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覺醒來右手小指腫
尺管綜合征是尺神經深支在腕部受壓的一系列表現, 也稱為Guyon管綜專合征。
尺管為一骨纖維屬鞘管, 其尺側為豌豆骨及尺側屈肌腱。尺管內有尺神經和尺動脈通過, 神經位於動脈的尺側。管的長度一般為1.5cm。尺神經的深支為運動支, 支配小指展肌, 小指屈指肌, 小指對掌肌, 第三、四蚓狀肌, 全部骨間肌, 拇收肌和拇短屈肌的深頭。尺管處的創傷性關節炎、腱鞘囊腫、腫瘤、類風濕、解剖結構的異常等因素均可壓迫和刺激尺神經, 引起尺神經深支所支配的肌肉癱瘓和萎縮, 出現尺管綜合征。
症狀都有哪些?
2、內生軟骨瘤手術後注意什麼?我小指骨內生軟骨瘤,半個月前做了手術,我想請教,術後應該注意些什麼?大概要
一般植骨後 大約半個月後基本痊癒 一個月左右就能和之前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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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指和無名指發麻
引起病因
有以下幾種:
末梢神經炎
手指末梢神經由於中毒、感染、維生素B缺乏、手指供血障礙等原因,引起炎症反應,都可產生手指麻痛。大多兩手的手指同時發生,原因除去後常可恢復,口服或注射維生素B1、針灸等治療可促使恢復。
尺神經損害
前臂和上臂的尺神經受外傷,壓迫、或患腫瘤時,可引起同側的小指和無名指麻痛及部分手指活動障礙.在肘後部尺神經溝處較易受損傷或壓迫。多數在損傷後半年左右會逐漸恢復,但如患腫瘤、完全斷裂或嚴重受壓常需手術治療。
正中神經損害
前臂和上臂的正中神經因外傷、腫瘤、受壓等引起掌面,大拇指、食指、中指麻痛。在腕部最易受損傷或受壓,稱腕管綜合症,治療原則同前。
橈神經損害
在上臂外側的中下段處橈神經較易受損傷,出現大拇指、食指的背面麻痛及手指、手腕下垂。治療原則同前。
臂叢神經損害
在腋窩部或頸前部的病變或損傷,可引起尺、正中、撓神經全部或部分損害的混合症狀。治療原則同前。
頸椎病
由於頸椎肥大增生或頸椎間盤變性突出等壓迫頸神經根或頸髓,可以引起單側或雙側手指麻痛,右手指麻痛,有時整個胳膊到肩部都麻木疼痛難忍,握筆、織毛衣都困難。符合頸椎病的情況,信中說,當手下垂時不用力則手不麻也不痛。表示右上肢放鬆後即不受壓迫,病變還較輕。
中葯治療
手指麻木不能對症治療,而是要對病因治療,不管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手指麻木,都應該首先到醫院神經內科進行檢查,判斷神經有無損害,受過何種刺激。若是神經方面的問題,還需要作肌電圖檢查,進一步確認神經受損程度,范圍,性質等。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的手腳麻木,則再轉到其他相關科室。
診斷檢查
神經損傷引起的手腳麻木要根據神經損傷的程度、范圍、性質來選擇是採用葯物治療還是手術治療。葯物治療通常配合針灸、理療同時進行,促使其快速恢復。手術治療則是通過手術引開受壓迫神經以達到解除神經受壓迫,刺激的目的。病情治癒程度,主要取決於神經病變原因和性質。如果是周圍神經(除腦、脊髓以外的神經)損傷,一般恢復的時間比較長。
日常護理
只要適當鍛煉頸部和上肢活動,就會逐漸使手指麻痛減輕。鍛煉要循序漸進,先輕輕的做,再逐漸加強,並一定要堅持做。但要防止過度或突然太強的動作。此外,可繼續針灸、理療、服維生素B1等,必要時可行頸椎牽引等治療,但須在醫師的指導下進行。
[1] 1、盡可能雙手並用
根據左腦支配右半身,右腦支配左半身的理論,總是使用一隻手只能刺激支配該手的一側腦子,左腦優勢的人,應該加強左手和左側身體的使用,以激發右腦潛能,平衡左右腦關系,使其協調發展。因此,喜歡用右手的人要多鍛煉左手,如用左手提物,關門窗、翻書頁、練習左手寫字、畫圖,左手幹活等。愛用左手的人應鍛煉右手。
2、培養手指的靈活性
要使指尖能從事一些比較精密的活動,如拼裝小型塑料模型,擺弄小玩具、用小刀削鉛筆等。要使指尖能從事一些比較精密的活動。
3、增強批判節的柔韌性
這對提高大腦的工作效率有益。如伸屈手指、懸肘寫字作畫、織毛線衣等。
4、鍛煉皮膚的敏感性
皮膚觸覺不敏感就意味著大腦感覺中樞的遲鈍,所以應讓手指經常接受冷熱刺激,如冷水、熱水洗手等。
5、使手指的活動多樣化
總是單調的方法會減少手指靈活性,限制大腦和手指間的信息傳遞。可進行各種形式的手指活動,必要時也可以用健身球來活動手指。
手指發麻需要注意很有可能是頸椎病的症狀表現,得了頸椎病常用的治療方法就是採用類似頸復康顆粒的中葯治療。手指麻木不能對症治療,而是要對病因治療。不管是什麼原因引起的手指麻木,都應該首先到醫院神經內科進行檢查,判斷神經有無損害,受過何種刺激。
相關建議
如果是中老年人出現拇指持久性麻木,如局部受壓過久、感冒之後,有的如同針刺,有的則感到沉重或知覺減退,一般來說不久即會自行消失。如果麻木持續過久或症狀逐漸加重,去醫院就診時則可見外表正常,檢查也沒有特殊發現,往往被診斷為神經炎或末梢神經炎等,給一些B族維生素口服或注射。
防範措施
雖然部分人可以好轉,但是有一部分人則毫無改善,特別是人到了中老年之後更是這樣,這是因為中老年者出現一側大拇指麻木感覺,往往是腦中風的不祥預兆,遇到這種情況時,不可麻痹大意,應到醫院查血壓、血脂、血糖與眼底,最好還去請神經科醫生詳細作一次檢查以防患於未然。
危害介紹
手指麻木是肢體運動神經受損的一種獨立性疾病,大多是由於中風偏癱、糖尿病、神經炎以及頸椎病、腰椎病等引起。運動神經纖維周邊的微細血管被堵塞,壓迫運動纖,致使運動神經纖維嚴重受損。神經的傳導能力和傳導速度下降,出現手腳麻木。嚴重者可發展為肢體癱瘓、肌肉萎縮等慘痛症狀。
4、良惡性手骨腫瘤的鑒別
?
5、左手小拇指指尖骨囊腫該怎麼治療?拍片指節頂端顯示一片暗色
骨囊腫是骨科常見的良性腫瘤,用保守治療不會獲得滿意效果,最滿意就是囊腫不繼續發展增大,你拍片的黑色區域是囊腫的低密度影。1.骨囊腫病者以手術刮除植骨術治療為主。
2.近十多年來國內外有用醋酸甲基強的松龍囊腫腔內注射多次,葯量示囊腔大小和兒童年齡而定,一般用40—200mg,2個月1次
6、無名指、小指發麻的原因。
這就是臨床上講的「末端微循環障礙」。
頸椎病的起因就是坐姿不對或長期保持某內種坐姿,先產生你所述症狀,容以後逐步發展為頸椎處骨質增生,壓迫血管和神經,影響微循環,再導致頭暈,四肢未端發麻。
這病是可以自己注意、控制並加以治療的:
1
建議你得便時去大醫院看看。以後若有機會或病情有發展時,在運動醫學科做一點推拿或按摩。吊頸也是可行的。但光靠丹參是不行的。
2
頸椎病常致頭暈,頸椎中的骨質增生會壓迫血管神經,還可使肢體末端的微血管循環障礙,即我們通常所說的有些麻木,可以讓家人或朋友替你按摩,先堅持20天以上。在頸背後按摩。先別管手法,怎樣舒服怎樣按。力氣慢慢用大一些。
我就是這樣慢慢好起來的。
3
平時的生活習慣和飲食方面應該注意什麼?----平時不要老是保持一個姿勢,多動動。飲食無需特別注意,按一般中老年人的建議飲食就可。
7、請問:骨瘤手術是否在意外傷亡保險范圍內?急···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遭受外來的突發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殘疾或死亡時,按合同規定由保險人給付傷殘保險金與被保險人的死亡保險金。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項目有四項:
1、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死亡給付是全部給付。
2、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按殘疾程度大小分級給付殘廢保險金。殘疾給付是分付。
3、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付。醫療給付規定有最高限額,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4、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年滿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保險金額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後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本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並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本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後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後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以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葯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葯物;
