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拇指虎口處7cm刀傷,肌腱斷裂,算輕傷么?還是算輕微傷,大概算什麼,還沒鑒定
依據最高法 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 國家安全部聯合頒布的
《人體損傷鑒定標准》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脊柱、四肢部分
輕傷二級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輕微傷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綜上,若要判定是輕傷二級還是輕微傷,需要確定你的手的虎口是否因本次傷害導致重要神經損傷
如果導致 那麼應當構成輕傷二級
如果不構成那麼顯然 就是肌腱損傷 而構成輕微傷
所以你問題中並未說明是否損傷重要神經 導致你今後手指的功能受損
在未損傷重要神經的情形之下 應當為輕微傷
僅供參考
2、右手肌腱砍斷屬輕傷還是重傷
根據《人體重傷鑒定標准》第二條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如果功能大部喪失的話可能夠成重傷,如下
1、一手拇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2、一手除拇指外,其餘任何三指攣縮畸形,不能對指和握物。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肌腱被砍斷腕關節或手指關節有較嚴重的後遺症夠成輕傷。
(2)手掌肌腱損傷算是輕傷二級嗎擴展資料
《人體重傷鑒定標准》總則
第一條 本標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1] 第九十五條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和技術為基礎,結合我國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為重傷的鑒定提供科學依據和統一標准。
第二條 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評定損傷程度,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具體傷情,具體分析。
損傷程度包括損傷當時原發生病變、與損傷有直接聯系的並發症,以及損傷引起的後遺症。
鑒定時,應依據人體損傷當時的傷情及其損傷的後果或者結局,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損傷程度的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委託、聘請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鑒定時,鑒定人有權了解與損傷有關的案情、調閱案卷和病歷、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鑒定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定,保守案件秘密。
第五條 損傷程度的鑒定,應當在判決前完成。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 《人體重傷鑒定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 輕傷
3、傷到肌腱算輕傷么
這個看程度,具體要法醫鑒定才清楚
4、左手小手指末節肌腱斷裂算輕傷二級嗎?
對方小手指未節肌腱斷裂,應該不算輕傷吧!不管輕傷還是重傷,總之你打人就要負責任,這是應該的。
5、大拇指肌腱被砍斷是否構成輕傷?還是屬於輕微傷?
手肌腱損傷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二級。
相關法律規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6、右手中指第二節肌腱損傷錯位算輕傷嗎?
?
7、右手第五掌骨骨折,伴血管神經肌腱損傷算輕傷么
右手第五掌骨骨折,伴血管神經肌腱損傷不算輕傷,屬於輕微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手部: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8、肌腱斷了算輕傷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10.3輕傷一級: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大拇指骨折,應當構成輕傷一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