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腫瘤案例分析(病理學)
1.胃癌,淋巴結、肝、肺、卵巢轉移;支氣管肺炎。
進展期胃癌(潰瘍型);胃癌淋巴結、肝、肺、卵巢轉移;支氣管肺炎。
胃癌全身轉移,惡病質
2.良、惡性腫瘤的主要鑒別點是惡性腫瘤呈浸潤性生長,本例中胃組織腫塊肉眼觀潰瘍邊緣不規則隆起、變硬,切面潰瘍底部凹凸不平,鏡下見大量腫瘤細胞侵及漿膜層,肝、肺、淋巴結、卵巢灰白結節鏡下改變一致,說明系腫瘤轉移灶
3.一個是壓迫,一個是與機體搶奪營養,一個是破壞原有正常組織。
4.血行轉移、淋巴轉移、直接蔓延和種植轉移。本例可見典型的胃癌轉移,首先表現為左鎖骨上淋巴結腫大,肝、肺多為血行轉移,卵巢為腹腔種植轉移。
該患者患有胃癌,未及時發現、治療,發生全身轉移,由於腫瘤是一種慢性消耗性疾病,故到了晚期患者會出現惡病質,即全身免疫力低下,各臟器功能障礙,消瘦,在此基礎上發生支氣管肺炎也是很正常的,故其死因還是惡病質。
2、我兒子生了骨軟骨瘤,過一年做手術可以嗎
這位知友,骨軟骨瘤又稱外生骨疣,是兒童期最常見的良性骨腫瘤。該腫瘤通常位於干骺端的一側骨皮質,向骨表面生長。可分為單發和多發性骨軟骨瘤。後者有遺傳傾向,並影響骨骺發育或產生肢體畸形,稱為多發性遺傳性骨軟骨瘤病,或骨幹續連症。手術切除是惟一有效的治療方法。所以早手術早健康,有病不能養,建議還是早手術,明年春暖花開手術正當時,或遵醫囑!
3、胸口下放疼痛
應該是胃炎或心絞痛吧,,,,我也痛過
4、脆骨膜腫瘤有什麼方法能醫好的
(一)治療
手術全切腫瘤是室管膜瘤的首選治療方案,腦室內室管膜瘤術前可先置腦室外引流以降顱內壓。目前,幕上室管膜瘤手術死亡率已降至0%~2%,而幕下腫瘤手術死亡率為0%~13%。對於未能行腫瘤全切除的患者,術後應行放射治療。盡管對室管膜瘤術後放療並未有較統一的認識,但多數作者仍建議行劑量為50~55Gy放射治療。由於絕大多數為瘤床原位復發,因此對室管膜瘤不必行腦脊髓預防性照射。成人患者術後化療無顯著效果,但對復發或幼兒不宜行放療的患者,化療仍不失為一重要的輔助治療手段。常用的化療葯物有卡莫司汀、洛莫司汀、依託泊苷(依託泊甙)、環磷醯胺與順鉑等。3歲以下嬰幼兒化療可在術後2~4周開始,休息4周後開始下一個療程,可延長患者生存期,從而使患者可在3歲以後接受放療。
間變性室管膜瘤手術仍是治療的主要措施,術後放療是必需的,放療宜早,劑量應較大,55~60Gy。另需加預防性腦脊髓放療。化療是輔助治療的手段之一,短期內控制腫瘤生長。
手術是根治室管膜下室管膜瘤的主要措施。隨著顯微神經外科技術的應用,手術死亡率幾乎為0。由於室管膜下室管膜瘤呈膨脹性生長,邊界清晰,多數可做到腫瘤全切除。對於腫瘤生長部位深在、難以做到腫瘤全切者,次全切除亦可獲得良好的治療效果。放療一般不常規應用。但對於腫瘤細胞核呈多形性改變的,或為混合性室管膜瘤——室管膜下室管膜瘤的患者,建議放療。
室管膜瘤的復發率較高,兒童後顱凹腫瘤的預後較差,幾乎所有的病例均在術後不同的時間內復發。室管膜瘤易發生椎管內播散種植,有研究統計各年齡組室管膜瘤436例,有椎管內種植者佔11%。幕下室管膜瘤椎管內種植者較幕上多見。室管膜母細胞瘤轉移的發生率明顯高於室管膜瘤。顱內室管膜瘤的顱外轉移甚為少見,僅有個案報道。關於播散種植的臨床報道常常低估了這種現象發生的真實比率,因為在絕大多數病例中,並沒有常規做脊髓成像。近來,對後顱凹室管膜瘤脊髓種植轉移患者的臨床資料分析表明,播散種植發生率為6%,而21個系列報道綜合發生率為15%。
蛛網膜下腔種植播散的發生率根據腫瘤的部位而變化,幕上室管膜瘤出現椎管內播散種植的比率為8%,而後顱凹室管膜瘤種植播散發生率為15%。不同腫瘤病理級別在轉移播散上也有顯著差異,大約20%的高級別室管膜瘤出現椎管內播散種植,而低級別腫瘤出現播散轉移的比例為9%。一般來說,高惡性級別的室管膜瘤比低級別的腫瘤更可能出現椎管內種植,此外,幕下室管膜瘤比幕上腫瘤的播散轉移比率要高。
軟腦膜轉移的可能性直接影響放射治療范圍的確定,雖然屍檢中檢測到的腦脊液播散相對常見,但放射治療前進行的神經影像學檢查顯示:除了在年幼的兒童,腫瘤播散的比率很低。兒童腫瘤調查組報告,43例兒童室管膜瘤在放療前既沒有脊髓造影陽性發現,也沒有椎管MRI陽性發現,絕大多數軟腦膜轉移的患者同時合並有原發部位的復發。
(二)預後
影響室管膜瘤預後的因素包括腫瘤的部位、組織學類型、復發的速度和年齡等,其中前二者起決定作用。國內資料術後復發平均在20個月內。室管膜母細胞瘤的5年生存率僅為15%。另外一個潛在的重要預後因素是手術切除程度,近全切除組存活率有顯著的提高,50%~60%的腫瘤全切除患者5年內未見腫瘤復發,而次全切除者僅21%。45Gy以上的術後放射劑量可有效控制腫瘤生長。幕上腫瘤與幕下腫瘤的5年生存率分別為35%與59%。幕下室管膜瘤患者年齡大者預後稍佳,10歲以下患者平均生存期為2年,而15歲以上患者平均生存期達4.3~6.0年。復發後腫瘤可出現惡性變,兒童惡性室管膜瘤復發較快,平均復發期限是18個月,預後較差。根據神經影像、腦神經受損體征等所表現出的腦干受侵犯狀況也與預後差密切相關。