(六)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葯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後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岩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期間
第七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准。
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並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於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並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工種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其危險性減低時,保險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額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其危險性增加時,保險人在接到通知後,自職業變更之日起,就其差額增收未滿期凈保險費。但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范圍內的,保險人在接到通知後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並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並未依本條第一款約定通知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按其原交保險費與應交保險費的比例計算給付保險金。但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范圍內,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第十二條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三條 發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四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並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屍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或燒傷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並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或燒傷鑒定診斷書;
5、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6、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索賠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提供法律認可的其他有關的證明資料。
第十五條 保險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和第十四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後,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數額不能確定的,保險人應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並在最終確定給付數額後作相應扣除。
第十六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在事故發生日起失蹤,後經人民法院宣告為死亡的,保險人應根據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後生還的,受益人應於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30日內退還保險人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七條 索賠申請人對保險人請求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八條 訂立本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權。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申請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上批註。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若發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本保險合同殘疾或燒傷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變更。
爭議處理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在本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本保險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一)解除合同通知書;
(二)保險單;
(三)保險費交付憑證;
(四)投保人身份證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的,自保險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時起,本保險合同的效力終止。保險人收到上述證明文件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被保險人未滿期凈保險費。
根據本保險合同,索賠申請人已領取過任何保險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在保險期間內,經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可以採用附加條款或批單的方式變更本保險合同的有關內容。這種附加條款或批單是本保險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保險合同條款與附加條款或批單不一致之處,以附加條款或批單為准,附加條款或批單未盡之處,以本保險合同條款為准。
第二十二條 本保險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條款釋義
本保險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保險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保險合同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機構。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保險合同的身故保險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險合同殘疾或燒傷保險金而言是指被保險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燒傷: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的機體軟組織的燒傷,燒傷程度達到ш度,ш度燒傷的標准為皮膚(表皮、皮下組織)全層的損傷,涉及肌肉、骨骼,軟組織壞死、結痂、最後脫落。燒傷的程度及燒傷面積的計算均以保險人、被保險人雙方約定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為准。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約定的人體部位,即人體分為兩個部位:頭部、軀干及四肢部。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定義為准。若在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中發現上述病毒的抗體,則認定被保險人己被艾滋病毒感染。
