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退伍已7年了,前兩年才發現有強直性脊柱炎,能否評殘,什麼程序?謝謝
一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告訴你,依據2007年民政部的《傷殘撫恤管理辦法》規定,你已經不可能再與評定殘疾軍人的程序了。
傷殘撫恤管理辦法規定:
第四條 殘疾等級評定包括新辦評定殘疾等級、補辦評定殘疾等級、調整殘疾等級。
新辦評定殘疾等級是指對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外的人員認定因戰因公殘疾性質,評定殘疾等級。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是指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能及時評定殘疾等級,在退出現役後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認定因戰因公性質、評定殘疾等級。調整殘疾等級是指對已經評定殘疾等級,因殘疾情況變化與所評定的殘疾等級明顯不符的人員調整殘疾等級級別。
屬於新辦評定殘疾等級的,申請人應當在因戰因公負傷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3年內提出申請。
也就是講:
1、退役以後的三年之內;
2、要有在服役期間在部隊衛生系統治療的病歷或者住院小結等醫療證明(地方民政局還要進行確認的);
3、因病致殘最低等級就是六級,而六級、五級都沒有強直性脊柱炎的相關條款;
4、如果是因戰要有參戰的經歷和記錄,如果是因公致殘的要團級以上政治部門的證明,並且要說明受傷經歷和事故原因。
2、腰 l1椎體壓縮性骨折不完全脊椎損傷能評定幾節傷殘
問題分析:
你好,你現在的情況飲食要清淡的,具體是要到當地傷殘鑒定中心鑒定的。
意見建議:
建議你加強營養的,避免受涼的,配合醫生積極治療的。
3、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評上殘疾人嗎?
脊椎骨折了在法律上能評上殘疾人否,決定於脊椎骨折後、治療終結時的直接造成的不可逆後遺症和葯物依賴等,經過自己到戶籍所在殘聯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助殘幹部遞交申請),然後依據殘聯通知在指定日期到指定醫院(二級以上醫院)依據以下標准檢查評級,只有評定為四級以上的肢體殘疾,才能發放二代《殘疾人證》、成為殘疾人。
依據《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GB/T26341-20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1年1月14日發布,2011年5月1日實施)評定標准規定(以下就是標准中與脊椎骨折相關部分的評定條款):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
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 .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4、腰椎骨折做傷殘鑒定能達到幾級,賠付大概多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一、根據《勞動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二、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認定工傷
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脊柱功能評定擴展資料:
計算方法
工傷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補助金的支付標准作出如下規定:一級傷殘補助金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補助金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根據上述規定,傷殘補助金的計算以傷殘等級為依據,傷殘等級按一至十級劃分,傷殘補助金的計算標准也按一至十級相區分,
以本人工資為基數,乘以一定的月數。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附則的規定,該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以後所說的「本人工資」都適用該標准。
計算公式
一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7
二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5
三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3
四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21
五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8
六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6
七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3
八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11
九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9
十級傷殘的計算公式為:傷殘補助金賠償金額=本人工資(元/月)×7
參考資料:網路-傷殘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