間變性室管膜瘤預後較差,復發率高,約68%,並易沿腦脊液播散。5年生存率較室管膜瘤低,為25%~40%。
室管膜下室管膜瘤術後患者一般預後良好,極少見復發或腦脊液播散。
5、骨癌多發生的部位
本人曾看過很大的骨腫瘤個案,腫瘤拖到那麼大父母才帶孩子到大醫院就診,這在歐美先進國家少見,但在台灣甚至亞洲國家,可能因風俗,就醫習慣使然,令人扼腕。
骨癌的種類相當多,主要分成三大類:
一. 原發性骨癌:不明原因由骨骼原發長出的骨腫瘤。
二. 續發性骨癌:原本有良性腫瘤或良性疾病,後來卻轉為惡性腫瘤。
三. 轉移性骨癌:最常見的骨癌,由其他器官惡性腫瘤轉移而來,尤其是老年人攝護腺癌、肺癌、乳癌等轉移到骨頭。
青少年常見原發性骨肉癌
若以病理上來區分,骨癌可分為數十種,如青少年骨癌最常見的骨肉癌,其他尚有軟骨癌、纖維肉瘤、多發性骨髓瘤等。
一般來說,青少年的骨癌以原發性骨肉癌(Osteosarcoma)為主;四十五歲以上的年齡層,則以轉移性骨癌及多發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較多。相對來說,二十歲至四十五歲則較為安全的年齡層,骨癌較為少見。
骨癌的成因至今不明,不若肺癌與吸菸、肝癌與肝炎的相關性那麼明確,有些骨癌可能與基因有關。去年本人曾發現一個16歲的骨肉癌病例,其母親、姊姊都是骨肉癌病人,一定與基因脫不了關系,但這種個案相當少見。
另外,證實與骨癌有關的為放射線。如果曾經接受過放射線照射也就是鈷60的高劑量照射,過一段時日,可能產生惡性病變。
骨癌的成因不明,所以沒有有效的預防方法,惟一的因應之道是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骨肉癌好發於膝關節
十至十九歲是骨肉瘤的好發年齡,這是因為青少年時期,孩子的發育特別快,骨頭細胞分化自然也特別快,骨細胞容易變性,產生病變。
骨肉癌發生的部位最多位於膝關節,我們的下肢長度為何會變長,這是因為大腿骨(股骨)及小腿骨(脛骨)的上端、下端各有生長板,尤以膝關節附近的生長板成長得最快。50%以上的骨肉瘤發生在膝關節上、下方,如果小孩常抱怨該處疼痛或摸到腫塊,千萬不可再延誤就醫,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其次多發生於肩關節,此處是攸關上肢生長最多的部分,換言之,生長得愈快的地方,變性的機會愈大。
骨肉癌初期症狀為酸痛不已,尤其夜間更為不適,中後期症狀是關節附近已有腫塊發生,甚至卡到關節無法活動自如。所以父母不應該掉以輕心,以為是生長痛而延誤就診,而且,骨肉癌的誤診率相當高,患者經常被診斷為生長痛或肌腱炎。
生長痛不會固定在同一處
骨肉癌如何與生長痛、肌腱炎區分?
生長痛多發在二個年齡層:3~5歲及8~11歲,生長痛很少固定在同一處,可能有時是右腳、左膝、右手不一定,生長痛絕對不會摸到腫塊。
肌腱炎的發生則一定與用力不當、運動傷害、扭傷有關,而且一定不會摸到腫塊。
骨癌的診斷最好尋求專業骨科醫生的協助。90%以上的骨癌可由X光攝影診斷出來,若無法判斷再作進一步電腦斷層攝影、磁振造影,甚至病理切片檢查。
有些家長質疑X光檢查會造成日後骨細胞病變,其實X光的輻射劑量很低,並不會導致骨癌。
X光片中正常的骨頭是很完整的,如果呈現陽光散射狀(sunburst reaction),則是典型的骨肉癌。
作骨癌治療之前,即使從X光片中確認是骨肉癌,仍須以病理切片作最正確的診斷,才開始治療。
骨肉癌在七○年之前絕大多數要行截肢手術治療,而且五年存活率相當低,只有20%左右,所幸在1990年代以後的現在,隨著化療的發展、放射診斷學(磁振造影的發明)的進步,目前在榮總兩年存活率可達90%,五年存活率已大幅提高到70%左右,國外知名醫學中心五年存活率更高達80%左右。
更可喜的是,九○年代以後,手術治療也進步到85%以上的病患不必行截肢手術,取而代之的趨勢為肢體保留手術,術後的五年存活率與局部復發率和截肢手術相當,讓病人可以繼續成長、走路,減低對患者的身心沖擊,病人較有勇氣面對罹癌現實。
小於五歲的骨癌病人宜截肢治療
不是所有的骨癌患者都可以保留肢體,還是有10~15%的病人需行截肢手術。如果骨癌范圍大,或侵犯重要的血管、神經,最好還是截肢。
另外,年齡小於5歲的病人也是截肢較好。這常令人費解,幼兒來日方長,為何要截肢?這是因為膝關節附近有二個非常重要的生長板,如果不截肢,日後一腿繼續生長,一腿停止生長,將造成長短腳的問題。所以年齡太小的幼兒,還是截肢,再裝上義肢,日後調整義肢的長度即可。
