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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椎去掉3節

發布時間:2021-06-25 00:56:23

1、頸椎大概有三節突出,怎麼治療呢

防治頸椎病自我按摩操
1.按摩百會 :
用中指或食指按於頭頂最高處正中的百會穴,用力由輕到重按揉20~30次。功效:健腦寧神,益氣固脫。
2.對按頭部 :
雙手拇指分別放在額部兩側的太陽穴處,其餘四指分開,放在兩側頭部,雙手同時用力做對按揉動20~30次。功效:清腦明目,振奮精神。
3.按揉風池 :
用兩手拇指分別按在同側風池穴(頸後兩側凹陷處),其餘手指附在頭的兩側,由輕到重地按揉20~30次。功效:疏風散寒,開竅鎮痛。
4.拿捏頸肌 :
將左(右)手上舉置於頸後,拇指放置於同側頸外側,其餘四指放在頸肌對側,雙手用力對合,將頸肌向上提起後放鬆,沿風池穴向下拿捏至大椎穴20~30次。功效:解痙止痛,調和氣血。
5. 按壓肩井 :
以左(右)手中指指腹按於對側肩井穴(在大椎與肩峰連線中點,肩部筋肉處),然後由輕到重按壓10~20次,兩側交替進行。功效:通經活絡,散寒定痛。
6.按摩大椎 :
用左(右)手四指並攏放於上背部,用力反復按摩大椎穴(位於後頸部頸椎中最大椎體下方的空隙處)各20~30次,至局部發熱為佳,兩側交替進行。功效:疏風散寒,活血通絡。
7.對按內、外關 :
用左(右)手拇指尖放在右(左)手內關穴(掌橫紋以上2寸,兩肌腱之間),中指放在對側的外關穴(內關穴對面),同時對合用力按揉0.5~1分鍾,雙手交替進行。功效:寧心通絡,寬胸行氣。
8.掐揉合谷 :
將左(右)手拇指指尖放在另一手的合谷穴(即虎口處),拇指用力掐揉10~20次,雙手交替進行。功效:疏風解表,開竅醒神。

頸椎痛的患者平時應該注意些以下幾點
(1)要注意頭頸部的正確姿勢,每天堅持作前傾,後仰、左右旋轉 1-2次,堅持10分鍾。
(2)保持良好的睡眠姿勢,最好採用質地柔軟的元寶型枕頭,以維持頸椎棘突 向前的生理弧度。
(3)枕頭的高度應以10厘米左右為宜,適之寶新推出的專利產品護頸套枕就是專門針對頸椎不好人群設計的,主要起到呵護和理療同時進行。
(4)平時工作的體位,做到既不抬頭又不低 頭的舒適姿勢。長時間工作時1小時要活動一下頭頸部,使頸韌帶肌肉得到適當休息。
(5)仰頭看電視 時勿使頸部疲勞,最好與眼睛保持同一水平。這些措施不僅可以預防頸椎病,還可防頸椎病的復發和病情加重.
(6)平時加強頸肩部肌肉的鍛煉,在工間或工余時,做頭及雙上肢的前屈、後伸及旋轉運動,既可緩解疲勞,又能使肌肉發達,韌度增強,從而有利於頸段脊柱的穩定性,增強頸肩順應頸部突然變化的能力
(7)注意頸肩部保暖,避免頭頸負重物,避免過度疲勞,坐車時不要打瞌睡。
(8)勞動或走路時要防止閃、挫傷。

2、頸椎突出3節,是否能治好

可以,頸椎間盤突出的治療方法有保守治療和手術治療兩種,視情況而定。嚴重的會選擇手術治療,其他一般都是保守治療。保守治療指的是通過牽引將突出移位的頸椎骨復位從而達到治療效果,醫院一般都有這種儀器,但是過程較難受且易復發,相比下自己購買一些醫療器械來自我治療會比較方便,推薦川木頸椎治療儀器、。

3、有3節脊椎變形了怎麼辦?

