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脊柱側彎屬於殘疾嗎
一般地說,屬於殘疾.1.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痹後遺症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
脊柱畸形: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2.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級別 程度 計分
一級(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2、殘疾人定殘標准腰脊骨析算幾級傷殘
1.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評殘)主要是根據工傷受傷時的診斷結合康復情況,依據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屬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來進行傷殘等級評定的。由於沒說明傷者的具體傷情,無法對具體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2.工傷職工可以結合自己的傷情比對《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的相關條文,對自己的傷殘等級進行估算。
3.如果申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4.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3、強直性脊柱炎和頸椎突出算幾級傷殘
二樓。強直性脊柱炎或血清陰性脊柱關節病,X線平片或CT片雙骶髂關節Ⅱ期以上改變;就是六級了,,骶髂關節已經四級了。呵呵。。。幾十塊能治好的病。。你媽貴姓啊。。。
4、殘疾等級共有幾級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規定: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人。《中國殘疾人使用評定標准》將各類殘疾人等級劃分如下:
1、視力殘疾:分盲和低視力兩類。盲包括一級盲和二級盲;低視力包括一級低視力和二級低視力。
2、聽力殘疾:分一級聽力殘疾、二級聽力殘疾、三級聽力殘疾和四級聽力殘疾四個等級。
3、言語殘疾:分一級言語殘疾、二級言語殘疾、三級言語殘疾和四級言語殘疾四個等級。
4、智力殘疾:分一級智力殘疾(重度)、二級智力殘疾(重度)、三級智力殘疾(中度)和四級智力殘疾(輕度)四個等級。
5、肢體殘疾:分一級(重度)肢體殘疾、二級(中度)肢體殘疾和三級(輕度)肢體殘疾三個等級。
5、精神殘疾:分一級(重度)精神殘疾、二級(中度)精神殘疾和三級(輕度)精神殘疾三個等級。
6、多重殘疾:凡是兩種以上殘疾的為多重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