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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營養與骨質疏鬆症之間的關系

發布時間:2021-03-15 23:29:09

1、高糖與骨質疏鬆之間有什麼聯系嗎?

過多高糖食物,會抑制機體對營養的吸收,造成維生素缺乏和缺鈣等營養問題。當機體長期處於高糖狀態時,會發生尿糖現象。高糖飲食會加速水溶性維生素 B1 以及血液中的鈣離子過多排出,而維生素 B1 不足,就會大大降低神經和肌肉的活動能力,從而易導致摔倒引發骨折;而血液中鈣離子的流失會引起骨骼中的鈣不斷地溶解到血液中,最終導致骨質疏鬆!

2、運動與骨質疏鬆有何關系?

運動與骨質疏鬆有直接的關系。運動不僅可以延緩骨質疏鬆發生的時間,也可以減輕骨質疏鬆的程度。
適當運動,尤其是負重運動,可以增加骨峰值和減少或延緩骨量丟失。這是由於運動產生機械力直接作用於骨,促進了骨形成和增加了骨強度。另外,運動也使肌肉發達,肌肉對骨組織也有機械力的作用。因此,缺少運動易患骨質疏鬆症,骨質疏鬆者應當從事各種力所能及的運動。

3、在線等:營養與保健的關系?

以下幾篇文章供參考,可去圖書館復印

篇 名 刊名 期號
營養師調制營養食譜 科學之友 2006年 07期
婦女產褥期患病與飲食行為的關系 中國婦幼保健 2006年 08期
腫瘤患者的飲食護理 健康之路 2005年 02期
茂名市公立私立幼兒園兒童體格發育及營養狀況分析 中國婦幼保健 2005年 13期
食療加葯膳讓您吃出健康—從營養顧問開飲食處方說起 食品與生活 2005年 03期
1 保健食品的定義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廣義而言,是指組成人們通常所吃的膳食以外的一些非傳統食品或其成分。消費者希望通過食用這些保健食品來增強體質,改善機體生理功能,乃至預防疾病。關於保健食品的定義至今國際上尚無統一的說法,而且由於東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對保健食品的概念也不盡相同。我國衛生部1996年3?5日頒布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第二條規定,"本方法所稱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而美國至今尚無關於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的官方定義,就其含義而言,所包括的范圍很廣,既涉及人們所熟悉的營養素(如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等),又包括草葯或其他植物中的非營養素成分。因此,人們在美國的保健食品商店中常可看到一些將營養素和草葯成分合在一起的產品。如在一個包裝中有5個不同的膠囊,分別為維生素、b-胡蘿卜素、大蒜油、銀杏葉提取物和人參提取物。

2 美國的膳食補充物健康與教育法(1994)美國沒有頒布關於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管理的專項法律或法規。所有的食品都按照聯邦食品、葯品和化妝品法來管理。該法規定一般食品及成分均不得申稱有特殊功能;當然有些保健功能在具有充分科學證據和經美國食品和葯品管理局(FDA)批准後是可以在標簽上標示的,如葉酸可預防新生兒的神經管畸形,鈣可預防骨質疏鬆症,但不允許申稱有診斷或治療疾病的功效。為了明確對越來越多的功能性食品的開發、生產和經營的管理政策,美國國會於1994年10月25日通過一項《膳食補充物健康與教育法》。該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⑴美國國會認識到:增進美國國民的健康狀況是聯邦政府的首要任務;營養的重要性和膳食補充物在健康促進和疾病預防方面的效益已有越來越多的科學報道;攝入某些營養素和膳食補充物與預防某些慢性疾病 (如癌症、心臟病和骨質疏鬆症) 之間有一定的聯系;為此美國聯邦政府認為在嚴格防止不安全或偽劣產品進入市場的同時,不應採取不合理的管理措施對優質產品的上市製造障礙;本法的最終目的在於保護消費者獲得安全的膳食補充物的權益。
⑵膳食補充物的定義:包括維生素、礦物質、草葯或植物、氨基酸,人們用來增加總的膳食攝入量的膳食物質,以及以濃縮物、代謝物、成分或提取物形式出現的以上各種補充物的混合物;不作為傳統的食物,也不作為一餐或膳食的唯一內容;標示為膳食補充物;不包括食品添加劑;其形式可包括粉末、軟膠 (囊) 和膠囊。
⑶必須要保證安全,但不規定需要向FDA送審哪些安全性資料。 ⑷不得申稱有哪些保健功能,但某些已有充分科學證據的營養成分例外。 ⑸必須明確標示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
⑹1994年10月15日以前未曾在美國上市的膳食成分稱為"新膳食成分",需要向美國FDA提出申請 (包括安全性資料和用途),FDA將在收到申請後180天內作出審批決定。
⑺生產過程必須按照GMP的要求。
⑻將建立一個"膳食補充物標簽委員會", 以向政府當局提出關於膳食補充物標示的要求。
⑼在國家衛生研究院 (NIH) 內設立一個"膳食補充物辦公室"來探討膳食補充物在保健方面的作用,以及促進膳食補充物的保健和防病作用的科學研究。