肢體保留手術分為三大類:
一、骨骼移植:移植他人捐贈的骨骼到患者身上,取代腫瘤切除之後
的骨骼缺損。
二、訂裝型的人工關節:截去的骨頭部分以訂作的人工關節重建,讓
病人的關節仍可活動。
三、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肢體自體骨骼重建:目前在台灣只有榮總採行。
異體骨骼移植可能感染病毒
異體骨骼移植的優點為耐久,但來源有限。因為在亞洲遺體捐贈的風氣未開,骨骼的來源很少。其缺點為:
一、癒合不良。
二、受撞擊易斷裂。
三、捐贈者若為病毒帶原者,受贈者可能遭感染。
四、捐贈骨骼尾端靠近關節的軟骨不易保存,經過處理之後,軟骨細
胞往往會死亡,過了幾年後,如同關節退化般,關節面就不見了。
針對這種缺點,於是發展出異體骨骼移植合並人工關節混合式重建。有一位30歲的骨肉癌患者,在辦公室工作時骨頭就莫名其妙斷掉,後來得知是骨肉癌引起的病理性骨折。我們為這位病人先作三個月的化療之後,再以手術切掉腫瘤,切除腫瘤時要注意力求完整切除不可讓腫瘤裸露出來,所以要連周圍的肌肉一並切除。
作這種廣泛性骨癌切除時,適逢骨庫中有捐贈之異體骨,其骨骼大小與患者完全相合,但是因為異體骨骼移植,尾端的軟骨過了幾年會崩解,所以我們以人工關節如牙套般包覆關節端,完成了異體骨骼移植合並人工關節混合式重節。
一人捐贈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
對於骨骼捐贈,許多人心存疑慮,認為心臟、肝臟、、、可以捐,骨骼那能捐?其實骨骼也是人體器官之一,而且捐贈後也不影響火葬、土葬,因為骨骼捐贈只選擇長形骨,包括大腿骨、小腿骨、上肢的上臂骨等,其他的頭蓋骨及脊椎骨等則保留原狀,取出的部分則以人工骨骼或其他代替物裝回重建,所以大體仍是一派庄嚴,不影響土葬,再者,火葬也不受影響,因為骨灰仍有,只是少了一些。
但骨骼的捐贈在台灣社會仍窒礙難行。以榮總來說,十具大體的捐贈,只有一具願意捐出骨頭,一具大體的骨骼可以遺愛十數人,不似一枚角膜只能遺愛一人,讓其他骨骼受贈者對社會繼續有所貢獻,意義不凡。而且骨骼移植幾乎沒有排斥問題,不必檢測HLA、血型、低溫冷凍兩周後就可植入了。
榮總從72年設有骨庫迄今,低溫控制在零下70~80之間,存入的骨骼可以保存二年以上。
人工關節昂貴且二度重建不易
第二大類型的肢體保留手術則採用訂制型人工關節,亦即腫瘤切除後的缺損以訂作的人工關節植入,人工關節相當昂貴,一套要十幾萬台幣,自1993年起,國內已可自行研發生產。
這種手術較為容易,而且早期的結果最好,病人術後馬上能彎能走,但是日後關節可能產生松動,因為骨本流失之後,重建更為困難。
茲舉採用人工關節的骨癌病例說明:
一、髖骨長骨肉癌的患者,術後訂作一個同樣大小的人工關節植回。
二、16歲的男性骨癌患者,以人工關節植入手術缺損部位。
三、13歲的女性骨癌患者,在股骨靠近膝關節處長有骨腫瘤,切除後植入金屬的人工關節。
小女孩回校上課,能蹲能跳,一年多後人工關節出現松動,所以早期的效果雖然較好,但是再換一個又是十幾萬的健保支出,對國家社會的成本較高,如果有善心人士的骨骼可以遺愛人間,對健保的窘境可以略為紓困。
異體骨骼重建盛行於西方國家
異體骨骼損贈在西方國家是取之不竭,用之不盡,廣被採用,但在台灣由於風俗習慣回異,異體骨骼不敷使用,有時甚至以小腿骨裝大腿骨、大腿骨裝小腿骨,只求大小大致相仿就予以植入。
因為異體骨骼移植有感染病毒之虞,所以從80年11月迄今,榮總常採用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肢體骨骼重建,雖然並非榮總首創,卻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病例,在歐美國家不被採行的原因是他們的異體骨骼移植太普遍了。在台灣、日本因骨骼捐贈不易,較有需求。
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自體骨骼重建,第一步驟也是切除腫瘤,其次是將切下來的腫瘤送去作高達三萬雷德的高劑量放射線照射後,即刻送回手術房剝除骨癌軟組織,再將原骨骼重建植回體內。
有一位18歲的年輕人來求診,主訴被棒球打到而膝關節腫痛,原本想開了葯膏讓他回去擦,後來想到十八歲還是骨腫瘤的好發年紀,於是安排了X光片檢查,結果X光片見到膝關節下方呈陽光散射狀,是典型的骨肉癌。
作了高劑量放射線照射自體骨骼重建,一年二個月後,健康的骨骼長入植入的部分黏在一起,惟一美中之不足的是,由於照射過高劑量放射線,所以軟骨細胞同樣會死亡,有如關節炎、關節老化一般,關節面不見了,但是不會疼痛。病人已從大學畢業,腳彎曲得很好,走路也看不出異樣。
