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腫瘤常見症狀是什麼?骨腫瘤疼痛有什麼特點?
骨、關節疼痛,骨性腫塊,功能障礙被認為是骨腫瘤尤其是惡性骨腫瘤的三大主要症狀。1、疼痛:在輕微的外傷或無外傷的情況下,骨關節處出現明顯的疼痛,尤其以夜間為甚,有進行性加重的趨勢,止痛葯無效,在排除急慢性炎症的情況下,應懷疑有早期腫瘤存在的可能。疼痛是生長迅速的腫瘤的最顯著症狀,疼痛並不一定說明腫瘤是惡性,有些良性腫瘤,如骨樣骨瘤,可因反應骨的生長而引起疼痛。疼痛突然劇烈發作,很可能是發生了病理性骨折。2、腫塊:一般在骨、骨關節局部出現腫塊,生長緩慢的腫瘤或腫瘤樣病損很少有明顯腫脹,一直到功能發生障礙或發生病理性骨折時才被發現。良性腫瘤常表現為堅實腫塊而無壓痛;而生長迅速的惡性腫瘤生長速度較快為彌散性腫脹,而且腫塊與鄰近組織有粘連,活動度差,質地較硬,邊界不甚清楚(與良性骨腫瘤恰恰相反),腫瘤表面不平整且有壓痛。3、功能障礙和壓迫症狀:若腫瘤近關節,活動功能將受限制,活動時將疼痛,並有腫脹和壓痛。發生在脊柱的腫瘤無論良惡性均可壓迫脊髓而癱瘓。另外,還可以出現皮膚和局部血管的徵象:若腫瘤有豐富的血管,皮膚色澤可有明顯變化,皮膚可發熱,淺靜脈怒張。
2、骨腫瘤的症狀有哪些?
「骨腫瘤的症狀常見如下:1.腫塊:腫脹或腫塊位於骨膜下或表淺的腫瘤出現較早,可觸及骨膨脹變形,常伴有疼痛;2.疼痛:為骨腫瘤早期出現的主要症狀,病初較輕,呈間歇性,隨病情的進展,疼痛可逐漸加重,發展為持續性。多數患者在夜間疼痛加劇以致影響睡眠;3.功能障礙:骨腫瘤後期,因疼痛...」
3、骨癌多發生的部位
本人曾看過很大的骨腫瘤個案,腫瘤拖到那麼大父母才帶孩子到大醫院就診,這在歐美先進國家少見,但在台灣甚至亞洲國家,可能因風俗,就醫習慣使然,令人扼腕。
骨癌的種類相當多,主要分成三大類:
一. 原發性骨癌:不明原因由骨骼原發長出的骨腫瘤。
二. 續發性骨癌:原本有良性腫瘤或良性疾病,後來卻轉為惡性腫瘤。
三. 轉移性骨癌:最常見的骨癌,由其他器官惡性腫瘤轉移而來,尤其是老年人攝護腺癌、肺癌、乳癌等轉移到骨頭。
青少年常見原發性骨肉癌
若以病理上來區分,骨癌可分為數十種,如青少年骨癌最常見的骨肉癌,其他尚有軟骨癌、纖維肉瘤、多發性骨髓瘤等。
一般來說,青少年的骨癌以原發性骨肉癌(Osteosarcoma)為主;四十五歲以上的年齡層,則以轉移性骨癌及多發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較多。相對來說,二十歲至四十五歲則較為安全的年齡層,骨癌較為少見。
骨癌的成因至今不明,不若肺癌與吸菸、肝癌與肝炎的相關性那麼明確,有些骨癌可能與基因有關。去年本人曾發現一個16歲的骨肉癌病例,其母親、姊姊都是骨肉癌病人,一定與基因脫不了關系,但這種個案相當少見。
另外,證實與骨癌有關的為放射線。如果曾經接受過放射線照射也就是鈷60的高劑量照射,過一段時日,可能產生惡性病變。
骨癌的成因不明,所以沒有有效的預防方法,惟一的因應之道是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骨肉癌好發於膝關節
十至十九歲是骨肉瘤的好發年齡,這是因為青少年時期,孩子的發育特別快,骨頭細胞分化自然也特別快,骨細胞容易變性,產生病變。
骨肉癌發生的部位最多位於膝關節,我們的下肢長度為何會變長,這是因為大腿骨(股骨)及小腿骨(脛骨)的上端、下端各有生長板,尤以膝關節附近的生長板成長得最快。50%以上的骨肉瘤發生在膝關節上、下方,如果小孩常抱怨該處疼痛或摸到腫塊,千萬不可再延誤就醫,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其次多發生於肩關節,此處是攸關上肢生長最多的部分,換言之,生長得愈快的地方,變性的機會愈大。
骨肉癌初期症狀為酸痛不已,尤其夜間更為不適,中後期症狀是關節附近已有腫塊發生,甚至卡到關節無法活動自如。所以父母不應該掉以輕心,以為是生長痛而延誤就診,而且,骨肉癌的誤診率相當高,患者經常被診斷為生長痛或肌腱炎。
生長痛不會固定在同一處
骨肉癌如何與生長痛、肌腱炎區分?
