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發性脊髓炎怎麼辦?
病情分析:脊髓炎是一種破壞脊髓功能的炎性疾病,可分為急性脊髓炎和亞急性脊髓炎。指導意見:1.加強營養,進食高蛋白質高維生素食物。 2.注意保暖,避免受寒。 3.保持皮膚清潔、乾燥,保持床單乾燥、柔軟、平坦;勤翻身;癱瘓肢體保持在功能位置,盡早做被動運動;在骶、踝、肩胛等部位墊以氣圈或軟墊,並經常按摩,然後用紅花酒精外搽。 4.保持呼吸道通暢,及時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對於呼吸困難者,盡早吸氧;咳嗽無力而不能排出痰液者,及時氣管切開,必要時用人工呼吸機。對於已用人工呼吸機的患者,吸痰要及時,不得超過15秒/次,兩次之間要間隔3~5分鍾;氣管內要滴入濕化液,2~5ml/次,每隔15分鍾1次;內套管更換2次/日,外套管更換每半個月1次,紗布墊更換2次/日。 5.對尿瀦留者,要保留導尿管,每3~5小時開放1次。並用o.1%呋喃西林或3%硼酸液沖洗膀胱,1~2次/日,250ml/次,保留半小時後放出。
2、視神經脊髓炎治療期間,突發感冒怎麼辦
視神經脊髓炎屬脫髓鞘疾病及早治療可愈,但非激素能愈。因本病是免疫性特異性病毒感染繼發視神經功能障礙,它是一脫髓鞘疾病合並腦干周圍神經損傷導致視力障礙而得名。其脫髓鞘治療不當則繼發病灶缺血變性發生病灶多發性硬化(發生痙攣性不全截...
3、給私人老闆打工且買了醫保突發病老闆有何責任?給老闆打工簽了勞動合同又買了醫保現在我患有病毒性脊髓炎
1、非工作原因發病,用人單位不承擔責任,勞動者可以通過醫保來報銷醫療費用;
2、工作原因致病,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鑒定,鑒定為工傷的,由工傷基金按工傷待遇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4、301傅榮海預約我兒子換啦突發性的橫貫性脊髓炎。現在有3個多月啦!我想知道如何能找到教授
樓上那位回答真是…看到講課就質疑,不去聽清楚就說人家是騙子。自己雜念太多有葯也治不好。樓主我勸你你去聽課,聽課就都明白了。不在酒店講在哪裡講啊,會議室或者大廳不就是給人開會講課的地方嗎。我聽過課,挺好的。樓上那種人不少,自己想治病還不信大夫,那別找啊,找到了又不願意聽課,還說去找什麼專家…。那傅老師又怎能不算專家呢?對醫者不信任甚至懷疑、不願意了解他的醫法。又何必費盡找呢。老師的葯材其實本身不會怎麼貴,往往很多時候自己給自己添了花錢的必要。葯不會不見效,往往很多時候病患自己沒有做到醫生要求。順便說一句…這種還打激素,越打越壞。不信拉倒反正是自己的事情說難聽點跟我有屁關系。我只不過不願看到有人這樣去說老師。他幫助了很多人,自然有人信他。最後祝各位好運吧🌝
5、(1/4):-):說到借錢,上個月,也就是八月一日,我老婆突發重病,到醫院診斷確定為急性脊髓炎,檢查和治...
ai ,一分錢難倒英雄漢
6、小朋友跳舞在舞蹈班突發脊髓炎,舞蹈班承擔責任嗎
?
7、我老婆是貴公司的一名直銷人員,2012.8.1日突發疾病,確診為急性脊髓炎,幾乎全身癱瘓,一直用貴公司...
你可以直接和該公司聯系,這里是法律版塊,在這里發貼該公司是看不到的,你的問題也得不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