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初診自x片子上很少醫生看都說有骨折,同醫院叧一個醫生也說有骨折,當時給我初診的那個醫生說骨頭沒事
你現在就有一點需要證明,第一個說沒事的在你那個病歷本上診斷證明!必須有要不然沒依據
2、一個人的肋骨斷了2根一個月沒發現可能嗎
肋骨一共十二對,與前正中胸骨和後正中的脊椎相連形成胸腔。第1~3肋骨較短,且有鎖骨、肩胛骨、肌肉的保護,較少發生骨折,第4~7肋骨較長且前後固定在胸骨和脊椎骨上,容易發生骨折,第8~10肋骨雖然較長,但前端以肋軟骨相連成肋骨,較有彈性,不易折斷,第11~12肋骨前端游離不固定,故也不易折斷。兒童肋骨富有彈性,承受暴力的能力較強,不易折斷。成年人和老年人的肋骨骨質疏鬆,脆性較大,容易發生骨折。有惡性腫瘤轉移性病灶的肋骨,亦容易發生病理性骨折。
帖中所說「13根肋骨骨折」如果屬實,只可能是胸腔遭受了前後擠壓式的暴力,骨折發生在兩側腋下,從第4肋骨一直到第10肋骨全部骨折。帖中所述的症狀只有「軟組織挫傷」和「兩肋(脅)疼痛」,而沒有皮膚軟組織傷口、血腫、呼吸困難、胸壁形態異常等表現,說明骨折屬於線性骨折並且骨折斷端沒有移位,骨折斷端對合良好。
骨折的治療就是固定以防止骨折斷端移位,等待骨折斷端自然生長癒合。由於肋骨前後有胸骨、脊椎骨固定,上下肋骨之間有肋間肌固定,如果不明顯影響呼吸可以不做人為固定寵。但在呼吸運動時,肋骨會上下運動而導致疼痛加重,病人常因怕痛而只能做淺呼吸,可能導致呼吸道異物清除能力降低。
帖中所講醫生發現骨折後並沒說什麼——醫生沒有告知患者及家屬拍片結果,可能是考慮到治療方案並不會因此改變,或者是為了穩定患者及家屬的情緒。但患者和家屬有知情權,醫生不管出於什麼考慮,沒告知病情都是不對的,但這不算醫德缺失或有什麼惡意。
至於開始沒有發現有肋骨骨折的情況,原因如下:
(1)肋骨骨折發生在腋部,常規正位胸片不容易發現,需要照斜位片才能顯示骨折。(根據帖中所述,病人的症狀並不嚴重,僅是軟組織挫傷和兩脅疼痛,這可能是沒有照斜位片的原因。)
(2)照片條件過高時,第3~10肋骨骨折容易漏診;照片條件過低時,第11~12肋骨骨折容易遺漏。
(3)由於老人患者常有骨質稀疏,使肋骨骨折線顯示不清楚。
(4)外力導致肋骨骨折並伴有嚴重的胸部外傷時,因之產生的皮下氣腫、氣胸、縱隔氣腫、肺出血等並發症,這些並發症的影像常可遮蓋骨折線,致使漏診。這樣的病例在並發症消除後復查時常發現肋骨骨折數目比初診時要多。
3、肋骨骨折在初診時未能診斷出來是怎麼回事?
常有之事。
4、報工傷x片是骨折醫生誤診為沒骨折,初診證明寫的沒骨折,怎麼辦
可以拿著當時拍的X片和用工單位相關人員,工傷保險單位人員一共去醫療鑒定級構再次鑒定。
5、第一家醫院初診我是骰骨骨折 並保守治療三個月 醫生也給開了三個月休假證明 到工傷鑒定的時候鑒定
你可以申請工傷二次鑒定!
6、骨折後拆了石膏後反而感覺有腫脹,正常嗎?
傷筋動骨100天,老人講的有一定道理。
既然片子已經顯示骨折癒合,你現在可以試著不負重行走。盡量不要讓骨折部位著地。一般骨折癒合時間在6-8周。
拆了石膏後,肢體充血,但是因為血循環較差,所以會有腫脹,注意抬高患肢,多多按摩患側肢體,促進血液循環。
可以用溫熱水泡泡腳,講究一點的話可以加一些艾葉在裡面。
繼續口服幫助成骨和骨癒合的葯物,口服活血化瘀類中成葯。(仙靈骨葆、金天格、接骨七厘片等等,此類葯物數百種)
8周以後或者你站立行走沒有明顯的疼痛了,才可以考慮開車,否則妨礙用力,遇見駕駛中的緊急情況會有危險。
補充答案:你需要什麼針對性的回答?我的回答不夠有針對性嗎?我不缺乏分數,純屬熱心幫忙。請不要選擇我的回答為最佳答案 。謝謝。
7、受傷到初診6天,領導同事也知道這件事情,工傷鑒定有沒有時間規定。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百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度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5、醫療診斷證問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答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後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回(一式兩份)答;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8、只有初診CT片及報告和幾次門診病歷,沒住院也沒有復查照片,能做傷殘等級鑒定嗎?
應該可以;鑒定時可以在復查噻
9、我的手受傷了當時沒有拍片,四天後拍片醫生說骨折了,報工傷廠里說時間
廠里欺騙你不懂工傷保險條例。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注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後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去做傷殘等級鑒定!按照鑒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准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准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鑒定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託書(如果需要委託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後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後會給你一個鑒定時間表(裡面有鑒定時間、地點、單位等信息),鑒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鑒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鑒定機構出的鑒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鑒定或到上一鑒定機構再鑒定。省級鑒定中心為最終鑒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鑒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鑒定了。
最後以鑒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台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裡面規定的賠償標准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准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