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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部骨腫瘤下鋼釘

發布時間:2020-10-08 06:21:11

1、骨癌多發生的部位

本人曾看過很大的骨腫瘤個案,腫瘤拖到那麼大父母才帶孩子到大醫院就診,這在歐美先進國家少見,但在台灣甚至亞洲國家,可能因風俗,就醫習慣使然,令人扼腕。

骨癌的種類相當多,主要分成三大類:

一. 原發性骨癌:不明原因由骨骼原發長出的骨腫瘤。

二. 續發性骨癌:原本有良性腫瘤或良性疾病,後來卻轉為惡性腫瘤。

三. 轉移性骨癌:最常見的骨癌,由其他器官惡性腫瘤轉移而來,尤其是老年人攝護腺癌、肺癌、乳癌等轉移到骨頭。

青少年常見原發性骨肉癌

若以病理上來區分,骨癌可分為數十種,如青少年骨癌最常見的骨肉癌,其他尚有軟骨癌、纖維肉瘤、多發性骨髓瘤等。

一般來說,青少年的骨癌以原發性骨肉癌(Osteosarcoma)為主;四十五歲以上的年齡層,則以轉移性骨癌及多發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較多。相對來說,二十歲至四十五歲則較為安全的年齡層,骨癌較為少見。

骨癌的成因至今不明,不若肺癌與吸菸、肝癌與肝炎的相關性那麼明確,有些骨癌可能與基因有關。去年本人曾發現一個16歲的骨肉癌病例,其母親、姊姊都是骨肉癌病人,一定與基因脫不了關系,但這種個案相當少見。

另外,證實與骨癌有關的為放射線。如果曾經接受過放射線照射也就是鈷60的高劑量照射,過一段時日,可能產生惡性病變。

骨癌的成因不明,所以沒有有效的預防方法,惟一的因應之道是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骨肉癌好發於膝關節

十至十九歲是骨肉瘤的好發年齡,這是因為青少年時期,孩子的發育特別快,骨頭細胞分化自然也特別快,骨細胞容易變性,產生病變。

骨肉癌發生的部位最多位於膝關節,我們的下肢長度為何會變長,這是因為大腿骨(股骨)及小腿骨(脛骨)的上端、下端各有生長板,尤以膝關節附近的生長板成長得最快。50%以上的骨肉瘤發生在膝關節上、下方,如果小孩常抱怨該處疼痛或摸到腫塊,千萬不可再延誤就醫,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其次多發生於肩關節,此處是攸關上肢生長最多的部分,換言之,生長得愈快的地方,變性的機會愈大。

骨肉癌初期症狀為酸痛不已,尤其夜間更為不適,中後期症狀是關節附近已有腫塊發生,甚至卡到關節無法活動自如。所以父母不應該掉以輕心,以為是生長痛而延誤就診,而且,骨肉癌的誤診率相當高,患者經常被診斷為生長痛或肌腱炎。

生長痛不會固定在同一處

骨肉癌如何與生長痛、肌腱炎區分?

生長痛多發在二個年齡層:3~5歲及8~11歲,生長痛很少固定在同一處,可能有時是右腳、左膝、右手不一定,生長痛絕對不會摸到腫塊。

肌腱炎的發生則一定與用力不當、運動傷害、扭傷有關,而且一定不會摸到腫塊。

骨癌的診斷最好尋求專業骨科醫生的協助。90%以上的骨癌可由X光攝影診斷出來,若無法判斷再作進一步電腦斷層攝影、磁振造影,甚至病理切片檢查。

有些家長質疑X光檢查會造成日後骨細胞病變,其實X光的輻射劑量很低,並不會導致骨癌。

X光片中正常的骨頭是很完整的,如果呈現陽光散射狀(sunburst reaction),則是典型的骨肉癌。

作骨癌治療之前,即使從X光片中確認是骨肉癌,仍須以病理切片作最正確的診斷,才開始治療。

骨肉癌在七○年之前絕大多數要行截肢手術治療,而且五年存活率相當低,只有20%左右,所幸在1990年代以後的現在,隨著化療的發展、放射診斷學(磁振造影的發明)的進步,目前在榮總兩年存活率可達90%,五年存活率已大幅提高到70%左右,國外知名醫學中心五年存活率更高達80%左右。