醫療事故: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
無有效駕駛執照:指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於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活動。
攀岩運動:指以攀登懸崖、樓宇外牆、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武術比賽: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各種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
探險活動: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特技:指從事馬術、雜技、馴獸等特殊技能。
未滿期凈保費計算公式為: 未滿期凈保費=保險費×[1-(保單已經過天數/保險期間天數)]×(1-20%)。
經過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
等級 項目 殘疾程度 最高給付比例
第一級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雙目永久完全失明者(注1)
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者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者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者
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2)
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3)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注4)
100%
第二級 九
十
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中的 兩個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5)
十手指缺失者(注6)
75%
第三級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 全喪失者
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 全喪失者 十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7)
十足跌缺失者(注8)
雙耳聽覺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9)
50%
第四級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一
二二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者
語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10)
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者
一下肢永久縮短5公分以上者
十足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30%
第五級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兩手拇指缺失者
一足五趾缺失者
兩眼眼瞼顯著缺損者(注11)
一耳聽沉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鼻部缺損且嗅沉機能遺存顯著障礙者(注12)
20%
第六級 三十
三一
三二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者拇指或食指有三個以上手指缺失者
一手拇指或食指有三個或三個以上手指機能永久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足五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15%
第七級 三三
三四
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無名指和小指中有二個或以上缺失者
一手拇指及食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10%
註: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別明暗、或僅能辨別眼前手動者。最佳矯正視力低於國際標准視力表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並由有資格的眼科醫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
2、關節機能的喪失是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3、咀嚼、吞咽機能的喪失是指由於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天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
4、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需要他人幫助。
5、上肢三大關節是指肩關節、肘關節和腕關節;下肢三大關節是指髖關節、膝關節和踝關節。
6、手指缺失是指近側指間關節以上完全切斷。
7、手指機能的喪失是指自遠側指間關節切斷,或自近側指間關節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8、足趾缺失是指自趾關節以上完全切斷。
9、聽覺機能的喪失是指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90分貝。語言頻率為500、1000、2000赫茲。
10、語言機能的喪失是指構成語言的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間的四種語言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能構聲,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 而患失語症,並須有資格的五官科(耳、鼻、喉)醫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礙引致的失語。
11、兩眼眼瞼顯著缺損是指閉眼時眼瞼不能完全覆蓋角膜。
12、鼻部缺損且嗅沉機能遺存顯著存顯著障礙是指鼻軟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損及兩側鼻孔閉塞、鼻呼吸困難,不能矯治或兩側嗅覺喪失。
所謂「永久完全喪失」是指自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的治療,機能仍然全喪失。但眼球摘除等明顯無法復原的情況,不在此限。
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
燒傷部位 占體表皮膚面積 給付比例
頭部
足2%但少於5%
50%
足5%但少於8%
75%
不少於8% 100%
足10%但少於15% 50%
軀干及四肢 足15%但少於20% 75%
不少於20% 100%
這個不屬於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是指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而骨瘤很明顯屬於疾病,其屬於部分醫療保險的承保內容,所以如果以意外保險索賠,應該會被拒賠的~~~你可以仔細看看所購買保險的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
8、小指有半月牙代表什麼?
