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枕和頸椎半脫位到底有什麼區別?跪求!!!
落枕:為單純的肌肉痙攣,輕者5~7天可愈,重者可延到數周不愈,推拿療法於本病療效甚佳。成人若經常性的發作者,常提示為頸椎病的前驅症狀。如有外傷史,應拍攝x線片,以排除骨折、脫位及頸椎病。 本症治療以舒筋活血,溫筋通絡為原則,使頸項部氣血通暢,肌肉放鬆,則症亦隨之而解除。
治療方法 :
(1) 按揉法:患者坐位,先拿風池、風府、天柱、完骨,推橋弓,再以大魚際按揉,天宗、肩井、缺盆、落枕等穴,每穴連續按揉半分鍾,以酸脹麻感為度,並按揉痙攣的肌肉及壓痛明顯處。
(2) 患者坐位,用輕柔的滾法、一指禪推法在患側頸項及肩部治療,配合輕緩的頭部前屈、後伸及左右旋轉活動。再用拿法提拿頸項及肩部或彈撥緊張的肌肉,使之逐漸放鬆。
(3) 患者坐位,主動放鬆頸項部肌肉。用搖法治療,使頸項作輕緩的旋轉,搖動數次後,在頸微向前屈位時,迅速向患側加大旋轉幅度作扳法,手法要穩而快速,旋轉幅度要在病員能忍受的限度內。
(4) 患者坐位,最後可在患部加用擦法和熱敷,以活血止痛。
注意事項 :
(1) 頭頸部扳法,不可強求有彈響聲。
(2) 疼痛甚者(頸項不敢轉動者),可先按揉患側天宗2~3分鍾,並囑患者輕緩轉動頸項,當痛稍減後,再用以上方法治療。
(3) 囑咐患者頸項部保暖,不宜睡高枕。
2、我是名學生,三天前將脖子扭傷,像左偏,去醫院做了CT和X射線,大夫說有問題,可能是環頸椎半脫位
沒事,不會有什麼後遺症。其實都不需要去醫院,只需簡單的矯正就會好。寰椎就是人體第一頸椎,半脫位不會引起後遺症,手麻木是下頸椎引起的,與寰椎沒有關系!
3、今天我到骨科看了一下,拍了片子,顯示的是頸椎半脫位,應該怎麼辦呢?
頸椎的壓迫不但可以導致牙痛,還可以導致眼睛干澀易疲勞百,耳鳴耳癢,鼻炎咽炎等多種度症狀,你的情況只要是正確復位頸椎的壓迫所有不適症狀即可消失。找個好的中醫回正骨大夫把頸椎好好的調理一下,記住,不是推拿,更不是按摩。是中醫的定向正骨!如果你有需答要可以訪問我的百度空間,哪裡有我的聯系方式。
4、頸椎半脫位是什麼程度的傷?把學生打成這樣要負刑事責任嗎?
打人老師的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紙上談兵,真正的傷情鑒定結論還是要聽法醫的。)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四章 軀乾和會陰損傷: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 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人體重傷鑒定標准(試行)》第六節 脊柱和脊髓損傷:
第八十條 脊柱骨折或者脫位,伴有脊髓損傷或者多根脊神經損傷。
第八十一條 脊髓實質性損傷影響脊髓功能,如肢體活動功能、性功能或者大小便嚴重障礙。
5、頸椎半脫位的治療
1.牽引治療
牽引通常可以復位,但不必使用顱骨牽引,枕頜帶牽引就足以復位。牽引時取頭顱正中位,重量2~3kg。拍片證實復位後,持續牽引3周。由於復位後存在嚴重不穩傾向,極易再發脫位,因此復位後應以頭頸胸石膏固定,為期2~3個月。拆石膏後再以頸部支架維持一段時間。手法復位並不足取,若必須做,則需謹慎操作,防止加重損傷。頸椎牽引常作為神經根型、頸型和交感型頸椎病的首選療法。但脊髓型頸椎病脊髓受壓較明顯者和有明顯頸椎節段性不穩者不宜採用。
2.手術治療
急性期不主張手術。如在後期仍然存在損傷節段的不穩定或伴有遲發性脊髓或神經根壓迫症者,應手術治療。取頸前路檢間盤摘除、減壓及植骨融合術。若有脊髓壓迫,應施行擴大減壓和植骨固定術。
6、打架引起的頸椎半脫位可以做幾級傷殘?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可定為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追究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但是達不到殘疾程度。
相關法條: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5.9.4 輕傷二級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二、《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要求犯罪嫌疑人賠償如下:
1、醫療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3、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4、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具體賠償多少錢,應待醫療終結,確定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項目,並委託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及護理依賴鑒定等等,再行根據當地人身損害賠償標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