更可喜的是,九○年代以後,手術治療也進步到85%以上的病患不必行截肢手術,取而代之的趨勢為肢體保留手術,術後的五年存活率與局部復發率和截肢手術相當,讓病人可以繼續成長、走路,減低對患者的身心沖擊,病人較有勇氣面對罹癌現實。

小於五歲的骨癌病人宜截肢治療

不是所有的骨癌患者都可以保留肢體,還是有10~15%的病人需行截肢手術。如果骨癌范圍大,或侵犯重要的血管、神經,最好還是截肢。

另外,年齡小於5歲的病人也是截肢較好。這常令人費解,幼兒來日方長,為何要截肢?這是因為膝關節附近有二個非常重要的生長板,如果不截肢,日後一腿繼續生長,一腿停止生長,將造成長短腳的問題。所以年齡太小的幼兒,還是截肢,再裝上義肢,日後調整義肢的長度即可。

肢體保留手術分為三大類:

一、骨骼移植:移植他人捐贈的骨骼到患者身上,取代腫瘤切除之後

的骨骼缺損。

二、訂裝型的人工關節:截去的骨頭部分以訂作的人工關節重建,讓

病人的關節仍可活動。

三、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肢體自體骨骼重建:目前在台灣只有榮總採行。

異體骨骼移植可能感染病毒

異體骨骼移植的優點為耐久,但來源有限。因為在亞洲遺體捐贈的風氣未開,骨骼的來源很少。其缺點為:

一、癒合不良。

二、受撞擊易斷裂。

三、捐贈者若為病毒帶原者,受贈者可能遭感染。

四、捐贈骨骼尾端靠近關節的軟骨不易保存,經過處理之後,軟骨細

胞往往會死亡,過了幾年後,如同關節退化般,關節面就不見了。

針對這種缺點,於是發展出異體骨骼移植合並人工關節混合式重建。有一位30歲的骨肉癌患者,在辦公室工作時骨頭就莫名其妙斷掉,後來得知是骨肉癌引起的病理性骨折。我們為這位病人先作三個月的化療之後,再以手術切掉腫瘤,切除腫瘤時要注意力求完整切除不可讓腫瘤裸露出來,所以要連周圍的肌肉一並切除。

作這種廣泛性骨癌切除時,適逢骨庫中有捐贈之異體骨,其骨骼大小與患者完全相合,但是因為異體骨骼移植,尾端的軟骨過了幾年會崩解,所以我們以人工關節如牙套般包覆關節端,完成了異體骨骼移植合並人工關節混合式重節。

一人捐贈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

對於骨骼捐贈,許多人心存疑慮,認為心臟、肝臟、、、可以捐,骨骼那能捐?其實骨骼也是人體器官之一,而且捐贈後也不影響火葬、土葬,因為骨骼捐贈只選擇長形骨,包括大腿骨、小腿骨、上肢的上臂骨等,其他的頭蓋骨及脊椎骨等則保留原狀,取出的部分則以人工骨骼或其他代替物裝回重建,所以大體仍是一派庄嚴,不影響土葬,再者,火葬也不受影響,因為骨灰仍有,只是少了一些。

但骨骼的捐贈在台灣社會仍窒礙難行。以榮總來說,十具大體的捐贈,只有一具願意捐出骨頭,一具大體的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不似一枚角膜只能遺愛一人,讓其他骨骼受贈者對社會繼續有所貢獻,意義不凡。而且骨骼移植幾乎沒有排斥問題,不必檢測HLA、血型、低溫冷凍兩周後就可植入了。

榮總從72年設有骨庫迄今,低溫控制在零下70~80之間,存入的骨骼可以保存二年以上。

人工關節昂貴且二度重建不易

第二大類型的肢體保留手術則採用訂制型人工關節,亦即腫瘤切除後的缺損以訂作的人工關節植入,人工關節相當昂貴,一套要十幾萬台幣,自1993年起,國內已可自行研發生產。

這種手術較為容易,而且早期的結果最好,病人術後馬上能彎能走,但是日後關節可能產生松動,因為骨本流失之後,重建更為困難。

茲舉採用人工關節的骨癌病例說明:

一、髖骨長骨肉癌的患者,術後訂作一個同樣大小的人工關節植回。

二、16歲的男性骨癌患者,以人工關節植入手術缺損部位。

三、13歲的女性骨癌患者,在股骨靠近膝關節處長有骨腫瘤,切除後植入金屬的人工關節。

小女孩回校上課,能蹲能跳,一年多後人工關節出現松動,所以早期的效果雖然較好,但是再換一個又是十幾萬的健保支出,對國家社會的成本較高,如果有善心人士的骨骼可以遺愛人間,對健保的窘境可以略為紓困。

異體骨骼重建盛行於西方國家

異體骨骼損贈在西方國家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廣被採用,但在台灣由於風俗習慣回異,異體骨骼不敷使用,有時甚至以小腿骨裝大腿骨、大腿骨裝小腿骨,只求大小大致相仿就予以植入。

因為異體骨骼移植有感染病毒之虞,所以從80年11月迄今,榮總常採用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肢體骨骼重建,雖然並非榮總首創,卻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病例,在歐美國家不被採行的原因是他們的異體骨骼移植太普遍了。在台灣、日本因骨骼捐贈不易,較有需求。

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自體骨骼重建,第一步驟也是切除腫瘤,其次是將切下來的腫瘤送去作高達三萬雷德的高劑量放射線照射後,即刻送回手術房剝除骨癌軟組織,再將原骨骼重建植回體內。

有一位18歲的年輕人來求診,主訴被棒球打到而膝關節腫痛,原本想開了葯膏讓他回去擦,後來想到十八歲還是骨腫瘤的好發年紀,於是安排了X光片檢查,結果X光片見到膝關節下方呈陽光散射狀,是典型的骨肉癌。

作了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自體骨骼重建,一年二個月後,健康的骨骼長入植入的部分黏在一起,惟一美中之不足的是,由於照射過高劑量放射線,所以軟骨細胞同樣會死亡,有如關節炎、關節老化一般,關節面不見了,但是不會疼痛。病人已從大學畢業,腳彎曲得很好,走路也看不出異樣。

自體骨骼重建適用於骨源缺少的國家

這種自體骨骼重建,尺寸完全相合,完全沒有排斥問題,也不會傳染疾病,適用於骨源缺少的國家,如台灣、日本等亞洲國家。這種手術最早源自比利時。現今採用最多的為台灣、日本及韓國。

但是並非每位骨癌病人都可作自體骨骼重建,如果骨癌腫瘤太大,刮除癌組織後,空空洞洞或只剩骨灰,並不適合作這種手術;生長板尚未關閉的病人也不適合,因為照過放射線生長板會分開,只得尋求其他方式重建。另外,沒有任何肢體保留手術的禁忌者;血管、神經未受侵犯者,才可以採用自體骨骼重建手術。

轉移性骨癌常源自肺癌、乳癌及攝護腺癌

轉移性骨癌是最為常見的骨癌,美國每年有14~15萬轉移性骨癌的新病例,台灣人口約其十分之一,每年也約有1萬左右的新增病人。轉移性骨癌之所以會逐年增加,這是因為癌症愈來愈可以早期發現與治療,所以日後有機會逐漸轉移出去,這個趨勢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轉移性骨癌比原發性骨癌高了40倍左右。

骨骼是僅次於肺臟、肝臟容易被癌細胞轉移侵犯的器官。骨癌常發生於45歲以上的年齡層,最常由肺癌、乳癌、攝護腺癌、腎臟癌及甲狀腺癌轉移而來,在國外的報告如此,但在台灣卻不然。

根據榮總的報告,在台灣地區由於有相當多的B型、C型肝炎帶原者及與之息息相關的肝癌病例,所以我們也發現為數相當多的轉移性骨癌是源自肝癌,僅次於肺癌轉移而來。

如果癌症患者發現有不明原因的軀干或肢體疼痛,最好能盡早就醫檢查,根據榮總經驗及文獻報告,發現不少的病例是先查出轉移性骨癌,才繼而診斷出乳癌、肝癌、肺癌等癌症

同一部位的肢體疼痛不可等閑視之

所以年長者如常覺得同一部位的軀干或四肢長期疼痛,千萬不可等閑視之,以為只是肌肉扭傷或關節老化而已,最好還是延醫治療,90%以上的病灶靠一張X光片即可初步的診斷。但即使再先進的儀器設備,約有10~15%的轉移性骨癌查不出源自何處,在榮總、在其他國家皆是如此。