生長痛多發在二個年齡層:3~5歲及8~11歲,生長痛很少固定在同一處,可能有時是右腳、左膝、右手不一定,生長痛絕對不會摸到腫塊。
肌腱炎的發生則一定與用力不當、運動傷害、扭傷有關,而且一定不會摸到腫塊。
骨癌的診斷最好尋求專業骨科醫生的協助。90%以上的骨癌可由X光攝影診斷出來,若無法判斷再作進一步電腦斷層攝影、磁振造影,甚至病理切片檢查。
有些家長質疑X光檢查會造成日後骨細胞病變,其實X光的輻射劑量很低,並不會導致骨癌。
X光片中正常的骨頭是很完整的,如果呈現陽光散射狀(sunburst reaction),則是典型的骨肉癌。
作骨癌治療之前,即使從X光片中確認是骨肉癌,仍須以病理切片作最正確的診斷,才開始治療。
骨肉癌在七○年之前絕大多數要行截肢手術治療,而且五年存活率相當低,只有20%左右,所幸在1990年代以後的現在,隨著化療的發展、放射診斷學(磁振造影的發明)的進步,目前在榮總兩年存活率可達90%,五年存活率已大幅提高到70%左右,國外知名醫學中心五年存活率更高達80%左右。
更可喜的是,九○年代以後,手術治療也進步到85%以上的病患不必行截肢手術,取而代之的趨勢為肢體保留手術,術後的五年存活率與局部復發率和截肢手術相當,讓病人可以繼續成長、走路,減低對患者的身心沖擊,病人較有勇氣面對罹癌現實。
小於五歲的骨癌病人宜截肢治療
不是所有的骨癌患者都可以保留肢體,還是有10~15%的病人需行截肢手術。如果骨癌范圍大,或侵犯重要的血管、神經,最好還是截肢。
另外,年齡小於5歲的病人也是截肢較好。這常令人費解,幼兒來日方長,為何要截肢?這是因為膝關節附近有二個非常重要的生長板,如果不截肢,日後一腿繼續生長,一腿停止生長,將造成長短腳的問題。所以年齡太小的幼兒,還是截肢,再裝上義肢,日後調整義肢的長度即可。
肢體保留手術分為三大類:
一、骨骼移植:移植他人捐贈的骨骼到患者身上,取代腫瘤切除之後
的骨骼缺損。
二、訂裝型的人工關節:截去的骨頭部分以訂作的人工關節重建,讓
病人的關節仍可活動。
三、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肢體自體骨骼重建:目前在台灣只有榮總採行。
異體骨骼移植可能感染病毒
異體骨骼移植的優點為耐久,但來源有限。因為在亞洲遺體捐贈的風氣未開,骨骼的來源很少。其缺點為:
一、癒合不良。
二、受撞擊易斷裂。
三、捐贈者若為病毒帶原者,受贈者可能遭感染。
四、捐贈骨骼尾端靠近關節的軟骨不易保存,經過處理之後,軟骨細
胞往往會死亡,過了幾年後,如同關節退化般,關節面就不見了。
針對這種缺點,於是發展出異體骨骼移植合並人工關節混合式重建。有一位30歲的骨肉癌患者,在辦公室工作時骨頭就莫名其妙斷掉,後來得知是骨肉癌引起的病理性骨折。我們為這位病人先作三個月的化療之後,再以手術切掉腫瘤,切除腫瘤時要注意力求完整切除不可讓腫瘤裸露出來,所以要連周圍的肌肉一並切除。
作這種廣泛性骨癌切除時,適逢骨庫中有捐贈之異體骨,其骨骼大小與患者完全相合,但是因為異體骨骼移植,尾端的軟骨過了幾年會崩解,所以我們以人工關節如牙套般包覆關節端,完成了異體骨骼移植合並人工關節混合式重節。
一人捐贈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
對於骨骼捐贈,許多人心存疑慮,認為心臟、肝臟、、、可以捐,骨骼那能捐?其實骨骼也是人體器官之一,而且捐贈後也不影響火葬、土葬,因為骨骼捐贈只選擇長形骨,包括大腿骨、小腿骨、上肢的上臂骨等,其他的頭蓋骨及脊椎骨等則保留原狀,取出的部分則以人工骨骼或其他代替物裝回重建,所以大體仍是一派庄嚴,不影響土葬,再者,火葬也不受影響,因為骨灰仍有,只是少了一些。
但骨骼的捐贈在台灣社會仍窒礙難行。以榮總來說,十具大體的捐贈,只有一具願意捐出骨頭,一具大體的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不似一枚角膜只能遺愛一人,讓其他骨骼受贈者對社會繼續有所貢獻,意義不凡。而且骨骼移植幾乎沒有排斥問題,不必檢測HLA、血型、低溫冷凍兩周後就可植入了。
