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病屬於職業病?
塵肺、硅肺、煤工塵肺、 職業性放射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炭疽、森林腦炎、化學性眼部燒傷、電光性眼炎等。
在生產勞動中,接觸生產中使用或產生的有毒化學物質,粉塵氣霧,異常的氣象條件,高低氣壓,雜訊,振動,微波, X射線,γ射線,細菌,黴菌;長期強迫體位操作,局部組織器官持續受壓等,均可引起職業病,一般將這類職業病稱為廣義的職業病。
(1)礦工職業病骨腫瘤擴展資料
職業病特點
1、病因有特異性;
2、病因大多可以檢測;
3、早期診斷,合理處理,預後較好;
4、不同人群有不同發病集叢 ;
5、大多職業病尚缺乏特效治療 。
2、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是哪些?
一、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一) 塵肺病
1.矽肺
2.煤工塵肺
3.石墨塵肺
4.碳黑塵肺
5.石棉肺
6.滑石塵肺
7.水泥塵肺
8.雲母塵肺
9.陶工塵肺
10.鋁塵肺
11.電焊工塵肺
12.鑄工塵肺
13.根據《塵肺病診斷標准》和《塵肺病理診斷標准》可以診斷的其他塵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1.過敏性肺炎
2.棉塵病
3.哮喘
4.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屬肺病
二、職業性皮膚病
1.接觸性皮炎
2.光接觸性皮炎
3.電光性皮炎
4.黑變病
5.痤瘡
6.潰瘍
7.化學性皮膚灼傷
8.白斑
9.根據《職業性皮膚病的診斷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職業性皮膚病
三、職業性眼病
1.化學性眼部灼傷
2.電光性眼炎
3.白內障(含放射性白內障、三硝基甲苯白內障)
四、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雜訊聾
2.鉻鼻病
3.牙酸蝕病
4.爆震聾
五、職業性化學中毒
1.鉛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鉛)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錳及其化合物中毒
4.鎘及其化合物中毒
5.鈹病
6.鉈及其化合物中毒
7.鋇及其化合物中毒
8.釩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鈾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氫中毒
13.氯氣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氣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氫中毒
22.磷化氫、磷化鋅、磷化鋁中毒
23.氟及其無機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鉛中毒
26.有機錫中毒
27.羰基鎳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機氟聚合物單體及其熱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鈉)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醯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醯胺中毒
50.有機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類中毒
52.殺蟲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擬除蟲菊酯類中毒
55.銦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環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條目未提及的與職業有害因素接觸之間存在直接因果聯系的其他化學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1.中暑
2.減壓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動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
7.凍傷
七、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八、職業性傳染病
1.炭疽
2.森林腦炎
3.布魯氏菌病
4.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
5.萊姆病
九、職業性腫瘤
1.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
2.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雙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膚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十、其他職業病
1.金屬煙熱
2.滑囊炎(限於井下工人)
3.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症或淋巴管閉塞症(限於刮研作業人員)
3、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職業病的危害有哪些
放射性物質產生的電離輻射本身就是一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可以導致職業性放射性疾病。我國法定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幾種: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4、由電離輻射引起的職業病稱為什麼病
電離輻射可以導致職業性放射性疾病。我國法定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幾種: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5、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職業病的危害有哪
放射性物質產生的電離輻射本身就是一種職業病危害因素,可以導致職業性放射性疾病。我國法定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幾種: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6、煤礦工人常得的2種職業病是什麼病?