查不出出處的轉移性骨癌,平均存活率只有11個月,1993年榮總曾發表文獻報告於國外。

有一位71歲的老先生,身體頗為硬朗,因膝關節疼痛來榮總求診,之前的診斷都說是關節炎,關節有磨損、老化,合並些微骨刺,但我從X光片中看到一小點陰影,於是安排他作電腦斷層掃瞄。

電腦斷層掃描顯示骨骼被吃掉一個洞,再作全身性的檢查,查出是腎臟癌轉移出來的骨癌。像這樣的故事反覆發生,初始被誤診為關節炎,吃葯經久不愈,再作進一步檢查,才知道是癌症使然。

雖然對轉移性骨癌要提高警覺,但與關節炎病人比較起來,還是少了很多,故也不必過於恐慌。

如果骨頭問題查來查去還是沒有答案,可以安排核子醫學掃描,如果看過骨骼掃描,發現多處顯影黑點,要高度懷疑是轉移性骨癌。

病理切片也可以幫助骨癌的診斷,現今的切片技術很進步,在X光或電腦斷層的輔助下,以細針穿刺入懷疑的部位,開關一按取出標本,病人不必住院開刀,即可得到病理的診斷。

轉移性骨癌的治療首在減輕疼痛

針對轉移性骨癌,醫師努力的目標首在減輕疼痛,侵犯骨骼的疼痛非常人所能忍受,第二為防止癌細胞繼續擴散侵犯導致骨折,第三為延長生命,甚至想治癒癌症,但這個目標除非是單一轉移,否則難以企及。

如何治療轉移性骨癌?

1.葯物:雙磷酸鹽葯物(Bisphosphonate),可以減緩癌細胞對骨骼的侵犯,病人較不會疼痛及骨折,很多研究報告顯示,對由乳癌轉移而來的骨癌,有很大的助益。

2.放射線治療:針對有問題的局部照射放射線,讓病灶減緩或不再繼續擴大,產生骨折。

3.化學治療。

4.手術治療。

(病例一)一位66歲的乳癌病人,經常抱怨大腿疼痛,經檢查發現大腿已被癌細胞吞噬了二個洞,脊椎也被侵犯,對於這樣的病人,只能讓其餘生的生活品質過得好些,不要因骨折而卧床不起,無法走路而已。所以必須及時為她植入預防性鋼釘,以免骨折。

(病例二)肺癌病人被癌細胞吃掉骨頭,轉個身就骨折了,經檢查脊椎也被侵犯,所以只能釘上鋼釘,讓他早日能夠下床,在剩餘的日子裡生活得愉快些。

單一骨骼轉移可視同原發性骨癌予以切除

如果幸運地早期發現只是單一骨骼轉移,全身只有一處轉移性骨癌,甚至還可視同原發性骨癌予以廣泛性切除,還是有機會將病人治癒。

(病例三)有一位70歲的老先生,因髖關節疼痛來求診,之前都被誤為關節炎,檢查後發現髖關節有一陰影,經穿刺骨骼病理切片證實為轉移性腺癌,但全身查不出癌症原發自何處,就當成原發性骨癌予以切除。術後將切除的標本送去作高劑量放射線照射,剝除所有的軟組織,再將此段骨骼加上人工髖關節植回體內,至今四年仍健在,腿部也行動正常。

希望透過衛教的宣導,不要讓骨癌成長到很大程度才來求醫的撼事再度發生,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骨癌也可以得到很好的預後。另外,強調的是只要懷疑為骨腫瘤,千萬不要作放血、推拿,雖然這些傳統治療為我們固有的國粹,但這樣的動作等於讓癌細胞擴散出去,侵犯周圍的正常組織,導玫無法收拾的局面,在公元2004年的今日,這樣的故事仍持續上演著,但願今後不再有遺憾發生。

2、骨折固定術出院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

骨折出院後還必須在傷情相對穩定後,才能及時申請鑒定,關於傷情穩定的期限,則要根據工傷職工的實際情況確定,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如果經過體內固定治療的,一般要等體內固定去除手術以後才可以進行傷殘鑒定,如果沒有經過體內固定治療,一般出院後傷情穩定了就可以進行傷殘鑒定。

