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麼有些人可以自焚??
磷含量高,自燃
在西方,有人認為是人體內有過量的脂肪引起的。這種解釋顯然站不住腳,因為發生自焚的人有胖有瘦。有些人認為,人體自焚是由於某種天然的「電流體」造成體內可燃物質燃燒。所謂天然「電流體」究竟何所指?還有人認為是由於體內磷質過多,發生自燃,此說沒有根據。更有趣的是有人認為這是由於喝了過量的酒,酒精發生自燃的現象。此人還做了個可笑的試驗:把酒精注射到一塊新鮮的肉里,然而卻不見發生「自焚」現象。 科學界對此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的認為是虛假報道,有的認為是某種天然的"電流體"造成了體內可燃物質燃燒,而"電流體"為何物,不得而知;也有人認為是這些人體內磷質積累過多的結果;還有一種廉潔是"球形閃電"作惡等等。
物質反應說
英國化學家菲絲普教授在調查人體自然事件中發現遇難者多為25~30歲婦女,而且往往都是穿厚衣服的人。他認為可能由於人體汗氣、分泌物、尿等濕氣與衣服的化學物質產生化學反應,由於某種作用發生磨擦而生火,引起人體燃燒。但這種廉潔不能完全解釋自燃慘劇。因為從發生自焚的時間看,一看四季都可發生,有的當時並未出汗,有的穿著很少,甚至在裸身淋浴時也可發生,所以這種觀點不能令人信服。
靜電引燃說
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理工學院的畢奇教授則認為,少數靜電壓特別高的帶電人,在一事實上條件下,可能發生人體噴火生電現象,造成人體自燃。譬如當時俄亥俄州一家機電工廠常不明不白地發生一些小火災,經過警言調查和分析,沒有發現縱火跡象。畢奇教授認為該火災很可能是人體靜電生火的人無意造成的。為了證實這個觀點,他對該廠職工進行靜電測試,發現一名女工身上的靜電是3萬伏特,電阻為50萬歐姆,當她接觸易燃品時,就像火種一樣使其燃燒,畢奇教授建議將這位女工調離其崗位後,工廠果然平安無事了。但這種理論也沒獲得科學界的公認,因為人體靜電放電有時是可以引起火災或電器引爆,但已知的任何一種靜電放電形式都不可使人體自燃。
磷質燃粒子說
還有人認為人體自燃是這些人的體內磷質積累過多的結果,即屬一種分子的化學分解現象。人體內如果磷質過多,體內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過量等,在某種條件下通過化學分解或化合作用而引起自燃。但這種理論亦系假說,尚未得到證實。況且,人體磷質過多的標準是什麼?自燃磷的臨界值是多少?燃粒子的結構及啟動方式、電流體的觸發途徑如何?等等,這一系列理論關鍵問題,還沒有人拿出試驗結果作出科學解釋。 近年來,有人指出:「人體自焚」是自然界中的球狀閃電引起的,所以不是自燃,而是他燃。持這種觀點的人解釋道:球狀閃電像一個大火球,在空中飄飄忽忽,忽高忽低的移動,常使夜間行路的人大驚失色。球狀閃電能穿過門、窗的縫隙、升堂入室、鑽進人家,它有時發生爆炸,毀壞建築物,造成人畜傷亡。它在行經的沿途,遇到任何障礙物時無堅不摧,卻又不燒壞周圍的可燃之物。通常,一個球狀閃電爆炸時釋放出的能量,約相當於10公斤TNT炸葯爆炸時放出的能量。而且當球狀閃電消失後,一般會留下燒焦、硫磺或臭氧的氣味。 300年來,人們對人體自燃現象作了種種探索和研究,但迄今為止仍然是一個令人費解的"世界之謎"。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相信總有一天人們會揭開這一層面紗。
燭心效應說
火災專家的觀點:人體可以象蠟燭一樣燃燒 曾經調查過數千宗離奇火災的德賴斯代爾博士,不相信人體能夠自發燃燒。他的觀點是:在某種罕見的情況下,人身上的衣服著火後,脂肪滲入衣服內成為燃料,人體便會象蠟燭一樣燃燒很長一段時間,直到把人體內的脂肪和其他人體組織燒盡;由於火焰不很大,所以周圍的東西便不會燒毀。 這種解釋符合燃燒科學中燭芯效應的機理,因此得到眾多火災專家的認同,但問題在於——骨頭是如何燒成灰燼的。 德賴斯代爾自己做實驗,把動物的骨頭放進高溫烤爐中,12小時後動物仍未成灰。再看看殯儀館的焚毀爐,屍體在1000 C的高溫中焚燒超過半小時,骨頭依然沒有成灰;燒剩的骨頭經碎骨機粉碎後才成為通常所說的骨灰。怎樣的燃燒可以把骨頭燒成灰呢? 燭芯效應的另一個問題是大多數自焚的人都穿著衣服,但他們卻沒有象蠟燭般燃燒。二次大戰時,許多自殺的德軍高級軍官屍體被盟軍下令用汽油焚燒,但卻無法完全燒毀,於是把屍體埋葬。沒多久,蘇軍到達後又把完整的屍體挖出來,軍官的身份依然可以辨認。 用燭芯效應解釋人體自燃,很明顯還無法令人信服。人體自燃之迷,成了當今科學無法解釋的超自然現象,很多人都認為只能從超自然學家的觀點中尋求答案。 樹林兇殺毀屍案,為解釋人體自燃帶來重大進展 1997年秋天,在美國俄勒崗一個小鎮附近的樹林里,有人發現一具正在燃燒的年輕女性屍體,便立刻走上公路截停警車報警。一位副警長為了收集證據,及時拍下了現場屍體的照片,這是第一次拍到屍體正在燃燒,有火焰的照片。 似乎又是一宗人體自燃案例,但警方的調查已證實,這是一宗兇殺案件。目擊者稱:早晨7時就看見有人把什麼東西扔進路邊的樹林點火燃燒,當時沒有在意,直到中午12時多走近事發地點時才發現那是一具屍體。而另一個目擊者見到死者在案發前不久搭上了一輛駛往出事地點的順風車。 加州刑事偵察學院的德漢教授,是國際知名的縱火案專家,他認為俄勒崗樹林案件對解釋人體自燃很有幫助。該案獨特之處是屍體被發現時仍在燃燒,並且已經燒了5個多小時。照片顯示了的火焰高度(非常難得的記錄)不超過半公尺,而周圍燒毀的面積卻很小,正是燭芯效應的情形。 徳漢教授前往現場做深入調查,發現死者躺在很厚的一層枯葉上,從燃燒痕跡判定,屍體是在細小的范圍猛烈燃燒了很長時間。而且,不但衣服能形成燭芯效應,地面厚厚的樹葉也形成燭芯效應,令屍體不斷燃燒。 兇手很快被抓獲,是一名嚴重精神病患者,德漢無法問得兇手是怎樣令屍體燒成了灰燼的。 這時,法國的一個同行聯系德漢,說他們正在調查一宗案件,看似人體自燃,其實是謀殺案。兩名兇手被捕後交代:他們在一民居里殺死戶主,並試圖把房子燒掉毀滅證據,便倒了一些香水在死者衣服上,點燃後離去。結果,警方在現場見到的是:死者屍體被燒為灰燼,但房子卻完好。 法國的火災調查專家們的推測:死者衣服被點燃後,香水(易燃液體)很快燒完,火勢沒有蔓延到整個屋子,但熱力把死者身上的脂肪燒著了,脂肪滲入衣服形成燭芯效應,慢慢地長時間燃燒,把整個屍體燒為灰燼。由於脂肪的火焰很小,周圍都沒有燒焦的痕跡。
2、人體自燃,誰能解釋?