榮總從72年設有骨庫迄今,低溫控制在零下70~80之間,存入的骨骼可以保存二年以上。
人工關節昂貴且二度重建不易
第二大類型的肢體保留手術則採用訂制型人工關節,亦即腫瘤切除後的缺損以訂作的人工關節植入,人工關節相當昂貴,一套要十幾萬台幣,自1993年起,國內已可自行研發生產。
這種手術較為容易,而且早期的結果最好,病人術後馬上能彎能走,但是日後關節可能產生松動,因為骨本流失之後,重建更為困難。
茲舉採用人工關節的骨癌病例說明:
一、髖骨長骨肉癌的患者,術後訂作一個同樣大小的人工關節植回。
二、16歲的男性骨癌患者,以人工關節植入手術缺損部位。
三、13歲的女性骨癌患者,在股骨靠近膝關節處長有骨腫瘤,切除後植入金屬的人工關節。
小女孩回校上課,能蹲能跳,一年多後人工關節出現松動,所以早期的效果雖然較好,但是再換一個又是十幾萬的健保支出,對國家社會的成本較高,如果有善心人士的骨骼可以遺愛人間,對健保的窘境可以略為紓困。
異體骨骼重建盛行於西方國家
異體骨骼損贈在西方國家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廣被採用,但在台灣由於風俗習慣回異,異體骨骼不敷使用,有時甚至以小腿骨裝大腿骨、大腿骨裝小腿骨,只求大小大致相仿就予以植入。
因為異體骨骼移植有感染病毒之虞,所以從80年11月迄今,榮總常採用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肢體骨骼重建,雖然並非榮總首創,卻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病例,在歐美國家不被採行的原因是他們的異體骨骼移植太普遍了。在台灣、日本因骨骼捐贈不易,較有需求。
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自體骨骼重建,第一步驟也是切除腫瘤,其次是將切下來的腫瘤送去作高達三萬雷德的高劑量放射線照射後,即刻送回手術房剝除骨癌軟組織,再將原骨骼重建植回體內。
有一位18歲的年輕人來求診,主訴被棒球打到而膝關節腫痛,原本想開了葯膏讓他回去擦,後來想到十八歲還是骨腫瘤的好發年紀,於是安排了X光片檢查,結果X光片見到膝關節下方呈陽光散射狀,是典型的骨肉癌。
作了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自體骨骼重建,一年二個月後,健康的骨骼長入植入的部分黏在一起,惟一美中之不足的是,由於照射過高劑量放射線,所以軟骨細胞同樣會死亡,有如關節炎、關節老化一般,關節面不見了,但是不會疼痛。病人已從大學畢業,腳彎曲得很好,走路也看不出異樣。
自體骨骼重建適用於骨源缺少的國家
這種自體骨骼重建,尺寸完全相合,完全沒有排斥問題,也不會傳染疾病,適用於骨源缺少的國家,如台灣、日本等亞洲國家。這種手術最早源自比利時。現今採用最多的為台灣、日本及韓國。
但是並非每位骨癌病人都可作自體骨骼重建,如果骨癌腫瘤太大,刮除癌組織後,空空洞洞或只剩骨灰,並不適合作這種手術;生長板尚未關閉的病人也不適合,因為照過放射線生長板會分開,只得尋求其他方式重建。另外,沒有任何肢體保留手術的禁忌者;血管、神經未受侵犯者,才可以採用自體骨骼重建手術。
轉移性骨癌常源自肺癌、乳癌及攝護腺癌
轉移性骨癌是最為常見的骨癌,美國每年有14~15萬轉移性骨癌的新病例,台灣人口約其十分之一,每年也約有1萬左右的新增病人。轉移性骨癌之所以會逐年增加,這是因為癌症愈來愈可以早期發現與治療,所以日後有機會逐漸轉移出去,這個趨勢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轉移性骨癌比原發性骨癌高了40倍左右。
