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麥田裡的守望者第十四節
老孫妮走了以後,我在椅子上坐了一會兒,抽了兩支煙。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裡很難過,我那時心裡有多沮喪,你簡直沒法想像。我當時幹了些什麼呢,我開始大聲跟艾里講起話來。有時候我心情實在沮喪得厲害,就會這么辦,我口口聲聲叫他回家取自行車去,到鮑比.法隆家門口來找我。我們在緬因的時候,就住在鮑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幾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這么回事,有一天鮑比和我想騎自行車到塞德比哥湖去。我們自帶午飯,還帶著支汽槍——我們還都很小,以為用我們的汽槍可以打獵。嗯,艾里聽見我們談論這事,也要跟著去,我不肯答應。我告訴他說他還太小。此後每逢我心裡十分沮喪,就會口口聲聲跟他說:「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車去,我在鮑比家門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時候總不帶他一起去。我是帶的。可是那一天我沒帶他去。他倒沒生氣——他從來不為什麼事生氣——可我只要心裡十分沮喪,就老會想起這件事。
最後,我脫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後,我倒是想禱告什麼的,可我禱告不出來。我真想禱告的時候,卻往往禱告不出來。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歡耶酥什麼的,可我對《聖經》里其他那些玩藝兒多半不感興趣。就拿十二門徒來說吧,他們都叫我膩煩得要命,我老實告訴你說。耶穌死後,他們倒是挺不錯,可耶穌活著的時候,他們起的作用,簡直等於是在他的腦袋裡打了個窟窿眼兒。他們只會泄他的氣。在我看來《聖經》里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門徒強。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聖經》里除了耶穌以外,我最最喜歡的要數那個瘋子,就是住在墳墓里不斷地拿石頭砍自己的那個。這個可憐的雜種,我喜歡他要勝過那些門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學的時候,常常為這事跟住在走廊盡頭那個叫作亞瑟.查爾茲的傢伙爭論個沒完。老查爾茲是個教友會信徒,一天到晚在讀《聖經》。他是個很不錯的孩子,我很喜歡他,不過關於《聖經》里的許多事物,我始終沒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門徒。他口口聲聲跟我說,我要是不喜歡那些門徒,也就是不喜歡耶穌本人。他說,既然是耶穌選擇了那些門徒,你就應該喜歡他們。我說,我也知道是他選擇了他們,不過他只是隨便挑選的。我說,他沒時間對每個人作仔細分析。我說,我毫無責備耶穌的意思。他之所以沒時間,那也不能怪他。我記得我還問過老查爾茲,那個出賣耶酥的猶大自殺以後是不是進了地獄。查爾茲說當然啦。我就是在這一點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見。我說,我可以跟他賭一千塊錢,耶穌並沒有將猶大打入地獄。我現在依舊願意跟人打這個賭,只要我有一千塊錢。我覺得任何一個門徒都會把猶大打入地獄——而且打得極快——不過我可以拿隨便什麼東西打賭,耶穌決不會這樣做。老查爾茲說,我的問題在於從來不上教堂。他這話說的倒是有些對。我的確從來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裡的孩子也就什麼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說實話,我可以老實告訴你說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師。就拿我念書的那些學校里的牧師來說吧,他們佈道的時候,總裝出那麼一副神聖的嗓音。天哪,我真討厭這個。我真他媽的看不出他們為什麼不能用原來的嗓音講道。
她們一講起道來,聽去總是那麼假。
嗯,我上床以後,卻怎麼也禱告不出來。我只要一開始禱告,就會想起老孫妮怎樣管我叫癟三。
最後,我在床上坐起來,又抽了支煙。那煙抽在嘴裡一點味道都沒有。我自從離開潘西以後,差不多抽掉兩包煙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煙,忽聽得外面有人敲門。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門,可我心裡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門。我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知道,可我的確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誰在敲門。我末卜先知。
「誰敲門?」我說。我心裡很害怕。我對這類事情一向很膽小。
他們光是一個勁兒地敲門。越敲越響。
最後我從床上起來,穿著睡衣褲去開門。我甚至都用不著開房間里的燈,因為天已經亮了。老孫妮和開電梯的王八毛里斯就站在門外。
「怎麼啦?有什麼事?」我說。嘿,我的聲音怎麼抖得這樣厲害。
「沒什麼事,」老毛里斯說。「只要五塊錢。」
兩個人裡面只他一個人講話。老孫妮只是張大了嘴站在他旁邊。
「我已經給她了。我給了她五塊錢。你問她,」我說。嘿,我的聲音直發抖。
「要十塊,先生。我跟你說好的。十塊一次,十五塊到中午。我跟你說好的。」
「你不是跟我這么說的。你說五塊一次。你說十五塊到中午,不錯,我清清楚楚地聽你說——」「把門開大點兒,先生。」
「干嗎?」我說。天哪,我的那顆心差點兒從我嗓子眼裡跳出來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這樣的事,光穿著睡衣褲真是可怕。