> 在指甲下方五分之一處,出現一條白色弧形的痕跡,這就是半月痕,也有人稱之為
>小太陽。
> 指甲半月痕是陰陽經脈界線,是人體精氣的代表,故也稱為健康圈。
> 半月痕的發育,要受營養、環境、身體素質的影響,當消化吸收功能久佳時,半月
>痕就會模糊、減少,甚至消失。
> 半月痕的狀況,顯示出人體健康狀況的信息。
>
> (二)半月痕的作用
> 中醫學說:
> 氣不耗歸於肝為血,血不耗歸於腎為精,精不耗歸於骨為髓。
> 這就是精髓的由來。精髓也是元氣的所在。半月痕由於顯示的信息正是精氣的狀
>況,可見其重要性。
> 元氣的作用:
> 1、濡養全身五臟六腑。
> 2、推動五臟六腑氣血的正常運行。
> 3、抗禦外邪(免疫功能)。
> 4、長壽抗衰老物質。
> 5、遺傳物質。
> 中醫有句話:精足人壯,精弱人病,精少人老,精盡人死。
> 由此可見,精髓元氣的重要。在日常生活里,及時恢復精氣神,保養好身體,有利
>於我們的身體健康。當精力不足時,重要的補充首先是蛋白質。
> 中醫學說:"精不足補之以味。"
> 這就是說,要補充蛋白質。優質蛋白質以中性為好,如奶類、蛋類、豆類、魚類、
>黑色性食物(逢黑補腎)、種籽性食物、胚胎性食物等。堅持一個月以後,就可以看到
>半月痕出現了,顯示精力得到一定的恢復。
>
> (三)正常半月痕
> 1、數量
> 半月痕的數量,雙手要有8--10個為好。
> 2、形態
> 半月痕的面積占指甲五分之一為好。
> 3、顏色
> 半月痕以奶白色為好,越白越好,表示精力越壯。
>
> (四)不正常半月痕
> 1、半月痕少
> 半月痕越少,表示精力越差,體質越寒,也就是免疫力弱,身體手腳寒冷。
> 2、不正常半月痕的三種類型
> ①寒底型——凡半月痕越少越寒,無半月痕為寒型。
> 寒型表示體內陽氣虛弱而陰寒較旺盛。
> 這種人的臟腑功能低下,氣血運行慢,容易疲勞乏力,精神不振、吸收功能差、面
>色蒼白、手腳怕冷、心驚、嗜睡、容易感冒、反復感冒,慢慢就精力衰退、體質下降,
>甚至痰濕停滯、氣滯血瘀、痰濕結節,易生腫瘤。
> ②熱底型——凡小指也有半月痕者,均屬熱型。
> 熱型的人,其半月痕都大於指甲的五分之一。
> 半月痕增大,表示人體內陽氣較旺盛,臟腑功能強壯,身體素質較好。但在病症情
>況下,則是陽氣偏旺盛,這類人,臟腑功能亢進,可見面紅、上火、煩燥、便秘、易
>怒、口乾、食量大、不怕冷、好動,甚至血壓高、血糖高、易中風。
> ③寒熱交錯型——凡半月痕的邊界模糊不清、顏色逐漸接近甲體顏色者,屬寒熱交
>錯或陰陽失調。
> 初期:半月痕邊緣開始不清,如放光芒狀。
> 中期:半月痕開始縮小。
> 後期:半月痕逐漸減少並消失。
> 3、半月痕面積
> ①半月痕面積小於指甲五分之一,則表示精力不足,腸胃吸收能力差。
> 如半月痕突然晦暗、縮細、消失,往往會患有消耗性的疾病、腫瘤、出血等。
> 小孩子沒有發育之前,是沒有半月痕的。
> 大人夜生活、性生活過多,半月痕也會消失,也很難長出來。
> ②半月痕大於五分之一時,多為心肌肥大,易患心腦血管、高血壓、中風等疾病。
> 4、半月痕的顏色
> ①奶白——表示正常,這類人精力強壯,體質好,身心健康。
> ②灰色——表示精弱,影響脾胃消化吸收功能的運行,容易引起貧血,疲倦乏力。