骨骼是僅次於肺臟、肝臟容易被癌細胞轉移侵犯的器官。骨癌常發生於45歲以上的年齡層,最常由肺癌、乳癌、攝護腺癌、腎臟癌及甲狀腺癌轉移而來,在國外的報告如此,但在台灣卻不然。
根據榮總的報告,在台灣地區由於有相當多的B型、C型肝炎帶原者及與之息息相關的肝癌病例,所以我們也發現為數相當多的轉移性骨癌是源自肝癌,僅次於肺癌轉移而來。
如果癌症患者發現有不明原因的軀干或肢體疼痛,最好能盡早就醫檢查,根據榮總經驗及文獻報告,發現不少的病例是先查出轉移性骨癌,才繼而診斷出乳癌、肝癌、肺癌等癌症
同一部位的肢體疼痛不可等閑視之
所以年長者如常覺得同一部位的軀干或四肢長期疼痛,千萬不可等閑視之,以為只是肌肉扭傷或關節老化而已,最好還是延醫治療,90%以上的病灶靠一張X光片即可初步的診斷。但即使再先進的儀器設備,約有10~15%的轉移性骨癌查不出源自何處,在榮總、在其他國家皆是如此。
查不出出處的轉移性骨癌,平均存活率只有11個月,1993年榮總曾發表文獻報告於國外。
有一位71歲的老先生,身體頗為硬朗,因膝關節疼痛來榮總求診,之前的診斷都說是關節炎,關節有磨損、老化,合並些微骨刺,但我從X光片中看到一小點陰影,於是安排他作電腦斷層掃瞄。
電腦斷層掃描顯示骨骼被吃掉一個洞,再作全身性的檢查,查出是腎臟癌轉移出來的骨癌。像這樣的故事反覆發生,初始被誤診為關節炎,吃葯經久不愈,再作進一步檢查,才知道是癌症使然。
雖然對轉移性骨癌要提高警覺,但與關節炎病人比較起來,還是少了很多,故也不必過於恐慌。
如果骨頭問題查來查去還是沒有答案,可以安排核子醫學掃描,如果看過骨骼掃描,發現多處顯影黑點,要高度懷疑是轉移性骨癌。
病理切片也可以幫助骨癌的診斷,現今的切片技術很進步,在X光或電腦斷層的輔助下,以細針穿刺入懷疑的部位,開關一按取出標本,病人不必住院開刀,即可得到病理的診斷。
轉移性骨癌的治療首在減輕疼痛
針對轉移性骨癌,醫師努力的目標首在減輕疼痛,侵犯骨骼的疼痛非常人所能忍受,第二為防止癌細胞繼續擴散侵犯導致骨折,第三為延長生命,甚至想治癒癌症,但這個目標除非是單一轉移,否則難以企及。
如何治療轉移性骨癌?
1.葯物:雙磷酸鹽葯物(Bisphosphonate),可以減緩癌細胞對骨骼的侵犯,病人較不會疼痛及骨折,很多研究報告顯示,對由乳癌轉移而來的骨癌,有很大的助益。
2.放射線治療:針對有問題的局部照射放射線,讓病灶減緩或不再繼續擴大,產生骨折。
3.化學治療。
4.手術治療。
(病例一)一位66歲的乳癌病人,經常抱怨大腿疼痛,經檢查發現大腿已被癌細胞吞噬了二個洞,脊椎也被侵犯,對於這樣的病人,只能讓其餘生的生活品質過得好些,不要因骨折而卧床不起,無法走路而已。所以必須及時為她植入預防性鋼釘,以免骨折。
(病例二)肺癌病人被癌細胞吃掉骨頭,轉個身就骨折了,經檢查脊椎也被侵犯,所以只能釘上鋼釘,讓他早日能夠下床,在剩餘的日子裡生活得愉快些。
單一骨骼轉移可視同原發性骨癌予以切除
如果幸運地早期發現只是單一骨骼轉移,全身只有一處轉移性骨癌,甚至還可視同原發性骨癌予以廣泛性切除,還是有機會將病人治癒。
(病例三)有一位70歲的老先生,因髖關節疼痛來求診,之前都被誤為關節炎,檢查後發現髖關節有一陰影,經穿刺骨骼病理切片證實為轉移性腺癌,但全身查不出癌症原發自何處,就當成原發性骨癌予以切除。術後將切除的標本送去作高劑量放射線照射,剝除所有的軟組織,再將此段骨骼加上人工髖關節植回體內,至今四年仍健在,腿部也行動正常。
希望透過衛教的宣導,不要讓骨癌成長到很大程度才來求醫的撼事再度發生,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骨癌也可以得到很好的預後。另外,強調的是只要懷疑為骨腫瘤,千萬不要作放血、推拿,雖然這些傳統治療為我們固有的國粹,但這樣的動作等於讓癌細胞擴散出去,侵犯周圍的正常組織,導玫無法收拾的局面,在公元2004年的今日,這樣的故事仍持續上演著,但願今後不再有遺憾發生。
4、癌症病人為什麼全身會疼痛?
