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發性骨髓瘤用萬科兩次神經損傷嚴重還能繼續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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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問:骨瘤手術是否在意外傷亡保險范圍內?急···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遭受外來的突發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殘疾或死亡時,按合同規定由保險人給付傷殘保險金與被保險人的死亡保險金。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項目有四項:
1、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死亡給付是全部給付。
2、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按殘疾程度大小分級給付殘廢保險金。殘疾給付是分付。
3、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付。醫療給付規定有最高限額,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4、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年滿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自然人,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保險金額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後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本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並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本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後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後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以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葯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葯物;
(六)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葯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後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岩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並在保險單中載明。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期間
第七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准。
保險費
第八條 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九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並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於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並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 保險費交付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變更其職業或工種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其危險性減低時,保險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其差額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其危險性增加時,保險人在接到通知後,自職業變更之日起,就其差額增收未滿期凈保險費。但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范圍內的,保險人在接到通知後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並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其危險性增加並未依本條第一款約定通知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按其原交保險費與應交保險費的比例計算給付保險金。但被保險人所變更的職業或工種依照保險人職業分類在拒保范圍內,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第十二條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後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三條 發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於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上述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的遲延。
第十四條 索賠申請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提交作為索賠依據的證明和材料。被保險人未及時提供有關單證,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記載的內容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並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的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或驗屍報告。若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5、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7、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被保險人意外殘疾或燒傷的,索賠申請人應填寫保險金給付通知書,並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給保險人:
