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右手前臂被玻璃割受傷已經有五十天了,手指無法握拳,而且,感覺手臂受傷處的皮膚和肌腱連在了一起。如
術後3周開始輕度活動關節,6周後即可正常功能鍛煉。過早活動可造成肌腱斷面分離或斷裂,過晚活動易發生粘連。術後消炎是有必要的,可以不再服用其它葯物,平時多喝一些骨頭湯吃一些有營養的食物就可以,不要吃辛辣和帶刺激性的食物,再一個少吃羊肉和鴨肉等發物。
詳細說一下石膏固定後伸肌腱的功能鍛煉:屈腕關節30度,盡量握拳到位,然後在保持指間關節屈曲的情況下伸掌指關節,每次盡量達到正常位置,不要怕疼,實在達不到可以用另一隻手幫忙,不要暴力,盡量做到柔和,持續。每次屈伸算一組,初期每天30-50組就夠了。
如果能練開,不會留什麼後遺症,最多就是掌指關節背伸不到位,對生活不會有太多影響。
肌腱斷裂吻合術後出現肌腱粘連是常見的,特別是手常手背部的傷口尤其容易出現。這種情況下,宜先觀察和煅煉,經驗表明,經過一段時間煅煉後,大部分粘連的病人會恢復。另外,手指神經有兩根,斷了一根沒有關系,也無需處理。斷的神經不經過縫合是不會自已好的。
手和足任何部位的肌腱斷裂均可以導致肌腱的粘連。首先你的心理上不應該有負擔,手術也是成功的。術後的肌腱粘連為正常現象。正確的術後功能鍛煉應是,於手術後的一個月外固定石膏拆除以後的前一周,應加強手指的主動功能鍛煉。既在無外力的作用及其它手指輔助下行主動的手指屈伸功能運動,以防肌腱在早期被暴力拉斷。以後應在其它手指的輔助下行患指的被動屈伸指功能活動,來對抗肌腱的粘連及 術後的肌肉的萎縮。每天應堅持6—8小時。鍛煉之初手部會出現明顯的腫脹,此為正常現象。晚上休息時患肢抬高45度以利腫脹消退。往往於次日早上腫脹會自行消失。再繼續行新一輪的鍛煉。加以理療往往會收到很好的效果。關鍵是要持之以衡。至於外用葯物可有可無,效果不是很大。
2、右手拇指屈肌腱斷裂,關節囊損傷,側橈神經損傷
慢慢調理,按醫生說的做,做一些被動鍛煉,祝你早日康復
3、右手無名指。神經斷裂血管斷裂肌腱損傷,手指不能正常彎曲。能做幾級工傷傷殘鑒定
j)十級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7)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50cm2,並有明顯瘢痕;
4、右手食指肌腱損傷屬於幾種工傷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是屬於工傷范疇,應該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判定為工傷。
工傷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申請,如果單位未按時申請,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
2、治療及休息期。員工在醫院治療和休息期間,單位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工資保持原待遇不變。
3、勞動能力鑒定。員工在達到一定醫療期後,可申請傷殘鑒定。
4、工傷待遇審核。員工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束之後可申請工傷待遇,報銷醫療費用以及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5、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應該支付有傷殘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