「咱們進去說,先生,」老毛里斯說著,用他的那隻臟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媽的差點兒倒栽了個跟斗——他是個魁偉的婊子養的。一轉眼,他跟老孫妮兩個都在房裡了。瞧他們模樣,就象這混帳地方是屬於他們的。老孫妮坐在窗檯上。老毛里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開了衣服領子——他還穿著那套開電梯的制服。嘿,我當時緊張極了。
「好吧,先生,拿錢來吧。我還得回去幹活兒呢。」
「我已經跟你說過十遍啦,我不欠你一個子兒。我已經給了她五——」「別說廢話啦,噯。拿錢來吧。」
「我嘛,干嗎還要給她五塊錢?」我說。我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你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里斯把制服鈕扣全都解開了。裡面只有個襯衫假領,沒穿襯衫什麼的。他有個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誰也不向誰勒索,」他說。「拿錢來吧,先生。」
「沒有。」
他聽了這話,就從椅子上起身向我走來。看他的樣子,好象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膩煩。天哪,我心裡真是害怕。我好象把兩臂交叉在胸前,我記得。我想,我當時要不是光穿著混帳的睡衣褲,情況怕不至於那麼糟。
「拿錢來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著的地方。他只會說這么句話。「拿錢來吧,先生。」他真是個窩囊廢。
「沒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給你點兒厲害看呢。我不願那樣做,不道看樣子非那樣做不成了。」
他說。「你欠我們五塊錢。」
「我並不欠你們五塊錢。」我說。「你要是動我一根汗毛,我就會大聲叫喊。我會把旅館里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聲音抖得象個雜種。
「嚷吧。把你的混帳喉嚨喊破吧。好極了,」老毛里斯說。「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個妓女在外面過夜嗎?象你這樣上等人?」他說話雖然下流,卻很鋒利。一點不假。
「別搗亂啦。你要是當時說十塊,情況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給錢不給?」他把我直頂在那扇混帳門上。他簡直是站在我上面,挺著他那個毛茸茸的臟肚子。
「別搗亂啦。快給我滾出去,」我說。我依舊交叉著兩臂。天哪,我真是個傻瓜蛋。
這時孫妮頭一次開口說話了。「嗨,毛里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夾子拿來?」她說。「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來吧。」
「別動我的皮夾子!」
「我已拿到了,」孫妮說著,拿了五塊錢在我面前一揚。「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塊。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來。我真希望自己當時沒哭,可我的確哭了起來。「不,你不是小偷,」我說。
「你只是偷走了五塊——」「住嘴,」老毛里斯說著,推了我一把。
「別理他,隨,」孫妮說。「走吧,酶。咱們拿到了他欠我的錢。咱們走吧,嗨。」
「我來啦,」老毛里斯說,可他沒動窩兒。
「我要你來,毛里斯,嗨。別理他。」
「是誰在出口傷人?」他說,裝出極天真的樣子,接著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褲上彈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對他說他是個混帳下流的窩囊廢。
「你說什麼?」他說。他把手圈在耳後,象是個聾子似的。「你說什麼?我是什麼?」
我還在哭。我是他媽的那麼生氣,那麼緊張。
「你是個下流的窩囊廢,」我說。「你是個向人勒索的混帳窩囊廢,再過兩年,你就會成一個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討一毛錢喝咖啡。你那件骯臟破爛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還要——」我話沒說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沒想躲避。我只覺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並沒給打昏過去,因為我還記得自己怎樣從地板上目送他們兩個一起走出房間,還隨手把門帶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會兒,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萊塔打架時那樣。只是,這一次我以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這樣以為。我覺得自己好象掉在水裡快要淹死似的。問題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難。最後我好容易站起來,得彎著腰捧著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是瘋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開始幻想自己心窩里中了一顆子彈。老毛里斯開槍打了我。我現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麼的,定一定神,好讓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著自己從混帳的浴室里出來,已穿好了衣服,袋裡放著一支自動手槍,走起路來還晃晃悠悠的。我並不乘電梯,而是步行下樓。我用手扶住欄桿,嘴角里斷斷續續淌出一點血來。我就這樣走下幾層樓——用手捂著心窩,流得到處是血——隨後我就按鈴叫電梯。老毛里斯一打開電梯的門,看見我手裡握著一支自動手槍,就會害怕得朝著我高聲尖叫起來,叫我別拿槍打他。可我還是開了槍。一連六槍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後我把那支手槍扔下電梯道——當然先把指印什麼的全部擦乾凈了。隨後我爬回自己房裡,打電話叫琴來給我包紮心窩上的傷口。我想像自己怎樣渾身淌著血,由琴拿著一支煙讓我抽。