> ③粉紅——與甲體顏色分不清,表示臟腑功能下降,體力消耗過大,容易引起糖尿
>病、甲骯等病症。
> ④紫色——容易引起心腦血管血液循環不良,供血供氧不足,易頭暈、頭痛、腦動
>脈硬化。
> ⑤黑色——多見於嚴重的心臟病、腫瘤或長期服葯引起葯物和重金屬中毒。
>
> (五)半月痕與五指關系
> 1、拇指半月痕——關連肺脾
> 呈粉紅色時,表示胰臟機能不良,容易感冒、反復感冒、疲勞,嚴重時易患糖尿
>病。
> 2、食指半月痕——關連腸胃
> 呈粉紅色時,表示胃、大腸的循環不良,食慾自然減退。
> 3、中指半月痕-關連心包經、神志
> 呈粉紅色時,表示精神過度緊張,易頭暈、頭痛、思路不清、腦漲、失眠、多夢。
> 4、無名指半月痕-關連內分泌
> 呈粉紅色時,表示運行於無名指的三焦經發生異常,易體質下降、陰陽失調,人容
>易有種說不出的不舒服感,女性會得月經不調等婦科病。
> 5、小指半月痕-關連心腎
> 小指一般很難長出半月痕,出現時,多為熱症。呈紅色時,易患嚴重的心臟病
9、為何最近小指常僵硬麻木?
手部麻痛是手部疾病中常見的一種症狀,它常提示上肢神經受到了卡壓。一旦出現手麻的症狀,只要診斷治療及時,均可出現不同程度的好轉。引起的原因有 上肢神經卡壓 一是拇、食、中指的麻木疼痛,常有夜間麻醒史,醒後活動可好轉。有時在舉手拿電話、梳頭或拿報紙時均可使手麻加重。當症狀加重,則出現精細動作受限,如手拿硬幣、系紐扣困難、編織時手不靈活等,這是因為正中神經在腕部受到壓迫,即所謂的「腕管綜合征」;二是無名指、小指的麻木疼痛,也可有夜間麻醒史,嚴重者伴有肌萎縮,無名指、小指的屈指力下降,影響精細動作。出現手部乏力、握力減退、手部活動笨拙、抓不緊東西等症狀,常常在屈肘活動時症狀加重。這是因為神經在肘部受到卡壓,即所謂的「肘管綜合征」。 頸椎病 多見於中老年人,特別是長期姿勢不正者易發生頸部脊椎退行性改變或椎間盤病變形成邊緣骨質增生(俗稱骨刺),同時伴有頸肌勞損或痙攣。以致椎動脈和頸神經根受壓,引起頭部和肢體供血不足,肢體肌肉萎縮和肌力減弱,導致一過性眩暈和手麻腿酸。 動脈硬化 多見於老年人,腦動脈硬化同時有頸內動脈硬化狹窄。出現大腦供血不足,感覺中樞和運動中樞發生功能性障礙,一側上下肢或半身麻木、乏力和暫時性頭痛或眩暈。病情遷移加劇而突然發生缺血性中風,說話困難和癱瘓。此時不應緊張和悲觀,應立即卧床(無枕)休息,按醫囑服用溶栓、擴血管葯中醫針灸治療,可望逐漸好轉並恢復正常活動。 營養不良 多見於貧血、腸寄生蟲感染、骨腸病變或缺乏維生素B1和鉀鹽的人,發生肌體供血不足和供能不足,出現神經以致使手中感覺和運動障礙。有手麻腿酸、乏力頭昏或心慌等症狀。需要按醫囑酌情服葯驅蟲、調理腸胃,選吃富含鐵質、鉀鹽、維生素B1、B2及葉酸的食物,如動物血、瘦肉、豆製品、雜糧、綠葉蔬菜和禽蛋等。 神經類 可由猩紅熱、傷寒、感冒、麻疹、帶狀皰疹、腮腺炎、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鉤端螺旋體病、梅毒、瘧疾、急性血吸蟲病、白喉、破傷風和菌痢等引起,細菌或病毒分泌的神經毒素多發性神經炎或急性多發性神經根炎。 中毒性疾病 某些化學品如一氧化碳、二硫化碳、苯胺、有機磷農葯、氯苯乙烷,重金屬如砷、鉛、汞、銅、錳等及慢性酒精中毒都可以造成肢體麻木酸痛,並伴有以上各種病因的特殊症征。 