人體自燃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一個53歲、名叫科特里斯的婦女在家中被燒死了。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美聯社報道說:「該婦人在燃燒時一定像個火球,但是火焰卻沒有燒著她家裡的任何木料。」這事實令人驚詫。
1951年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的利澤太太被人發現在房中化為灰燼,房子也是絲毫未受損壞。在這個案件中,調查人員使用各種現代科學方法,以確定這一神秘意外的來龍去脈。可是,雖然有聯邦調查局縱火案專家、消防局官員和病理專家通力合作研究,歷時一年仍然沒有把事件弄清楚。
在發生事故的現場除了椅子和旁邊的茶幾外,其餘傢具並沒有嚴重的損毀,可是在屋內卻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天花板、窗簾和離地4英尺以上的牆壁,鋪滿一層氣味難聞的油煙,在4英尺以下的牆壁卻沒有。椅子旁邊牆上的油漆被烘得有點發黃,但椅子擺放處的地毯卻沒有燒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掛牆鏡可能因為熱力影響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妝台上的兩根蠟燭已經熔化了,但燭芯依然留在燭台上沒有損壞;位於牆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險絲沒有燒斷,電流仍然暢通,以至於護壁板的電源插座沒有受到破壞。與一隻熔化了的插座連接的電鍾已經停擺,上面的時間剛好指在4點20分。當電鍾與護壁板上完好的插座連接時,仍然可繼續走動。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張桌子上的報紙以及檯布、窗簾,卻全部安然無損。
人體自燃-起因分析
人體自燃在世界其他地區亦有像利澤太太這樣人體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種多樣,有些人只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為灰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時候竟然沒有燒毀。更有甚者,有些人雖然全身燒焦,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指頭卻依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嗜好烈酒的婦人在一天晚上睡覺時自燃而死,整個身體只有她的頭部和手指頭遺留下來,其餘部分均燒成灰燼。
在以前發生過的人體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數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齡從嬰兒到114歲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們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卻是在駕車或是毫無火源的地方行走時莫名其妙地著火自燃的。但是,時至今日,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否定人體自燃的說法。有人雖然曾經提出一些理論,但是一直沒有合理的生理學論據足以說明人體如何自燃甚至於化為灰燼,因為如果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毀,只有在溫度超過華氏3000度的高壓火葬場才有此可能。那麼,至於燒焦了的屍體上尚存有未損壞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殘膚就更令人覺得有些神秘莫測了。
自燃是由於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氣)自身熱量或與無火花、無火焰的熱表面接觸,使溫度升高,以及化學反應速度急劇增長而引起的著火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自燃兩種。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混合氣體化學反應的熱量牛成速率超過系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過剩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體,使化學反應隨著溫度升高而迅速加快,進而使混合氣體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氣體燃燒。鏈自燃理論認為使化學反應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熱量的積累,而是通過鏈鎖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促使反應不斷加速,直至著火燃燒。自燃是一種復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可燃混合氣體,在發生自燃時總是需達到一定的溫度。人們生活在一個危險的世界裡,身邊有各種易燃、易爆的東西。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燒現象似乎也證實了人體自燃的發生。不論相信與否,我們將一同檢驗證據,看看科學與超自然現象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人體自燃-燭芯效應
人體自燃「人體自燃」似乎一直存在,為何自燃卻一直沒有答案。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國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接到報案,請他們去調查一起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火災。那個叫喬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覺的時候還好好的,一個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後被燒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頭,可是,火卻沒把房子燒掉。幾十年來,火災研究員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看到自己的身體燃燒起來,這個人一定會設法滅火。除非,火勢太猛,來不及撲救。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燒死的事件。幾個世紀以來的觀點一直認為吞噬這些人的火焰來自他們自己身體裡面。支持者把這稱為「人體自燃」。拉里·阿諾德撰寫的《燃燒》一書,講的就是人體自燃。反對的人則認為,人體自燃純屬無稽之談。在極少數事件里,有目擊證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燒之後活了下來。2002年元旦,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北面,阿黛兒·瓦達克正和家人一起從海灘揀了一些貝殼後,開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從腰部到膝蓋被嚴重燒傷。她的醫生至今無法查明起火的原因。為了尋找真相,拉里·阿諾德,全球知名的異常火災研究員和法醫生物學家馬克·貝尼奇決定對此進行調查。
燭芯效應成功地解釋了為何有人連骨頭都化為灰燼,關於這些怪異的燃燒案例,17世紀的歐洲,有些醫生認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身體應該是從裡面開始燃燒。在缺少氧氣的體內,這種事顯然不會發生。最近出現了一種相對合理的解釋,被稱為燭芯效應。有時,最離奇的謎題有著最平凡的謎底。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著衣服的人,設想為里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法醫生物學家馬克用一塊布和一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應。豬的脂肪與人類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條件符合,脂肪和布就會像蠟燭一樣,燒到幾乎什麼也不剩。燭芯效應幾乎是個完美的答案,它證明了人體自身就有燃燒源,只要環境條件符合,人體就可以自我毀滅。然而有一點疑問是燭芯效應未能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常會留下不少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為灰燼。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克里斯滕森專心攻克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的受害者與最容易患骨質疏鬆症的人群的基本情況非常相近。而骨質疏鬆的人骨在火葬時更容易被燒盡。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一個怪誕現象: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沒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說,沒有燃料、也沒有燭芯。研究者認為,燭芯效應顯然是導致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人體自燃-事件回顧