那些混帳電影。它們真能害人。我不說瞎話。
我在浴室里呆了約莫一個小時,洗了一個澡。
隨後我回到床上。我過了好一會兒才睡著——我甚至不覺得困——可我終於睡著了。我當時倒是真想自殺。我很想從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會那樣做,要是我確實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馬上就會有人拿布把我蓋起來。我不希望自己渾身是血的時候有一嘟嚕傻瓜蛋伸長脖子看著我。
2、提摩太後書 3 章十四至十五節經文解釋
1`
當保羅論述聖經時,所指的是整本舊約,包括在當時已存在的新約部分;今天我們可合理地認為本節所指的是整本新舊約聖經。
2·這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一節經文,講論神的默示。這里教導聖經是神所默示的。默示:指聖靈用神奇的方式,將他的話語告訴人,引導他寫下,再長久地保存下來。那些人所寫的都是神真正的話,是從靈感得著的,絕對可靠。他所用的字都是聖靈給他的。正如哥林多前書二章13節所說:「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
3·聖經的作者不用他們個人對事情的理解去寫作,卻只寫下神給他們的信息。「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0、21)
4·因為聖經是神的話,所以是有益的,1/每一部分都是有益的。雖然有人質疑某些族譜或難明的經文是否有益的,但那真正由聖經引導的心會明白,從神口中所出的每一個字都有屬靈的價值。
2/聖經於教訓是有益的,發表神對下列主題的心意:三一神、天使、人、罪、救恩、成聖、教會和將來的事等等。
3/還有,對督責是有益的。當我們讀聖經時,經文向我們逐點指明我們生活里不討神喜悅的地方,而且經文對駁斥錯謬和對回答引誘者,都有用處。
4/神的話對使人歸正是有益的,不單指出什麼是錯,也啟動人心走一條正確的道路。例如聖經不僅說:「偷竊的不要再偷竊。」也說:「讓他勤力工作,用他的雙手作善工,使他可以給有需要的人。」本節的前部分討論督責,後部分則討論使人歸正。
5/聖經對教導人學義是有益的。神的恩典教導我們過敬虔的生活,但神的話卻仔細顯明,過敬虔生活所需要的東西。
3、第十四節永德芒果節是什麼時候
永德縣則是全國為數不多的主產區之一,豐富來的熱區資源,給芒果生長帶來了有利條件。歷經歷屆縣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永德建成源了雲南省最大的芒果百生產基地,因其擁有4.3萬畝的芒果面積而被譽為 "芒果之鄉"。
永德芒果節度一年一度,自1998年以來,到2015年已經舉辦了18屆。雖然官方沒有定論說芒果節是每年哪個月份的哪天或哪幾天,但依照傳問統永德芒果節一般會在每年7月10—答12日舉行。
所以,第十四屆永德芒果節時間為2011年7月10-12日。
4、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第十四節
法條原文是:
第五十三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四)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來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所謂「營利性活動」,是指投資經商辦企業或在企業中持有明股、乾股或暗股。具體來說,就是不準個人或者借他人名義經商、辦企業、不準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或者證券、不準個人在源國(境)外注冊公司或者投資入股。對於投資股票等證券市場,國家是有限制的放寬的,允許公務員進行證券投資,但必須符合相關規定。
不得兼任職務的意思是,不準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
5、創世紀里第三章的第十四小節是什麼意思?
感謝神來!
創世記3:14節:耶和華 源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這里是神對墮落為撒旦工具的蛇直接的咒詛,理由是:1、神無條件的恩典,特別的愛人,勝過對萬物的愛;2、有人類之前撒旦已經墮落,已經淪落到了不能得救的地步,所以蛇受咒詛必一切的牲畜更甚;肚子行走,是受咒詛之後的情形,在被咒詛之前可能不是這樣行走的;這就是應驗了魔鬼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終身吃土,人是屬塵土的,蛇要和人作對,和女人的後裔為仇。
願神祝福你!
6、求2013年一級建造師市政陳明老師課件(第十四節課以後的)!!!謝謝
http://www.400gb.com/u/1853556/3568706
文件太大,下載地址給你,你內自己去下容載吧。
7、約翰福音第一章,第十四節什麼是道成肉身,基督教
《約翰福音》一章1~5節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來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源不是借著他造的。生命在他里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處,黑百暗卻不接受光。」14節也說:「度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知18節又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只有在父懷里的獨生道子將他表明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