自體骨骼重建適用於骨源缺少的國家
這種自體骨骼重建,尺寸完全相合,完全沒有排斥問題,也不會傳染疾病,適用於骨源缺少的國家,如台灣、日本等亞洲國家。這種手術最早源自比利時。現今採用最多的為台灣、日本及韓國。
但是並非每位骨癌病人都可作自體骨骼重建,如果骨癌腫瘤太大,刮除癌組織後,空空洞洞或只剩骨灰,並不適合作這種手術;生長板尚未關閉的病人也不適合,因為照過放射線生長板會分開,只得尋求其他方式重建。另外,沒有任何肢體保留手術的禁忌者;血管、神經未受侵犯者,才可以採用自體骨骼重建手術。
轉移性骨癌常源自肺癌、乳癌及攝護腺癌
轉移性骨癌是最為常見的骨癌,美國每年有14~15萬轉移性骨癌的新病例,台灣人口約其十分之一,每年也約有1萬左右的新增病人。轉移性骨癌之所以會逐年增加,這是因為癌症愈來愈可以早期發現與治療,所以日後有機會逐漸轉移出去,這個趨勢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轉移性骨癌比原發性骨癌高了40倍左右。
骨骼是僅次於肺臟、肝臟容易被癌細胞轉移侵犯的器官。骨癌常發生於45歲以上的年齡層,最常由肺癌、乳癌、攝護腺癌、腎臟癌及甲狀腺癌轉移而來,在國外的報告如此,但在台灣卻不然。
根據榮總的報告,在台灣地區由於有相當多的B型、C型肝炎帶原者及與之息息相關的肝癌病例,所以我們也發現為數相當多的轉移性骨癌是源自肝癌,僅次於肺癌轉移而來。
如果癌症患者發現有不明原因的軀干或肢體疼痛,最好能盡早就醫檢查,根據榮總經驗及文獻報告,發現不少的病例是先查出轉移性骨癌,才繼而診斷出乳癌、肝癌、肺癌等癌症
同一部位的肢體疼痛不可等閑視之
所以年長者如常覺得同一部位的軀干或四肢長期疼痛,千萬不可等閑視之,以為只是肌肉扭傷或關節老化而已,最好還是延醫治療,90%以上的病灶靠一張X光片即可初步的診斷。但即使再先進的儀器設備,約有10~15%的轉移性骨癌查不出源自何處,在榮總、在其他國家皆是如此。
查不出出處的轉移性骨癌,平均存活率只有11個月,1993年榮總曾發表文獻報告於國外。
有一位71歲的老先生,身體頗為硬朗,因膝關節疼痛來榮總求診,之前的診斷都說是關節炎,關節有磨損、老化,合並些微骨刺,但我從X光片中看到一小點陰影,於是安排他作電腦斷層掃瞄。
電腦斷層掃描顯示骨骼被吃掉一個洞,再作全身性的檢查,查出是腎臟癌轉移出來的骨癌。像這樣的故事反覆發生,初始被誤診為關節炎,吃葯經久不愈,再作進一步檢查,才知道是癌症使然。
雖然對轉移性骨癌要提高警覺,但與關節炎病人比較起來,還是少了很多,故也不必過於恐慌。
如果骨頭問題查來查去還是沒有答案,可以安排核子醫學掃描,如果看過骨骼掃描,發現多處顯影黑點,要高度懷疑是轉移性骨癌。
病理切片也可以幫助骨癌的診斷,現今的切片技術很進步,在X光或電腦斷層的輔助下,以細針穿刺入懷疑的部位,開關一按取出標本,病人不必住院開刀,即可得到病理的診斷。
轉移性骨癌的治療首在減輕疼痛
針對轉移性骨癌,醫師努力的目標首在減輕疼痛,侵犯骨骼的疼痛非常人所能忍受,第二為防止癌細胞繼續擴散侵犯導致骨折,第三為延長生命,甚至想治癒癌症,但這個目標除非是單一轉移,否則難以企及。
如何治療轉移性骨癌?
1.葯物:雙磷酸鹽葯物(Bisphosphonate),可以減緩癌細胞對骨骼的侵犯,病人較不會疼痛及骨折,很多研究報告顯示,對由乳癌轉移而來的骨癌,有很大的助益。
2.放射線治療:針對有問題的局部照射放射線,讓病灶減緩或不再繼續擴大,產生骨折。
3.化學治療。
4.手術治療。
(病例一)一位66歲的乳癌病人,經常抱怨大腿疼痛,經檢查發現大腿已被癌細胞吞噬了二個洞,脊椎也被侵犯,對於這樣的病人,只能讓其餘生的生活品質過得好些,不要因骨折而卧床不起,無法走路而已。所以必須及時為她植入預防性鋼釘,以免骨折。
(病例二)肺癌病人被癌細胞吃掉骨頭,轉個身就骨折了,經檢查脊椎也被侵犯,所以只能釘上鋼釘,讓他早日能夠下床,在剩餘的日子裡生活得愉快些。
單一骨骼轉移可視同原發性骨癌予以切除
如果幸運地早期發現只是單一骨骼轉移,全身只有一處轉移性骨癌,甚至還可視同原發性骨癌予以廣泛性切除,還是有機會將病人治癒。
(病例三)有一位70歲的老先生,因髖關節疼痛來求診,之前都被誤為關節炎,檢查後發現髖關節有一陰影,經穿刺骨骼病理切片證實為轉移性腺癌,但全身查不出癌症原發自何處,就當成原發性骨癌予以切除。術後將切除的標本送去作高劑量放射線照射,剝除所有的軟組織,再將此段骨骼加上人工髖關節植回體內,至今四年仍健在,腿部也行動正常。
希望透過衛教的宣導,不要讓骨癌成長到很大程度才來求醫的撼事再度發生,早期發現,早期治療,骨癌也可以得到很好的預後。另外,強調的是只要懷疑為骨腫瘤,千萬不要作放血、推拿,雖然這些傳統治療為我們固有的國粹,但這樣的動作等於讓癌細胞擴散出去,侵犯周圍的正常組織,導玫無法收拾的局面,在公元2004年的今日,這樣的故事仍持續上演著,但願今後不再有遺憾發生。
