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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質增生沒辦法工作

發布時間:2020-12-09 15:07:27

1、老爸骨質增生有兩年了,一人為家工作,每晚都說腰疼。該怎麼辦?骨質增生能徹底治好嗎?

骨質增生不能徹底的,這個是人到一定年紀都會有的。,腰痛考慮為腰椎間盤突出症或者腰肌勞損:1、建議睡前熱毛巾熱敷。2、有條件者最好予神燈治療儀。3、扶他林葯膏外塗4、帶腰帶5、禁止床上玩手機看書。6、睡硬板床。7、禁止突然彎腰8、鍛煉腰背肌功能鍛煉,具體方法百度上有圖解。10、按摩針灸。

2、腰椎骨質增生體力工作怎麼樣做,讓自己沒有後故之優?

建議:你好,骨質增生患者注意事項在急性期疼痛加重,要盡量減少受累關節的活動量,患者可適當卧床休息,通過休息來減少受累關節的機械性刺激,這不僅有效防止症狀進一步加重,而且還能為炎症的消散創造一個良好的條件。要盡快用葯,採用外用葯控制病情的發展。病情在恢復期間,要避免受潮、受寒冷等環境因素刺激,因這些不良的環境因素對關節、肌肉、神經等組織可誘發炎症的產生,還要避免過度勞累,因過勞會刺激關節及周圍組織再度炎變,而導致病情的復發。再者可以適當增加戶外活動、鍛練,盡量避免長期卧床休息。如長期固定某一姿勢工作的患者,應注意在工間休息時變換一下姿勢。骨質增生的患病率隨著年齡增長而增加,為了確保老年人骨質代謝的正常需要,老年人鈣的攝取量應較一般成年人增加,應進食高鈣食品,如多食牛奶、蛋類、豆製品、蔬菜和水果,要補充鈣劑。還要增加多種維生素的攝入,如維生素A和D等。

3、因為我當時候受傷沒有急時向領導返應,導致第二天工作時,受傷發處應起骨質增生發著。

其實工傷應該及時和領導反應,這樣你可以得到更好的醫治。你現在可以請醫院出示證明,雖然得不到任何賠償,但是你可以請假休息。並且不扣工資。

4、在公司上班患有骨質增生現在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解除合同合法的,應當接受並另行求職;違法的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骨質增生是指由於年齡增長致關節退行性變,以致關節軟骨被破壞而引起的慢性關節病,與勞動者工作沒有必然聯系。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

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沒有補償。其中,因為勞動者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按《勞動合同法》按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合同的,還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代通知金。

用人單位辭退職工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經濟補償金二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骨質增生算不算工傷

骨質增生不算工傷。
增生性骨關節病是指由於關節退行性變,以致關節軟骨被破壞而引起的慢性關節病。又稱退化性關節炎、骨關節炎及肥大性關節炎等。骨質增生不是職業病,不是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6、因為腰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不能正常工作能辦理殘疾證嗎?

不能,傷殘是分等級的,1到10級,所鑒定的部位基本上都屬於永久喪失功能的,不能正常運行的器官和部位!不知我這樣講您能否理解!

7、我在工廠工作兩個多月了、一下子得了骨質增生、請問屬於工傷嗎?

非職業病。不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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