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導致手指的食指和拇指肌腱斷裂,手術後接好了,不影響活動,請問找單位賠償能賠多少錢?
如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後1個月內為您申請工傷認定,後被認定為工傷,在醫保范圍內的醫葯費由社保報銷,非醫保范圍內的醫葯費由用人單位承擔,您若經過鑒定確認有工傷等級,社保還要支付您一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如果用人單位怠於申請工傷認定的,您自己申請後認定為工傷的,醫葯費均由用人單位承擔,其他情況同上。
另外,在您因公受傷的治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您原來的工資標准照常發放工資。
2、左手中指淺屈肌腱斷裂算幾級傷殘??治好後廠里應賠我多少錢?
1.根據所描述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相關規定,如果僅僅是手指肌腱斷裂,估計很難達到傷殘等級,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的鑒定結論了;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鑒定達不到傷殘等級的,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葯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准發放。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3、手肌腱斷了兩條,誤工費一天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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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手指肌腱斷裂三級工傷賠多少錢?
如果是工傷三級的話,可 依照: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或 求問與工傷的 律師 他們的,比如說的 律 ,伴!!的 認證的 法律者的。
5、左手中指骨折伸肌腱斷裂評上十級傷殘,我的平均工資8600.工傷賠償應該賠償我多少錢合適?
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賠償的標准和計算方法都是不一樣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異。關於工傷理賠這個問題,我可以給你提供一個參考數據,這個參考的依據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中所規定的賠償標准計算的。
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有三項賠償,分別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
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以下舉例廣東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十級傷殘賠付標准: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本人7個月工資。
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賠償本人4個月工資。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賠償本人1個月工資。
湖北省《工傷保險條例》又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准:七級傷殘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4個月,八級傷殘為12個月,九級傷殘為10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准:七級傷殘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月,八級傷殘為16個月,九級傷殘為12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
而《浙江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十級傷殘賠付標准: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本人7個月工資。
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賠償本人2個月工資。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賠償本人2個月工資。
而《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中對十級傷殘的賠付標準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六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計發四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計發一個月。
而江蘇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十級傷殘賠付標准: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准為:十級3萬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准為:十級1.5萬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未明確。(應該是7個月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單位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
如用人單位未給從業人員購買社保,以上賠償由用人單位參照上述賠償標准全部自行承擔。
順便說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單位在計算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時候,是按照實際收入計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繳費基數的基礎工資計算,兩者差異非常巨大!如十級傷殘賠償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工資的計算,假設你受傷前12個月平均實際收入工資為5000元,那麼7乘以5000等於35000元;但社保局計算是按照繳費工資來算的,你受傷前12個月平均的工傷社保繳費工資基數單位給你報的2000元,社保局結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話就是7乘以2000等於14000元;那麼35000減去14000就等於21000,這其中就存在了金額上的巨大差異;那麼這個21000元就由用人單位來補給你(我們單位是這樣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資都是按照傷者正常的考勤工資計算,如他上班的工資是7000一個月,因為工傷不能上班,每個月照常發7000的工資給傷者。絕大多數的企業不可能這樣做,最多發放基本工資,也就是說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礎工資只有2000,那麼就只發2000給傷者,或者按照本地區平均工資發給傷者)包括後面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計算方式也是這樣的。很多企業不願意按照實際收入來賠償給傷者,主要就是因為這樣的計算出來的賠償會導致企業的負擔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數企業是按照社保的繳費工資來計算賠償傷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區平均繳費工資計算),站在勞動者的角度來說,我們是可以要求企業按照實際工資來計算補償的,甚至可以這樣說,除了三項社保的補償以外,我們還可以要求企業進行賠償(當然,這個需要耗費法律資源、耗費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