您好,脊椎和頸椎請謹慎治療.看您反映的來情況,神經壓迫的比較嚴重.您是不是已經去了醫院或您就是醫生(看您判斷位置比較准確).建議做一下專業的物理矯正自.脊椎和頸椎比較難治.不要做劇烈的腰腹運動,以免加重病情.請到正規醫院診治,以免延誤和加重病情.祝您早日康復,身體健康.

4、頸椎換掉3節算幾級傷殘

傷殘等級鑒定具體標准 【Ⅰ級傷殘】 1.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傷致;a.植物狀態;b.極度智力缺損(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c.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d.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1.2頭面部損傷致雙側眼球缺失;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盲目5級。 1.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嚴重障礙。 1.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嚴重障礙。 1.5胸部損傷致:a.肺葉切除或雙側胸膜嚴重廣泛粘連或胸廓嚴重畸形,呼吸功能嚴重障礙;b.心功不全,心功W級;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1.6腹部損傷致: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嚴重障礙,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雙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1.7肢體損傷致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或三肢以上完全喪失功能。 1.8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90%以上。 【Ⅱ級傷殘】 2.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重度智力缺損(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隨時有人幫助才能完成;b.完全性失語;c.雙側面癱難以恢復,容貌損毀,完全喪失進食和語言功能;d.雙眼盲目5級;e.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f.偏癱或截癱(肌力2級以下)。 2.2頭面部損傷致: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3級以上;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4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盲目4級以上,另一眼盲目5級;c.雙眼盲目5級;d.顳下頜關節強直,牙關緊閉,完全喪失進食和語言功能;e.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20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容貌損毀,咀嚼和語言功能嚴重障礙;f.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g.全面部瘢痕形成,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2.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呼吸功能障礙。 2.4頸部損傷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礙。 2.5胸部損傷致:a.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嚴重粘連成胸廓畸形,呼吸功能障礙;b.心功不全,心功Ⅲ級;或心功不全,心功Ⅱ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2.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2.7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攣縮,陰道閉鎖完全喪失功能。 2.8肢體損傷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肘關節以上,下肢在膝關節以上)或二肢完全喪失功能。 2.9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80%以上。 【Ⅲ級傷殘】 3.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重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b.嚴重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控制,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七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三次以上;c.嚴重運動性失語或感覺性失語;d.嚴重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e.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f.偏癱或截癱(肌力3級以下人g.大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3.2頭面部損傷致: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3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2級;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3級以上;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3級以上,另一眼盲目4級以上;c.雙眼盲目4級以上;d.雙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e.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16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容貌損毀,咀嚼和語言功能障礙;f.重度張口受限,容貌損毀,進食和語言功能嚴重障礙;g.雙耳極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h.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i.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廊嚴重畸形;j.面部瘢痕形成75%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3.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嚴重影響呼吸功能。 3.4頸部損傷致:a.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完全喪失,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b.嚴重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3.5胸部損傷致:a.肺葉切除或胸膜廣泛粘連或胸廊畸形,嚴重影響呼吸功能;b.心功不全,心功正級伴器質性心率失常;或心功1級伴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3.6腹部損傷致: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障礙;b.一例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或雙側腎功能重度障礙。 3.7盆部損傷致:a.女性雙側卵巢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b.大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3.8會陰部損傷致:a.陰莖完全缺失、萎縮或嚴重畸形,完全喪失功能;b.雙側睾丸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 3.9外陰、陰道損傷致授痕攣縮,陰道嚴重狹窄,功能嚴重障礙。 3.10肢體損傷致二肢缺失(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在踝關節以上)。 3.11皮膚損傷致授痕形成達體表面積70ic以上。 