人體自燃阿黛兒事件中導致自燃的是貝殼上沾有的鈉,燭芯效應或許能說明喬治·莫特的死因,卻無法解釋阿黛兒·瓦達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擊者面前燃燒起來。在比利時,拉里·阿諾德和馬克·貝尼奇在阿黛兒一案中將有重大突破。在調查的過程中,貝尼奇仔細查看了有關阿黛兒的衣物及貝殼的分析報告,結果發現了一條被忽略的線索,那就是鈉。鈉是不溶於水的蠟質金屬,遇水會有強烈的反應。鈉跟水起反應後,會產生一種非常活躍的物質:氫氧化鈉。反應過程釋放出熱量,繼而使衣物和布料開始燃燒。
火花到處亂竄,這也許就是他們看到的火花。這種火很難撲滅,這也跟目擊者的說法吻合。從這一點來看,這起事件應該與超自然現象無關。事情經過可能是這樣的:沙灘上四散著煙火,阿黛兒放進口袋裡的貝殼上沾有煙火殘渣中的鈉。後來,她把濕手絹放進了同一個口袋裡,鈉也因此被點燃。阿諾德和貝尼奇向阿黛兒說明了他們的發現。馬克說:「檢驗結果明確顯示現場有鈉,有什麼東西沾到了鈉。如果把鈉放進水裡、就會生熱,在某些情況下,這股熱量足以讓東西燃燒起來。」拉里說:「現在我們可以肯定這是自燃,毫無疑問。」
「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邁、體重超標、吸煙,而且獨居,關於神秘火災之謎,科學已提供了部分答案;貝尼奇說:「關於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條經常出現的線索:吸煙。沒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煙,但貝尼奇相信有這個可能。
貝尼奇說:「有報告指出,他原來是吸煙的,後來戒掉了;也有報告說,他仍在吸煙。我們必須把這種情況考慮進來。當時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意外點燃了什麼,最有可能是床上的東西;接著,他被一氧化碳嗆昏,在後來的整個過程中始終沒有醒來。」悶燃的床單散發出無味的致命氣體一氧化碳,他可能因為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著,火燒進皮膚、點燃脂肪,把他變成了緩慢燃燒的蠟燭。他的衣服和床單就像是燭芯,他的脂肪是蠟。火的熱度不夠高,所以沒燒掉房間里的其他物品。燭芯理論是一項重大突破,這顯然就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確鑿的事實是:從沒有人親眼目睹一個人或是一個動物自行燃燒、並化為灰燼。更糟的是:在被疑為人體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邁、衰弱的人,常有體重超標、吸煙等問題,而且都是獨居。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而死,作家認為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
人體自燃-班特萊之死
人體自燃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為老人尚未起床,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錶。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裡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諫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為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
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死因無法理解,最後草草結案。宣布死者因在床上吸煙,睡著後衣服著火引起火災,醒後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裡失去知覺,被火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鍾,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鍾。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只是碎骨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制框架也會熔化的。科學家認為,班特萊醫生死於人體自燃(shc)。人體自燃指的是人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灰燼周圍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樣的現象。
人體自燃-歷史記載
人體自燃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義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物卻完好無缺。類似的歷史記載有200多起。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克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他做過一個試驗,想找出充滿酒精的新鮮肉類到了多少濃度能發主自燃,卻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卡斯波在其《實用法醫手冊》中,對人體自燃給予了否定。他認為根本不存在這種現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決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神秘的人體自燃現象義大利牧師貝多利是遭遇人體自燃後尚能生存數天的少數受害人之一。曾替他治療的巴塔利亞醫生把該事件發表在1776年10月佛羅倫薩一份學報上。事發期間,貝多利正在全國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達姐夫家裡,由姐夫帶領到暫時歇宿的房間。由於他穿的襯衫是用馬毛做的,把肩膀颳得很不舒服,他一進房就要了一條手帕,把襯衫和肩膀隔開。接著他獨自留在房中祈禱。過了幾分鍾,房中傳出牧師痛苦的呼叫聲,全屋人立刻沖進他的房間。他們看見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給一團火焰包圍,但上前察看時,火焰便逐漸消退,最後熄滅了。次日早上,貝多利接受巴塔利亞醫生檢查。他發現傷者右臂的皮膚幾乎完全脫離肌肉,掛在骨頭上。從肩膀直至大腿的皮膚也受到同樣損傷。燒得最嚴重的部分是右手,已開始腐爛。巴塔利亞醫生雖然立即進行治療,但傷者的情況不斷惡化,總是說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驚。據說,他坐過的那張椅子滿布「腐爛和使人惡心的物質」。貝多利一直發熱,又不斷嘔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巴塔利亞醫生無法在貝多利身上找出感染跡象。最可怕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體已發出腐肉般的惡臭。巴塔利亞醫生還說,看見有蟲子從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脫落了。
在1985年5月25日英國倫敦的晚上,19歲的波利.列斯里在大街上散步。突然,他感到周身發熱。他環身而視.發現自己的身體竟噴出火來。火瞬時在他上半身燃燒起來,難以忍受的高熱和疼痛同時向他襲來。列斯里雙手蒙臉,希望能保住自己的眼睛。但是火勢兇猛,他的胸、背、腕都象被烙鐵燙著那麼疼痛,大腦有煮沸的感覺。他想奔跑,但是沒跨出幾步就重重地摔倒了。當死神向他步步緊逼時,想不到他身上的火焰一下子又完全熄滅了。隨後數分鍾,鑽心的疼痛又降臨到他身上,列斯里咬住牙,走到了附近的醫院。由於列斯里年輕力壯,燒傷後又獲得了及時的治療。而且在治療期間又未被細菌感染,幾星期後他終於在醫生精心治療小,痊癒出院了。他是現代經歷人體自燃現象後仍大難不死的幸運者。
