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後背被砍8公分傷口,可以要求法院拘留對方么
根據《人體輕傷鑒定標准》第二十八條規定:「軀幹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
因此,如果你後背傷口達10厘米以上,就達到輕傷,可以依法要求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但如果達不到10厘米,只能判定為輕微輕(偏重),依法只應該承擔治安行政和民事賠償責任。
不管是否達到輕傷或達不支輕傷,都必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可以以故意傷害向法院告訴。
2、我後背被菜刀砍傷,傷口長十厘米,深五厘米,請問能不能夠成輕傷?
輕傷害的後果是要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的。要由公安機關對相關犯罪嫌疑人進行偵查後報檢察院批捕,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刑事案,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由法院一並審理;不提起公訴的,則轉為自訴案,由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訴,也可以協商賠償後不起訴(私了)。這得走法律程序,並且法律程序是有時間既定的,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
頒布時間:1990-6-20 實施時間:1990-7-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 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 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 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 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 8厘米, 兒童達 6厘米; 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 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 (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於3厘米。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 厘米 (兒童達 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 單條長 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 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 8厘米。
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 (兒童達
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 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第四章 軀幹部和會陰部損傷
第二十七條 軀幹部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二十八條 軀幹部創口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九條 軀幹部穿透創未傷及內臟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經的。
第三十條 胸部損傷引起氣胸、血胸或者較大面積的單純性皮下氣腫,未出現呼吸困難。
第三十一條 胸部受擠壓, 出現窒息徵象。
第三十二條 肩胛骨、鎖骨或者胸骨骨折; 胸鎖關節或者肩鎖關節脫位.
第三十三條 肋骨骨折 (一處單純性肋骨線形骨折除外) 。
第三十四條 女性乳房損傷導致一側乳房明顯變形或者部分缺失; 一側乳房乳腺導管損傷。
第三十五條 腹部閉合性損傷確證胃、腸、肝、脾或者胰挫傷。
第三十六條 外傷性血尿 (顯微鏡檢查紅細胞》10/高倍視野) 持續時間超過二周。
第三十七條 會陰部軟組織挫傷達10平方厘米 (兒童酌減) 或者血腫二周內不能完全吸收的。
第三十八條 陰莖挫傷致排尿困難; 陰莖部分缺損、畸形; 陰囊撕脫傷、陰囊血腫、鞘膜積血;一側睾丸脫位、扭轉或者萎縮。
第三十九條 會陰、陰囊創口長度達 2厘米; 陰莖創口長度達 1厘米。
第四十條 外傷性肛裂、肛瘺或者肛管狹窄。
第四十一條 陰道撕裂傷、子宮或者附件損傷。
第四十二條 損傷致孕婦難免流產。
第四十三條 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 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第四十四條 骨盆骨折。
第五章 其他損傷
第四十五條 燒、燙傷
(一)燒燙傷占體表面積
淺二度5%以上(兒童3%以上);
深二度2%以上(兒童1%以上);
三度0.1%以上。
(二)頭、手、會陰部二度以上燒燙傷,影響外形、容貌或者活動功能的。
(三)呼吸道燒燙傷。
第四十六條 凍傷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四十七條 電燒傷當時伴有意識障礙或者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條 損傷致異物存留深部軟組織內。
第四十九條 各種損傷出血出現休克前期症狀體征的。
第五十條 多部位軟組織挫傷比照第二十條。
第五十一條 多部位軟組織創傷比照第二十一條。
第五十二條 其他物理性、化學性、生物性損傷, 致人體組織、器官結構輕度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的比照本標准相關條文。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多種損傷均未達本標準的, 不能簡單相加作為輕傷。若有三種(類)損傷均接近本標準的,可視具體情況,綜合評定。
第五十四條 本標准所定各種數據冠有「以上」或者「以下」的均含本數。
第五十五條 本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法醫學鑒定。
第五十六條 本標准自1990年7月1日起試行
3、我被刀砍了..被砍傷後肌腱還能恢復??
肌腱受傷後如果沒有完全斷裂通過鍛煉是可以修復的 如果斷裂了就須要打石膏或著手術了 你一年在床上不動受傷的腿是會有肌肉委縮現象的 你想知道肌腱有沒有受傷做個核磁共振就知道了 如果肌腱沒事你只要通過煅煉
讓肌肉多運動一下 就會好些 不會右左那麼明顯了
4、左手臂背部被刀砍傷七根肌腱是不是輕傷
左手臂背部被刀砍傷七根肌腱不是輕傷,屬zd於輕微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輕微傷標准: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專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屬、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手背被砍七厘米!肌腱砍斷!判輕微傷!我不認怎麼辦
對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手背被砍七厘米、肌腱砍斷就是輕微傷,不構成輕傷二級。
相關法律規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6、背部被砍傷長15CM深及骨,是否構成輕傷?
1、《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 (兒童達
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2、背部被砍傷長15CM深及骨,已經構成輕傷。你可以向公安局報案,起訴比較麻煩。
7、如果被砍傷的肌腱不影響後天的活動算輕傷嗎
肌腱斷裂,就是輕微傷,不管是怎麼造成的,就是刀子割斷的也不算。現實辦案經常遇到,倒是刀子割的有時候傷口夠。
8、胳膊肌腱被砍斷裂,怎麼量刑,急
1,對方受傷情況、恢復情況以及之後的生理機能是否受到影響,這不是法律上做判斷的,這個問題可以去問下對方的主治醫生;
2,傷情鑒定等級,是需要司法部門專門指定的機構或者醫院做出的,也不是法律上可以分析的;
3,如果是輕傷以下,且情節不太嚴重,那麼可以要求派出所出面協調達成協議,也可以跟對方私下協議之後請派出所在場的時候簽字就可以了;
4,賠償范圍包括對方的治療費用、營養費、住院費、誤工費等等,具體數額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如果私了的話,還需要考慮雙方的收入情況,斗毆過錯情況等等。
5,如果後果嚴重,那麼會構成故意傷害或者尋釁滋事等罪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