常得的職業病:
1、煤礦工人肺塵病:煤礦工人肺塵病為在採煤過程中長期接觸煙煤或無煙煤粉塵而致煤塵在肺內彌漫性結節樣沉積。
2、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
兩種病的簡介:
塵肺:塵肺的規范名稱是肺塵埃沉著病,該病是由於在職業活動中長期吸入生產性粉塵(灰塵),並在肺內瀦留而引起的以肺組織彌漫性纖維化(瘢痕)為主的全身性疾病。塵肺按其吸入粉塵的種類不同,可分為無機塵肺和有機塵肺。在生產勞動中吸入無機粉塵所致的塵肺,稱為無機塵肺。塵肺大部分為無機塵肺。吸入有機粉塵所致的塵肺稱為有機塵肺,如棉塵肺、農民肺等。
病因:
1.生產性環境中很少有單純石英粉塵存在,通常是多種粉塵存在,應考慮混合粉塵會有聯合作用。
2.工人的個體因素和健康狀況對塵肺發生也起一定作用。
3.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越高,發病時間越短,病變越嚴重。
4.矽肺發生病變程度與肺內粉塵蓄積量有關,蓄積量主要取決於粉塵的濃度、分散度,接塵時間和防護措施。粉塵濃度越高,分散度越大,接塵工齡越長,防護措施差,吸入並蓄積在肺內的粉塵量越大,越易發生矽肺,病情越嚴重。
臨床表現:
1.咳嗽
早期塵肺患者咳嗽多不明顯,但隨著病程的進展,患者多合並慢性支氣管炎,晚期患者多合並肺部感染,均可使咳嗽明顯加重。咳嗽與季節、氣候等有關。
2.咳痰
咳痰主要是呼吸系統對粉塵的不斷清除所引起的。一般咳痰量不多,多為灰色稀薄痰。如合並肺內感染及慢性支氣管炎,痰量則明顯增多,痰呈黃色黏稠狀或塊狀,常不易咳出。
3.胸痛
塵肺患者常常感覺胸痛,胸痛和塵肺臨床表現多無相關或平行關系。部位不一,且常有變化,多為局限性。一般為隱痛,也可脹痛、針刺樣痛等。
4.呼吸困難
隨肺組織纖維化程度的加重,有效呼吸面積減少,通氣/血流比例失調,呼吸困難也逐漸加重。合並症的發生可明顯加重呼吸困難的程度和發展速度。
5.咯血
較為少見,可由於呼吸道長期慢性炎症引起黏膜血管損傷,痰中帶少量血絲;也可能由於大塊纖維化病灶的溶解破裂損及血管而使咯血增多。
6.其他
除上述呼吸系統症狀外,可有程度不同的全身症狀,常見有消化功能減退。
治療方法:對症治療和並發病的治療、葯物治療、手術介入治療
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是指煤礦井下工人在特殊的勞動條件下,致使滑囊急性外傷或長期摩擦、受壓等機械因素所引起的無菌性炎症改變。診斷原則根據煤礦井下工人滑囊有急性外傷和長期摩擦或壓迫的職業史、典型的臨床表現、結合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綜合分析,並排除其他類似表現的疾病,方可診斷。急性滑囊炎患者受傷後滑囊內有急性炎症變化,一般經1~2周可以自愈,故以休息為主,但患處應防止繼續受傷或受摩擦、壓迫,尤應防止繼發感染;亞急性滑囊炎患者在保守治療無效時可行滑囊切除術。
發病原因:
1、骨結構異常突出的部位,由於長期、持續、反復、集中和力量稍大的摩擦和壓迫是產生滑囊炎的主要原因。如瘦弱老婦久坐硬凳所致骨結節滑囊炎;跪位工作者的髕前滑囊炎;長期穿尖而窄的皮鞋所致拇指滑囊炎等。
2、滑囊在慢性損傷的基礎上,也可因一次較大傷力而炎症加劇、滑膜小血管破裂,滑液呈血性。
滑囊炎可以由損傷引起部分是直接暴力損傷,有些是關節屈、伸外展、外旋等動作過度,經反復長期、持續的摩擦和壓迫,使滑囊勞損導致炎症滑囊可由磨損而增厚,如跪位工作者的髕前滑囊炎、瘦弱的老年婦女久坐後發生坐骨結節滑囊炎;鞋子過緊引起的跟後滑囊炎等另外,感染病灶所帶的致病菌可引起化膿性滑囊炎,痛風可合並肘關節部位的鷹嘴和膝關節部位的髕前滑囊炎,滑囊炎還可能與腫瘤有關。
症狀和體征:
1、急性滑囊炎的特徵是疼痛,局限性壓痛和活動受限.如為淺部滑囊受累(髕前及鷹嘴),局部常紅腫.化學性(如結晶所致)或細菌性滑囊炎均有劇烈疼痛,局部皮膚 明顯發紅,溫度升高.發作可持續數日到數周,而且多次復發.異常運動或用力過度之後能出現急性症狀.
2、慢性滑囊炎是在急性滑囊炎多次發作或反復受創傷之後發展而成.由於滑膜增生,滑囊壁變厚.滑囊最終發生粘連,形成絨毛,贅生物及鈣質沉著等.因疼痛,腫脹和觸痛,可導致肌肉萎縮和活動受限.三角肌下,尤其是岡下肌腱滑囊的鈣質沉著可為X線片所證實.在痛風的炎症急性發作期,鷹嘴和髕前滑液囊中可析出結晶.
