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手小指肌腱斷裂算輕傷嗎?
小指伸肌腱斷裂不算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輕傷一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遠側指間關節。
d)一手除拇指外的環指和小指離斷或者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
2、拇指虎口處7cm刀傷,肌腱斷裂,算輕傷么?還是算輕微傷,大概算什麼,還沒鑒定
依據最高法 最高檢 公安部 司法部 國家安全部聯合頒布的
《人體損傷鑒定標准》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脊柱、四肢部分
輕傷二級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輕微傷
b)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
綜上,若要判定是輕傷二級還是輕微傷,需要確定你的手的虎口是否因本次傷害導致重要神經損傷
如果導致 那麼應當構成輕傷二級
如果不構成那麼顯然 就是肌腱損傷 而構成輕微傷
所以你問題中並未說明是否損傷重要神經 導致你今後手指的功能受損
在未損傷重要神經的情形之下 應當為輕微傷
僅供參考
3、請問左手拇指屈肌腱斷裂,可以構成輕傷嗎?可以評到工傷等級嗎?
1、首先,摘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司法部 2004年4月14日)關於輕傷的規定供你參考:
4.4 輕傷一級
4.4.1 頭皮血腫繼發感染,或者有手術適應證
4.4.2 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20cm以上
4.4.3 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6cm以上
4.4.4 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18cm以上
4.4.5 頭皮撕脫傷面積50平方厘米以上
4.4.6 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24平方厘米以上
4.4.7 顱蓋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凹陷深度1cm以上
4.4.8 慢性顱內血腫
4.4.9 臂叢上干、下干或者束損傷
4.4.10 上臂高位正中神經、尺神經斷裂
4.4.11 高位坐骨神經斷裂
4.4.12 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非完全性失語
4.4.13 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50-69)之間,日常生活基本自理,社會功能損害(輕度),對言語的理解和使用能力受到損害
4.4.14 顱腦損傷致記憶障礙,記憶商數評估參考值在(36-49)分之間,日常生活基本能自理,社會功能損害(輕度),持續6個月
4.4.15 顱腦損傷致人格改變,社會功能損害(中度),不能繼續從事職業勞動,經常出現危險和沖動行為,持續6個月
4.4.16 外傷後腦積水
4.4.17 外傷性顱內動脈瘤
4.4.18 外傷性腦梗死
4.4.19 外傷後顱內低壓綜合征
4.4.20 損傷遺留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4.5 輕傷二級
4.5.1 帽狀腱膜下血腫蔓延整個頭皮
4.5.2 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4cm以上
4.5.3 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1cm以上
4.5.4 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12.5cm以上
4.5.5 頭皮撕脫傷面積35平方厘米以上
4.5.6 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15平方厘米以上
4.5.7 顱蓋骨凹陷性骨折
4.5.8 顱蓋骨粉碎性骨折
4.5.9 顱底骨折
4.5.10 腦挫(裂)傷
4.5.11 顱內出血
4.5.12 外傷性腦蛛網膜下腔出血
4.5.13 脊髓挫(裂)傷、出血
4.5.14 橈神經深支斷裂
4.5.15 低位正中神經斷裂
4.5.16 低位尺神經斷裂
4.5.17 腋神經斷裂
4.5.18 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非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或者失認
4.5.19 顱腦損傷致邊緣智力,智商評估參考值在(70-86)之間,日常生活或者社會功能受損
4.5.20 顱腦損傷致記憶障礙,記憶商數在(50-69)分之間,日常生活或者社會功能受損,持續6個月
4.5.21 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4.6 輕傷三級
4.6.1 帽狀腱膜下血腫,或者骨膜下血腫
4.6.2 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8cm以上
4.6.3 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6cm以上
4.6.4 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7cm以上
4.6.5 頭皮撕脫傷面積15平方厘米以上
4.6.6 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8平方厘米以上
4.6.7 顱蓋骨線性骨折,或者外傷性顱縫分離0.2cm以上
4.6.8 前庭神經損傷出現眩暈,平衡功能障礙
4.6.9 第Ⅱ-Ⅻ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的神經功能障礙(本標准另有規定的除外)
4.6.10 損傷致雙側嗅覺功能喪失
4.6.11 顱腦損傷致人格改變,社會功能損害(輕度),情緒不穩,易激惹,不能保持正常人際關系,持續6個月
4.6.12 顱腦損傷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清醒後表現為木僵、假性痴呆、緘默等症狀,社會功能損害(重度),持續6個月
4.6.13 肢體單一重要周圍神經(橈、正中、尺、脛、腓總神經)不完全損傷
4.7 輕微傷一級
4.7.1 頭皮擦傷面積40平方厘米以上
4.7.2 頭皮下血腫累計面積20平方厘米以上
4.7.3 頭皮創,創口累計長度4cm以上
4.7.4 頭皮撕脫傷
4.7.5 外傷性頭皮缺損
4.7.6 頭部損傷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
4.7.7 顱腦損傷後神經症樣綜合征,日常生活或者社會功能受損
4.7.8 損傷致嗅覺功能障礙
4.7.9 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完全恢復
4.7.10 肢體周圍神經損傷
4.8 輕微傷二級
4.8.1 頭皮擦傷面積5平方厘米以上
4.8.2 頭皮下血腫
4.8.3 頭皮創
2、很顯然,根據上述規定,左手拇指屈肌腱斷裂不構成輕傷。
3、摘選認定工傷及其等級的相關規定供你參考: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二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人事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六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七條 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應當客觀、公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參加鑒定的專家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希望以上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4、右手大拇指肌腱斷離傷能構成輕傷嗎
右手大拇指肌腱斷離傷不構成輕傷,屬於輕微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2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2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5、肌腱斷了算輕傷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5.10.3輕傷一級:b)一手拇指離斷或者缺失未超過指間關節。大拇指骨折,應當構成輕傷一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手指神經和肌腱斷了 算輕傷嗎
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二級。
見《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7、右手拇指屈肌腱斷裂屬於輕傷嗎
右手拇指屈肌腱斷裂不屬於輕傷,只有造成以下情況才能構成輕傷:
1、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2、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3、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8、大拇指肌腱被砍斷是否構成輕傷?還是屬於輕微傷?
手肌腱損傷屬於輕微傷,不構成輕傷二級。
相關法律規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
手
5.10.5 輕微傷
a)手擦傷面積10.0cm以上或者挫傷面積6.0cm以上。
b)手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傷深達肌層。
c)手關節或者肌腱損傷。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傷致指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