【Ⅳ級傷殘】 4.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中度智力缺損(智商49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b.單側面癱難以恢復,容貌損毀,進食和語言功能障礙;c.四肢癱(二肢以上肌力4級以下)d.偏癱或截癱(肌力4級以下);e.陰莖勃起功能完全喪失。 4.2頭面部損傷致:a.一側眼球缺失,另一眼低視力2級;或一側眼球缺失,另一側眼嚴重畸形伴低視力1級;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或另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2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3級以上;c.雙眼低視力3級以上;d.雙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e.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12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嚴重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f.雙耳極度聽覺障礙;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50%上;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i.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另一側耳廓嚴重畸形;j.面部瘀痕形成50qo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4.3脊柱胸段損傷致嚴重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4.4頸部損傷致:a.攝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75q0以上;b.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 4.5胸部損傷致:a.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或胸廊畸形,影響呼吸功能;b.明顯器質性心律失常。 4.6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4.7肢體損傷致:a.雙手掌缺失90%以上或雙手掌完全喪失功能;c.雙手十指完全缺失;d.雙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4.8皮膚損傷致癲痕形成達體表面積60%以上。 【Ⅴ級傷殘】 5.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b.外傷性癲病,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三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月一次以上;c.嚴重失用或失認症;d.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e.單癱(肌力2級以下);f.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5.2頭面部損傷致: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球缺失伴一側眼嚴重畸形且視力接近正常;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低視力1級;或一側眼臉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低視力l級以上,另一眼低視力2級以上;c.雙眼低視力2級以上;d.雙眼視野重度缺損(直徑小於20°)e.舌肌完全麻痹或舌體缺失(或嚴重畸形)50%以上,發音和進食功能嚴重障礙;f.上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或折斷8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容貌損毀,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g.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重度聽覺障礙;h.雙耳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i.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伴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j.雙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k.外鼻部完全缺損(或嚴盡畸形),容貌損毀和雙鼻腔正常通氣功能喪失;l.面部瘢痕形成25%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 5.3脊柱胸段損傷致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5.4頸部損傷致:a.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b.影響呼吸功能。 5.5胸部損傷致:a.肺葉切除或胸膜粘連胸部畸形,影響呼吸功能;b.器質性心律失常。 5.6腹部損傷致: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嚴道影響消化吸收功能;b.一側腎切除或完全喪失功能,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5.7盆部損傷致:a.雙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b.膀胱切除;c.尿道損傷,瘢痕形成閉鎖;d.結腸損傷,腸外置不能還納;e.大便或小便失禁難以恢復。 5.8會陰部損傷致:a.陰莖缺失(或畸形)80%以上,功能嚴重障礙;b.陰莖包皮瘢痕形成,功能嚴重障。 5.9肢體損傷致:a.雙手掌缺失70%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80%以上;b.雙手十指缺失90%以上或雙手十指完全喪失功能;c.一上肢在肘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完全喪失功能;d.一下肢在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完全喪失功能。 5.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0%以上。 【Ⅵ級傷殘】 6.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中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b.嚴重失讀伴失寫症;c.偏癱或截癱(一肢以上肌力3級以下);d.單癱(肌力3級以下);e.陰莖勃起功能嚴重障礙。 6.2頭面部損傷致:a.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球缺失伴另一側眼嚴重畸形;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伴雙眼視力接近正常;或一側眼臉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該眼視力接近正常,另一眼低視力1級以上;c.雙眼低視力1級:d.雙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e.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重度聽覺障礙;f.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0%以上;g.面部瘢痕形成面積300px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h.面部大量細小授痕(或色素明顯改變)75%以上,容貌損毀;i.頭皮無毛發75%以上。 6.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嚴重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6.4頸部損傷致癲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6.5腹部損傷致一側腎功能重度障礙,另一側腎功能輕度障礙。 6.6盆部損傷致: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50px以上;b.雙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c.