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指神經和肌腱斷了 算輕傷嗎
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二級。
見《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2、右手肌腱砍斷屬輕傷還是重傷
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准》第二條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如果功能大部喪失的話可能夠成重傷,如下
1、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2、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肌腱被砍斷腕關節或手指關節有較嚴重的後遺症夠成輕傷。
(2)腰肌腱斷裂屬於輕傷嗎擴展資料
《人體重傷鑒定標准》總則
第一條 本標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 第九十五條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和技術為基礎,結合我國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為重傷的鑒定提供科學依據和統一標准。
第二條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
損傷程度包括損傷當時原發生病變、與損傷有直接聯系的並發症,以及損傷引起的後遺症。
鑒定時,應依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及其損傷的後果或者結局,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損傷程度的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委託、聘請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鑒定時,鑒定人有權了解與損傷有關的案情、調閱案卷和病歷、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鑒定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條 損傷程度的鑒定,應當在判決前完成。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 《人體重傷鑒定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 輕傷
3、肌腱斷裂及骨折算輕傷嗎
如果是四肢長骨,骨折就是輕傷。你這個胳膊確定有骨折,肯定是輕傷。
4、左手伸肌腱斷裂是輕傷還是重傷
被害人傷情法醫鑒定,很專業的,法醫根據醫院診斷證明進行鑒定。
5.10 手損傷
5.10.1 重傷一級
a)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5.10.2 重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36%。
b)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超過指間關節。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離斷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 0c㎡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 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肌腱斷了算輕傷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10.3輕傷一級: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大拇指骨折,應當構成輕傷一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手臂肌腱斷了,是屬於輕傷還是輕微傷?
手臂肌受傷要考慮是否能恢復到原來的水平,影不影響手臂它處的使用等方面,最好是做傷殘鑒定
民事案件傷殘鑒定有兩種 1、工傷傷殘鑒定,要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 2、人身損害傷殘鑒定,如是交通事故,可到交通隊申請,也可到法院申請。一般傷害傷殘,最好由法院委託申請。
如果是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鑒定
7、伴伸指肌腱斷裂,傷情可以構成輕傷嗎。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跖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跖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你自己對照著看
PS:話說你都術後三個月了,很難說,傷情穩定後應及早去做法醫鑒定
8、至人中指肌腱斷裂屬於輕傷嗎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達不到輕傷,屬輕微傷。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認定、處罰及賠償損失。
相關法條: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10.5 輕微傷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