以工傷為例,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腿部骨腫瘤下鋼釘擴展資料:

三期鑒定

三期是指誤工期限、護理期限、營養期限的簡稱。三期鑒定是在交通事故中,涉及到人身傷害時,由法醫對傷者的三期做出鑒定,並作為賠償的標准 。

受害人在申請傷殘鑒定時,應當同時提出 「三期鑒定」的申請,這樣既可以節省時間也可以節省費用。 有了法醫出具的 「三期鑒定」結論,受害人就可以據此提出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的損失賠償。因此三期鑒定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時所參照的賠償標准之一。

當然若能與對方達成調解協議則無需做三期鑒定。在法律實務中如果侵害人對醫生的病假單提出異議的,法院通常會要求通過三期鑒定來確定最後的賠償標准。

3、我在家意外受傷骨折,腿部打了5個釘一個板,居然都是自費,花了好幾萬。醫保居然不管,醫保管什麼

你是什麼人,一開始沒有去住院嗎?
是不是沒有拿醫保卡去醫院?
而是付現金,以後再說要報銷的?
沒有住院就只能用醫保卡裡面的一點點錢
沒有拿醫保卡去醫院,就很難報銷

4、大腿骨折手術造成生命危險屬於醫療事故嗎?

這個屬於術後的一種並發症,是否屬於醫療事故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它與患者是否存在下肢深靜脈血栓的高危因素(包括高齡、肥胖、制動、手術創傷、腫瘤、血管疾病等)有較大關系。術後患者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近年因危險因素中原發病的增加有上升的趨勢,科學、系統、合理的醫療干預是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非手術治療獲得成功的一個重要保障,專不及時診治,將會造成程度不一的慢性深靜脈功能不全,甚至可造成肺梗死、腦梗死、血栓後遺綜合征,影響患者生存質屬量或危及生命,早期發現、及時診治非常重要。

另外,你朋友說一旦發生幾乎無葯可救,這是嚴重錯誤地。是完全可以治療的。早期發現、及時診治非常重要。

5、手術用鋼板和鋼釘醫保可以報銷嗎

醫療保險只管疾病,不管傷,骨折、燒傷這些都不在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內。

手術費是否能報銷要分情況對待,主要分三類。

1、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

各類器官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

各種美容、健美項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

近視眼矯形術;

2、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

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血管支架等體內置換的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材料;

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

心臟激光打孔、抗腫瘤細胞免疫療法和快中子治療項目;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3、基本醫療保險正常保險范圍

除不予支付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范圍以外的

依據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計委、財政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關於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意見》

(5)腿部骨腫瘤下鋼釘擴展資料:

1、2015年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三類醫院的醫院收費標准起征點是2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

2、二類醫院的收費標准起征點是4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七十。

3、一類醫院的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4、一類醫院轉省內就醫,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5、一類醫院轉省外就醫,收費標準的起征點是600。醫保的報銷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

6、一個保險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標准由個人負擔。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准由統籌基金支付。一個保險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

6、癌細胞是不是更會向體內有金屬的部位(例如固定骨折處的鋼釘)轉移?

不是那樣理解的。

1、癌症,屬於病毒、DNA類疾病。整個疾病是完全脫離不了「生命體」的。所以金屬類東西與癌症是不存在共存、吸引、轉移……等聯系的。
2、現實實際中,體內有金屬的部位的確會相對沒有金屬的部位更加容易癌症。那並不是與「金屬」有關,而是與「傷害」有關。也就是患者身體所受到的傷害有關。一般存在金屬,人體絕對對應存在(發生)傷害。
3、盡管人類科技有限。對於癌症的形狀、外貌、結構、組合、來去……等還一無所知。但是人類知道,身體受到傷害,導致不夠「完美健康」,那才是任何疾病的先決條件。所以在具體不能精確知曉的情況下,我們只能說:「任何傷害都有可能會導致癌症疾病的獲得」。
4、所以「人體有金屬」,那絕對是一種「傷害」,而且「長時間存在」那就絕對不是微小的傷害。所以引發、導致癌症發生、獲得的幾率就對應程度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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