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樞神經系統性炎性脫髓鞘性疾病可以治癒嗎
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是中樞神經系統以廣泛原發性脫髓鞘為主的一組疾病,一種原因不很明確的、療效差且導致進行性的、不可逆性運動、感覺障礙。由CT或MRI確證的中樞神經系統病灶。 原發性脫髓鞘是指髓鞘脫失但軸索相對完好而言,乃由於少突膠質細胞受損影響髓鞘形成,或由於免疫或毒性因素損害髓鞘所致。繼發性脫髓鞘常繼發於軸突變性(如Waller變性)。感染、缺氧和代謝障礙,以及其他一些先天性代謝障礙(如白質營養不良)、病毒感染(如進行性多灶性白質腦病)及某些原因不明的少見疾病(如腦橋中央白質溶解)時亦可出現脫髓鞘病變。 多發性硬化症多發性硬化症(MS)是常見的脫髓鞘疾病,患者以20~40歲女性為多。臨床病程數年至十餘年不等。以反復發作與緩解交替為其特點,緩解期長短不一。神經系統的症狀因累及部位不同而頗為多樣。 多發性硬化症的病理變化:經典型MS病變分布廣泛,可累及大腦、腦干、脊髓、視神經等處,其中以白質,特別以腦室角或室旁白質的病變最突出,但灰質也可受累。病灶呈圓形或不整形,大小不一,直徑從0.1cm到數厘米不等,數目多少不一,新鮮病灶呈淺紅色或半透明狀,陳舊病灶呈灰白色,質地較硬。 如脫髓鞘區與有髓鞘區相互交替,形成同心圓樣結構,則稱為同心圓性硬化又名Balo病,在我國東北和西南地區有散發病例的報道。近年觀察發現,同心圓硬化和一般的脫髓鞘病灶可出現於同一病例;因此Balo病可能僅是經典型MS的某一階段的表現。Schilder病則表現為大腦皮質下白質廣泛的融合性脫髓鞘病變。皮質下弓狀纖維的髓鞘保存完好是其特徵。 部分病例病變主要累及脊髓和視神經,引起視力損害和脊髓症狀,此即視神經脊髓炎又名Devic病,此型在遠東常見。我國有僅累及脊髓的Devic病報道。 多發性硬化症的病因和發病機制: 病因不明,可能和下列因素有關:①遺傳因素:在歐美白人患者中HLA-A3,-B7和-DW2抗原陽性者較多。②人文地理因素:本病在寒溫帶多見,熱帶則較少。歐洲人發病率高,而東方、非洲人患病率較低。③感染因素:曾懷疑麻疹病毒、皰疹病毒和HIV病毒與本病有關,但即使應用分子生物學方法檢測病灶內及周圍腦組織中的病毒基因組,亦未能得出明確的結論。 多發性硬化症的的臨床病理聯系: 本病病變分布廣泛且輕重不等,故臨床表現多樣,有大腦、腦干、小腦、脊髓和視神經損害等症狀,如肢體無力、感覺異常、痙攣性癱瘓、共濟失調、眼肌麻痹、膀胱功能障礙等,病情發作和緩解可交替進行多年。 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可見於病毒(如麻疹、風疹、水痘等)感染後或疫苗(如牛痘疫苗、狂犬病疫苗等)接種後,臨床表現為發熱、嘔吐、嗜睡、昏迷。一般在病毒感染後2~4天或疫苗接種後10~13天發病。 病變的特點為靜脈周圍脫髓鞘伴炎性水腫和以淋巴細胞和巨噬細胞為主的炎性細胞浸潤。本病的脫髓鞘進展迅速,軸突一般不受累,病變呈多發性,累及腦和脊髓各處,特別是白質深層和腦橋腹側。軟腦膜中可有少量淋巴細胞、巨噬細胞浸潤。 本病並非直接由病毒所致,在患者的中樞神經組織中不能檢出病毒,加之病變與實驗性過敏性腦脊髓炎十分相似,故目前認為本病髓鞘的損傷與髓鞘鹼性蛋白所致的自身免疫反應有關。 