6、腫瘤案例分析(病理學)
胃癌,遠處轉移。
7、骨腫瘤怎麼治療
西醫治療
一、良性腫瘤。 多以局部刮除植骨或切除為主,如能徹底去除,一般不復發,予後良好。 二、惡性腫瘤。 1、手術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截肢、關節離斷是最常用的方法。但是,由於化療方法的進步,近年來一些學者開始作瘤段切除或全股骨切除,用人工假體置換。採取保留肢體的「局部廣泛切除加功能重建」輔以化療等措施,是一種可取的方法。 2、化學治療分全身化療、局部化療,常用的葯物有阿黴素及大劑量氨甲喋呤,但葯物的作用選擇性不強,腫瘤細胞在分裂周期中不同步,都影響化療的效果。 3、局部化療包括動脈內持續化療及區域灌注,其中以區域灌注效果較好。 4、免疫療法:干擾素其來源有限,還不能廣為應用。 5、放療方法對骨腫瘤的治療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治療。
中醫治療
中醫對骨腫瘤的治療雖然已有較長的歷史,歷代醫家經過不懈的努力,使其逐趨完善和豐富,但由於骨腫瘤惡性程度較高,有的在早期即可發生轉移,因而造成了本病的治癒率低及預後不良。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尚須結合現代醫學的手術、化療、放療等法。通過中醫葯的治療,能起到改善症狀,延長生存期,提高生存質量的作用,並能減輕化療、放療的毒不良反應,也有治癒的個案報道。 一、葯物冶療 1)陰寒凝滯證。 主證:骨瘤初起,酸楚輕痛,遇寒加重,局部腫塊,皮色不變,壓痛不著,甚至不痛,病程較長。舌淡、脈細沉遲。 治法:溫陽開凝、通絡化滯。 方葯:加味陽和湯(《中醫腫瘤學》)。熟地30g,肉桂3g,鹿角膠10g,麻黃1.5g,白芥子6g,炮姜1.5g,生甘草3g,威靈仙30g,補骨脂20g,透骨草15g,路路通10g,川烏2g,草烏2g。 尚可配合小金丹、犀黃丸內服。 分析:陰寒入骨,多因體虛之人,三陰不足,寒邪乘機侵入,凝滯為瘤,非陽和不能開凝,故以陽和湯溫經散寒、化痰補虛;川烏、草烏溫經逐寒;補骨脂、透骨草入骨祛邪;路路通、威靈仙通絡祛痰。 2)毒熱蘊結證。 主證:骨瘤迅速增大,疼痛加重,刺疼灼痛,皮色紫暗紅瘀,肢體活動障礙,有時伴有發熱,大便干秘。舌暗紅有瘀點,脈細數或弦數。 治法:清熱解毒,化瘀散結。 方葯:芩枸龍蔗湯(《中醫腫瘤學》)。腫節風30g,龍葵30g,忍冬藤30g,蒲公英30g,威靈仙30g,透骨草30g,徐長卿20g,天花粉20g,黃柏15g,劉寄奴15g,黃芩10g,地鱉蟲10g,赤芍10g,乳香5g,沒葯5g,生甘草3g。 分析:方中腫節風、龍葵、忍冬藤、蒲公英、黃柏、黃芩、天花粉大劑清熱解毒搜毒;徐長卿、劉寄奴、地鱉蟲、乳香、當歸、赤芍活血化瘀、止痛消腫;透骨草入骨搜毒;威靈仙化痰祛濕;生甘草調和諸葯。 3)腎虛火郁證。 主證:局部腫塊腫脹疼痛,皮色暗紅,疼痛難忍,朝輕暮重,身熱口乾,咳嗽消瘦,面色不華,行走不便,精神萎靡。舌暗唇淡,苔少或干黑。 治法:滋腎填髓,降火解毒。 方葯:四骨湯(《中醫腫瘤學》)。腫節風30g,核桃樹枝30g,女貞子30g,透骨草20g,生地20g,補骨脂15g,山茱萸15g,骨碎補15g,續斷15g,尋骨風15g,當歸15g,自然銅10g,丹皮10g,黃柏10g,知母10g。 分析:方中生地、山茱萸、女貞子、丹皮、黃柏、知母滋陰降火;補骨脂、續斷、骨碎補、自然銅堅腎續骨、行血祛瘀;透骨草、腫節風、尋骨風、核桃樹枝祛風除濕、活血止痛;當歸補血養血。 二、毫針療法 主穴:懸鍾GB39、三陰交SP6、曲池LI11、足三里ST36。 配穴:發熱加大椎DU14、外關SJ5、合谷LI4、咳嗽咯血加列缺LU7、二白XE-UE2。
8、什麼是骨癌
一、概述
骨癌是骨骼的腫瘤,可發生於骨細胞、骨骼的造血成份、軟骨以及纖維性或骨膜成份。
二、病理
骨腫瘤因其來源不同,可分為原發與繼發兩種。原發腫瘤起始於骨系統本身,良性者多,病期長,預後佳;惡性者少,病期短,預後惡劣,死亡率可達80一90%。身體中其他組織或器官的惡性腫瘤細胞,可通過血液循環或淋巴系統(偶而亦有因直接浸潤而侵入骨質者)轉移至骨組織中,逐漸發展而形成骨組織中的轉移瘤,預後惡劣。
骨由多種組織組成,可分為骨本質與骨附屬組織兩大類。骨本質有骨內、外膜、骨和軟骨組織。這些組織簡稱骨組織。附屬在骨組織中的有血管、神經、脂肪、造血系綻組織以及網狀內皮系統組織等,這些組織簡稱骨附屬組織。骨組織和骨附屬組織都可以產生腫瘤,各種腫瘤的臨床發展、治療和預後均有所不同。所以有必要將原發骨腫瘤分為骨組織瘤和骨附屬組織瘤二類。屬於良性骨組織腫瘤者有:骨瘤、骨軟骨瘤、軟骨瘤、成軟骨細胞瘤、骨樣骨瘤和骨巨細胞瘤。屬於惡性骨組織腫瘤(又稱骨生肉瘤)者有:骨肉瘤、軟骨肉瘤和骨纖維肉瘤、。良性骨附屬組織腫瘤有:骨血管瘤、神經纖維流。惡性骨附屬組織腫瘤有:未分化網織細胞瘤、骨網狀細胞肉瘤和骨髓瘤等。
