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骨質增生 > 腰椎工傷後骨質增生

腰椎工傷後骨質增生

發布時間:2020-10-19 14:11:29

1、我工傷骨折之後出現個輕度骨質增生。可以也算工傷嗎

由工傷引發的,可以按工傷享受醫療待遇;不是工傷引發的,按因病辦理。是否由工傷引發,由醫療機構判定,有爭議的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工傷腰右側一至五橫突骨折去復診說有骨質增生能評傷殘幾級

工作中受傷屬於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痊癒後再去相關機構進行傷殘評定。根據相關標准,可定為九級傷殘。

相關法條:
一、《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必須在事故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1、勞動者需要先到工傷認定科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到勞動能力鑒定科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然後根據鑒定結果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
2、工傷賠償數額需要按照下列賠償項目理個清單才能確定的
3、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三、《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9.2九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九級。
11)兩個以上橫突骨折;

3、我的腰部有輕度骨質增生算不算工傷

?

4、工作中扭到腰,檢查出腰椎間盤膨出骨質增生算工傷嗎?

你好這個當然是可以算作是工傷了
但是有一點就是你這腰間盤突出不能是陳舊傷
只要是可以證明是這次扭傷的,應該可以認定為十級傷殘

5、我由於在上班期間患上腰椎骨質增生,現在可以要求工傷鑒定嗎?

可以申請職業病認定,如果確實屬於職業病,屬於工傷,要求單位賠償.

6、環衛工人腰間盤突出骨質增生算工傷或者職業病么

椎間盤突出症是一種病症,一般來說是一個慢慢累積的過程,在工傷認定過程中一般不會直接認定腰椎間盤突出症為工傷,大多數情況都是認定為腰部扭傷,然後要求工傷職工去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疾病與工傷關聯鑒定,如能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鑒定為該腰椎間盤突出症由腰部扭傷導致,可以按照工傷處理,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撥打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7、幹活丑了腰,去檢查,有骨質增生,腰間盤突出,現在我坐不起,站也站不了。請問這是工傷嗎?

如果你是在工作崗位上因為工作需要而扭傷的,應該算工傷。但骨質增生和腰間盤突出屬於慢性病,不能完全確定為是由於工作原因引起的,所以這兩種病不能算是工傷。最後指明一下:幹活扭了腰,不是「幹活丑了腰」。

8、腰骨質增生算工傷嗎

腰骨質增生要算工傷必須確定腰骨質增生是職業病,首先要先去職業病診斷鑒定中心做職業病鑒定,,如果鑒定為職業病就算是工傷!

9、骨質增生算不算工傷

骨質增生不算工傷。
增生性骨關節病是指由於關節退行性變,以致關節軟骨被破壞而引起的慢性關節病。又稱退化性關節炎、骨關節炎及肥大性關節炎等。骨質增生不是職業病,不是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與腰椎工傷後骨質增生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