子宮全切。 6.7會陰部損傷致雙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6.8外陰、陰道損傷致授痕攣縮,陰道狹窄,功能障礙。 6.9肢體損傷致:a.雙手掌缺失50qo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60%以上;b.雙手十指缺失70%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90%以上;c.一上肢在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二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d.雙足十趾完全缺失;e.一下肢在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二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4.6.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這體表面積40%以上。 【Ⅶ級傷殘】 7.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輕度智力缺損(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b.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周二次亞上或精神運勞性發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c.嚴重構音障礙;d.偏癱或截癱(一肢肌力4級);e.單癱(肌力4級);f.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覺缺失。 7.2頭面部損傷致:a.一側眼球缺失;b.雙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c.一耳極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d.一側耳廓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e.外鼻部缺損(或畸形),嚴重影響容貌和雙鼻腔正常通氣功能;f.面部癲痕形成面積250px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g.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50%以上,容貌損毀;h.頭皮無毛發50%以上。 7.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7.4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75%以上,影響體形。 7.5胸部損傷致:a.女性雙側乳房缺失(或嚴雙重畸形);b.心功不全。心功B級。 7.6腹部損傷致雙側腎功能中度障礙。 7.7盆部損傷致: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00px以上;b.女性骨盆嚴重畸形,產道破壞;c.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7.8會陰部損傷致:a.陰莖缺失(或畸形)50%以上,功能障礙;b.陰莖包皮瘢痕形成,功能障礙。 7.9肢體損傷致:a.雙手掌缺失30%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40%以上;b.雙手十指缺失50%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70%以上;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d.雙足弓結構完全破壞;e.雙足十趾缺失75%以上;或雙足十趾完全喪失功能;f.一足附跖關節以上缺失;g.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以上完全喪失功能;h.一下肢縮短250px以上。 7.10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30%以上。 【Ⅷ級傷殘】 8.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覺缺失;c.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8.2頭面部損傷致:a.一眼盲目4級以上;b.一眼視野接近完全缺損(直徑小於5°);c.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6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d.一耳極度聽覺障礙;或一耳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e.一側耳廊缺失(或嚴重畸形);f.鼻尖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影響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氣功能;g.面部產痕形成面積200px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h.面部大量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25%以上,容貌損毀;i.頭皮無毛發25%以上。 8.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傷度喪失50%以上。 8.4頸部損傷致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50%以上,影響體形。 8.5胸部損傷致:a.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另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8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 8.6腹部損傷致: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響消化吸收功能;b.一側腎切除或腎功能重度障礙。 8.7盆部損傷致: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150px以上;b.雙側輸尿管嚴重狹窄;或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另一側輸尿管狹窄;c.尿道瘢痕形成,尿道嚴重狹窄。 8.8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龜頭缺失(或嚴重畸形)75%以上,嚴重影響功能。 8.9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攣縮,陰道狹窄,嚴重影響功能。 8.10肢體損傷致:a.雙手掌缺失20%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30%以上;b.雙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50%以上;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75%以上;d.一足弓結構完全破壞,另一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e.雙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75%以上;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75%以上;g.一下肢縮短200px以上。 8.11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20%以上。 【Ⅸ級傷殘】 9.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b.外傷性癲癇,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發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發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運動性發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c.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缺失;d.嚴重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9.2頭面部損傷致:a.一眼低視力3級以上;b.雙側眼瞼下垂(或畸形);或一側眼瞼重度下垂(或嚴重畸形),容貌損毀;c.一眼視野極度缺損(直徑小於10°);d.