3、肩峰下滑囊炎(三角肌下滑囊炎)表現為肩部局限性疼痛和壓痛,尤其在外展50°~130°時更加明顯.肩峰下滑囊炎和鈣化性岡上肌肌腱炎,從臨床上和X線檢查上都很難區別.後者可能是部分或全部撕裂的結果,或由釋放結晶所致.
治療方案:
對於非感染性急性滑囊炎,暫時休息或患部制動和大劑量NSAID,必要時並用麻醉鎮靜劑可能有效。疼痛消退後,應增加主動運動。擺動鍛煉特別有益於肩關 節的康復。
慢性損傷性滑囊炎,經穿刺抽出囊內容物後注入醋酸潑尼松龍,加壓包紮,多可治癒。如有骨的畸形突起,應予以切除。改變不適當工作姿勢,及穿松軟的鞋子等,均是減輕症狀,避免復發的基本方法。有繼發感染者,應行外科引流。慢性滑囊炎的治療方法與急性滑囊炎的相同,但夾板固定與休息可能不如對急性滑囊炎有效。經X線證實的慢性鈣化性岡上肌腱炎,如果注射腎上腺皮質激素治療無效,極少數病例需要手術切除或用大號針頭抽吸。致殘性粘連性肩周炎需要反復關節內和關節外多部位注射腎上腺皮質激素並加強理療。麻醉下推拿術並不能改善遠期效果,除非是在應用上述矯正粘連性滑囊炎的措施之後進行推拿。必須通過鍛煉糾正肌肉萎縮,使運動范圍和肌力得到恢復。有感染者需要給予適當的抗生素,引流或切開。如果其原發性疾病(例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痛風,慢性職業性勞損等)未除,滑囊炎可能復發。
煤礦工人疾病預防措施:
消除毒物。煤礦井下的有毒氣體主要來源於炮煙和煤氧化、火災等。 因為很多有毒氣體是易溶於水的,通過加強通風和噴霧灑水排除和降低有毒氣體含量,凈化空氣,是消除毒物危害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加強個人防護。炮後煙未散去或作業現場空氣質量太差時,不要急著進入工作面,待煙散盡、現場空氣質量好轉時再進入工作面,還應用好防護服、防護面具、防塵口罩、自救器等。
提高機體抗禦能力。對於在有害物質場所作業人員,給予必要的保健待遇,加強營養和鍛煉。
加強對有害物質的監測,掌握其濃度含量,做到心中有數,控制其危害程度。
對受到危害的人員及時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實行轉崗、換崗作業。
加強有害物質及預防措施的宣傳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衛生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7、法定職業病有哪10種類型?
(1)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1)塵肺病:矽肺、煤工塵肺、石墨塵肺、炭黑塵肺、石棉肺、滑石塵肺、水泥塵肺、雲母塵肺、陶工塵肺、鋁塵肺、電焊工塵肺、鑄工塵肺、根據《塵肺病診斷標准》和《塵肺病理診斷標准》可以診斷的其他塵肺病。
2)其他呼吸系統疾病:過敏性肺炎、棉塵病、哮喘、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硬金屬肺病。
(2)職業性皮膚病:接觸性皮炎、光接觸性皮炎、電光性皮炎、黑變病、痤瘡、潰瘍、化學性皮膚灼傷、白斑、根據《職業性皮膚病的診斷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職業性皮膚病。
(3)職業性眼病:化學性眼部灼傷、電光性眼炎、白內障(含輻射性白內障、三硝基甲苯白內障)。
(4)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雜訊聾、鉻鼻病、牙酸蝕病、爆震聾。
(5)職業性化學中毒:鉛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鉛)、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錳及其化合物中毒、鎘及其化合物中毒、鈹病、鉈及其化合物中毒、鋇及其化合物中毒、釩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砷及其化合物中毒、鈾及其化合物中毒、砷化氫中毒、氯氣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氣中毒、氨中毒、偏二甲基肼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氫中毒、磷化氫中毒、磷化鋅中毒、磷化鋁中毒、氟及其無機化合物中毒、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鉛中毒、有機錫中毒、羰基鎳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一甲胺中毒、有機氟聚合物單體及其熱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五氯酚(鈉)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醯胺中毒、二甲基甲醯胺中毒、有機磷中毒、氨基甲酸酯類中毒、殺蟲脒中毒、溴甲烷中毒、擬除蟲菊酯類中毒、銦及其化合物中毒、溴丙烷中毒、碘甲烷中毒、氯乙酸中毒、環氧乙烷中毒、上述條目未提及的與職業有害因素接觸之間存在直接因果聯系的其他化學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中暑、減壓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動病、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凍傷。
(7)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內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膚疾病、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放射性骨損傷、放射性甲狀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復合傷、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8)職業性傳染病:炭疽、森林腦炎、布魯氏菌病、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萊姆病。
(9)職業性腫瘤: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
8、放射性職業病有哪些啊?
