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麼叫重度殘疾人,肢殘二級算不算重度殘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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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
二、肢體殘疾的分級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
2.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3.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4.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
6.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
7.雙全上肢或雙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2.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
3.雙大腿缺失;
4.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級中的情況);
7.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雙小腿缺失;
2.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級中的情況);
6.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單小腿缺失;
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5.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單側拇指全缺失;
7.單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礙或兩肢功能輕度障礙;
11.類似上述的其他肢體功能障礙。
請去殘聯評殘疾等級,領取殘疾證。
2、幾級殘疾屬於重度傷殘
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視力殘疾人和肢體殘疾人,以及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智力殘疾人和精神殘疾人。
重度殘疾人包括 :
一級、二級視力殘疾
一級聽力殘疾
一級言語殘疾
一級、二級、智力殘疾
一級、二級肢體殘疾
一級、二級、精神殘疾
參考資料:http://ke.baidu.com/view/3004334.htm
3、什麼病屬於殘疾
殘疾是一種心身狀態。處於這種狀態的人,由於軀體功能或精神心理的障礙,不能或難以適應正常社會的生活和工作。因病致殘稱病殘 。因傷致殘稱傷殘 。
傷殘等級評定標准
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 殘疾人用品——電動爬樓車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d.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流動受限; c. 斷續工作; d.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4、骨質疏鬆嚴重程度分級
骨質疏鬆嚴重程度根據骨密度測定結果進行分級。骨密度測定T值>-1時,數值正常;T值在-1—-2.5之間為骨量減少;T值<-2.5為骨質疏鬆;T值<-2.5合並脆性骨折為重度骨質疏鬆。
5、患有骨質疏鬆症的在傷殘鑒定上有說法嗎
?
6、骨質疏鬆的危害嚴重嗎?
骨質疏鬆的危害包括以下幾點:第一、它的發病率非常的高,目前全球有兩億的骨質疏鬆患者,女性明顯多於男性。第二、疼痛,骨質疏鬆的危害主要是在腰背部酸痛為主。第三、是骨折,骨質疏鬆最嚴重的並發症就是骨折。
7、骨折算不算殘疾
請對照,看你是否符合(按傷愈後來判斷)
肢體殘疾的分級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 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 雙大腿或雙上臂截肢或缺肢。
7、 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 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 -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懲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 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列表如下:
級別 程度 計 分
一級 (重度) 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0-4
二級 (中度) 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5-6
三級 (輕度) 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6.5-7.5
《注》: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范圍
1、 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 保留足跟而失去前半部者。
3、 雙下肢不等長,小於5cm.。
4、 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