疼痛是機體對有害刺激的一種主觀感覺,疼痛不僅是一種生理應答,同時還是一種主觀的心理體驗。癌症疼痛作為癌症的一個主要伴隨症狀,其所佔整個癌症患者比例約為30%-50%,晚期癌症患者約為60%-90%。臨床上導致癌症疼痛的原因很多,也很復雜,歸納一下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四種原因: (一)直接由癌症引起的疼痛 腫瘤細胞一般呈膨脹性或者浸潤性生長,易形成腫塊而壓迫周圍組織或阻塞各種「管道」,如淋巴管、腸管等引發疼痛。浸潤性生長也可能侵犯神經、血管、淋巴管和胸腹膜等而導致疼痛。另外,腫瘤細胞的高代謝和乏氧易造成組織代謝產物增加,特別是一些致痛物質如氫離子的增加,從而引起疼痛。 1、腫瘤局部浸及神經、血管、骨膜等造成疼痛。如原發性乳腺癌侵及肋骨、肋間神經和胸膜,腋窩淋巴結轉移侵及臂叢神經,可刺激引起疼痛。 2、腫瘤局部壓迫。(1)、使組織器官容積增大,而組織包膜和骨性容積不變,導致局部組織出現脹痛。如原發性肝癌表現為肝區脹痛;顱內原發性腫瘤或轉移癌造成顱壓升高引起疼痛。(2)、阻塞於管徑,造成梗阻痙攣,導致疼痛。如結腸癌造成腸梗阻,出現腹痛;支氣管肺癌引流不暢導致肺炎而出現胸痛。(3)、侵犯淋巴管、血管及軟腦膜,造成淋巴液、血液及腦脊液迴流障礙,導致機體局部水腫而引發疼痛。如乳腺癌腋窩淋巴結轉移壓迫腋靜脈,使腋靜脈迴流受阻,導致上肢水腫而引發疼痛。 (二)與癌症相關的疼痛 1、由於少數腫瘤有內分泌功能,可產生非轉移性全身症狀而出現疼痛。如骨關節病綜合征(杵狀指、骨關節痛、骨膜增生等)、重症肌無力、多發性肌肉神經痛等。 2、晚期癌症患者由於機體過度消耗,營養不良所致一系列病理生理變化,如褥瘡、便秘、肌肉痙攣等引起的疼痛。 (三)與癌症治療有關的疼痛 1、手術治療:在切除腫瘤的同時難免會損傷神經、血管及淋巴管等,術後局部引流不暢、切口感染、不癒合、瘢痕形成,均可引起疼痛。如乳腺癌術後疼痛發生率為6%,多於肋間神經損傷、上肢水腫、瘢痕和切口不癒合有關。 2、化學治療:在化療過程中,由於使用葯物不同,所致疼痛機制復雜而表現各異。神經毒性葯物(長春鹼類)以周圍神經痛為多見,除肢端麻木,還表現為腹痛和手足燒灼樣疼痛,停葯後多可以消失。化療葯物多可以引起靜脈炎,外滲時可引起無菌性炎症,如阿黴素、絲裂黴素等。有些葯物本身是發泡劑,當溢出血管外時可引起劇烈燒灼樣疼痛,常使患者徹夜難眠。某些葯物(如環磷醯胺)在體內代謝後,經輸尿管排至膀胱,刺激膀胱及尿管而發生疼痛。 3、放射治療:可致放射性皮炎,尤其是放射性皮膚潰瘍可產生不同程度的疼痛。放療後引起局部纖維組織增生壓迫而產生疼痛。骨腫瘤經過高劑量放射治療後,可降低骨密度,甚至出現骨折而引起疼痛。放射治療也可使神經損傷產生疼痛。 4、其他因素:放療、化療均可使患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兩者聯合應用,或晚期腫瘤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易伴發帶狀皰疹等而產生疼痛。 (四)與癌症無關的疼痛 癌症患者既往就有的疾病產生的疼痛,如痛風、關節炎及靜脈炎等。
求採納
5、骨癌,是全身骨頭痛還是局部痛?
骨癌是全身運動的時候一旦觸及骨頭神經就疼痛,樓上的就會復制東西來敷衍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