3 中國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在1995年10 月30日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頒布以前,保健食品沒有納入法制管理,試行的《食品衛生法》只規定"食品不得加入葯物",衛生部頒布的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不允許申稱有功能作用。但實際上,我國市場上保健食品品種繁多,申稱的功能五花八門,產品質量良莠不齊,消費者難以選擇適合於自已身體需要的合格、對路產品。為了扭轉這種失控局面,正式的《食品衛生法》明確規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產品及說明書必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以及"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於人體健康,其產品說明書內容必須真實,該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說明書相一致,不得有虛假"。

為了實施《食品衛生法》的這些條款,衛生部於1996年3月15日頒布了《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並於1996年4月發出了"認真貫徹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通知";其主要內容如下:
⑴任何申稱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在生產和上市前得到衛生部的批准;進口保健食品也要經衛生部批准。
⑵保健食品的審批要求是:安全、有明確和穩定的保健功能,配方有科學依據,以及標簽說明書和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
⑶保健食品的生產必須符合相應的規范和衛生要求,未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的企業不得生產保健食品。
⑷此管理辦法將自1996年6月1日生效。衛生部在4月的通知中指出,自199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為企業自我整頓和申報階段,在此期間向當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初審,初審合格者由衛生部組織評審和發證。自1997年1月1日至3月31日衛生部將全面檢查保健食品市場,在1997年3月31日後不再允許有未經審批或尚未申請審批的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
⑸為了貫徹《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衛生部將逐步認定一些保健功能評價與檢測機構,並將陸續發布有關保健食品生產和監督管理的一系列規范和標准。

4 如何區分保健食品和葯品在原則上,似乎保健食品和葯品並不難區分。因為保健食品只是具有保健功能,而不能取代葯品用於疾病的治療。例如,任何一種抗生素都不會被誤認為是保健食品,速溶茶或大蒜粉也不會被認為是葯品。然而,如果根據中國醫學中葯食同源和葯食同用的理論,再加上當今不少保健食品中都以中葯為主要成分,兩者就不容易區分了。特別是某些中葯確有調整機體功能和預防疾病的作用,如果加工成口服液的形式就難以判斷其應該是食品還是葯品。因此,從科學技術方面來看,保健食品和葯品(特別是以中葯為主的健字型大小葯)的分界線是難以劃定的。然而,從政府的行政管理角度來看,又必須將食品和葯品分開。因此,我國分別頒布了保健食品和葯品的管理辦法,有不同的要求。其他各國也是如此。

