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伴伸指肌腱斷裂,傷情可以構成輕傷嗎。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跖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跖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你自己對照著看
PS:話說你都術後三個月了,很難說,傷情穩定後應及早去做法醫鑒定
2、拇指虎口處7cm刀傷,肌腱斷裂,算輕傷么?還是算輕微傷,大概算什麼,還沒鑒定
依據最高法 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 國家安全部聯合頒布的
《人體損傷鑒定標准》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脊柱、四肢部分
輕傷二級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輕微傷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綜上,若要判定是輕傷二級還是輕微傷,需要確定你的手的虎口是否因本次傷害導致重要神經損傷
如果導致 那麼應當構成輕傷二級
如果不構成那麼顯然 就是肌腱損傷 而構成輕微傷
所以你問題中並未說明是否損傷重要神經 導致你今後手指的功能受損
在未損傷重要神經的情形之下 應當為輕微傷
僅供參考
3、我的右手腕神經肌腱斷裂。現在兩年了。。法醫給的鑒定是輕微傷?。構不成輕傷嗎?
?
4、肌腱斷裂及骨折算輕傷嗎
如果是四肢長骨,骨折就是輕傷。你這個胳膊確定有骨折,肯定是輕傷。
5、手指神經和肌腱斷了 算輕傷嗎
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二級。
見《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6、虎口神經.肌腱斷裂,部分骨折,能夠上輕傷嗎
手指肌腱斷斷裂,不算輕傷。只有手指折斷並且是斷離才能構成輕傷二級,或者體表創口長度超過十厘米以上構成輕傷二級。
7、右手中指肌腱神經血管斷裂是否屬於輕傷????
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 GA/T146-1996
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1997年1月1日實施。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人體輕微損傷的評定的原則方法及內容。
本標准適用於各級公、檢、法、司及院校系統進行損傷評定。
本標准適用於一切違反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所造成的輕微損害。
2 總則
2.1 本標准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及技術為基礎,結合我國法醫工作的實踐經驗,為鑒定輕微傷提供科學依據。
2.2 輕微傷是指造成人體局部組織器官結構的輕微損傷或短暫的功能障礙。
2.3 鑒定人應當由公安機關及有關執法部門委託的法醫人員或經培訓過的兼職法醫人員擔任。鑒定人進行鑒定時,有權了解有關案情、現場勘查情況和調閱病例檔案。有關部門必須給予協助。
2.4 鑒定時,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依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並結合損傷的預後作出綜合評定。
2.5 輕微傷的鑒定應在被鑒定者損傷消失前作出評定。
2.6 本標准為輕微損傷的下限,上限與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稿)銜接,未達到本標準的為不構成輕微傷。
#####################四肢損傷
5.1 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以上;擦傷面積在20c㎡以上。
5.2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1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5.3 肢體關節、肌腱損傷,伴有臨床體症。
5.4 手、足骨骨折。
5.5 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關於印發《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的通知
(1990年4月2日 法(司)發[1990]6號)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跖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跖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如是被打去做司法鑒定,然後賠償。
8、手腕處刀具砍傷斷了三根肌腱,兩根神經,一根血管,請問專業人士,能不能構成輕傷
可能構成輕傷二級,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法院鑒定,以法醫鑒定結論為准。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輕傷二級標准: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摺合並一跖骨骨折。
k)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l)肢體皮膚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