我國現行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包括以下病種: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9、我國法定職業病包括幾大類
我國法定的職業病包括10類132種!
2013年12月23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4部門聯合印發《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該《分類和目錄》將職業病分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職業性化學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傳染病、職業性腫瘤、其他職業病10類132種。《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自印發之日起施行。2002年4月18日原衛生部和原勞動保障部聯合印發的《職業病目錄》予以廢止。
職業病分類和目錄,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一、塵肺病:
1、矽肺;
2、煤工塵肺;
3、石墨塵肺;
4、碳黑塵肺;
5、石棉肺;
6、滑石塵肺;
7、水泥塵肺;
8、雲母塵肺;
9、陶工塵肺;
10、鋁塵肺;
11、電焊工塵肺;
12.鑄工塵肺;
13、根據《塵肺病診斷標准》和《塵肺病理診斷標准》可以診斷的其他塵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統疾病:
1、過敏性肺炎;
2、棉塵病;
3、哮喘;
4、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錫、鐵、銻、鋇及其化合物等);
5、刺激性化學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6、硬金屬肺病。
職業性皮膚病:
1、接觸性皮炎;
2、光接觸性皮炎;
3、電光性皮炎;
4、黑變病;
5、痤瘡;
6、潰瘍;
7、化學性皮膚灼傷;
8、白斑;
9、根據《職業性皮膚病的診斷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職業性皮膚病。
職業性眼病:
1、化學性眼部灼傷;
2、電光性眼炎;
3、白內障(含放射性白內障、三硝基甲苯白內障)。
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雜訊聾;
2、鉻鼻病;
3、牙酸蝕病;
4、爆震聾;
職業性化學中毒:
1、鉛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鉛);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錳及其化合物中毒;
4、鎘及其化合物中毒;
5、鈹病;
6、鉈及其化合物中毒;
7、鋇及其化合物中毒;
8、釩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鈾及其化合物中毒;
12、砷化氫中毒;
13、氯氣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氣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氫中毒;
22、磷化氫、磷化鋅、磷化鋁中毒;
23、氟及其無機化合物中毒;
24、氰及腈類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鉛中毒;
26、有機錫中毒;
27、羰基鎳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機氟聚合物單體及其熱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鈉)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醯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醯胺中毒;
50、有機磷中毒;
51、氨基甲酸酯類中毒;
52、殺蟲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擬除蟲菊酯類中毒;
55、銦及其化合物中毒;
56、溴丙烷中毒;
57、碘甲烷中毒;
58、氯乙酸中毒;
59、環氧乙烷中毒;
60、上述條目未提及的與職業有害因素接觸之間存在直接因果聯系的其他化學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
1、中暑;
2、減壓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動病;
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狀體、視網膜)損傷;
7、凍傷;
8、腰間盤突出。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內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膚疾病;
6、放射性腫瘤(含礦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7、放射性骨損傷;
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復合傷;
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准(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職業性傳染病:
1、炭疽;
2、森林腦炎;
3、布魯氏菌病;
4、艾滋病(限於醫療衛生人員及人民警察);
5、萊姆病;
職業性腫瘤:
1、石棉所致肺癌、間皮瘤;
2、聯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雙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膚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爐逸散物所致肺癌;
8、六價鉻化合物所致肺癌;
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間皮瘤;
10、煤焦油、煤焦油瀝青、石油瀝青所致皮膚癌;
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
其他職業病:
1、金屬煙熱;
2、滑囊炎(限於井下工人);
3、股靜脈血栓綜合征、股動脈閉塞症或淋巴管閉塞症(限於刮研作業人員)。
職業病的檢查:這個要結合患者的實際情況來定奪檢查事項:
1、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2、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3、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4、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5、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6、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7、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周期》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需復查時可根據復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