除許多人體自燃導致全身燃燒的案例外,也有隻是身體局部自燃的案例。奧弗頓醫生在《田納西州醫學會學報》發表一篇文章,記述該州拉什維爾大學數學教授哈密爾頓因局部自燃受傷的情形。1835年1月5日,哈密爾頓教授從大學返家,那天天氣很冷,溫度表錄得的氣溫只有華氏8度。突然間,他覺得左腿灼熱疼痛,就像給黃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團幾寸高的火焰,直徑如一個銀幣大小,頂部則呈扁平形狀。他立即用手拍打,但無法把火焰拍熄。幸而哈密爾頓教授保持冷靜,想起如果火焰沒有氧供應就會自動熄滅,於是兩手拱成杯狀蓋在燃燒之處,火焰果然熄了。可是,他仍然感到劇痛,進屋之後,便立即脫下長褲和內褲,檢查傷口。他看見傷口約寬1寸,長3寸,乾爽,呈褐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檢查了內褲,發現正對傷口之處已經燒穿,但洞口周圍絲毫沒有燒焦的痕跡。最奇怪的是,長褲竟然完好無損,只是面靠近內褲燒穿的地方有許多暗黃色的絨毛,用小刀便可以颳去。傷口雖然有些地方與普通傷口不同,但為哈密爾頓作診斷的醫生經過檢查後,仍當作普通燒傷一樣醫治。傷口很深,過了整整32天才癒合。治癒之後,傷口周圍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不斷隱隱作痛,而且疤痕呈現一種很不尋常的青黑色。
前幾年中國也報導過類似的「局部自燃」現象。1990年4月15日上午8時,湖南省湘張市有一年僅4歲的叫康江的小男孩,屁股發出的火燒穿褲子,而且接十連三地發生。當時醫院診斷為靜電反應,於是將他放在一個無金屬無靜電的房間,誰知無濟於事,照燒不誤。1994年元月12日,青島醫學院附屬醫院收治了一位叫孫彥虎的兒童,他能把穿在身上的衣襪子燒成焦糊狀。元月7日早晨起床時,他母親看見他的枕頭又燒成了一個洞,而且後背發癢。
人體自燃-待揭之謎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200多個案例中,科學家發現: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劃船、跳舞過程中。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因惑不解的秘密。
人體自燃-醫學診斷
人體自燃如果把「人體自燃」的案子放到一起比較,會發現它們具有以下特徵:
一、所有案例都發生在室內,並總是致命的。死者總是已獨處了很長時間,發現者即使在附近,也從未聽到任何慘叫或高喊「救命」的聲音。 二、死者大部分是女性,往往身材肥胖,有酗酒的惡習,而且死亡經常發生與飲酒之後。 三、死者被焚燒的程度一般比正常的火災嚴重,但是身體的焚燒程度並非均勻分布的。四肢通常為被燒毀,而軀干被燒的程度最嚴重,在許多案例中,軀干被完全燒毀,骨頭被燒成了灰燼。 四、火勢局限於人體和附近,而沒有蔓延開去,周圍的傢具一般未受損或損害不大。 五、屍體、骨灰下面地板往往覆蓋著一層難聞的、粘稠狀的黃色液體。 六、焚燒從來不是自發產生的,在死者周圍總是可以找到火源,例如油燈、蠟燭、火爐、香煙。另外,有些所謂「人體自燃」的案例,實際上是謀殺案。
「人體自燃」的真相有科學界最為廣泛的解釋是「燈芯效應」:
酒醉或昏睡的人穿的衣服被火點燃,皮膚被燒脫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濕後成了「燈芯」,而體內的脂肪就像是「蠟」,源源不斷的提供燃燒的燃料,於是屍體就像蠟燭一樣慢慢的燃燒,直到所有的脂肪組織都被燒完為止。這個理論可以解釋上面所歸納的「人體自燃」的特徵。婦女和身材肥胖的人體內的脂肪含量高,因此容易成為「人體自燃」犧牲品。多餘的脂肪通常儲存於軀乾和大腿,因此這些部分的燒毀程度最嚴重。沒有衣服覆蓋的身體部分不會被燒毀,因為融化的脂肪流到這部分的身體後,會將那裡的皮膚燒傷,而死者殘存的身體部分的皮膚的確有燙傷的症狀。脂肪燃燒時會產生濃煙,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死者房間的天花板和牆壁上會被熏黑。有些融化的脂肪會流出體內,流到地板上,由於沒有衣服做燈芯,它們不會燃燒,而殘留下來,這就是為什麼再死者身下的地板上總能發現黃色的粘稠物質。
驗證「燈芯效應」(警告:本實驗由專業人士操作,讀者請勿模仿,以免造成傷害):
實驗的研究人員從屠宰場買了一頭死豬(豬的脂肪含量與人體相當)裹上毛毯,放進一個模擬的房間中,房間里有一個木架,上面放著一台電視機。實驗研究人員往毛毯上澆上少量的汽油後將其用火星點燃。
豬油流出後浸泡毛毯,使之成為了燈芯,火焰便以豬油為燃料持續燃燒了7個小時。大約5小時後,豬骨頭被燒裂,流出了骨髓,骨髓大約含有百分之八十的脂肪,因此繼續燃燒,直到把骨頭燒成灰燼,甚至比火葬爐燒得還要徹底(火葬爐焚燒後,還會殘留一些骨頭)。而豬身體沒有脂肪的部分,像腳的下部分,則保存完整。周圍的傢具都沒有著火,只有電視機受熱融化了。這一結果與所謂的「人體自燃」完全相同。
3、人體自燃
歷史的記載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義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好象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物卻完好無缺。類似的歷史記載有200多起。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克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他做過一個試驗,想找出充滿酒精的新鮮肉類到了多少濃度能發主自燃,卻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卡斯波在其《實用法醫手冊》中,對人體自燃給予了否定。他認為根本不存在這種現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決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待揭之謎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200多個案例中,科學家發現: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劃船、跳舞過程中。
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因惑不解的秘密。
現代的調查
盡管卡斯波否定了人體自燃,許多科學家仍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一現象。一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曾詳盡地收集了1861年以來發生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一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一間沒有火源的房裡化為灰燼,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軀干。法醫說達到這種程度,溫度至少要高達華氏1700一2000度。然而爐子是熄滅的,全部物品,包括離死者二英尺的報紙都沒有變化。福特記錄最詳盡的一起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立的佛羅里達的聖彼得斯堡。傍晚,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他的兒子離去時看見母親還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時,他兒子來到母親房間,卻見到了極可怕的景象,悶熱的屋子裡,母親和椅子沒有了,地面上有幾塊燒得腐蝕變形的發卡,表明那兒曾是一堆頭發,剩下的只是幾小塊焙乾的椎骨,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骨和一隻完好無缺的左腳。離屍體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以外的一塊亞麻布卻無燃燒的痕跡。
享有「骨骼鑒定專家」聲譽的克洛格曼醫生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1.整個室內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學物品,而只有經過華氏3000度高溫,她的頭骨才會成為那種樣子。2.沒有發生火災,整個室內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災最高溫度一般為華氏1500度,而實際存在過的溫度比這高一倍,在那種情況下,整個公寓都應燒盡。3.夫人體重170磅,燒成灰後,整個樓內竟沒有任何氣味。4.收編的頭骨·法醫專家了解,能將死者脂肪組織燒盡脫水的高溫應同時把頭蓋骨軟組織全燃毀,使頭骨破裂,而里瑟夫人卻不如此。克洛格曼對上述四點都無法解釋。
4、如何用椰子油護膚?