1、保險金給付通知書;
2、保險單;
3、受益人身份證明;
4、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或燒傷鑒定診斷書;
5、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託書、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6、保險人所需的其他與本項索賠相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索賠申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上述證明的,應提供法律認可的其他有關的證明資料。
第十五條 保險人在收到索賠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通知書和第十四條所列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後,應及時做出核定。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索賠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後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向索賠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對確定屬於保險責任的而給付保險金數額不能確定的,保險人應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並在最終確定給付數額後作相應扣除。
第十六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在事故發生日起失蹤,後經人民法院宣告為死亡的,保險人應根據該判決所確定的死亡日期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若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後生還的,受益人應於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後30日內退還保險人支付的身故保險金。
第十七條 索賠申請人對保險人請求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受益人的指定及變更處理
第十八條 訂立本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享有相等的受益權。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申請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上批註。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若發生法律上的糾紛,保險人不負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受益人的,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本保險合同殘疾或燒傷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他的指定或變更。
爭議處理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生後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在本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本保險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和資料:
(一)解除合同通知書;
(二)保險單;
(三)保險費交付憑證;
(四)投保人身份證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的,自保險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時起,本保險合同的效力終止。保險人收到上述證明文件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被保險人未滿期凈保險費。
根據本保險合同,索賠申請人已領取過任何保險金的,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在保險期間內,經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可以採用附加條款或批單的方式變更本保險合同的有關內容。這種附加條款或批單是本保險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本保險合同條款與附加條款或批單不一致之處,以附加條款或批單為准,附加條款或批單未盡之處,以本保險合同條款為准。
第二十二條 本保險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條款釋義
本保險合同具有特定含義的名詞,其定義如下:
保險人:指與投保人簽訂本保險合同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各分支機構。
索賠申請人:指就本保險合同的身故保險金而言,是指受益人或被保險人的繼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其他自然人,就本保險合同殘疾或燒傷保險金而言是指被保險人。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計算基礎。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意外傷害:指以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燒傷: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事故導致的機體軟組織的燒傷,燒傷程度達到ш度,ш度燒傷的標准為皮膚(表皮、皮下組織)全層的損傷,涉及肌肉、骨骼,軟組織壞死、結痂、最後脫落。燒傷的程度及燒傷面積的計算均以保險人、被保險人雙方約定的鑒定機構的鑒定結果為准。
肢:指人體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部位:指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約定的人體部位,即人體分為兩個部位:頭部、軀干及四肢部。
艾滋病(AIDS)或艾滋病病毒(HIV):按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定義為准。若在被保險人的血液樣本中發現上述病毒的抗體,則認定被保險人己被艾滋病毒感染。
醫療事故: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事故。
無有效駕駛執照:指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於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
