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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有工資嗎

發布時間:2020-04-25 14:18:15

1、上班途中摔骨折.治療中有工資嗎

工資是有的,但是不一定是百全薪。
根據國家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度,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工資一般是版按月工資的60%-100%標准來發,具體要看你在本單位的工齡,以及你單位對權醫療期工資的規定。

2、工作時骨折工資怎麼給,哪裡發

1、根據你的描述,你的情況屬於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造成傷害的,屬於工傷,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

2、下面給你詳細介紹一下工傷申請的流程及待遇:

(1)、你在工作中受傷,那麼單位應當在你受傷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沒有申請,那麼你自己可以自你受傷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為工傷後,治療工傷所需費用以及住院治療工傷伙食補助費都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另外,在停止工作接受治療期間的工資(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由單位按原待遇發放。

(2)、被認定為工傷後,在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由單位或者自己向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可以向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需要做傷殘鑒定。)確認傷殘等級後,你可以根據鑒定的傷殘等級享受相應傷殘待遇(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具體你這種情況屬於幾級傷殘需要通過鑒定來確定。)

(3)、如果單位未給你交社保,那麼你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傷殘待遇與之前治療工傷的費用等)就應當由單位承擔。在與單位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相應待遇。(需帶上勞動合同書或者其他能夠證明你在該單位工作的證據,如工作牌、工資條、同事證言等、工傷認定決定書、傷殘等級鑒定報告、醫療明細等材料。)

3、

賠償方面:勞動者根據工傷鑒定結果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

(1)工傷職工符合規定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葯費、就醫路費等工傷醫療費用全額報銷。

(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由企業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企業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准報銷。

(3)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由單位按月發給工傷津貼,標准相當於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本人工資。

(4)職工工傷或患職業病評定傷殘等級後,享受傷殘待遇。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上班期間受傷(骨折)單位不給工資怎麼辦?

屬於工傷,按工傷程序處理,申報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工傷待遇,同單位協商工傷待遇問題,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另外,可要求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對如何取證及索賠等具體性問題,在此無法回答,需要結合案情分析。

4、骨折一般賠幾個月工資

因他人傷害造成骨折,其誤工費的賠償是zd根據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的,誤工費的賠償計算時間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來確定的。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骨折有工資嗎擴展資料:

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回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答解釋》第三條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我在上班時,摔成骨折。在這休息期間。工傷有工資嗎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分類的相關規定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

6、受傷骨折,休息三個月,有工資嗎

如果被認定為工傷,休息三個月屬於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如果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休息三個月,應支付病假工資。

7、在廠里上班出了工傷,是骨折廠里一個月有工資嗎?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8、骨折了但是沒開病假單有工資待遇嗎

沒有提交休假條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

一、因工負傷骨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和各地規定,工傷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治療和出院後休養期間,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根據職工傷情出具的休假證明,有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或者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二、非因工負傷骨折
早在1953年,《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就規定:「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者,須經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證明,如當時無法取得上項證明,須由工會小組長或小組勞動保險幹事證明,始得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病癒復工時,應取得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能工作的證明」。

職工沒有提交假條停止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福利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江蘇省人民政府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五條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工傷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者,須經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證明,如當時無法取得上項證明,須由工會小組長或小組勞動保險幹事證明,始得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病癒復工時,應取得負責醫療機關提出能工作的證明。

9、腳骨折了,請了病假,病假期間有工資嗎

正規單位病假期間都有工資,病假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計算,各地情況可能有差異,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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