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質疏鬆症的症狀是什麼 還有一些關節酸痛的問題?
你好!你這么年輕應該不是骨質疏鬆症!骨質疏鬆症是以骨組織顯微結構受損,骨礦成分和骨基質等比例地不斷減少,骨質變薄,骨小梁數量減少,骨脆性增加和骨折危險度升高的一種全身骨代謝障礙的疾病。顯然你不是這種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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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牽引治療骨折效果好么
牽引療法是骨折的常用輔助療法,在國內外都有很好的普及,臨床已積累了大量的經驗,是一種理論、實踐均已成熟的治療方法。但需根據患者病情來看骨折治療到底適用於那種具體方案。中德骨科特色骨折康復功能鍛煉,加速骨癒合1.促進消腫,防止關節粘連和僵硬:骨折後,骨折處的軟組織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和水腫,使得靜脈和淋巴都迴流受阻,因而會出現傷肢腫脹,該腫脹若不及時消除,可導致相應軟組織粘連,甚至變硬。2.促進骨折癒合:傷肢肌肉的反復舒縮活動,可使骨折縱向擠壓力加強,骨折縫隙變小,骨折部更為穩定,可以改善骨折部的營養,骨折端骨能力的增強促進了骨折的癒合。功能練習還可以矯正微小的骨折錯位,也有利於骨折的癒合。3.促進血液循環:促進血液循環,預防血栓形成。4.減少並發症:經常活動鍛煉,可以預防骨、關節、肌肉等並發症,如骨質疏鬆,骨折遲緩癒合,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關節僵直及肌肉萎縮等多種並發症。
3、哪些患者不適宜採用牽引方法治療?
牽引療法是治療各種腰背痛患者的一種安全而極少出現嚴重並發症的方法。除腰椎間盤突出症以外,其他急慢性腰痛、腰椎小關節紊亂等也可採用牽引進行治療。但以下患者不適宜用牽引方法治療。
(1)診斷不明確,懷疑有腰椎破壞性疾病,如腫瘤、結核或化膿性疾病的患者,不宜用牽引治療。
(2)全身狀況較差,患嚴重呼吸、循環系統疾病或經醫生認定不適宜牽引治療的患者。
(3)有明顯骨質疏鬆的患者,不適宜進行牽引治療。
(4)經確診後可以進行牽引治療,但牽引後即感症狀加重,疼痛劇烈的患者。
4、骨質疏鬆能盆骨牽引嗎
?
5、骨質疏鬆症可分為三大類有哪幾類
骨質疏鬆分為三類:原發性骨質疏鬆、繼發性骨質疏鬆和特發性骨質疏鬆,病因各異。
原發性骨質疏鬆又分為兩型。其一為I型,即女性絕經後骨質疏鬆,與卵巢功能衰退、血內雌激素水平降低密切相關。絕經後由於雌激素減少,骨吸收遠快於骨形成,造成骨量不斷丟失而導致骨質疏鬆。這種類型的患者脊椎與橈骨下端骨折的發生率明顯增高。其二為Ⅱ型,即老年退化性骨質疏鬆,主要病因是性激素減少和腎功能生理性減退,骨皮質和骨松質均受影響。這類患者除椎體骨折和前臂骨折外,還容易發生股骨頸骨折。
繼發性骨質疏鬆:由後天性因素誘發,包括物理和力學因素,如長期卧床等;內分泌疾病,如甲亢、糖尿病、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症、垂體病變、腎上腺皮質或性腺疾病等;腎病、類風濕、消化系統疾病導致的吸收不良、腫瘤病變等;葯物的應用(糖皮質激素、肝素和免疫抑制劑等)。
特發性骨質疏鬆:指男性發病年齡小於50歲、女性發病年齡小於40歲的骨質疏鬆,無潛在疾病,發病原因不明。
