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患了視神經脊髓炎恢復日常生活,正常上班的嗎
只有病灶再生百修復才能恢復最佳的神經功能正常工作,否則勞累過度會誘發本病。
視神經脊髓炎屬脫髓鞘疾病及早治療可愈,但非激素能愈。因本病是免疫性特異性病毒感染繼發視神經功能障礙,它是一脫髓鞘疾病合並腦干周圍神經損傷導致視力度障礙而得名。其脫髓鞘治療不當則繼發病灶缺血變性發生病灶多發性硬化(發生痙攣性不全截癱失明等),治療恢復更為困難。其病是一急性或亞急性發作慢性損害神經中樞的疾病,反復的復發和遲發神經再度知受損會導致神經白質再度受損,發病嚴重時可侵犯脊髓前角細胞和腦干神經核以及大腦運動皮質錐體細胞危機生命。早期的治療多以激素及營養療法治療,但療效難以控固,在人體適合病毒復制的條件下病情就道會復發.
沒有提供資料只能為你提供理論性的治療方案:治療除正常的激素治療外可逐步的用天然激素替代.應增強機體免疫功能專,提高肌體抗病能力,中西醫結合擴張微循環使受損神經得到充分的血供,預防病情繼續發展。同時興奮激活麻痹和休克的神經細胞使體內產生病毒抗體不再復發達到受損脊髓及視神經修復再生屬獲得最佳恢復,。如幫助請發來發病時和最近的磁共震照片為你指導.
2、視神經脊髓炎譜系病 多久 上班
症狀緩解,人不累不困,或能叢事些輕度的工作。但激素治療後症狀緩解,不要以為自已好了,若不能正確治療使病灶再生修復,體內產生病毒抗體,會遲發缺血性病灶再度損害導致多發性硬化致使病毒潛伏,反復復發和遲發整個中樞損害導致失明,痙攣性癱瘓。嚴重時還會危機生命。故要搶時間正確治療才能獲最佳恢復。沒提供資料只能為你提供理論性治療方案:治療除正常的激素治療在減激素的同時可逐步用中葯替代天然激素且對人體無毒副作用.應增強機體免疫功能,提高肌體抗病能力。營養神經,中西醫復合擴張微循環使受損殘余神經得到充分的血供,預防病情繼續發展。並興奮激活麻痹休克的神經才能再生修復病灶恢復神經,並使體內產生病毒抗體不再復發達獲得各種功能早日康復,。需幫助發來發病時和最近的磁共震照片,病歷,病史為你指導。
3、我是一名工人,在今年的三月的了一場病,是急性脊髓炎是在上班的時間得的,請問是屬於工傷嗎
這個真不是,看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法律規定,如果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自身突發疾病,要達到當場死亡或者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這種程度才算工傷哦,所以你顯然不是。
4、急性脊髓炎恢復期間可以上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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