潛水:指以輔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庫、運河等水域進行的水下活動。
攀岩運動:指以攀登懸崖、樓宇外牆、人造懸崖、冰崖、冰山等運動。
武術比賽: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對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擊等各種拳術及各種使用器械的對抗性比賽。
探險活動:指明知在某種特定的自然條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危險,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動。
特技:指從事馬術、雜技、馴獸等特殊技能。
未滿期凈保費計算公式為: 未滿期凈保費=保險費×[1-(保單已經過天數/保險期間天數)]×(1-20%)。
經過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
等級 項目 殘疾程度 最高給付比例
第一級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雙目永久完全失明者(注1)
兩上肢腕關節以上或兩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者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者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者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者
四肢關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2)
咀嚼、吞咽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3)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或胸、腹部臟器機能極度障礙,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者(注4)
100%
第二級 九
十
兩上肢、或兩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關節中的 兩個關節以上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5)
十手指缺失者(注6)
75%
第三級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一上肢腕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 全喪失者
一下肢踝關節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關節全部機能永久完 全喪失者 十手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7)
十足跌缺失者(注8)
雙耳聽覺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9)
50%
第四級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一
二二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者
語言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注10)
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二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者
一下肢永久縮短5公分以上者
十足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30%
第五級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一上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關節之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兩手拇指缺失者
一足五趾缺失者
兩眼眼瞼顯著缺損者(注11)
一耳聽沉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鼻部缺損且嗅沉機能遺存顯著障礙者(注12)
20%
第六級 三十
三一
三二
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者拇指或食指有三個以上手指缺失者
一手拇指或食指有三個或三個以上手指機能永久永久完全喪失者
一足五趾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15%
第七級 三三
三四
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無名指和小指中有二個或以上缺失者
一手拇指及食指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
10%
註: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別明暗、或僅能辨別眼前手動者。最佳矯正視力低於國際標准視力表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並由有資格的眼科醫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
2、關節機能的喪失是指關節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3、咀嚼、吞咽機能的喪失是指由於牙齒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天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
4、為維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動,全需他人扶助是指食物攝取、大小便始末、穿脫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為之,需要他人幫助。
5、上肢三大關節是指肩關節、肘關節和腕關節;下肢三大關節是指髖關節、膝關節和踝關節。
6、手指缺失是指近側指間關節以上完全切斷。
7、手指機能的喪失是指自遠側指間關節切斷,或自近側指間關節僵硬或關節不能隨意識活動。
8、足趾缺失是指自趾關節以上完全切斷。
9、聽覺機能的喪失是指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大於90分貝。語言頻率為500、1000、2000赫茲。
10、語言機能的喪失是指構成語言的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間的四種語言機能中,有三種以上不能構聲,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 而患失語症,並須有資格的五官科(耳、鼻、喉)醫師出具醫療診斷證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礙引致的失語。