骨組織腫瘤(惡性):
(一)骨肉瘤
骨肉瘤為骨生肉瘤中最惡性者,發病率略低於軟骨肉瘤,占骨生肉瘤的2/5弱,發病機理不明。多數學者認為骨組織的任何部分均能產生骨肉瘤,但以骨膜深層為最易。當中瘤發生或蔓延之骨膜下時,骨膜即背腫瘤由骨面剝離而產生反應性新生骨,骨紋呈日光放射樣。腫瘤與骨幹相連接處,新生骨呈三角形。當骨膜下的腫瘤繼續發展時,新生骨小梁逐漸消失,在x線照片上呈一種紊亂無秩序的骨性陰影。
骨肉瘤的主要組織成分為腫瘤性成骨細胞、腫瘤性骨樣組織和腫瘤骨。其成分的多寡,隨腫瘤性成骨細胞分化程度而異。分化比較成熱者,腫瘤骨多,稱為硬化性骨肉瘤,分化比較原始者,腫瘤骨少,稱為溶骨性骨肉瘤。介乎二者之間者,即有不同程度的溶骨性和硬化性骨肉瘤。
在肉眼觀察下,骨肉瘤的性質頗不一致,有堅硬如象牙者(硬化性骨肉瘤),有脆軟如肉芽易出血、瘤骨極少者(溶骨性骨肉瘤),有田生長迅速而血不足, 以致部分腫瘤壞死,形成含棕色或血性液體的囊腫者,有生長迅速而血運豐富,腫瘤組織含有極多的擴張血管和血安,以致腫瘤產生搏動和雜音,形成假性動脈瘤者。
顯微鏡檢查,腫瘤組織的成分亦復雜無常。在硬化性部分的切片中,可以發現不分層,無骨小管系統,排列雜亂、染色頗深的腫瘤骨小梁。腫瘤骨小粱間隙之中,可能有未被破壞的正常骨質存在,與腫瘤骨對比,更顯出腫瘤骨小粱不服從生理力線原則的紊亂現象。在溶骨性部分的切片中,則可以發現腫瘤骨稀少或不存在,偶爾或有散在的骨樣組織,但腫瘤性成骨細胞極多,分化原始,大小不一,胞漿多少不勻,胞膜不清,胞核大,染色深,分裂多。此外血管豐富,有成竇狀者,其管壁系由腫瘤細胞所形成。上述兩種顯微鏡下的不同組織象, 可能存在千同一骨肉瘤中。此點說明,骨肉瘤一且發生,不論其為硬化性或溶骨性,惡性的程度不可能有絕大差別。除上述鏡下所見外,尚可發現兩種比較少見的細胞:一為腫瘤巨細胞,胞核多至3—10個,染色頗深,一為異物巨細胞,散在於腫瘤壞死部分或出血部分的周圍。其形態與骨巨細胞瘤的巨細胞同。總的說,骨肉瘤的主要成分為腫瘤性成骨細胞,骨樣組織和腫瘤骨。但也可能有一些惡性程度不等的軟骨組織小島,數量小,不能左右骨肉瘤的本質。因此,不應因軟骨組織的出現,更變骨肉瘤的名稱。
骨肉瘤轉移早而迅速,轉移瘤幾乎完全發現於肺部,通過肺部轉移至其他器官者則罕見;局部淋巴結因腫瘤壞死可有增生擴大現象,但很少有轉移瘤的存在。
(二)軟骨肉瘤
軟骨肉瘤的發病率較骨肉瘤稍高,占骨生肉瘤總數的2/5強。與骨肉瘤不同,由良性腫瘤惡變的軟骨肉瘤(繼發軟骨肉瘤)為數甚多,約占軟骨肉瘤總數的40%以上。繼發肉瘤發展慢,預後較好。
軟骨肉瘤的主要組織成分為腫瘤性軟骨細胞。此為其在病理上與骨肉瘤的唯一不同點。此外尚有少量粘液樣組織、瘤骨和纖維組織。在特殊情況下,粘液組織可能增加,甚至幾乎占據全部腫瘤。故病理學者有時將此種腫瘤診斷為粘液樣肉瘤。以肉眼觀察,軟骨肉瘤為不規則圓形或葫蘆狀腫物,一部分在皮質骨外,一部分在皮質和松質骨內。其切面多為白色或灰白色發亮的半透明體,白色部分為鈣化軟骨,灰白色部分為纖維組織。有時有纖維間隔膜,將腫瘤分為數葉。腫瘤無包膜,與周圍正常組織緊密相連,部分腫瘤因退行變性而形成假囊腫或粘液樣組織。
顯微鏡檢查可見主要腫瘤組織為排列紊亂、大小不一的軟骨細胞和少數粘液樣細胞。上述兩種細胞,廣泛散在於成軟骨組織的基質中。部分軟骨有不規則的鈣化或骨化現象。但腫瘤軟骨細胞的切片組織象很不一致。部分軟骨細胞可能比較良性而有規律,另一部分則呈相當惡性狀態,細胞排列緊密,胞核多至2~4個,核分裂甚多,細胞間基質稀少。故必須注意,對任何軟骨腫瘤不應僅憑顯微鏡下的組織象而確定其性質和惡性的程度,應同時參考臨床和x線檢查所見。
指、掌、趾、跖骨軟骨瘤,根據在顯微鏡下的組織象,其惡性程度可能十分顯著,但根據臨床經驗,此種腫瘤很少有惡性發展者。反之,扁平骨或長骨的軟骨瘤,雖在顯微鏡下其組織表現為良性,而發展為惡性腫瘤者亦甚多。尚有長骨的骨軟骨瘤或軟骨瘤,根據臨床表現,確已轉變為軟骨肉瘤,且已有肺部轉移,但在顯微鏡下的組織象仍保持其良性徵象。這說明對繼發軟骨肉瘤的診斷,應以病史和臨床以及x線徵象為主要依據。總的來說,軟骨肉瘤的主要組織成分是腫瘤性軟骨細胞、鈣化軟骨和軟骨化骨。但在主要腫瘤組織中;偶爾可見到少量的骨肉瘤樣的骨樣組織或腫瘤骨的小島。軟骨肉瘤分葉周圍出現肉瘤樣的纖維組織更為常見,學者一致認為它是產生腫瘤性成軟骨細胞的母組織。此外,因血運不暢,組織退化,大片腫瘤組織可能發生粘液樣變。上述與軟骨肉瘤不同的組織的出現,有的僅代表腫瘤發展過程的一個階段,有的是繼發病變的結果,都不能左右軟骨肉瘤的基本性質,故無另立名目(如粘液軟骨肉瘤或纖維軟骨肉瘤等)的必要。