每日洗臉或沐浴後取適量椰子油塗抹臉部或身體,按摩1-2分鍾,肌膚會變得光滑細潤。
做面膜前,先用椰子油按摩面部1分鍾左右,然後再敷面膜,可增加滋養和滋潤肌膚的功效。
用作肌膚保濕劑,可防止肌膚乾燥和起屑,使肌膚變得柔軟、水嫩、光滑、潤澤。
用作防曬護膚品,可防止日光曝曬造成的色斑等肌膚瑕疵。
女性懷孕期間,每天用椰子油溫和按摩腹部,有助於胎兒的健康和順利分娩,預防產後腹部出現妊娠紋。
生產後,經常使用椰子油按摩腹部,有助於減輕腹部妊娠紋。
5、"自焚"現象……是為什麼(是身體自己燃燒起來,不是自殺)
人體自燃
人體自燃現象最早見於17世紀的醫學報告,時至今日,有關的文獻更是層出不窮,記載也更為詳盡。那麼,什麼是人體自燃呢?人體自燃就是指一個人的身體未與外界火種接觸而自動著火燃燒。
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一個53歲、名叫科特里斯的婦女在家中被燒死了。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美聯社報道說:「該婦人在燃燒時一定像個火球,但是火焰卻沒有燒著她家裡的任何木料。」這事實令人驚詫。
1951年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的利澤太太被人發現在房中化為灰燼,房子也是絲毫未受損壞。在這個案件中,調查人員使用各種現代科學方法,以確定這一神秘意外的來龍去脈。可是,雖然有聯邦調查局縱火案專家、消防局官員和病理專家通力合作研究,歷時一年仍然沒有把事件弄清楚。
在發生事故的現場除了椅子和旁邊的茶幾外,其餘傢具並沒有嚴重的損毀,可是在屋內卻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天花板、窗簾和離地4英尺以上的牆壁,鋪滿一層氣味難聞的油煙,在4英尺以下的牆壁卻沒有。椅子旁邊牆上的油漆被烘得有點發黃,但椅子擺放處的地毯卻沒有燒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掛牆鏡可能因為熱力影響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妝台上的兩根蠟燭已經熔化了,但燭芯依然留在燭台上沒有損壞;位於牆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險絲沒有燒斷,電流仍然暢通,以至於護壁板的電源插座沒有受到破壞。與一隻熔化了的插座連接的電鍾已經停擺,上面的時間剛好指在4點20分。當電鍾與護壁板上完好的插座連接時,仍然可繼續走動。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張桌子上的報紙以及檯布、窗簾,卻全部安然無損。
在世界其他地區亦有像利澤太太這樣人體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種多樣,有些人只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為灰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時候竟然沒有燒毀。更有甚者,有些人雖然全身燒焦,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指頭卻依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嗜好烈酒的婦人在一天晚上睡覺時自燃而死,整個身體只有她的頭部和手指頭遺留下來,其餘部分均燒成灰燼。
在以前發生過的人體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數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齡從嬰兒到114歲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們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卻是在駕車或是毫無火源的地方行走時莫名其妙地著火自燃的。
但是,時至今日,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否定人體自燃的說法。有人雖然曾經提出一些理論,但是一直沒有合理的生理學論據足以說明人體如何自燃甚至於化為灰燼,因為如果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毀,只有在溫度超過華氏3000度的高壓火葬場才有此可能。那麼,至於燒焦了的屍體上尚存有未損壞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殘膚就更令人覺得有些神秘莫測了。
自燃是由於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氣)自身熱量或與無火花、無火焰的熱表面接觸,使溫度升高,以及化學反應速度急劇增長而引起的著火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自燃兩種。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混合氣體化學反應的熱量牛成速率超過系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過剩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體,使化學反應隨著溫度升高而迅速加快,進而使混合氣體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氣體燃燒。鏈自燃理論認為使化學反應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熱量的積累,而是通過鏈鎖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促使反應不斷加速,直至著火燃燒。自燃是一種復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可燃混合氣體,在發生自燃時總是需達到一定的溫度。
我們生活在一個危險的世界裡, 身邊有各種易燃、易爆的東西。那麼,我們的身體會不會突然起火?這種想法存在已久,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燒現象似乎也證實了人體自燃的發生。 人體自燃———這是真實事件還是憑空捏造?不論相信與否,我們將一同檢驗證據,看看科學與超自然現象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人體自燃」似乎一直存在,為何自燃卻一直沒有答案。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國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接到報案,請他們去調查一起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火災。那個叫喬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覺的時候還好好的,一個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後被燒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頭,可是,火卻沒把房子燒掉。 幾十年來,火災研究員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麼樣的火可以吞噬一個人卻不會燒掉他所在的房間?看到自己的身體燃燒起來,這個人一定會設法滅火。除非,火勢太猛,來不及撲救。 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燒死的事件。幾個世紀以來的觀點一直認為吞噬這些人的火焰來自他們自己身體裡面。支持者把這稱為「人體自燃」。拉里·阿諾德撰寫的《燃燒》一書,講的就是人體自燃。反對的人則認為,人體自燃純屬無稽之談。在極少數事件里,有目擊證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燒之後活了下來。2002年元旦,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北面,阿黛兒·瓦達克正和家人一起從海灘揀了一些貝殼後,開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從腰部到膝蓋被嚴重燒傷。她的醫生至今無法查明起火的原因。為了尋找真相,拉里·阿諾德,全球知名的異常火災研究員和法醫生物學家馬克·貝尼奇決定對此進行調查。
燭芯效應成功地解釋了為何有人連骨頭都化為灰燼,關於這些怪異的燃燒案例,17世紀的歐洲,有些醫生認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身體應該是從裡面開始燃燒。在缺少氧氣的體內,這種事顯然不會發生。最近出現了一種相對合理的解釋,被稱為燭芯效應。有時,最離奇的謎題有著最平凡的謎底。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著衣服的人,設想為里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法醫生物學家馬克用一塊布和一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應。豬的脂肪與人類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條件符合,脂肪和布就會像蠟燭一樣,燒到幾乎什麼也不剩。燭芯效應幾乎是個完美的答案,它證明了人體自身就有燃燒源,只要環境條件符合,人體就可以自我毀滅。然而有一點疑問是燭芯效應未能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常會留下不少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為灰燼。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克里斯滕森專心攻克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的受害者與最容易患骨質疏鬆症的人群的基本情況非常相近。而骨質疏鬆的人骨在火葬時更容易被燒盡。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一個怪誕現象:為什麼腿腳常常完好無損?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沒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說,沒有燃料、也沒有燭芯。研究者認為,燭芯效應顯然是導致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阿黛兒事件中導致自燃的是貝殼上沾有的鈉 ,燭芯效應或許能說明喬治·莫特的死因,卻無法解釋阿黛兒·瓦達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擊者面前燃燒起來。在比利時,拉里·阿諾德和馬克·貝尼奇在阿黛兒一案中將有重大突破。在調查的過程中,貝尼奇仔細查看了有關阿黛兒的衣物及貝殼的分析報告,結果發現了一條被忽略的線索,那就是鈉。鈉是不溶於水的蠟質金屬,遇水會有強烈的反應。鈉跟水起反應後,會產生一種非常活躍的物質:氫氧化鈉。反應過程釋放出熱量,繼而使衣物和布料開始燃燒。火花到處亂竄,這也許就是他們看到的火花。這種火很難撲滅,這也跟目擊者的說法吻合。從這一點來看,這起事件應該與超自然現象無關。事情經過可能是這樣的:沙灘上四散著煙火,阿黛兒放進口袋裡的貝殼上沾有煙火殘渣中的鈉。後來,她把濕手絹放進了同一個口袋裡,鈉也因此被點燃。阿諾德和貝尼奇向阿黛兒說明了他們的發現。馬克說:「檢驗結果明確顯示現場有鈉,有什麼東西沾到了鈉。如果把鈉放進水裡、就會生熱,在某些情況下,這股熱量足以讓東西燃燒起來。」 拉里說:「現在我們可以肯定這是自燃,毫無疑問。」
「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邁、體重超標、吸煙,而且獨居, 關於神秘火災之謎,科學已提供了部分答案;那麼,能否解釋喬治·莫特的遭遇?還有一個問題尚未解開:會是什麼引發了這場致命的火災呢? 貝尼奇說:「關於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條經常出現的線索:吸煙。沒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煙,但貝尼奇相信有這個可能。貝尼奇說:「有報告指出,他原來是吸煙的,後來戒掉了;也有報告說,他仍在吸煙。我們必須把這種情況考慮進來。當時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意外點燃了什麼,最有可能是床上的東西;接著,他被一氧化碳嗆昏,在後來的整個過程中始終沒有醒來。」 悶燃的床單散發出無味的致命氣體一氧化碳,他可能因為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著,火燒進皮膚、點燃脂肪,把他變成了緩慢燃燒的蠟燭。他的衣服和床單就像是燭芯,他的脂肪是蠟。火的熱度不夠高,所以沒燒掉房間里的其他物品。燭芯理論是一項重大突破,這顯然就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確鑿的事實是:從沒有人親眼目睹一個人或是一個動物自行燃燒、並化為灰燼。更糟的是:在被疑為人體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邁、衰弱的人,常有體重超標、吸煙等問題,而且都是獨居。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而死,作家認為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然而自燃到底是什麼呢?