11、兩眼眼瞼顯著缺損是指閉眼時眼瞼不能完全覆蓋角膜。
12、鼻部缺損且嗅沉機能遺存顯著存顯著障礙是指鼻軟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損及兩側鼻孔閉塞、鼻呼吸困難,不能矯治或兩側嗅覺喪失。
所謂「永久完全喪失」是指自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的治療,機能仍然全喪失。但眼球摘除等明顯無法復原的情況,不在此限。
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
燒傷部位 占體表皮膚面積 給付比例
頭部
足2%但少於5%
50%
足5%但少於8%
75%
不少於8% 100%
足10%但少於15% 50%
軀干及四肢 足15%但少於20% 75%
不少於20% 100%
這個不屬於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是指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而骨瘤很明顯屬於疾病,其屬於部分醫療保險的承保內容,所以如果以意外保險索賠,應該會被拒賠的~~~你可以仔細看看所購買保險的保險責任與責任免除~~~
3、骨腫瘤怎麼治療好
治療骨腫瘤的方法如下:
一、手術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截肢、關節離斷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是,由於化療方法的進步,近年來一些學者開始作瘤段切除或全股骨切除,用人工假體置換。採取保留肢體的「局部廣泛切除加功能重建」輔以化療等措施,是一種可取的方法。
二、化學治療分全身化療、局部化療。但葯物的作用選擇性不強,腫瘤細胞在分裂周期中不同步,都影響化療的效果。
三、局部化療包括動脈內持續化療及區域灌注,其中以區域灌注效果較好。
四、放療方法對骨腫瘤的治療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治療。
五、伊里扎洛夫骨矯形技術
我們蘭州蜀草中醫院運用的是伊里扎洛夫骨矯形技術伊里扎洛夫骨矯形技術治療體系,這種技術是在其生物學與生物工程力學理論主導下,在臨床規范標准化的操作下,使外固器發揮了完美的綜合功能作用,從而產生了牽伸與加壓的應力,最後使得骨端固定穩定,並不斷受到上述應力刺激,使之於組織產生了生理性壓應力,所有這些應力刺激都作用於局部組織使其再生、發育生長,塑造功能活躍、旺盛增強。再加之其防感染,血運干擾少的術式,保證了骨癒合與功能恢復齊頭並進。
根據骨腫瘤切除後骨缺損的部位和長度,選擇適當的重建方法,骨缺損在10cm以內的,可採用直接短縮對合的方法做固定和截骨延長。骨缺損在10cm以上的,可選擇骨段滑移和截骨延長的方法。需作關節融合的,可選擇加壓和截骨延長的方法。
4、左腓總神經損傷,具體病因不明,已經有好幾年了。_腓總神經損傷
首先:來不要灰心喪氣!也源不要著急!自卑!如果您的情況確定是腓總神經損傷!注意分析一下三種情況:第一:骨折外傷性引起! 第二:長期的壓迫引起!第三:局部腫塊如骨腫瘤,腓骨骨軟骨瘤壓迫腓總神經! 如果沒有外傷,沒有長期姿勢的壓迫,那就要注意是否是骨軟骨瘤壓迫引起! 建議行X線片檢查!最後還要注意如果沒有以上的情況,那就要注意是否是神經本身引起的病變!
5、骨肉瘤會死嗎?
你好,我是腫瘤科的大夫。
骨肉瘤術後應該再採取綜合治療,鞏固手術的療效,因為手術會有一些殘留的癌細胞是要通過鞏固治療來清除的。主要的療法有
西葯化療:
(1)順鉑(DDP)100~400mg靜滴,同時靜滴地塞米松10mg,並配合使用鎮靜、止吐、保肝利尿葯。
(2)氨甲喋呤(MTX)3~10g(大多為5g)配合長春新鹼(UCR)2mg靜滴,並水化、鹼化和甲醯四氫葉酸鈣解救(HD-MTX-CFR方案)給鎮靜止吐保肝葯。
中葯輔助治療:
(1)止嘔開胃,升血保肝方,在順鉑化療時使用。組方:桔皮、竹茹、姜半夏、白豆蔻各10g,生黃芪、太子參各30g,女貞子、枸杞子、菟絲子、茵陳各15g,嘔吐嚴重加沉香粉3g(分沖)。
(2)清熱涼血,升血保肝方,在氨甲喋呤、長春新鹼化療時使用。組方:生石膏30~60g,知母、元參、生地、麥冬、赤芍、丹皮各15g,生黃芪、太子參各30g,枸杞、女貞子各l5g,旱蓮草l5~30g,清半夏10g,茵陳l5g,皮疹特重者加水牛角粉15~30g,每日一劑。
方法:兩類化療西葯連續或交替使用,每類共用3次。順鉑總量300~360mg,氨甲喋呤總量13~18g,長春新鹼總量6mg。兩次用葯間隔10~12天,化療後恢復較慢者,一般再延長7天左右。中葯水煎,一日兩次口服,因化療當日均有明顯惡心、嘔吐而拒葯,特別是順鉑,故均在給葯後24小時開始服中葯,連服8劑。
用葯指南:中葯具有減毒和機體保護作用。順鉑易引起劇烈嘔吐,其配方側重於和胃止嘔;氨甲喋呤易引起皮疹,發熱、口腔潰瘍、咽干痛、鼻衄等內熱、血熱反應,故治療方劑偏重清熱滋陰、涼血活血,同時健脾補腎,保護骨髓,清熱利濕保肝利膽。中醫辨證結合西醫辨病以保證化療的順利進行。
6、骨腫瘤是軟的還是硬的
骨腫瘤一般多較堅硬或硬韌,觸之有實體感
骨腫瘤的診斷有的比較容易,單憑臨床檢查即可作出初步診斷,如表淺部,位的骨瘤或骨軟骨瘤等,有的在x線片上有特點,可根據典型的x線所見得出初步印象如硬化性骨肉瘤、軟骨肉瘤等;有的則須結合臨床、x線和病理,綜合分析,才能作出正確診斷。因此,臨床、x線和病理被認為是診斷骨腫瘤的三個重要步驟,有時是缺一不可的。尤其在考慮採用截除肢體的手術之前,一般都要經過上述三方面的檢查確診,才能決定。
在鑒別診斷方面本病首先應與炎症鑒別。鑒別要點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全身反應:急性炎症患者體溫常升高, 白細胞計數增多, 良性骨腫瘤病人體溫正常,血象正常。某些惡性骨腫瘤如未分化網狀細胞肉瘤或生長迅速的惡性腫瘤的病人也有體溫升高和白細胞計數增多的表現。急、慢性炎症和骨結核病人血沉多增快,良性骨腫瘤血沉多正常,惡性骨腫瘤病人血沉常增快。
(二)發展過程: 炎症在發展到一定程度或經過抗炎治療後多逐漸消退,某些良性骨腫瘤在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可停止發展,惡性骨腫瘤則繼續發展破壞,自行停止或消失者極為罕見。
(三)局部觸診:炎症常產生膿腫,一般質軟, 波動明顯。骨腫瘤一般多較堅硬或硬韌,觸之有實體感,邊境多清楚,其墓底多與骨粘連而不能移動。但某些血管豐富或有出血的惡性腫瘤也可有波動感。
(四)穿刺;膿腫穿刺多可吸出膿液, 膿液培養或塗片染色有時可查出化膿菌。 腫瘤穿刺則僅能吸出血液,用粗針頭穿刺有時可吸出腫瘤組織碎片。
良性骨腫瘤也應與惡性骨腫瘤鑒別,因二者的預後和治療方法各不相同。鑒別要點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全身反應:良性骨腫瘤和惡性骨腫瘤除在體溫、 血象、 血沉方面有區別外,前者病人一般情況好,疼痛較少,後者則病人消瘦、貧血、疼痛明顯,晚期多有明顯的惡病質。
(二)發展速度;良性骨腫瘤一般發展緩慢, 有的發展到一定年齡即停止發展。 惡性腫瘤則發展迅速,甚至形成巨大腫塊,表面靜脈怒張。
(三)有無轉移: 良性骨腫瘤一般均不發生轉移, 原發惡性骨腫瘤則比較容易發生內臟和他骨轉移。
(四)x線所見; 良性骨腫瘤的界限多比較清楚, 與正常骨質之間常有明確的分界線,一般無骨膜反應,如有反應,骨膜新骨也比較規則、 整齊。 惡性骨瘤則邊界不清楚,與正常骨質之間分界不清,骨膜反應紊亂,甚至形成日光放射狀。
7、癌症病人為什麼全身會疼痛?
作為癌症病人而言得了癌症那是血液出現了問題紅參會感覺到特別難受從而引起骨骼供血不足
8、一部全都是癱瘓的人的醫院還有康復的
癱瘓的人的醫院,
有康復的。
9、骨肉瘤的症狀有哪些?