(三)骨纖維肉瘤
骨纖維肉瘤發病率最低,約占骨生肉瘤的1/5弱。原發性骨纖維肉瘤可分為中心與周圍兩個類型。中心型由骨內膜發生,周圍型由骨外膜發生,周圍型腫瘤有時不易與軟組織的纖維內瘤相鑒別。另有一部分腫瘤繼發於骨巨細胞瘤、畸形性骨炎、骨纖維異樣增殖症。這一類繼發骨纖維肉瘤應與原發骨纖維肉瘤鑒別。因前者發展慢,預後較好,因此二者的治療亦應有所不同。
骨纖維肉瘤發生於骨外膜者軟組織腫瘤較大,骨組織的破壞較晚、較少。發生於骨內膜者,因其向髓腔上下和周圍平均發展,故所造成的骨缺損較早而廣泛,惟軟組織腫瘤往往不甚顯著。長骨幹骺端或骨幹部均可發生骨纖維肉瘤。顱骨、頜骨和脊椎的纖維肉瘤亦不少見,當顱骨發生腫瘤時,可能有畸形性骨炎轉變。肉眼觀察可見腫瘤有一假纖維包囊,切面為白色發亮的堅硬組織,部分腫瘤可能發生鈣化或壞死而呈灰白色或黃色或假囊腫樣。顯微鏡下可見其土要組織成分為肥大的核染色深的梭形細胞,次要成分為敞在性圓形或星狀細胞,部分腫瘤組織可呈透明變性或粘液樣變性、壞死和鈣化現象。極少量的反應性新骨偶爾可在切片中發現,但絕無腫瘤骨存在。有一小部分腫瘤的主要組織為形狀、大小、染色一致,排列緊密的小棱形細胞所構成,核分裂少,有名為梭形細胞肉瘤者,實系骨纖維肉瘤的一種,無另立名稱的必要。總的來說,骨纖維肉瘤的主要條件是;它發生在骨的髓腔或骨外膜,必須除外由軟組織侵入或侵犯骨組織的纖維肉瘤。它的主要成分與一般軟組織的纖維肉瘤完全一樣。
(四)骨巨細胞瘤
骨巨細胞瘤常稱良性骨巨細胞瘤或破骨細胞瘤。它是比較多見的原發骨組織腫瘤之一。其主要組織成分為類似破骨細胞的巨細胞和比較瘦小的梭形或圓形的基質細胞。近十數年來對它的認識更深入了一步。它是一種局部破壞性較大、生長活躍的腫瘤,經過搔刮治療以後,有相當數量的病例可能復發,甚而惡變,並發生遠處轉移。部分病例因局部感染、外傷或經久不治而發生惡變,另有一小部分病例,其組織形態一開始就有趨向惡性的徵象,或基本上是一種含有多量巨細胞的惡性巨細胞瘤。因此,把它們一律稱為良性骨巨細胞瘤不符實際,而且給大以不應有的假安全感。
骨巨細胞瘤好發於長管狀骨的骨端,其好發部位順次為股骨下端、橈骨下端、股骨上端和脛骨上端。但任何由軟骨化骨所形成的骨胳均有發生骨巨細胞瘤的可能,故骨盆、脊椎、肱骨、跖骨、跟骨、距骨以及上下頜骨所產生的骨巨細胞瘤,亦不在少數。
骨巨細胞窘由軟而脆且易出血的肉芽樣組織所構成,無纖維包囊。由於瘤組織易出血和壞死,故可出現多種多樣的病變。因血紅蛋白的變化,可使腫,自呈紅棕色或綠色。血腫的纖維化可使腫瘤呈灰白色。瘤組織壞死,可使腫瘤呈黃色或形成假囊腫,囊內可能含有膠狀或棕色液體。骨質因腫瘤擴張壓迫而萎縮。當骨膜下的皮質骨萎縮消失後,骨膜即產生新生骨,在腫瘤進展中新骨消失和再生繼續反復,以致在x線照片上皮質骨似乎有被腫瘤由內向外擴張而變薄的錯覺。在顯微鏡下可見骨巨細胞瘤的主要組織為多核巨細胞和梭形或圓形基質細胞。此種多核巨細胞為巨細胞中最大者,含胞核數目最多,可多達200個,普通在50個左右, 均集中於細胞中心部位。胞核形狀與基質細胞的胞核同,故多數學者認為此種巨細胞系由基質細胞融合而成。基質細胞的形狀、分布和排列,對骨巨細胞瘤的性質有極重要的意義。一個比較良性的典型骨巨細胞瘤(又稱一級骨巨細胞瘤),所含的巨組胞體積大,數目多, 分布均勻;胞核數目一般在50個以上,形狀、染色均與基質細胞核相同;基質細胞以梭形為多,圓形次之,胞漿少,胞膜不清,大小一致,染色淺,分布比較疏鬆,不成束條或漩渦狀。有惡性傾向的骨巨細胞瘤(又稱二級骨巨細胞瘤),其基質細胞分布緊密,成束條或漩渦狀,胞核大,形狀不一,染色深,巨細胞數目較少,體積減小,分布不勻,胞核少,體形增大,染色加深。具有十足惡性的骨巨細胞瘤(又稱三級骨巨細胞瘤),基質細胞排列緊密紊亂,胞漿多,形狀不一,胞核增大增多,染色深,核分裂多,,巨細胞體積小,數目少,分布不勻,胞核增大,數目稀少,染色深。
骨附屬組織腫瘤(惡性):
(一)未分化網織細胞瘤
本病是一種原發於骨附屬組織的惡性腫瘤,由骨髓內向骨皮質發展,其生長迅速,惡性程度較骨肉瘤為大。
在肉眼下,切面有的堅硬,有的軟脆如肉芽。各部分顏色不同,有灰白色者,亦有紅色或棕色者。部分田壞死而形成假囊腫。在顯微鏡下可見其主要成分為排列均勻、緊密的單純圓形或橢圓形細胞。胞核染色深,邊緣清晰,胞漿稀少,胞膜不清,核分裂極少,密集擁擠處細胞呈多邊形;部分細胞聚集於小血管的周圍,甚至少數血管或血竇的內壁完全由腫瘤細胞所構成。腔中往往發現瘤細胞栓子。部分細胞的排列呈假玫瑰花形,與成神經細胞瘤相似。細胞聚集之間隙中有少量纖維組織。在此組織中可能有少量的淋巴細胞和中性核細胞浸潤。用特殊染色不能發現網狀纖維。
(二)骨網狀細胞肉瘤
