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無名指肌腱斷裂如何做康復訓練
朋友向你這種情況我建議:
1、每天鍛煉前用溫開水浸泡15-30分鍾,待組織基本變軟百時可開始功能鍛煉;
2、前度3周用左手按壓右無名指(無名指被動彎曲),直至有疼痛時可減輕力度(切忌不要用力過猛,以免肌腱再次斷裂);按壓程度逐漸以無名指遠端能碰及知指根部為愈--只要鍛煉的是中遠節指間關節及近節輕微活動
3、3周後可左手按壓右無名指貼道近指根部後,放鬆左手,讓右無名指主動貼緊指根部1-2分鍾後放鬆無名指,反復次動作即可。內
按以上功能鍛煉,通常1月余可恢容復手指屈伸功能。---請勿用暴力或熱水造成手其他外傷
2、右手因工傷中指和環指肌腱斷裂,但沒傷到骨頭,請問能評上傷殘等級嗎?
傷殘等級一共10級。其中第10級傷殘(最輕級)中關於指頭傷勢的有一個情形「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你對比一下,就該明白了,你這傷勢還達不到最輕的10級傷殘。
不過你可以要求單位負擔醫療費用。
3、右手無名指伸肌腱斷裂
外力引起的無名指伸肌腱遠端斷裂造成的錘狀指。固定6周後是可以活動的,長期不鍛煉你的無名指遠指關節就僵硬了,必須開始鍛煉。先被動用一隻手幫助活動,然後在沒有外力的幫助下主動活動,。如果還是錘狀指,手術治療。回答滿意嗎?
4、右手環指,小指伸肌腱斷裂
這個是固定後的正常現象 所以需要你功能鍛煉 先用好手輔助患手的手指進行屈伸的鍛煉 但一定要注意力度 別拚命的掰 適應著來 等到手指的靈活性好些了 就得靠自己動 進行屈伸鍛煉了 只要堅持 就能練好 恢復如初 一定要堅持 平時可以做些熱敷 你可以注意觀察一下 打字時手指的屈伸幅度不是很大 有時小手指會因為長時間用滑鼠而僵直 所以這個沒什麼用處 鍛煉嗎 要求的是在不加重損傷的前提下盡量活動 所以你需要堅持的是鍛煉 而不是打字和用滑鼠 那個對恢復可能不利的 如果你不積極練習 以後可能就回不去了 還得手術松解
5、右手無名指靠近指甲那個關節 伸肌腱斷裂手術後六周了 還有些痛 請問如何進行鍛煉
?
6、右手環指末節伸肌腱斷裂手術醫治的效果怎樣
你好,建議先申請傷殘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再進行索賠,一切以鑒定為准,主要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謝謝,望採納!
7、右手環指伸肌腱斷裂術後鋼針固定多久可拔?我這個是否感染了,現在感覺整個手木了!
按說夠了一百天取,可去醫院掛相關科室讓醫生檢查一下恢復情況。
8、右手環指伸肌腱斷裂術後鋼針固定多久可拔?我這個是否感染了,現在感覺整個手木了!
術後一個月肌腱才能長好
患處癒合的不錯,沒有感染跡象!
9、被公交車撞了,右手環指伸肌腱斷裂,能評上傷殘嗎?如果能評上,是幾級傷殘?司法鑒定機構根據什麼評定?
不構成傷殘等級。
交通事故屬於人身損害,鑒定標準是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國安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按該標准最低等級十級對手指傷殘的定義「一手小指完全缺失並第5掌骨部分缺損」或者「手或者足功能喪失分值≥10分」(一手環指完全喪失功能為5分),右手環指升肌腱斷裂是達不到傷殘等級標準的。
10、右手無名指末端肌腱斷裂。形勢案件法醫鑒定什麼傷情?
屬於輕微傷。
右手無名指末端肌腱斷裂,符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手損傷」「5.10.5輕微傷」「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之規定,屬於輕微傷。如果是故意傷害,不構成刑事案件,屬於治安案件,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損傷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食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250px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150px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5px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37.5px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