疼痛為早期症狀,可發生在腫瘤出現以前,起初為間斷性疼痛,漸轉為持續性劇烈疼痛,尤以夜間為甚。惡性大的腫瘤疼痛發生較早且較劇烈,常有局部創傷史。骨端近關節處腫瘤大,硬度不一,有壓痛,局部溫度高,靜脈擴張,有時可摸出搏動,可有病理骨折。全身健康逐漸下降至衰竭,多數病人在一年內有肺部轉移。
臨床上常發生於青少年,下頜骨少上頜骨多見,並有損傷史。早期症狀是患部發生間歇性麻木和疼痛,進而轉變為持續性劇烈疼痛伴有反射性疼痛;腫瘤迅速生長,破壞牙槽突及頜骨,發生牙松動、移位,面部畸形,還可發生病理性骨折。在X線片上顯示為不規則破壞,由內向外擴展者為溶骨型;骨皮質破壞,代以增生的骨質,成日光放射排列者為成骨型。臨床上也可見兼有上述兩型表現的混合型。晚期患者血清鈣、鹼性磷酸酶可升高,腫瘤易沿血道轉移至肺。
患者病程長短不一,從出現症狀到就診短則數天,長達數年,平均3~4個月。好發部位在膝關節周圍。最早出現的臨床症狀是疼痛,多為隱痛,持續性,在活動後疼痛加重。夜間痛較明顯。患部出現包塊,包塊增長速度常以月計,當腫塊明顯增大時可出現鄰近關節的反應性積液,關節活動受限。早期疼痛常於輕傷後突然發生,腫脹開始輕微,以後逐漸加重,呈偏心性梭形腫脹。腫塊硬度不一,因腫瘤質地而異,溶骨性病損者較成骨者為軟。患處皮膚發亮,表面靜脈擴張,皮溫升高。如腫瘤體積較大並鄰近關節,可影響關節功能。部分患者就診時已有其他部位轉移。
腫瘤體積的大小可根據腫瘤部位的深淺,以及腫瘤侵及軟組織大小而不一。腫塊局部伴有壓痛,其硬度根據腫瘤組織內所含的骨組織多少而不同。瘤體較大時則可出現皮膚表面血管怒張現象。
最典型的發病部位是四肢的管狀骨(佔80%),特別是股骨(40%)、脛骨(16%)和肱骨(15%)。股骨遠端、脛骨近端和肱骨近端是最常見的部位。50%~75%的骨肉瘤發生於膝關節附近。在腓骨、髖骨、下頜骨、上頜骨和脊柱骨的骨肉瘤相對少見。顱骨、肋骨、肩胛骨、鎖骨、胸骨、尺骨、橈骨和手足部的小骨骨肉瘤罕見。在長管狀骨中,骨肉瘤主要發生於干骺區。發生於骨乾的骨肉瘤約佔2%~11%。骨肉瘤可以蔓延至骺端,尤其當骺板閉合以後,但發生於骨端的骨肉瘤卻非常罕見。骨骺骨肉瘤(epiphysealosteosarcoma)主要見於股骨髁。
病人自出現症狀至來院就診時間多在2~4個月內。骨肉瘤細胞分化較好者,來院就診時間較晚,可在出現症狀半年左右。就診時病人全身情況良好,疾病發展到後期可出現發熱、體重減輕、貧血等中毒現象。出現肺轉移的病人最初肺
部可以無症狀,晚期出現咯血、氣憋及呼吸困難。
骨肉瘤的亞型:
1.毛細血管擴張型骨肉瘤較少,僅佔5%,是惡性度較高的成骨肉瘤。病史短,腫瘤生長迅速,X線片為溶骨性破壞。大體標本腫瘤呈梭形腫脹,皮質變薄,為紅褐色血竇,竇壁有腫瘤組織。鏡下:在充滿血液的腔隙里存在惡性腫瘤細胞及腫瘤性骨樣組織,X線片和低倍鏡觀察相似於動脈瘤樣骨囊腫。
2.小圓細胞骨肉瘤少見,惡性度高,預後差。X線片為溶骨性破壞,肉眼所見灰白魚肉樣,鏡下由大量密集的小圓細胞組成,細胞呈圓形、卵圓形、短梭形,包膜界限不清,胞質量少,核大小不等,核仁不清楚,細胞間有結締組織分隔。細胞間可見腫瘤性骨樣組織。