骨質疏鬆是Pornmer在188 5年提出來的,但人們對骨質疏鬆的認識是隨著歷史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逐漸深化的。早年一般認為全身骨質減少即為骨質疏鬆,美國則認為老年骨折為骨質疏鬆。直到1990年在丹麥舉行的第三屆國際骨質疏鬆研討會,以及1993年在香港舉行的第四屆國際骨質疏鬆研討會上,骨質疏鬆才有一個明確的定義,並得到世界的公認:原發性骨質疏鬆是以骨量減少、骨的微觀結構退化為特徵的,致使骨的脆性增加以及易於發生骨折的一種全身性骨骼疾病。每年的10月20日定為「國際骨質疏鬆日」。
6、哪些病適宜做牽引
所謂牽引治療,是應用力學中作用外力(手法、器械或電動牽引裝置)對身體某一部位或關節施加牽引力,使其發生一定的分離,周圍軟組織得到適當的牽伸,達到治療木的的一種康復治療方法。臨床上,骨科、康復科很多疾病都可以運用牽引治療法進行治療,且療效確切。根據治療部位的不同,牽引又分為頸椎牽引、腰椎牽引、關節牽引等;根據設備配置的不同,又分為機械牽引,電動牽引以及普通牽引、三維(四維)牽引等。牽引療法,在臨床上應用比較廣泛,如椎間盤突出症,退行性脊柱病變,脊柱旁肌筋膜炎,脊柱小關節紊亂,急慢性頸背痛,腰背痛及腰腿痛,四肢關節僵直和肌痙攣,骨折復位等均能運用到牽引治療法。牽引治療法在臨床治療中至少有以下四個方面的作用,一是通過牽引治療能解除肌肉痙攣,緩解疼痛;是能松解軟組織粘連,牽伸攣縮的關節束和韌帶,矯治關節的微細異常改變;三是能改善局部血液循環,有利於損傷的軟組織修復,促進水腫的吸收和炎症的消退;四是能增大椎間隙和椎間孔,改變突出物與周圍組織的關系,減輕神經根受壓力,改善臨床症狀。雖然牽引療法能治療多種疾病,但對有些疾病也是不適宜的,如急性軟組織損傷,先天性脊柱畸形,脊柱炎症,腫瘤,脊髓明顯變壓,嚴重的骨質疏鬆,不穩定的慢性關節風濕症,各種惡性疾病以及伴有高血壓或心血管疾病的患者是不能進行牽引治療的。如患有頸不穩(如類風濕性關節炎、頸椎活動過度),環樞關節半脫位伴有脊髓受壓症狀以及急性頸椎損傷者,不適宜應用頸椎牽引,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的患者也應慎重選擇頸椎牽引。如患急性胃、十二指腸潰瘍,腹主動脈血管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或其它原因引起的呼吸困難,有明顯的馬尾神經受壓症狀者以及婦女月經期、妊娠期均應慎重使用腰椎牽引。湖南省第二人民醫院 蔣再軼
7、哪些人不宜進行牽引治療
牽引治療對腰突症患者較為有效,尤其是初次發作的患者。通過牽引療法大多可以治癒或明顯好轉,即使是病程較長的患者,牽引療法也能緩解腰痛或下肢放散痛的症狀。除了腰突症之外,牽引療法還適合於其他一些下腰部疾患病人的治療。例如:腰椎間盤損傷、變性,椎間關節障礙,退行性下腰部疾患(尤其是有腰椎間隙狹窄現象的患者),韌帶肥厚及其他多種原因所致的腰痛放下肢疼痛。另外,對僅有腰部僵硬發板或不適感的患者,以及腰椎滑脫症有腰痛、坐骨神經痛等症狀的患者也可採用。 但並不是所有的下腰部疾患都可進行牽引療法。有下列情況的患者不宜進行,以免發生意外。(1)年齡較大,而且有明顯骨質疏鬆現象的患者。(2)全身明顯衰弱的患者,如有心血管系統、呼吸系統疾病及心肺功能較差的患者。(3)雖有腰痛或坐骨神經痛症狀,但病因是由結核或腫瘤引起,腰椎骨骼有破壞性改變的患者。(4)腰骶部外傷後仍處於急性期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