班特萊醫生之死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為老人尚未起床,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錶。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裡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諫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為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死因無法理解,最後草草結案。宣布死者因在床上吸煙,睡著後衣服著火引起火災,醒後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裡失去知覺,被火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鍾,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鍾。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只是碎骨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制框架也會熔化的。
科學家認為,班特萊醫生死於人體自燃(shc)。人體自燃指的是人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灰燼周圍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樣的現象。
歷史的記載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義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物卻完好無缺。類似的歷史記載有200多起。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克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他做過一個試驗,想找出充滿酒精的新鮮肉類到了多少濃度能發主自燃,卻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卡斯波在其《實用法醫手冊》中,對人體自燃給予了否定。他認為根本不存在這種現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決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待揭之謎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200多個案例中,科學家發現: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劃船、跳舞過程中。
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因惑不解的秘密。
現代的調查
盡管卡斯波否定了人體自燃,許多科學家仍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一現象。一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曾詳盡地收集了1861年以來發生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一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一間沒有火源的房裡化為灰燼,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軀干。法醫說達到這種程度,溫度至少要高達華氏1700一2000度。然而爐子是熄滅的,全部物品,包括離死者二英尺的報紙都沒有變化。福特記錄最詳盡的一起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的佛羅里達的聖彼得斯堡。傍晚,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他的兒子離去時看見母親還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時,他兒子來到母親房間,卻見到了極可怕的景象,悶熱的屋子裡,母親和椅子沒有了,地面上有幾塊燒得腐蝕變形的發卡,表明那兒曾是一堆頭發,剩下的只是幾小塊焙乾的椎骨,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骨和一隻完好無缺的左腳。離屍體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以外的一塊亞麻布卻無燃燒的痕跡。
享有「骨骼鑒定專家」聲譽的克洛格曼醫生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1.整個室內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學物品,而只有經過華氏3000度高溫,她的頭骨才會成為那種樣子。2.沒有發生火災,整個室內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災最高溫度一般為華氏1500度,而實際存在過的溫度比這高一倍,在那種情況下,整個公寓都應燒盡。3.夫人體重170磅,燒成灰後,整個樓內竟沒有任何氣味。4.頭骨法醫專家了解,能將死者脂肪組織燒盡脫水的高溫應同時把頭蓋骨軟組織全燃毀,使頭骨破裂,而里瑟夫人卻不如此。克洛格曼對上述四點都無法解釋。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洲天氣奇寒,這天在該洲波濤城發生了一件奇事。上午九點鍾,一位煤氣工人到94歲的班特萊意識家去查煤氣表。工人以為老意識尚未起床,邊徑直走到底下室去看錶。
他走到地下室後,發現地上有一對冷卻的灰燼,在灰燼上方的天花版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去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禮貌的景象讓他毛骨悚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人腿,老認識身體的期於部分都化為灰燼了。
但是,老意識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出了死者身體所接觸部分外,正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竟放感到現場,但對死因無法理解,只好草草結案。宣布死者在床上吸煙,睡著後,衣服找火,引起火災。意識醒來後,趕快去衛生間去水滅火,在那裡失去知覺,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讀高溫燃燒90分之,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至150分鍾。即使這樣,試題化後只是碎骨骨灰,而不是灰燼。最嚴重的房屋火災,不回超過華氏1500度。
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整個房屋都將燒得盪然無存,手推車的鋁制框架也將熔化。
科學家們認為,班特萊醫生之死屬於人體自燃,人體自燃死的人,身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周圍的一切可燃性物品,都將保持原樣。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時間記載與1673年的義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跟指骨,但是草墊床出他躺的部分外,都保持原樣。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們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兩百多個案例中發現:人體自燃,男女比例大約一至,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有人認為:人體自然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芯。還有人認為:人們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的燃燒,以至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
還有一種看發,人體內的磷積累過多,發生了「發光的火焰」。
但是新近的一中解釋是,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和科學水平的不斷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們困惑不解的秘密的。
6、什麼是人體自燃?