5 中、美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比較盡管美國沒有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的官方管理辦法,而只有《膳食補充物法》,但實際上所涉及的對象和管理原則有不少相同之處。例如,兩國都認為保健食品是指組成人們日常膳食以外的食物或成分,不能取代日常消費的膳食。又如,兩國都規定不得申稱有治療疾病的作用,不能取代通常的疾病治療措施。但是,由於兩國的文化背景、生產技術水平、企業素質和消費者的知識水平等方面的差異,兩國政府當局所採取的政策和措施有相當的不同。美國的辦法是不要求對產品逐一審批,而是除新食物成分需要送交安全性材料 (並無具體規定) 外,可以不經審批就生產和上市。但是,美國強調在產品標簽中提供有關成分和含量的詳細信息,由消費者自行選擇商品。我國的辦法是生產企業和產品都需要審批,而且對上報材料的要求也相當具體,如對產品安全性評價的材料,功能性評價的材料等。兩國的國情不同,因此管理辦法也不同,其間並無優劣之別。重要的是在當今保健食品的開發和生產方興未艾之際,企業界只有充分了解各國政府的不同要求,才能將優秀的保健食品打入國內和國際市場。

4、營養、健身運動和骨質疏鬆的關系是什麼?

營養健身可以有效的預防骨質疏鬆,使人身體健康。

5、影響骨質疏鬆發生發展的主要營養素是

骨質疏鬆的發生主要是由鈣缺乏和維生素D攝取不足。
影響鈣吸收的因子主要有:1、脂肪過多2、年齡和腸道狀況3、某些蔬菜里的草酸和谷類的植酸4、膳食纖維攝取過多
而維生素D可促進鈣的吸收,維生素D缺乏自然會使鈣吸收降低,並且不利於骨骼生長。

6、骨質疏鬆症哪些營養素關系密切

骨質疏鬆的關鍵營養素就是鈣,相關營養素包括兩個方面:(1)促進鈣吸收因素:維生素D、乳糖、適量的賴氨酸、精氨酸、色氨酸以及食物中鈣磷的比例。(2)抑制鈣吸收因素:過多的蛋白質、脂肪、膳食纖維另外還有草酸、植酸、鞣酸 以及食物中的不溶性鈣鹽。

7、骨質疏鬆症患者要補充哪些營養素?

維生素。

維生素C膠原是構成骨質的重要物質,足夠的維生素C對膠原合成時所需的一種重要酶的活性是必要的。因此,維生素C不足可能會導致骨質疏鬆症,而且補充維生素C是非常安全的。雖然維生素C的臨界缺乏對骨質疏鬆症有多大影響並不明確,但為了防備萬一,服用一些也是值得的。

維生素D維生素D是使鈣在腸道被吸收所必要的物質,因此活化維生素D不足就是引起骨質疏鬆的原因。特別是老年人,維生素D的飲食來源應該首推乳製品,如牛奶等。我們前面講過紫外線能刺激某些皮脂製造維生素D,因此陽光也是維生素D的絕好來源。所以每天1—2次,每次10分鍾處於陽光下是解決維生素D不足的絕好辦法。當然不可在陽光最強的時候曝曬,以上午10點以前和下午3點以後為佳。陽光照射後使自身產生維生素D是最好的辦法、因為過量服用的維生素D也是有害的,會增加骨質再吸收。如果在冬季或是寒冷地帶日照不足時,必須在醫生指導下來確定你的維生素D甩量,一般每天400國際單位的用量是適宜和安全的。

礦物質。

鈣人體中幾乎99%的鈣存在於骨骼中,所以鈣的新陳代謝與骨質疏鬆間的關系是十分密切的。有實驗證明當人體血液內的鈣呈負平衡時,骨骼內的鈣以每日25毫克的速度向血液釋出,久而久之骨骼明顯脫鈣,造成骨質疏鬆,所以避免造成鈣負平衡是防止骨質疏鬆的起碼保證。一般認為,提高鈣的攝入量,特別是對處於生長發育階段的兒童和少年來說,保證鈣的攝取量是保證其成長和防止骨質疏鬆的必要措施,另外在哺乳期增加鈣的攝取也可減少骨鈣的流失。

婦女在更年期開始,由於雌激素水平下降,骨質丟失的速度較同齡男子要快得多,在絕經後的數年內,丟失得更快。因此,骨質疏鬆是婦女更年期綜合症的一症。這是由於雌激素的分泌減少,導致鈣磷代謝障礙,此時血清鈣是正常的,而x線片可提示骨質疏鬆,骨密度檢查提示其密度下降。這就提示對更年期所引起的骨質疏鬆症,除補鈣外,還必須補充雌激素,盡量減少骨質流失。

