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禍導致受害者右肩粉碎性骨折責任全部是肇事司機的應該怎麼賠償受害者
各地、本人的情況不同賠償數額相差知懸殊,不知道你是哪裡的,事故發生在哪裡,無法為您估計數額,只能告訴您大概原則。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道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版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實際花銷的票據、權證據,收入情況,誤工時間,傷殘等級、戶口,當地統計數據,生活水平等計算。
建議治療終結後做一個傷殘鑒定.
2、我是車禍的受害者,我的左手是粉碎性骨折,又傷到饒神經損傷饒神經損傷有什麽方法 好
骨折的話請到北京成林醫院接受專業治療,止痛快、消腫快、癒合時間比常規治療縮短1/2—3/4。神經損傷我們可以請到三甲醫院的專家會診,走綠色通道,保證您能及時有效的得到治療和康復
3、發生車禍,腳粉碎性骨折。對方全責。我能獲得多少賠償?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目前無法確定賠償數額。建議去做司法鑒定,看看是否可以評上傷殘等級。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包括以下項目:
受害人受傷未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4、車禍導致受害者小拇指粉碎性骨折三根肋骨骨折,對方肇事逃逸,這種情況判幾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重傷,在三年以下量刑,輕傷的話不構成刑事案件
5、車禍導致小腿粉碎性骨折 對方全責 賠償多少合適
各地、本人的情況不同賠償數額相差懸殊,不知道你是哪裡的,事故發生在哪裡,無法為您估計數額,百隻能告訴您大概原則。 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事度故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回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傷殘者的戶口、實際損失的票據、月收入、誤工時間、傷殘等級、被撫養人年齡、當地統計數據等綜合計算,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答額內的部分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部分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6、因出車禍粉碎性骨折 骨頭怎麼能長的快些
你好,骨折的愈zd合是需要時間和過程的,不要過於著急了,飲食方面注意不要吃辛辣和刺激性的食物,應多吃些能轉化為有機質骨膠的食品,如瘦肉、魚、雞蛋、牛奶、豆類食品以及新鮮蔬菜、水果等。
葯物方面建議你配合服用回專業的接骨續筋,消腫止痛,舒筋活絡,活血 化瘀 葯物 八仙接骨寶治療,可以幫助骨折促進骨細胞生長,幫助骨痂(骨頭)快速形成答,提前癒合恢復的快些.7天從症狀上明顯感覺患肢有力量,40天拍片就可以明顯看到骨痂形成,這時就可以負重活動,在保養20天就可以治癒,以X光片為依據.
7、交通事故肇事者拖行受害者致使受害人雙腿粉碎性骨折,構成犯罪嗎?
如果能夠證明肇事人故意拖行造成重傷的,屬於惡劣情節。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由此進入刑事審判,並處交通肇事行政處罰(比如,終身禁駕)。
8、車禍受害者,急需幫助
1、你可以列司機和車輛的所有人以及車輛買的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
2、你可以在起訴時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鑒定以及護理期、誤工期的司法鑒定
3、由於各地的標准zd不同,僅提供賠償項目
一、受傷未致殘的賠償范圍:
因交通事故受傷尚未達到致殘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的的范圍包括以下7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版;
二、因傷致殘的賠償范圍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賠償范圍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根據情況提出以下賠償項目: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權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4、還是建議你聘請專業律師
祝早日康復
9、因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股骨粉碎性骨折一般保險公司的理賠期限是多長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傷害之日或傷勢確診之日,權利人只是知道了權利被侵害,但權利人損失的具體數額,因為受害人一直在治療當中,損失也在持續不斷地發生和增加,要根據權利被侵害後的治療、休息、護理以及是否構成殘疾等情況才能確定損失的具體數額。所以,對「傷害之日」和「確診之日」不能簡單地理解為事發或確認當天,要作擴大解釋,即治療終結或損失能夠確定之日。此外,對於侵權人、賠償義務不明的,訴訟時效期間應以治療終結或損失能夠確定且明確侵權人以賠償義務人之日起算。
《(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