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林巴利綜合症的診斷依據 和相關檢測方式
一、 診斷標准:
1. 進行性肢體力弱,基本對稱,少數也可不對稱。輕則下肢無力,重則四肢癱,包括軀體癱瘓、球麻痹、面肌以至眼外肌麻痹,最嚴重的是呼吸肌麻痹。
2. 腱反射減弱或消失,尤其是遠端常消失。
3. 起病迅速,病情呈進行性加重,常在數天至1-2周達高峰,到4周停止發展,穩定進入恢復期。
4. 感覺障礙主訴較多,客觀檢查相對較輕,可呈手套、襪子樣感覺異常或無明顯感覺障礙,少數有感覺過敏,神經干壓痛。
5. 顱神經以舌咽、迷走、舌下神經受累多見,其他顱神經也可受損,但視、聽神經幾乎不受累。
6. 可合並植物神經功能障礙,如心動過速、高血壓、低血壓、血管運動障礙、出汗多,可有一時性排尿困難。
7. 病前1-6周約半數有呼吸道、腸道感染、不明原因發熱、水痘、帶狀皰疹、腮腺炎、支原體、瘧疾、淋雨、受涼、疲勞、創傷、手術等。
8. 病後2-4周進入恢復期,也可遲延至數月才開始恢復。
9. 腦脊液檢查:WBL<10×106/L,1-2周,蛋白可升高,呈蛋白-細胞分離(如細胞超過10×106/L,以多核為主,則需排除其它疾病),細胞學分類以淋巴單核細胞為主,也可出現大量吞噬細胞。
10. 電生理檢查:病後可出現神經傳導速度明顯減慢,F波反映近端神經干傳導減慢。
二、 臨床分型(按病情輕重來分型以便於治療)
1.輕型:四肢肌力III級以上,可獨立行走。
2.中型:四肢肌力III級以下,不能行走。
3.重型:IX、X和其他顱神經麻痹,不能吞咽,同時四肢無力到癱瘓,活動時有輕度呼吸困難,但不需要氣管切開,人工呼吸。
4.極重型:在數小時至2天,發展到四肢癱,吞咽不能,呼吸肌麻痹,必須立即氣管切開,人工呼吸,伴嚴重心血管功能障礙或爆發型亦並入此型。
5.再發型:數月(4-6月)至10多年可有多次再發,輕重如上述症狀, 應加倍注意。往往比首發重,可由輕型直至極重型症狀。
6.慢性型或慢性炎症脫髓鞘多神經病:由2月至數月乃至數年緩慢起病,經久不愈,顱神經受損少,四肢肌肉萎縮明顯,腦脊液蛋白持續增高。
7.變異型:純運動型GBS;感覺GBS;多顱神經GBS;純全植物神經功能不全GBS,其它還有Fisher綜合征,少數GBS伴一過性錐體束征和GBS伴小腦共濟失調等。
三、 鑒別診斷
該病需與以下疾病鑒別(1)脊髓灰質炎;(2)急性脊髓炎;(3)低血鉀性麻痹;(4)周圍神經炎(末梢神經炎);(5)多發性肌炎;(6)卟啉病伴周圍神經病。
四、 治療
1. 綜合治療與護理 保持呼吸道通暢,防止繼發感染是治療的關鍵。吞咽肌及呼吸肌受累時咳嗽無力,排痰不暢,必要時氣管切開,呼吸機輔助呼吸;加強護理,多翻身,以防褥瘡;面癱者需保護角膜,防止潰瘍。因本病可合並心肌炎,應密切觀察心臟情況,補液量不易過大。
2. 激素 應用有爭議,可早期短時應用,療程不宜過長,一般在1個月左右,急性嚴重病例可短期沖擊治療,氫化考的松5-10mg/kg.d或地塞米松0.3~0.5mg/kg.d。
3. 大劑量丙種球蛋白靜脈應用,400mg/kg.d,共5天。應盡早用,但價格較昂貴。
4. 血漿交換治療 是近年來開展的新治療,初步認為有效,但需專用設備,且價格昂貴。
5. 適當應用神經營養葯物 如輔酶A、ATP、細胞色素C等代謝性葯物,亦可同時應用維生素B12。彌可保等。
6. 考慮配合以中葯,對於病情的預後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供參考!!!!
2、求格林巴利綜合症判斷,飲食和恢復需要注意事項
一、格林-巴利綜合征的飲食禁忌
一、飲食適宜:1宜吃富含維生素、礦物質元素的食物;2宜吃富含優質蛋白的食物;3宜吃易於消化的食物。
二、宜吃食物宜吃理由食用建議
西紅柿。西紅柿具有降低血脂的作用,還具有健胃消食,生津止渴,潤腸通便,抗血疑聚,防腦血栓等作用。每天200-350克為宜。
腐竹。屬於含有豐富的優質植物蛋白的食物,對身體提高營養,有利於身體恢復。每天100-200克為宜。
山葯。山葯是屬於健脾益胃助消化的食物,也具有降低血糖,降低血脂的作用。每天200-300克為宜。
三、飲食禁忌:1辛辣刺激的食物;2油膩脂肪、膽固醇高的食物。
四、忌吃食物忌吃理由忌吃建議
辣椒。辣椒屬於刺激性的食物,容易刺激血管,有可能會促進動脈瘤的增大,以及影響身體的恢復。避免食用。
小麻椒。屬於脂肪含量高的食物,容易使血脂增高,導致動脈瘤硬化脫落等情況,不利於身體恢復。盡量不要食用。
螃蟹。螃蟹含有膽固醇比較高,容易導致動脈硬化。一周不超過200克。
3、孩子的病症是急性播散性腦脊髓炎還是格林巴利綜合症
發來所有的檢查資料和磁共振照片為會診定性做治療指導。不提供資料幫不了你。
4、格林巴利綜合症
格林巴利綜合征是免疫介導的急性炎症性周圍神經病,臨床呈急性或亞急性起病,主要表現為四肢對稱的弛緩性癱,也有累及呼吸肌,或顱神經運動纖維受累的面肌癱瘓、咽喉肌癱瘓 。
本病屬中醫痿證,為五臟因肺熱葉焦,發為痿痹; 陽明虛則宗筋縱, 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正常生理狀態下,肺金主氣畏火,脾土主四肢畏木,當外邪侵襲或臟腑功能失調,均可引起中焦的升降失調。肺金受損,不能剋制肝木,木旺乘土,中焦氣機升降失常,致太陰脾不能升清,肺失宣肅,水谷精微不能化生赤血濡養筋脈肌肉, 陽明失於肅降,胃不能腐熟水谷,大腸不能輸送糟粕,胃腸積滯夾濕化熱,進而耗傷津液,終致肌痿筋弛,四肢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