7、為什麼人體會自焚
人體自燃
人體自燃現象最早見於17世紀的醫學報告,時至今日,有關的文獻更是層出不窮,記載也更為詳盡。那麼,什麼是人體自燃呢?人體自燃就是指一個人的身體未與外界火種接觸而自動著火燃燒。
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希爾州的一個53歲、名叫科特里斯的婦女在家中被燒死了。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美聯社報道說:「該婦人在燃燒時一定像個火球,但是火焰卻沒有燒著她家裡的任何木料。」這事實令人驚詫。
1951年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的利澤太太被人發現在房中化為灰燼,房子也是絲毫未受損壞。在這個案件中,調查人員使用各種現代科學方法,以確定這一神秘意外的來龍去脈。可是,雖然有聯邦調查局縱火案專家、消防局官員和病理專家通力合作研究,歷時一年仍然沒有把事件弄清楚。
在發生事故的現場除了椅子和旁邊的茶幾外,其餘傢具並沒有嚴重的損毀,可是在屋內卻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天花板、窗簾和離地4英尺以上的牆壁,鋪滿一層氣味難聞的油煙,在4英尺以下的牆壁卻沒有。椅子旁邊牆上的油漆被烘得有點發黃,但椅子擺放處的地毯卻沒有燒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掛牆鏡可能因為熱力影響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妝台上的兩根蠟燭已經熔化了,但燭芯依然留在燭台上沒有損壞;位於牆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險絲沒有燒斷,電流仍然暢通,以至於護壁板的電源插座沒有受到破壞。與一隻熔化了的插座連接的電鍾已經停擺,上面的時間剛好指在4點20分。當電鍾與護壁板上完好的插座連接時,仍然可繼續走動。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張桌子上的報紙以及檯布、窗簾,卻全部安然無損。
在世界其他地區亦有像利澤太太這樣人體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種多樣,有些人只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為灰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時候竟然沒有燒毀。更有甚者,有些人雖然全身燒焦,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指頭卻依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嗜好烈酒的婦人在一天晚上睡覺時自燃而死,整個身體只有她的頭部和手指頭遺留下來,其餘部分均燒成灰燼。
在以前發生過的人體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數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齡從嬰兒到114歲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們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卻是在駕車或是毫無火源的地方行走時莫名其妙地著火自燃的。
但是,時至今日,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否定人體自燃的說法。有人雖然曾經提出一些理論,但是一直沒有合理的生理學論據足以說明人體如何自燃甚至於化為灰燼,因為如果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毀,只有在溫度超過華氏3000度的高壓火葬場才有此可能。那麼,至於燒焦了的屍體上尚存有未損壞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殘膚就更令人覺得有些神秘莫測了。
自燃是由於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氣)自身熱量或與無火花、無火焰的熱表面接觸,使溫度升高,以及化學反應速度急劇增長而引起的著火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自燃兩種。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混合氣體化學反應的熱量牛成速率超過系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過剩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體,使化學反應隨著溫度升高而迅速加快,進而使混合氣體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氣體燃燒。鏈自燃理論認為使化學反應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熱量的積累,而是通過鏈鎖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促使反應不斷加速,直至著火燃燒。自燃是一種復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可燃混合氣體,在發生自燃時總是需達到一定的溫度。
我們生活在一個危險的世界裡, 身邊有各種易燃、易爆的東西。那麼,我們的身體會不會突然起火?這種想法存在已久,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燒現象似乎也證實了人體自燃的發生。 人體自燃———這是真實事件還是憑空捏造?不論相信與否,我們將一同檢驗證據,看看科學與超自然現象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人體自燃」似乎一直存在,為何自燃卻一直沒有答案。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國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接到報案,請他們去調查一起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火災。那個叫喬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覺的時候還好好的,一個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後被燒得只剩下三磅半的骨頭,可是,火卻沒把房子燒掉。 幾十年來,火災研究員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麼樣的火可以吞噬一個人卻不會燒掉他所在的房間?看到自己的身體燃燒起來,這個人一定會設法滅火。除非,火勢太猛,來不及撲救。 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燒死的事件。幾個世紀以來的觀點一直認為吞噬這些人的火焰來自他們自己身體裡面。支持者把這稱為「人體自燃」。拉里·阿諾德撰寫的《燃燒》一書,講的就是人體自燃。反對的人則認為,人體自燃純屬無稽之談。在極少數事件里,有目擊證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燒之後活了下來。2002年元旦,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北面,阿黛兒·瓦達克正和家人一起從海灘揀了一些貝殼後,開車回家,突然發現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從腰部到膝蓋被嚴重燒傷。她的醫生至今無法查明起火的原因。為了尋找真相,拉里·阿諾德,全球知名的異常火災研究員和法醫生物學家馬克·貝尼奇決定對此進行調查。
燭芯效應成功地解釋了為何有人連骨頭都化為灰燼,關於這些怪異的燃燒案例,17世紀的歐洲,有些醫生認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身體應該是從裡面開始燃燒。在缺少氧氣的體內,這種事顯然不會發生。最近出現了一種相對合理的解釋,被稱為燭芯效應。有時,最離奇的謎題有著最平凡的謎底。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著衣服的人,設想為里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法醫生物學家馬克用一塊布和一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應。豬的脂肪與人類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條件符合,脂肪和布就會像蠟燭一樣,燒到幾乎什麼也不剩。燭芯效應幾乎是個完美的答案,它證明了人體自身就有燃燒源,只要環境條件符合,人體就可以自我毀滅。然而有一點疑問是燭芯效應未能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常會留下不少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為灰燼。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克里斯滕森專心攻克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的受害者與最容易患骨質疏鬆症的人群的基本情況非常相近。而骨質疏鬆的人骨在火葬時更容易被燒盡。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一個怪誕現象:為什麼腿腳常常完好無損?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沒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說,沒有燃料、也沒有燭芯。研究者認為,燭芯效應顯然是導致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阿黛兒事件中導致自燃的是貝殼上沾有的鈉 ,燭芯效應或許能說明喬治·莫特的死因,卻無法解釋阿黛兒·瓦達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擊者面前燃燒起來。在比利時,拉里·阿諾德和馬克·貝尼奇在阿黛兒一案中將有重大突破。在調查的過程中,貝尼奇仔細查看了有關阿黛兒的衣物及貝殼的分析報告,結果發現了一條被忽略的線索,那就是鈉。鈉是不溶於水的蠟質金屬,遇水會有強烈的反應。鈉跟水起反應後,會產生一種非常活躍的物質:氫氧化鈉。反應過程釋放出熱量,繼而使衣物和布料開始燃燒。火花到處亂竄,這也許就是他們看到的火花。這種火很難撲滅,這也跟目擊者的說法吻合。從這一點來看,這起事件應該與超自然現象無關。事情經過可能是這樣的:沙灘上四散著煙火,阿黛兒放進口袋裡的貝殼上沾有煙火殘渣中的鈉。後來,她把濕手絹放進了同一個口袋裡,鈉也因此被點燃。阿諾德和貝尼奇向阿黛兒說明了他們的發現。馬克說:「檢驗結果明確顯示現場有鈉,有什麼東西沾到了鈉。如果把鈉放進水裡、就會生熱,在某些情況下,這股熱量足以讓東西燃燒起來。」 拉里說:「現在我們可以肯定這是自燃,毫無疑問。」
「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邁、體重超標、吸煙,而且獨居, 關於神秘火災之謎,科學已提供了部分答案;那麼,能否解釋喬治·莫特的遭遇?還有一個問題尚未解開:會是什麼引發了這場致命的火災呢? 貝尼奇說:「關於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條經常出現的線索:吸煙。沒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煙,但貝尼奇相信有這個可能。貝尼奇說:「有報告指出,他原來是吸煙的,後來戒掉了;也有報告說,他仍在吸煙。我們必須把這種情況考慮進來。當時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意外點燃了什麼,最有可能是床上的東西;接著,他被一氧化碳嗆昏,在後來的整個過程中始終沒有醒來。」 悶燃的床單散發出無味的致命氣體一氧化碳,他可能因為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著,火燒進皮膚、點燃脂肪,把他變成了緩慢燃燒的蠟燭。他的衣服和床單就像是燭芯,他的脂肪是蠟。火的熱度不夠高,所以沒燒掉房間里的其他物品。燭芯理論是一項重大突破,這顯然就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確鑿的事實是:從沒有人親眼目睹一個人或是一個動物自行燃燒、並化為灰燼。更糟的是:在被疑為人體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邁、衰弱的人,常有體重超標、吸煙等問題,而且都是獨居。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而死,作家認為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然而自燃到底是什麼呢?
