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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拇指粉碎性骨折手背上肌腱斷裂

發布時間:2020-10-18 20:33:28

1、左手小拇指因工傷導致粉碎性骨折肌腱斷裂現已做手術3根鋼針固定,傷情恢復後可評幾級傷殘?

如果該受傷已通過工傷認定為因工受傷,根據你所說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規定,傷殘等級大約在10級左右吧,具體的等級要看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我只能根據工作經驗大約估計一下。

2、本人左手大拇指韌帶斷裂神經斷裂。。。右手小拇指粉碎性骨折··!是否以構成輕傷。。。

不是輕傷呀!!跟據內地的法律,造成內傷的是嚴重傷人呀,如果不想鬧大事件,最好找點錢把它解決,庭外和解吧!!

3、本人左手大拇指韌帶斷裂神經斷裂。。。右手小拇指粉碎性骨折··!是否以構成輕傷。。。

您好,建議您先到傷殘鑒定部門鑒定傷殘等級。只有這個鑒定結論具有法律效力的。祝您早日康復!

4、我想作工傷簽定,我的左手掌掌骨粉碎性骨折,中指,無明指,小拇指,肌腱也斷了,現在握拳頭握不到一起,

根據你的描述,這種粉碎性骨折必須在骨折線完全消失後方可負重活動,建議拍片檢查一下,如果已經完全癒合則可下地練習負重

建議拍片檢查一下,如果已經完全癒合則可下地練習負重

5、右手小拇指手背肌腱部分斷裂,已經縫針,要多久可以拿下石膏做康復訓練?怎麼做

?

6、您好,打架一方右手無名指、小拇指肌腱斷了,中指神經和血管斷了,能評定輕傷嗎?另一方腦袋縫了四

打架一方右手無名指、小拇指肌腱斷了,中指神經和血管斷了,不構成輕傷。《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手部 標准:
5.10.3 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7、手背肌腱斷裂

肌腱斷裂後的生長需要3個月才可以到90%以上的強度,你現在已經差不多兩個月了,可以進行功能鍛煉了,分階段,小拇指僵硬的話,可以被動屈伸關節,注意是被動,使關節松解開來,一般要壓關節要有點疼痛才行,關節鬆了,自然活動會變好。另外,伸肌腱的恢復效果往往好於屈肌腱,希望對你有幫助,有什麼疑問可以繼續追問

8、左小指骨折,無名指神精斷裂、大拇指肌腱斷裂,經手術後,現已兩個月,但手指不能伸直。

人體輕傷鑒定標准(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鑒定提供依據。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第三條 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後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後引起的並發症和後遺症等,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第四條 鑒定人應當由法醫師或者具有法醫學鑒定資格的人員擔任;也可以由司法機關聘請或者委託的主治醫師以上人員擔任。
鑒定人有權了解案情、調閱案卷、病歷和勘驗現場,有關單位有責任予以配合。
鑒定人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應用科學的檢測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關法律規定。
第二章 頭頸部損傷

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 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 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 耳損傷
(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 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 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於3厘米。
第十四條 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
第十五條 面部損傷後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 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 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厘米。
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 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的。
第十九條 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第三章 肢體損傷

第二十條 肢體軟組織挫傷占體表總面積6%以上。
第二十一條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10厘米(兒童達8厘米)或者創口累計總長度達15厘米(兒童達12厘米);傷及感覺神經、血管、肌腱影響功能的。
第二十二條 皮膚外傷性缺損須植皮的。
第二十三條 手損傷
(一)1節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未節)粉碎性骨折或者2節指骨線形骨折;
(二)缺失半個指節;
(三)損傷後出現輕度攣縮、畸形、關節活動受限或者側方不穩;
(四)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第二十四條 足損傷
(一)2節趾骨骨折;
(二)缺失1個趾節;
(三)跖骨2節骨折;跗骨、距骨、跟骨骨折;踝關節骨折或者跖跗關節脫位。撕脫骨折除外。
第二十五條 四肢長骨骨折;臏骨骨折。
第二十六條 肢體大關節脫位、關節韌帶部分撕裂、半月板損傷或者肢體軟組織損傷後瘢痕攣縮致關節功能障礙。
*****到公安局指定的醫院做司法鑒定另外,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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