骨網狀細胞肉瘤系指骨髓內網狀細胞所產生的原發肉窟,為單發性,發展較緩,如果治療,及時,預後尚佳。因此,有必要把骨網狀細胞肉瘤與由外部侵入骨質的軟組織網狀細胞肉瘤加以區別,後者一開始就分布很廣泛,預後差。
骨網狀細胞肉瘤的形狀和未分化網狀細胞肉瘤相同。在顯微鏡下,其腫瘤細胞較未分化網狀細胞肉瘤細胞為大,且其形狀不如該瘤單純,有圓形、星形和其他不拘形狀者。胞漿甚多,略嗜酸性, 胞核染色不深, 形狀不一, 有的為圓形, 有的為腎形,有的為彎曲形。用特殊染色方法,細胞間可以發現多數網狀纖維。
(三)骨髓瘤
骨髓瘤系指骨髓內發生的漿細胞肉瘤,為多發性,偶爾可以見到單發者。
腫瘤為圓而脆軟的實質新生物,切面有時為深紅色或深灰色,血管豐富。在顯微鏡下可見其主要成分為圓形或橢圓形細胞,排列緊密。細胞間隙缺乏有支架作用的纖維間質。細胞的形狀和構造,和血液中的漿細胞完全無異。胞核位於偏心,核膜清晰,核構造呈車輪狀。胞漿豐富, 染色嗜酸性, 胞壁整齊清晰,有少數細胞有兩個胞核。
(四)脊索瘤
脊索瘤少見,多數學者認為是由遺留或迷走的脊索組織所產生。好發於骶尾椎和顱底蝶枕骨部位。腫瘤發展慢,不轉移、但局部擴張和侵犯性大。
腫瘤有纖維假包膜,內含灰白或淺黃色膠狀物。因出血或壞死大體標本中可發現暗紅色出血區、含液質的假囊腔以及肉芽樣組織。鏡下的組織形態易與軟組織或膠狀癌混淆。其主要成分為形狀大小不一、排列成束或成片的上皮樣細胞。有的細胞膨脹得很大,胞漿透明,含多量空泡。細胞間為粘液基質。
(五)造釉細胞瘤
造釉細胞瘤系牙釉質上皮細胞畸形發展的結果,可能為囊性、實質性或二者俱有的新生物。在顯微鏡下可見其主要成分為上皮細胞。此種細胞向成釉質細胞或鱗狀上皮細胞兩方面分化;兩種細胞數量的比例隨腫瘤而異,細胞的排列有的為柱狀,有的為腺泡狀。腺泡中心可能有排列不正的星狀細胞。柱狀和腺泡狀上皮細胞間充滿纖維間質。
(六)惡性血管內皮瘤
骨原發性惡性血管內皮瘤又稱血管肉瘤或血管內皮肉瘤,極為少見。最早是Kokodny於1926年報道,至1971年國外文獻僅達百例,國內少見報道。Huvos提出的定義是指「於腫瘤中形成不規則但互相吻合的管腔,以一層或數層不典型內皮細胞為邊界,具有間變不成熟表現的腫瘤細胞」。Spjut提出:「血管內皮肉瘤系少見的惡性腫瘤,起源於骨的血管系統細胞或其前體細胞,內皮細胞具有明顯的腫瘤細胞表現,並有形成彎曲而互相吻合的血管傾向」。本病占骨腫瘤的0.1%~0.4%,占惡性骨腫瘤的0.5%~1%,占原發性脊柱腫瘤的4.2%。男性多於女性,發病年齡以10~40歲者佔70%。此病多為單發,偶有多發。好發部位為四肢長骨。脊柱少見,主要位於胸、腰椎及骶椎,頸椎偶見個案報道。腫瘤由骨血管內皮細胞或向內皮分化的間葉細胞所組成。惡性程度高,生長迅速,常較早發生肺轉移。
三、症狀
1.在骨的表面可及一個硬的腫塊,痛或不痛。
2.骨和關節疼痛或腫脹,經常在夜間更重,且不一定與活動有關;疼痛可以是持續鈍痛,或只在受壓時感到疼痛。
3.自發性骨折。
4.發熱、體重下降、疲勞和活動能力下降,有時發生於晚期骨癌。良性骨癌通常無疼痛。出現以下情況應去就醫
5.具有上述的任何症狀,尤其是在骨上的不能解釋的腫塊或骨或關節的慢性疼痛。應該被檢查有無骨癌。
6.有持續不好解釋的背痛。可能只是患背部疾病或背痛;但如果治療對疼痛無效,應讓醫生檢查你的脊柱有無腫瘤。
7.有一處或多處骨折,無明顯原因。在骨折被治療後應讓醫生為你檢查有無骨肉瘤或骨質疏鬆症。
四、常見治療方法
一般有手術治療、放療和化療等。
五、擴散與轉移
任何癌腫都可轉移到骨,但從上皮癌(carcinoma)轉移來的最多見,特別是乳腺,肺,前列腺,腎和甲狀腺癌.任何骨均可受累,膝及肘遠端的轉移性骨瘤不常見.正接受抗癌治療或已知患癌的病人,出現有關骨的症狀時,應進行骨X線檢查,以排除腫瘤轉移的可能.轉移癌在X線表現明朗以前,全身骨的同位素閃爍掃描有時可以檢出.原發灶可能不清楚,但活檢可提供原發腫瘤部位的線索.骨轉移的症狀偶可發生在原發性腫瘤被疑及之前。
六、預後
骨癌治療結果與細胞型態、分化,與每一種腫瘤的宿主效應等因素有關。如果骨癌長在四肢骨,由於較易發現,轉移較慢及易於治療,治療效果應比長在軀干骨者好。
由於醫學的進步,病人、外科、放射科與病理科醫師等四方面之通力合作,已經使惡性骨癌經治療有五年以上存活率由15~20%提高到60~70%。
對於不能解釋之骨痛,應盡速查明可能原因,不要忽略骨癌的可能性。如果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因截肢而失掉手或腿並非可惜的事,失去寶貴生命才是令人惋惜,何況義肢與復健的科技日益發達,義肢一樣會陪著你過快樂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