班特萊醫生之死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為老人尚未起床,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錶。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裡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諫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為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死因無法理解,最後草草結案。宣布死者因在床上吸煙,睡著後衣服著火引起火災,醒後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裡失去知覺,被火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鍾,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鍾。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只是碎骨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制框架也會熔化的。
科學家認為,班特萊醫生死於人體自燃(shc)。人體自燃指的是人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灰燼周圍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樣的現象。
歷史的記載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義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物卻完好無缺。類似的歷史記載有200多起。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克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他做過一個試驗,想找出充滿酒精的新鮮肉類到了多少濃度能發主自燃,卻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卡斯波在其《實用法醫手冊》中,對人體自燃給予了否定。他認為根本不存在這種現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決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待揭之謎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200多個案例中,科學家發現: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劃船、跳舞過程中。
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因惑不解的秘密。
現代的調查
盡管卡斯波否定了人體自燃,許多科學家仍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一現象。一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曾詳盡地收集了1861年以來發生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一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一間沒有火源的房裡化為灰燼,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軀干。法醫說達到這種程度,溫度至少要高達華氏1700一2000度。然而爐子是熄滅的,全部物品,包括離死者二英尺的報紙都沒有變化。福特記錄最詳盡的一起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的佛羅里達的聖彼得斯堡。傍晚,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他的兒子離去時看見母親還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時,他兒子來到母親房間,卻見到了極可怕的景象,悶熱的屋子裡,母親和椅子沒有了,地面上有幾塊燒得腐蝕變形的發卡,表明那兒曾是一堆頭發,剩下的只是幾小塊焙乾的椎骨,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骨和一隻完好無缺的左腳。離屍體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以外的一塊亞麻布卻無燃燒的痕跡。
享有「骨骼鑒定專家」聲譽的克洛格曼醫生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1.整個室內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學物品,而只有經過華氏3000度高溫,她的頭骨才會成為那種樣子。2.沒有發生火災,整個室內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災最高溫度一般為華氏1500度,而實際存在過的溫度比這高一倍,在那種情況下,整個公寓都應燒盡。3.夫人體重170磅,燒成灰後,整個樓內竟沒有任何氣味。4.頭骨法醫專家了解,能將死者脂肪組織燒盡脫水的高溫應同時把頭蓋骨軟組織全燃毀,使頭骨破裂,而里瑟夫人卻不如此。克洛格曼對上述四點都無法解釋。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洲天氣奇寒,這天在該洲波濤城發生了一件奇事。上午九點鍾,一位煤氣工人到94歲的班特萊意識家去查煤氣表。工人以為老意識尚未起床,邊徑直走到底下室去看錶。
他走到地下室後,發現地上有一對冷卻的灰燼,在灰燼上方的天花版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去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禮貌的景象讓他毛骨悚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人腿,老認識身體的期於部分都化為灰燼了。
但是,老意識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出了死者身體所接觸部分外,正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竟放感到現場,但對死因無法理解,只好草草結案。宣布死者在床上吸煙,睡著後,衣服找火,引起火災。意識醒來後,趕快去衛生間去水滅火,在那裡失去知覺,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讀高溫燃燒90分之,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至150分鍾。即使這樣,試題化後只是碎骨骨灰,而不是灰燼。最嚴重的房屋火災,不回超過華氏1500度。
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整個房屋都將燒得盪然無存,手推車的鋁制框架也將熔化。
科學家們認為,班特萊醫生之死屬於人體自燃,人體自燃死的人,身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周圍的一切可燃性物品,都將保持原樣。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時間記載與1673年的義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里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跟指骨,但是草墊床出他躺的部分外,都保持原樣。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們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兩百多個案例中發現:人體自燃,男女比例大約一至,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有人認為:人體自然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芯。還有人認為:人們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的燃燒,以至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
還有一種看發,人體內的磷積累過多,發生了「發光的火焰」。
但是新近的一中解釋是,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和科學水平的不斷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們困惑不解的秘密的。
8、元素周期表中5號元素是什麼?
硼
1807年,法國科學家蓋-呂薩克和他的同事泰納在使用電解法製取金屬鈉和鉀的基礎上,用金屬鉀還原硼酸得到一些灰色粉末,並斷定它是一種新的元素,將它命名為硼。與此同時,英國科學家戴維也幾乎用相同的辦法得到了硼。
純凈的硼是一種深棕色、像鐵銹一樣的粉末,它的熔點為2300 ℃,沸點為3658 ℃,密度為2.340 g/cm3(β-菱形)(20 ℃)。具有幾種同素異形體,無定形的硼跟氧氣、水、酸和鹼都不起反應,跟大多數金屬形成金屬硼化物。
游離的硼用處不大。將硼和鋁一起加熱熔融,冷卻後得到大塊的晶體硼。這些晶體硼非常堅硬,又耐熱,在機械工業上可以代替昂貴的金剛石。
在我國西藏的一些湖裡,含有許多硼砂和硼酸,它們是硼的重要化合物。硼砂可以用來製造瓷器,可以用來製造各種耐熱玻璃、肥皂等,還可以用做金屬焊接時的除銹劑。硼酸在醫院里常常用做消毒劑。
硼砂在高溫下與金屬氧化物反應,不同的金屬氧化物可以生成各種不同的顏色,俗稱「硼砂珠反應」。過去,地質勘探人員在野外常用這種辦法分析所採集的金屬礦物。
近年來,硼增添了一些新的用途。如:製作農業上的重要角色——硼肥;製作耐高溫陶瓷材料,用於航天器外殼;製成硼氫化合物,用作火箭的高能燃料等。
硼在外國常被列為稀有元素,然而在我國有著豐富的資源。
9、自燃的含義是什麼?
起火燃燒的最基本的條件是瞬時溫度達到了燃點,物體自燃說明物體自身發熱或環境過熱,是物體溫度達到燃點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