的母親屬中度(二級)

10、小腿截肢算是幾級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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