自主神經功能紊亂 如難已控制的憂郁、煩躁、失眠、納差、周身不適、麻木、乏力。需要及時進行心理咨詢和精神撫慰,適當鍛煉、加強社交、增加情趣及對症治療。 糖尿病 中老年人感到手足發麻、疼痛,這種情況很可能是由糖尿病引起的。手足麻木或疼痛是糖尿病患者的症狀之一。40%的糖尿病人,除表現為四肢麻木,還伴有皮膚蟲爬感、灼熱感。治療糖尿病關鍵在於降低血糖,平時要控制飲食,將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手足麻痛感就會逐漸減輕或消失。 高血壓 血壓升高後血管收縮,全身小血管痙攣,管腔變窄,致使肢體遠端的肌肉血供減少,出現末梢循環障礙,營養暫缺,就可使肢體麻木,尤其是指、趾更為敏感。麻木可僅在幾個指、趾發生,持續短暫後又可緩解。 中風先兆 突然感到肢體麻木或半側面部麻木,或舌麻、嘴唇發麻,或一側上下肢發麻;動作不靈、突然說話不清楚或聽不懂他人說話的意思;嘴角歪斜、流口水、頭暈或站不穩甚至要暈倒;嗜睡及無法解釋的頭痛等。這是中風的先兆。遇到上述情況,應立即讓病人安靜平卧且頭偏向一側,不要驚動或搬動患者,盡快請醫生出診。 腕管綜合征 腕管綜合征是中老年人,特別是中老年婦女常見病,發作時表現為拇指、食指、中指、半側無名指麻木疼痛。這是由於腕部過度運動,使包繞腕部肌腱、神經的腕管變得狹窄,若壓迫支配拇指、食指、中指、半邊無名指的正中神經,可出現手指麻、痛,並常在夜間因麻痛而驚醒。有的人還表現為拇指、食指無力,拿東西時抓不住。 患腕管綜合征者可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功能鍛煉,局部封閉治療效果較好。若壓迫症狀較重,可做手術緩解。預防方法是在手、腕勞動一段時間後,讓腕部放鬆休息,適當做些內外、左右、上下的活動,使局部血液循環暢通,防止炎性物質聚集導致腕管狹窄。 椎管內佔位病變 有些頸髓外腫瘤,早期可致某側指掌麻木、乏力。若胸腰段腫瘤,則可致某側的趾、足背等麻木,足如踏棉花,並可向上伸延,兼有痛覺減退。作共振檢查可診斷。 若您症狀經常發生,且年齡在中年以上,則需進一步檢查其原因。 手麻是否一定是頸椎病? 神經根型的頸椎病常常有手指麻木或放射性痛,以致一些病人甚至醫生錯誤地把手部麻痛和頸椎病等同起來,這是不夠正確的,因為許多病都可引起手麻木症狀。 X 線片檢查也證實這些手麻病人頸椎正常。所以,一旦出現腕以下手指的麻木或疼痛,握拳無力時應該去醫院就診,醫生應仔細檢查是否存在其它引起手麻疾病如: #肱骨外上髁炎(網球時)可引起前臂外側痛麻、提物無力。 #腕管綜合征可引起中指近節麻木無力。 #肱骨內上髁炎可引起前臂內側痛麻。 #肩周炎(肱二頭肌腱炎)可至上臂內側麻木疼痛,而肱三頭肌腱炎可在上臂後側引起麻木,抬肩無力 等症狀。 總之,手麻症狀的確診,還需參考頸椎片、肌電圖等輔助檢查才能明確診斷。一旦確診,如若症狀尚輕,則經正規的非手術治療,均可有不同程度好轉,如若症狀明顯,並出現手內肌明顯萎縮,則應及時採取手術治療,阻止病情發展,以免造成手內在肌不可逆的嚴重萎縮,導致手的功能嚴重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