3.纖維組織細胞型骨肉瘤發病年齡通常在第3個年齡組之後。X線片為溶骨性破壞累及長骨骨端,有時有棉團狀或雲霧狀的陰影。很少有典型的骨膜反應。鏡下視野有特徵性的多形性梭形細胞及多核巨細胞,許多多核巨細胞有怪形核,有時有炎症背景,特徵性的車輻狀或螺旋狀排列,有時細胞可以有少數突起,像所有的成骨肉瘤一樣,多形細胞彌漫排列,鏡下還可見典型的腫瘤樣骨及骨樣組織形成。
4.髓內高分化骨肉瘤極少見,是惡性度低的骨肉瘤,發病年齡較大,症狀輕,X線相似纖維異樣增殖症,但邊界不清,侵犯或穿透皮質。大體標本為灰白色橡皮樣,鏡下為大量增生的纖維細胞,這些細胞核染色深,形態不一,細胞間可見數量不等的腫瘤性骨樣組織及骨。
5.多中心型骨肉瘤現代學者認為骨肉瘤是全身性疾病,多數為單發的病灶和現代檢測方法不能查出的微小病灶組成。多發型者少見,多個腫瘤病灶同時出現,而成年病人先為單發病灶,而後逐漸多發。均好發於長骨,X線表現為成骨型,AKP很高,預後較差,多無內臟轉移。
6.皮質內骨肉瘤極少見,病變常發生於脛骨乾的骨皮質內,X線在皮質內有透光區,周圍有硬化,相似骨樣骨瘤。鏡下同於一般的成骨肉瘤。可復發及轉移。
7.骨旁骨肉瘤常見,好發於30~40歲病人的股骨後側。典型的X線表現為相當緻密的陰影,位於正常骨皮質的表面,向周圍軟組織侵犯。X線片或CT可見腫瘤與皮質之間有放射透光縫隙。腫瘤表面呈完整的分葉狀,邊緣不規則。肉眼可見腫瘤為高度硬化的腫塊。鏡下:腫瘤為大量增生的梭形細胞,有輕度異形性,核分裂少見,其中可見中等量膠原纖維。這些梭形細胞間可見腫瘤性骨及骨樣組織生成。有時尚可見分化好的骨內病灶。預後較好。
8.去分化骨旁骨肉瘤罕見,可以從低度惡性骨旁骨肉瘤發展而成或由先前切除不徹底的低度惡性骨旁骨肉瘤復發而成高度惡性腫瘤。X線相似於傳統型骨肉瘤。鏡下可見分化較好的梭形細胞成分,平行而不規則的骨小梁排列,相鄰部位可見高度間變纖維肉瘤成分並可見腫瘤性骨及骨樣組織生成。預後相似於傳統型骨肉瘤。
9.骨膜骨肉瘤很少見,好發於青年人的長骨乾的表面,向外生長形成透光性軟組織腫塊,邊緣不清。中間可見放射狀骨針垂直於長骨幹。肉眼腫瘤分葉狀,有明顯的軟骨,其中有鈣化和骨化。鏡下為分葉狀惡性軟骨組織可見纖細的花邊狀的骨樣組織生成,病變晚期可侵犯髓腔。預後較好。
10.高度惡性表面骨肉瘤較少見,常發生在股骨乾的表面,骨皮質表面與髓腔不相通。X線像骨膜骨肉瘤。肉眼所見腫瘤體積較大,常見出血壞死。鏡下為高度間變的腫瘤,細胞形成腫瘤性骨及骨樣組織。預後與傳統型骨肉瘤相同。
根據病史、外傷史(誘因)、全身表現、局部體征、X線檢查能夠成立診斷。
臨床上對青少年有近膝關節的骨端疼痛,腫脹等應認真檢查,根據病史、體征及X線片、放射性核素骨掃描、CT、MRI及實驗室檢查,大多可以診斷,必要時作活體組織檢查。應注意與下述病變鑒別:骨化肌炎、掌骨和跖骨結核性骨炎(此處骨肉瘤極少發生),慢性骨髓炎、骨囊腫與巨細胞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