我國有關部門推薦的成人鈣攝入量為每日800毫克,但我國傳統膳食結構特點以穀物和蔬菜為主,人們從食物中攝人的鈣量往往每天只有400—500毫克。糾正的方法除盡量食用含鈣豐富的食品外,還需要膳食之外再補充一些鈣。補充鈣的目的不僅是要提高血鈣的濃度,而且要使血液中的鈣沉積在骨骼上,填補已形成的孔隙,加強骨骼的支撐功能。這也是我國近些年來一些鈣製品在宣傳中熱烈強調沉積的原因所在。鈣在消化道的吸收主要在小腸上段進行,並且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大多數鈣制劑在腸內被吸收,進入血液的量不足40%,近年來出現的L—蘇糖酸鈣吸收率較高,且伴隨吸收的蘇糖酸根促進骨基質合成,有利於骨礦物質規則地排列成骨鹽框架結構,促進骨骼的正常生長發育。當你選擇鈣劑時,一定要征詢一下醫生的意見,注意其成分。

氟化物氟化物是牙齒和骨骼形成時必需的一種礦物質,氟存在於海產食物、動物膠和飲用水中。有研究表明,攝取均衡的鈣的同時,配合攝取一定量的緩慢釋放型的氟化物,能刺激患有骨質疏鬆症病人的新骨頭的成長。但是氟並沒有每天推薦攝取量,據某些研究機構統計安全的攝取量在1.5—4毫克。每天的劑量超過20毫克會產生毒副作用。因此,我們在這里提到這一礦物質的意義,僅在於使大家知道它的作用後,盡量注意含氟化物食物的適量攝取。

鎂與硼鎂和硼均是維持正常骨骼健康的非常重要的礦物質,兩者都可減少鈣的流失,硼還可以升高血液中雌激素的含量,這些均可以避免鈣流失。但兩者在我國尚無推行的現成口服制劑,而且鎂吸收過量還容易引起腹瀉,且易損害腎功能,所以我們暫且盡量攝取含鎂食物即可。鎂的良好食物來源,包括香蕉、杏、桃、咖喱粉、麥糠;種子食物如穀物、堅果類和豆莢;還有海產品、干香菇和綠葉蔬菜等。

其他銅、鐵、錳、磷和鋅含量不足時也可能導致骨質疏鬆症的發生,但至今尚未證實額外補充的必要性。目前來說為了保證礦物質的來源充足,最好的方法就是讓飲食多樣化,並遵循本節所提供的飲食建議。抑或一定需要補充以上礦物質,一定要在專科醫師的推薦和指導下進行,均不可自行亂用。

8、骨質疏鬆跟哪些因素有關?

骨質疏鬆的原因有很多,大家對於骨質疏鬆症都了解了哪些呢?其實骨質疏鬆症是骨骼代謝異常的疾病,雖然導致它的產生原因至今尚未明確,但醫學界普遍認為導致骨質疏鬆的因素與以下方面都有關系。 1、衰老:人體老化的自然現象之一。 2、雌激素下降:雌激素會刺激骨質的形成及抑制骨質的分解。婦女若因卵巢切除或更年期,便雌激素停止或減少分泌,就會加速骨質疏鬆,這是導致骨質疏鬆的因素之一。 3、營養失調節:鈣攝取不足或常吃高蛋白、高鹽的食物或嗜煙、嗜酒,這是導致骨質疏鬆的因素之一。 4、生活不正常:缺少運動、少曬太陽陽。 5、疾病:罹患腎病、肝病、糖尿病、高血壓、甲狀腺機能亢進、風濕關節炎、僵直性脊椎炎或某些癌症,這是導致骨質疏鬆的因素之一。 6、葯物:長期服用類固醇、抗癌葯、利尿劑、抗凝血劑、胃葯或止痛葯者。 7、遺傳: 骨質疏鬆有一定的遺傳性,這也是導致骨質疏鬆的因素之一。 以上就是專家對於導致骨質疏鬆的因素的介紹。大家對於導致骨質疏鬆的因素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相信大家能更好的認識這種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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