壞死出血性白質腦炎本病是一種罕見的發展迅速而凶險的疾病,常是敗血性休克、過敏反應(哮喘等)的一種嚴重並發症。可能是一種由於免疫復合物沉積和補體激活所致的超急型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病變的特點為腦腫脹伴白質點狀出血(圖16-31),與腦脂肪栓塞頗相似。鏡下變化特點為小血管(小動脈、小靜脈)局灶性壞死伴周圍球形出血;血管周圍脫髓鞘伴中性粒細胞、淋巴細胞、巨噬細胞浸潤;腦水腫和軟腦膜炎。與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之區別在於本病的壞死較廣泛,急性炎性細胞浸潤以及血管周圍出血較明顯。病變在大腦半球和腦干較多見,呈灶性分布。 Guillian-Barre綜合征對稱性多神經根炎或急性特發性多神經炎,是常見的脊神經根和周圍神經的炎性脫髓鞘病變,不屬原發性脫髓鞘疾病。臨床上表現為進行性上升性麻痹、四肢軟癱、伴不同程度的感覺障礙。病變嚴重者,可引起致死性呼吸麻痹和兩側面癱。腦脊液出現典型的蛋白細胞分離現象,即蛋白增加而細胞數正常。 本病可由多種病因引起,大多數病例在發病前先有諸如巨細胞病毒,EB病毒、支原體或HIV的感染,約20%病例的病因不明。本病的發生可能與免疫性損傷有關。以患者血清注射於動物的神經可產生靜脈周圍脫髓鞘病變。此外,患者的神經組織內有C3b免疫球蛋白(主要是IgG或IgM)存在。以上事實提示,本病的發生可能與體液免疫損傷有關。 病變可累及運動和感覺神經根、背根節及周圍神經,主要表現為:①神經節和神經內膜水腫和灶性炎細胞浸潤,②節段性脫髓鞘,崩解的髓鞘為巨噬細胞吞噬,③在嚴重病例,軸索可發生腫脹或斷裂。軸索破壞嚴重時,相關的肌群可發生去神經性萎縮。在反復發作的慢性病例中,節段性脫髓鞘和受累神經纖維的修復過程反復進行,病變處神經鞘膜細胞突起與膠質纖維作同心圓狀層層包繞,稱為洋蔥球形成。 對於由於MS病因及發病機制不清,目前還缺乏基於MS病因及發病機制之上的根治MS的方法。現有的一些治療MS的方法主要有干擾素β(IFNβ)、copoly?鄄mer-1、糖皮質激素、抑制免疫及抗代謝葯物等。糖皮質激素對於治療復發期或者急性期MS有肯定的療效,盡管IFNβ以及copolymer-1能減少MS的復發次數、延長緩解期、減少MS病灶數、改善神經功能障礙,但是對於進展型MS的療效欠佳,不能阻止進展型MS的神經功能障礙。抑制免疫及抗代謝葯物由於長期應用可產生嚴重的副作用,並且對MS治療效果也不肯定,並不主張對MS普遍性應用該類葯物。總之,目前尚缺乏行之有效治療MS的方法。
2、得了視神經脊髓炎可以考公務員
你可以參考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可能你所擔心的,不在公務員體檢標准裡面噢。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3、女性視神經脊髓炎對以後結婚生子有影響嗎?_視神經脊髓炎
你好!從遺傳角度看,
視神經脊髓炎
的遺傳的可能性是比較小的,但可能比沒有得此病的人群概率大些。應該說對結婚生子影響不大。
從治療角度看,得
視神經脊髓炎
可能復發,不但可能視力再次下降,還可能會有下肢癱瘓等發作。如果確診,需要服用硫唑嘌呤等預防。該葯有副作用,在懷孕期間服用對小孩會有影響,如發育畸形等。
僅供參考,請咨詢當地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