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在工地手背處肌腱斷烈中指肌腱斷了三分二,無名指小拇指肌腱完全斷了,能評多少級傷殘
1、先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2、認定工傷後,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根據鑒定的勞動能力等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無名指肌腱斷裂插了二根鋼針算不算幾級工傷
首先,您要去勞動局做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書,最快在受傷後三個月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用鋼針固定肌腱,就算是手術後,手指屈伸功能還是會有障礙,如果出現嚴重的屈伸功能障礙,那就有十級傷殘,賠償您12個月工資就行了。如果手術後,手指屈伸功能良好,那就沒有傷殘級別。並非所有的肌腱損傷都有傷殘,主要還是看功能恢復的情況決定的。
3、我是左手中環指肌腱斷裂能進行傷殘鑒定嗎?
只要是受傷,都可以做傷殘鑒定,但是,您的情況要看看手術後功能恢復的情況,如果手指屈伸功能沒有明顯的障礙,那就沒有傷殘級別。如果手術後肌腱粘連,導致手指屈伸功能中度或者重度障礙,那就有工傷十級傷殘。
4、右手中指無名指肌腱斷裂,屬不屬於10級工傷
你說的這個情況必須到勞動鑒定部門才可以做決定的,對於肌腱斷裂的程度及恢復的程度判定工傷的級別都是不同的。
5、吳江工傷傷殘鑒定手續:我的左環指伸肌腱斷裂,能不能評到級數?
最多評到10級
恢復的情況,比較理想,
照CT,神經已經接好的話,
很有可能評不上的,
6、左手無名指手筋斷了關節囊破裂肌腱斷裂,屬於幾級工傷?
如果喪失功能,構成十級傷殘。
職工工傷致左手無名指關節囊破裂、肌腱斷裂,無名指不屬於四肢大關節,不夠成傷殘等級。但如果經過治療,因此手指喪失功能,符合國家標准《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5.10十級」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之規定,應評定為十級傷殘。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
5.10 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7、左手無名指肌腱斷裂,工傷鑒定的話能評上等級嗎?
1:私人所做傷殘鑒定評級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即便做了,也是一張廢紙
2:建議去專門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傷殘鑒定有專門的規定
3:如果想自己先看看能不能評級,可以參照傷殘鑒定標准
4:版面原因,這里就不列出傷殘鑒定標准,請自行查閱
5:對於問題中所述,誰都無法給你准確說你是什麼傷殘,因為傷殘需要你得有醫療那種報告。
8、右手因工傷中指和環指肌腱斷裂,但沒傷到骨頭,請問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傷殘等級一共10級。其中第10級傷殘(最輕級)中關於指頭傷勢的有一個情形「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你對比一下,就該明白了,你這傷勢還達不到最輕的10級傷殘。
不過你可以要求單位負擔醫療費用。
9、傷殘等級評定標准:我是因工負傷,左手環指肌腱斷裂,目前在康復期,現在手功能握拳不能彎曲,用不了力。
我們公司也有一個這樣的師傅。。肌腱縫合到恢復是有一定時間的。。在這段時間是要自己多加鍛煉才可以的。而且肌腱斷裂不在傷殘等級范圍內,但是屬於輕傷范圍。。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 (兒童達 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 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庶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庶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 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