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4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e.中度張口受限,容貌損毀,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f.舌尖缺失(或畸形),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g.一耳重度聽覺障礙;或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另一耳中度聽覺障礙;h.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5O%以上;i.一側鼻翼缺損(或畸形),影響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氣功能;j.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50px以上,容貌損毀和器官功能障礙;k.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0Cm『以上,容貌損毀;l.頭皮無毛發1000px以上;m.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容貌變形和器官功能障礙。 9.3脊柱損傷致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 9.4頸部損傷致:a.嚴重聲音嘶啞;b.頸前三角區瘢痕形成25%以上,影響體形。 9.5胸部損傷致:a.女性一側乳房缺失(或嚴重畸形);b.5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c.肺葉切除;d.心功不全,心功Ⅰ級。 9.6腹部損傷致:a.胃、腸、消化腺等部分切除;b.脾切除;c.一側腎部分切除或腎功能中度障礙。 9.7盆部損傷致: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100px以上.b.骨盆嚴重畸形癒合;c.一側輸尿管缺失或閉鎖;d.膀眈部分切除;e.尿道瘢痕形成,尿道狹窄。 9.8會陰部損傷致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50%以上,影響功能。 9.9肢體損傷致:a.雙手掌缺失5%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20%以上;b.雙手十指缺失10%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30%以;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50%以上;d.一足弓結構破壞2/3以上;e.雙足十趾缺失25%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50%以上;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50%以上;g.一上肢縮短250px以上;h.一下肢縮短150px以上。 9.10皮膚損傷致搬痕形成達體表面積10%以上。 【Ⅹ級傷殘】 4.10.1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a.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外傷性癲癇,葯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c.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d.視覺障礙,包括:斜視、復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e.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f.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g.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h.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i.影響陰莖勃起功能。 10.2頭面部損傷致:a.一眼低視力1級;b.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影響容貌;c.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O」);d.口腔損傷,牙齒脫落或折斷2枚以上,無法安裝義齒或修補,影響咀嚼和語言功能;e.輕度張口受限,影響容貌;f.顳頜下關節損傷,中度張口受限,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g.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影響進食和語言功能;h.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i.一側耳廊缺失(或畸形)10%以上;j.鼻尖缺失(或畸形)。影響容貌;k.面部瘢痕形成面積100px』以上,影響容貌;l.面部細小瘢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375px』以上,影響容貌;m.頭皮無毛發ZOom』以上;n.顱骨缺損直徑Zcm以上,遺留神經系統部分輕度症狀和體征;或顱骨缺損直徑100px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征;o.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容貌變形。 10.3脊柱損傷致:a.頸椎或腰椎畸形癒合,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b.胸椎畸形癒合,影響呼吸功能。 10.4頸部損傷致:a.瘢痕形成,攣縮,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b.影響呼吸和吞咽功能;c.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500px以上。影響體形。 10.5胸部損傷致: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b.2肋以上骨折,畸形癒合;或2肋以上缺失;c.肺破裂修補;d.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10.6.腹部損傷致:a.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b.脾破裂修補;c.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10.7盆部損傷致:a.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50px以上;b.骨盆畸形癒合;c.一側卵巢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d.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e.子宮部分切除或修補;f.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g.膀眈破裂修補;h.尿道狹窄;i.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10.8會陰部損傷致:a.陰莖龜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影響功能;b.陰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c.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d.一側睾丸缺失、萎縮完全喪失功能;,e.陰囊瘢痕形成,功能嚴重障礙。 10.9外陰、陰道損傷致瘢痕形成,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10.10肢體損傷致:a.一手掌缺失5%以上或雙手掌喪失功能5%以上;b.雙手十指缺失5%以上或雙手十指喪失功能10%以上;c.一上肢腕、肘、肩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d.一足弓結構破壞l/3以上;e.雙足十趾缺失10%以上或雙足十趾喪失功能25%以上;f.一下肢踝、膝、髖三大關節的一關節喪失功能25%以上;g.一上肢縮短100px以上;h.一下肢縮短50px以上。10.11皮膚損傷致瘢痕形成達體表面積5%以上。 本回答由科學教育分類達人 甄善繼推薦

5、我的頸椎彎曲了3節,不知道應該怎麼治療阿??

現在國內技術很好,可以去看大的中醫醫院,中國已經有了很先進的脊柱方面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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