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頸椎病的人適合什麼工作
適合干需要經常抬頭,往遠處看看的工作,具體而言,像導游這類工作最好。不過,如果真的得了頸椎病的人可能也難以換成這樣的工作,因為頸椎病患者多是常常得集中精力伏案工作的人,我採取的做法是多活動一下頸部,適當的時候找推拿大夫給按摩推拿一下減緩症狀。
2、頸椎病在哪種情況下可以被鑒定為職業病?
1,證明疾病與職業的必然的直接關系
2,證明凡從事這一崗位基本患有此病
3,出具醫療鑒定機構作出的相關結論
3、頸椎病算職業病
頸椎病又稱頸椎綜合征,是頸椎骨關節炎、增生性頸椎炎、頸神經根綜合征、頸椎間盤脫出症的總稱,是一種以退行性病理改變為基礎的疾患。主要由於頸椎長期勞損、骨質增生,或椎間盤脫出、韌帶增厚,致使頸椎脊髓、神經根或椎動脈受壓,出現一系列功能障礙的臨床綜合征。表現為椎節失穩、松動;髓核突出或脫出;骨刺形成;韌帶肥厚和繼發的椎管狹窄等,刺激或壓迫了鄰近的神經根、脊髓、椎動脈及頸部交感神經等組織,引起一系列症狀和體征。頸椎病主要從事一些低頭的工作比較多。
4、頸椎病或將納入法定職業病,有哪些工作收入高卻毀了頸椎?
頸椎病在「世界十大頑疾」中排名第二,很多人覺得頸椎病是小病,在頸椎疼痛的時候不以為常;但是頸椎上乘大腦,下接椎骨,如果不注意保護到老了的時候甚至會引發高位截癱。現在隨著手機的普及化,越來越多的人成為了低頭族。長期低頭、久坐、伏案午睡等等行為都會傷害頸椎。有幾個工作收入很高但對頸椎會造成不可逆的危害。
第一是電腦從業人員。他們一直在跟電腦打交道,久坐不起,要一直盯著電腦屏幕,有時候甚至要坐一天。長期保持一個姿勢不動對頸椎的傷害是很大的,如果不進行一些脖子的轉動那麼很容易誘發頸椎病。如今正是IT行業發展的黃金時期,互聯網技術的運用可以給他們帶來不菲的收入。
第二是教師。他們要准備教案,需要低頭;批改作業和試卷,需要低頭;製作PPT,需要久坐;開研討會和各種會議,需要久坐。這個工作的性質決定了他們要經常低頭和久坐,尤其是中學階段的老師,工作任務繁重,如果再不好好保養頸椎,患頸椎病的幾率也是很大的。
第三是醫生。他們要治病救人,大學的時候就要閱讀很多醫學書籍,等到真正當上醫生了還要不斷鑽研自己不熟悉的領域,有大量的書需要閱讀。而且做高難度手術需要一直站著並且低頭,做手術的時間還很長,有很多醫生一場手術下來由於頸椎保持一樣的姿勢太久,造成了頸椎方面的損害。
5、職業性頸椎病怎麼治療?
8點。很多人晨起時喜歡用頸椎拖著自己起床,必須改掉這壞習慣,而改用腰部的力量。
9點——溫暖頸椎。給自己准備一杯茶,做法是,紅糖一湯匙、生薑7片,用沸水沖開10分鍾即成,建議每天喝一次。
10點——做5分鍾的頸椎操。做法是:端坐在椅子上,分別做低頭、抬頭、左轉頭、右轉頭、前伸頭、後縮頭、讓頭做順時針和逆時針環繞的動作,注意要輕緩。
12點——吃飯時,盡量地動用自己的咀嚼肌,喝水時可以把頭盡量往後仰,這些可以舒緩僵硬的頸部肌肉,但是目前治療頸椎病最管用最快速的方法就是用椎濕康中葯貼了。
15點——簡單地按摩頸部。做法是:將十指交叉,放在頸部後方,輕柔地摩擦頸部,連續按摩50次,這時頸部會發熱,並有很舒適的感覺。
19點——晚餐補骨。可以把核桃、生地、牛骨、黑芝麻等具有補骨髓的材料巧妙地加到晚餐中,起到強壯筋骨的目的。
6、哪些職業的人容易得頸椎病?
長期伏案低頭工作的人,包括知識分子、外科醫生、教師、辦公室職員、財務人員、電腦人員、設計師、繪圖員、電焊工、儀器檢修工人、手工刺綉的工人以及縫紉工等容易得頸椎病;還有頭頸部頻繁活動的職業,如經常抬頭觀察記錄儀表、生產線旁一個方向的頻繁活動,可以造成頸椎各部分不均衡的勞損;頸部易受傷的職業或頸部活動與受力過多的人,如汽車司機、足球運動員、雜技演員等;長時間在計算機屏幕前工作的人,由於容易導致頸部肌肉勞損。統計表明,上述各類工作者的發病率是非低頭工作者的4—6倍,且發病年齡早,甚至20多歲即可出現症狀。因此說,上述職業的人員更須注意預防頸椎病。
7、職業病頸椎病怎麼辦
頸椎病大多數和職業有關系,其治療需要從治本和治標兩個方面著手。治標就是到醫院找醫生,通過針灸、推拿、牽引、葯物內服外敷以及物理治療等手段快速緩解症狀,但是這些治療都不可能根治,基本都會再次復發;那麼怎麼治本呢?這一點醫生也就只能給你一些指導了,關鍵是要靠自己,改善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習慣,比如說一定要避免長時間刷手機,注意頸肩部保暖,低頭或伏案工作一段時間就要進行一些體力活動,如俯卧撐、擴胸運動、瑜伽、太極拳等,通過這些活動增強頸部相關肌肉的力量,自然就會改善甚至根治頸椎病了。
8、頸椎病是職業病嗎?可以申請工傷嗎?
頸椎病、滑鼠手、前列腺疾病等是上班族最容易患上的「職業病」,此「職業病」非工傷認定中的職業病,由於這些病痛並未被列入工傷「職業病」門類中,因此不能享受到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工傷認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職業性頸椎病擴展資料:
工傷認定中的職業病條件
2013年12月2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4部門聯合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
將職業病分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共10類132種。
要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引》中所規定的職業病防治,必須具備四個條件:
1、患病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
2、必須是在從事職業活動的過程中產生的;
3、必須是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須是國家公布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所列的職業病。四個條件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